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网络文摘

 

维权网发布民间报告
日期:4/28/2008 来源:维权网 作者:维权网

“维权网”发布

2008年4月26日

关于中国政府2007年落实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情况的民间报告

(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

目录:

引言. 2

第一章 捍卫人权的工具:言论出版和结社集会自由. 6

第一节 言论表达无自由. 6

一 两个战场:网络和平面媒体. 7

二 司法迫害:以言治罪. 11

第二节 结社集会无自由. 12

一 监控民间结社的体制. 12

二 镇压自发集会示威. 15

第二章 民间维权:拓展和风险. 19

第一节 自发维权方兴未艾. 19

第二节 维权者面临险阻. 24

一 人权志愿者. 24

二 人权律师. 29

第三章 压制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工具:法规和制度分析. 31

第一节 劳动教养. 31

第二节 “黑监狱”. 35

第三节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37

第四节 《律师法》. 39

结束语: 诉求和建议. 40

附件一、 2007年公民维权行动简要. 43

附件二、 2007年公民集会示威遭受压制情况简要. 61

附件三: 2007年人权捍卫者受迫害个案纪要. 78

引言

要点、概述

这份由“维权网”撰写的报告认为,2007年,随着中国政治大环境变得愈益严峻,中国民间人权捍卫者群体遭到的打压也相应升级,其工作与生存境况持续恶化。但是,凭着他们的勇气和智慧、社会良心界和国际社会的关注,人权捍卫者争取并扩展了一定的空间,可观地推进了人权保护、救助侵权受害者的正义事业。[1]

2007年的特定政治氛围与中共十七大、地方人大换届选举、2008年夏季北京奥运在即密切相关。这份报告分析指出,在这种特定大环境之下:

1. 当局不仅没有兑现建设法制国家的国策、保护人权的宪法精神、和改善人权的奥运申办承偌,反而加强了压制人权和打击民间维权活动的力度。民间人权捍卫者成了警方威慑、压制和迫害的主要对象之一,普遍受到严密监控和打击报复,他们的人身自由和安全面临严重威胁。从2007年1月到12月,人权捍卫者遭受了各种非人道、有损人格、甚至残忍的迫害。与2006年相比没有什么变化的是,许多人权捍卫者继续频繁受到各种形式的打击和监控,如传讯、拘禁、软禁、监视居住、限制行动自由、被强行带到异地看管、跟踪叮梢、窃听、监控电脑网络、搜查私宅、抄家、没收私人财产;甚至被身份不明人员毒打;被判处刑罚监禁,等等。2007年对人权捍卫者的迫害有这样一些特点:

利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言论自由进行司法迫害呈明显趋势;

对结社集会示威自由的压制相当严厉;

频繁使用任意拘留制度或设施,如“劳教”、“黑监狱”压制基层权益抗争;

重点监控、打压人权律师;



2. 这些打压并没有扼杀民间维权的发展、也未能遏制公民社会力量的壮大。中国公民通过自身的智慧和创造力,坚持在具体个案中点点滴滴地争取人权、一步一步地从制度上推动政府对人权保障承诺的兑现。2007年是中国公民人权意识继续觉醒、自发维权行动逐渐成熟的又一年。公民社会空间由于民间人权捍卫者的非暴力合理抗争而有所扩展。人权捍卫者在这一重要历史过程中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他们以无畏的行动,昭示了捍卫人权必须从普通公民自己身边做起。他们以付出自身安全和自由的代价,唤起了公民维护人权和宪法的意识,暴露了滥用公权侵犯人权的体制性弊病,推动着现行体制的改革和人权保障机制的建设。2007年民间维权进一步对发展和改革发生影响,公民非暴力维权行动形成了一个不可压制、不可扭转的趋向。



这份报告指出,与2006年相比,[2] 2007年公民维权行动继续呈现这样一些特征:

以推动公民权益保护为目的,

以非暴力、公民不合作、依法抗争作为行动准则,

从精英到草根、从都市到乡村拓展,参与者呈现一定的社会广泛性(农民、市民、劳工、业主,等等),

借助现代通讯媒体,增强群体动员能力。


报告结尾就如何推进保护人权捍卫者提出以下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立即采取行动,解释或修订《刑法》第105条第2款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规定。

人大必须尽快通过决议废除劳教制度、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必须立即关闭“黑监狱”这一违宪、非法、侵权的设施。

·人大必须重新修订《律师法》。

·对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违宪审查。

·审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非赢利、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上级主管单位“挂钩”这一规定的违宪性。

维权网对国际社会也提出几条建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欧盟、关注人权的民主国家政府、以及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应加强对中国人权事务与人权捍卫者生存状况的国际关注、协调、援助以及干预的力度。

·改进联合国人权机构、欧盟、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与中国政府的人权外交接洽。

·增强对民间人权捍卫者参与联合国的人权活动,支持为他们开办的国际人权培训,采取措施禁止中国官方对参与这些国际人权活动的民间人士的堵截、威胁和传讯。

·改善人权法和推动落实人权的实用信息的传播和普及。

·加强保护人权捍卫者的国际救援机制。

最后,维权网希望民间人权捍卫者,



继续通过和平(非暴力)的手段、促进民主法制改革,推动改善人权状况。

了解、掌握并捍卫他们自己从事人权活动必须的那些权利和自由,监督政府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利用新兴媒体、人权全球化运动和其它优势,呼吁国内外公共舆论关注,与国际人权运动接轨。

形成协调自救联网,互相支持、救援,避免片面关注和“政治化”炒作,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间和资源。

在认真落实人权普世原则的同时,集中监察侵权“重灾区”,重点关注那些社会底层毫无救援能力的受害者。

标准、定义

我们编撰这份报告时使用的国际公认标准是1999年,联合国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通过的(中国政府投票支持通过)《(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又称“关于个人、群体和社会机构在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或联合国第五十三届会议大会决议,以下简称《宣言》)。



这份报告采用的“人权捍卫者”的定义是该《宣言》“序言”第四段的限定:“人权捍卫者”指的是那些 “对消除一切人权侵犯以及群体和个人基本自由侵犯有所贡献的个人、 团体和协会”(英文原文:“Individuals, groups and associations contributing to the elimination of all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of peoples and individuls…”[3] )



《宣言》“序言”和其它相关条款反复强调人权的非歧视性或普世性以及推动人权进步的和平(非暴力)手段。综合起来,《宣言》对“人权捍卫者”的定义是:



人权捍卫者包括这样一些普通个人或社团,他(她)们接受人权的普世性、通过和平方式去消除任何形式的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并对推进人权保护有所贡献。[4]



这个定义(以及下面引用的所有条款)是在联合国文件的英文原文基础上直接翻译的。由联合国发行的中文版对序言第四段的翻译含有明显的错误。它把“人权捍卫者”的定义译为: “在有效消除各种对民族和个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上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个人、团体、协会”。这个翻译添加了“民族”人权这个在原文里并未出现的概念,“peoples” ( 人民,群体。“民族”只是一种群体。)在英文原文里只是用来限定“自由”的,指的是领土不受侵犯、种族不受屠杀、人民不被殖民或奴虐的自由。有些群体人权与“民族”权没有关系,比如,妇女人权。中译文还添加了“有效”消除和“巨大”贡献这两个限定词,其效果是把参与维护人权的普通公民完全排除在“人权捍卫者”之外!



“接受人权的普世性”这条限制,包涵了对“人权捍卫者”的相当高的要求。人权捍卫者不应该只接受自身或亲朋好友才享有人权,也不能接受只有那些与自己政治见解或宗教信仰一致的人才应该享有人权。更不能为了争取被迫害的基督教徒的信仰自由而压制同性恋群体免于歧视的自由,或反而为之,也不能只推动经济人权、压制公民政治人权。



使用“非暴力手段”推进人权这个要求也很重要。人权的理念是人类文明的理想和目标,但同时也严格限制了达到这一目标所能接受的手段:通过和平手段去争取和推进人权,用法律和理性的办法解决冲突,结束以暴易暴、以牙还牙的恶性循环。这样一个推进过程本身就已经开始践行尊重人格、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的理想。



本报告在评估2007年中国政府落实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的情况时,遵循的是该《宣言》关于人权捍卫者应该受到保护的自由和权利、政府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宣言》就人权捍卫者的自由权利所作出的规定是:

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结社从事人权活动的权利;

成立社团和非政府组织的自由;

和平集会、聚会的自由;

收集、获取、接收人权信息的权利;

有权对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批评、递交改进政府功能的建议、指出政府工作哪些方面有碍实现人权;

有权反应或申诉有碍人权保护的政府行为或政策;

有权提供专业上合格的法律援助以及其它维权咨询和帮助;

有权出席公开庭审和审判以便判定这些庭审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了国际人权准则;

接触、交流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自由;

受到侵害时,得到有效救助的权利;

有权合法从事人权捍卫者的职业或专业性工作;

有权在和平反对由国家行为或官方疏责造成的人权侵害时,依法得到适当保护;

有权从事捐款活动、接受和使用那些目的在于推动人权的资助(包括接受来自国外的这类资助)。[5]



《宣言》责成所有成员国包括中国政府采取必要步骤保护公民捍卫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

促进和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倡导和普及人权观念;

向人权受害者提供有效救助;

对侵犯人权的指控进行及时而且公正的调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所有人权捍卫者,使他(她)们不会因为合法行使本宣言所规定的权利而被施行暴力、受到威胁、报复、歧视、施压或遭受其它非法待遇。



本报告依照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中关于人权捍卫者的权利和自由、国家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审查中国政府在2007年是否履行了它的法定职责,中国民间人权捍卫者[6] 的权利和自由是否得到保障,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分析,对如何改进政府对人权捍卫者的保护和支持提出建议。



本报告由民间维权人士在进行了大量的有关信息材料和法规分析的工作基础上,编写而成。主要材料来源于维权网过去一年当中积累的信息,包括民间维权人士撰写的相关调查报告、维权网关于个案的声明公告、和信息期刊,如《中国维权动态》等。



第一章 捍卫人权的工具:言论出版和结社集会自由





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特别强调, 有两条基本人权自由必需受到保障: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集会自由。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两条是人权捍卫者得以自由从事人权活动、而不受人身安全威胁之关键性保障。人权捍卫者手里唯一的工具就是言论表达,包括写文章,采集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演讲,上书立法机构,反映情况,进行普及教育,撰写研究报告,法庭上辩护,提供法律咨询,等等。这些都是通过各种媒体和集会的形式,以个人或社团的身份,来行使言论表达和结社集会的权利自由。人权捍卫者的工作方式必须受到普世人权和非暴力原则的限制。



本章重点评估中国政府2007年在保护这两条自由人权方面是如何其履行其职责的,以及人权捍卫者在行使这两条权利来维权时遇到什么样的障碍和打压。





第一节 言论表达无自由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结社在一起:

(a) 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有关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信息资料,包括获取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体制如何落实这些权利和自由的信息资料;

(b) 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地发表、向他人传授或传播有关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信息和知识;

(c) 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

-- 《人权捍卫者宣言》第六条





如果言论表达和新闻出版自由得不到保障,公民便无法行使捍卫人权的人权,因为人权捍卫者必须通过信息传播、公共辩论与交流来普及人权观念,并通过舆论和媒体,暴露侵权行径,批评侵权者,监督政府履行义务,研究揭示法律政策和体制根源,才能开展维护人权的活动,推动人权保护的改进。如果言论,尤其是批评政府的言论,继续受到压制,甚至受到司法惩罚,那么,个人和团体都不可能正常开展推动人权的活动。正因为如此,《人权捍卫者宣言》(第六条)把言论表达(出版、新闻、信息)自由作为保障人们“去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我们在这个章节里专门评述2007年中国政府落实《人权捍卫者宣言》第六条的情况。



中国的言论自由保护从总体上讲,虽然有《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中国迄今没有制订《新闻法》、《出版法》和《言论自由保障法》来落实这一《宪法》条文。因此,当发生以言治罪之类的违宪、侵犯人权的案件时,公民没有有效的法定机制可循、对此提出控告并寻求救济。我们知道,法律和国家政策并不是公民应该享受的人权的来源,人权不是国家法律和政府授予或赐予的。制定上面提到的那些法律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中国公民的言论表达和出版自由会得到保护。反之,在许多情况下,国家法规往往成了执法和司法权力机构剥夺和限制公民人权自由的依据。在这个意义上,从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普世人权的角度对国家制定的法规进行检审就是必要的。



2007年,国家对维权社团和个人的言论表达自由的监控主要集中在对两种媒体的监控: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对言论自由最突出的迫害手段是司法迫害:以言治罪。下面分别论述。



一 两个战场:网络和平面媒体



(一)网络监控



2007年中国政府监控最严的是网络媒体,因为网络和现代电讯工具已经发展成中国公民获取、传输、交流和公布信息的主要工具。网络监控最严厉的机制是(1)国家机关颁布的网络行政管理条例和日常严密控制的指令,(2)执行这些条例和指令的强制行动(关闭网站、博客、屏蔽文章等等)。



(1) 网络行政管理条例和指令



“维权网” 和“记者无疆界组织”2007年10月协助编译公布的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这份报告,详细探讨了政府特定部门通过行政指令的机制来密切监控互联网。同时,官方继续使用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把本来应该是开放、自由和公共的互联网空间,通过强制组织单位化、资格审查认定和信息官方化而变成政府垄断的信息发布、宣传和言论监控工具,使公民不仅没有自由通过互联网发表独立(政治)言论、而且常因使用互联网而被监视,互联网甚至成了罗列罪证迫害他们的工具。



07年,这种通过行政制度来监控网络的机制变的更加周密。12月17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以手机短信形式传播的涉及公共信息的部分作了严格的禁限规定。称如有通过手机短信“传播和散布谣言”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将由北京市公安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和通信局及相关通信运营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参见“维权网” 北京市违宪监控手机短信:政府无权限制监视通讯、表达、知情、舆论监督权)07年12月2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中规定“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计算机信息安全,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二十四小时内暂时停机、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措施。”开了立法机关授权公安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关闭联网(含互联网、手机网和QQ网)的先河。

(2) 执行监控网络的强制行动

这些强制行动有各种名目。网络警察经常以打击色情为幌子,来限制网络言论自由。比如,07年8月,江西多个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网站及新闻网站上,多了两个“可爱”的“执勤警察”。这是江西省警方为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专门设立的网络虚拟警察“警警”和“察察”,同时设立的还有一个造型别致的“网上报警岗亭”,随时接受网民报警。据讲,江西网络虚拟警察有三大功能:在网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网上公开巡逻、接受网民报警。网络虚拟警察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http://www.legaldaily.com.cn/2007fjdt/2007-08/22/content_685231.htm)

2007年执行网络行政监控的强制行动直接对维权运动产生了消极负面的影响。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n 1月11日,“中国国情咨询网”(www.v007v.com)被第13次关闭。 该网曾经对"八九"死难者周国聪获赔案,是否对中共执政有信心,是否支持中共总书记差额选举产生等诸多焦点问题,在大陆进行民意调查。1月9日晚,湖南常德武陵区三基层官员找咨询网网主鲁光辉谈话,劝其不要再办中国国情咨询网。第二日下午湖南常德公安人员就登门要求鲁光辉自己关掉网站,并不得再使用"中国国情咨询网"一词!11日下午鲁光辉发现网站关闭,询问网络空间商回答如下:网监处要求永久关闭您的空间。

n 利用网络媒体报道来监督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关注普通百姓疾苦的“中国舆论监督网”(http://www.yuluncn.com)负责人李新德个人主页1月8日被当局强行关闭。厦门网络服务商在给李新德的通知中称:他们接到了厦门网络警察的指示称李新德个人主页里面大都是“有害信息”。李新德2003年10月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并于2004年首发“下跪副市长丑行录”一文,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另一家反腐维权网站“自由网”07年11月23日也被公安关闭后短暂开通,26日再度无法浏览。网站负责人李戈曾表示考虑就网站被关闭屏蔽控诉相关公安部门。还有一家专门报道国内民生问题和政府腐败的网站“中华申正网”,因连续报道揭露了上海多起司法腐败案件,7月30 日突然打不开。该中华申正网开办了大约三年:http://www.shenzheng.com

n 上海原《民间》刊物的主编翟明磊创办了《壹报》个人专栏博客,域名地址是www.1bao.org。该网公开了上海新闻出版部门打击他出版《民间》刊物的遭遇,并将图片一一公布。可是,上海网络监管部门居然在上海地区封锁了这个网,上海地区无法浏览,而其他地区则可以无阻地浏览到。

n 浙江记者昝爱宗也是政府严控网络的受害者,他先后在大陆新浪、博客中国、众人网、和讯、万科周刊、法天下、人民网强国博客开设博客和专栏,但多次遭遇删文或关闭待遇,无奈只得转移境外,可是开设在境外的博客又被屏蔽。

n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翰、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政治学学者刘军宁、宪政学者张祖桦、西藏女作家唯色等很多学者、作家、自由职业者的博客也经常遭遇屏蔽和删帖。无国界记者组织2007年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在中共17大前夕关闭了2600多个网站和博客。一批博客作者发表了关于新浪博客删贴的联合声明,以示抗议。

n 10月10日,中国经租房主开办的房产维权网站“私有权益网”被北京公安强令关闭。该网开办两年来提供经租房、文革房和拆迁房的维权信息,此前该网论坛就被当局通过服务器供应商强行关闭,之后整个网站都不允许存在。该站榜主王志勇被政府人员要求不要再从事维权活动。

n 10月10日,北京市新闻办网络管理处副处长杨乐曾下达指令,要求各大网站屏蔽一系列关键词,以便封杀《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这份关于网络监控的报告发布仅几小时后的这条指令特意表明“一级:请网站迅速将以下关键词设为搜索无结果,上午10点30分之前务必生效”! 指令要求屏蔽这些新增关键词:"揭开中共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揭开网络监控机制内幕"、"中共网络监控内幕"、"中共网络监控"、"中共网络监控机制"、"网络监控机制内幕"、"陶西喆"、"陶西喆 网络监控"、"陶西喆 中共"、"记者无国界组织"、"维权网"、"权力膨胀的北京市网管办"、\"自阉\"与\"被阉\"、\"世纪中国\"、 \"爱琴海网\"、"中国大陆网络监控流程图"、"网络管理机构与网站的沟通方式"、"唐岩和刘湘晖被开除"、"网站采取\"记分\"制度"、"网络\"关键词\""、"规定为非规范稿源媒体"、"禁止类指令信息"、"网民如何突破\"关键词\"禁制"、"中国网络控制"、"北京市网络管理办公室值班"、"各网请继续清除"、"搜索并删除站内"、"网络炒热后禁止类指令信息"、"宣传类指令信息。" 指令说:“请立即通知到搜索引擎,设为全站搜索无结果,不设相关搜索。今天上午10点30分前务必生效!!!”。 对于补充增加的这些关键词,指令“要求屏蔽全站搜索无结果,不设相关,通知到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此类信息不传播。

n 开通了6年、拥有30万注册的乙肝携带者的网站——“肝胆相照”论坛于07年11月20日被有关部门关闭,理由是没有进行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备案。乙肝带菌者就业入学受歧视,这个网站为他们的权益呼吁抗争。主办者陆军准备起诉有关部门。

n 厦门海沧化工项目,因为环境污染之嫌,引起大批当地市民上街游行抗议,官方不得不停止这个工程。但是,“厦门网”12月8日开放名为“环评报告网络公众参与活动”的平台让网民对有关项目投票,该投票网页在12月9日突然关闭。关闭前逾9成网民投反对票。一直关注事件并撰文反对项目的自由作家连岳表示,厦门当局突然关闭投票网页,难免令人觉得是压制舆论。

n 其他活跃的公民民间维权网站几乎一律被屏蔽或关闭,包括维权网,民生观察,天网,独立中文笔会的网站,等等。



(二)、控制平面媒体



2007年,国家对官办和民间平面媒体的控制,2007年几乎毫无松动。国务院《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1月1日生效,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到2008年10月17日,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报道也不需审查。 可是,中国新闻工作者并没有享受新闻自由方面的改善。



在出版自由方面,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出版自由,但是中国现在实行的1997年的《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有一项要求规定,设立出版单位要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单位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这成为许多民间企业家或有志从事新闻出版业的人难以逾越的障碍。



查禁书报是当局控制言论表达自由的一种惯例。2007年也不例外。1月1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一个出版“通风会”上书宣布查禁八部书,包括:讲述辛亥革命到大跃进的历史的《沧桑》(作者晓剑)、讲述解放战争以来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经历的《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作者国亚)、《人民日报》退休编辑袁鹰的回忆录《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回顾50-80年代中国大事的历史丛书《年代怀旧丛书》(编者旷晨)、讲述非典疫情期间一名女子因钟情互联网而放弃作副市长的情人的《如焉》(作者胡发云)、讲述中国新闻界幕后人情世故的《新闻界》(作者朱华祥),以及章怡和先生的《伶人往事》。其中对章怡和先生的书禁完全是因人禁书,这引起章怡和及一批文化界人士的抗议,这显示出当局打压中国新闻出版的现实。(参见维权网《新闻出版自由“解冻”表象的背后》)。



关闭暂停报刊、撤换处分编辑记者等行政干涉新闻自由的事件频繁发生,例如:

2007年有几份言论比较大胆的报刊杂志,受到中宣部的要求,被迫放弃时政报道,专门报道文化、娱乐新闻,比如,《三联生活周刊》、《北京娱乐信报》以及《百姓》杂志等。

3月5日,是杂志《财经》2007年第五期的出版日,然而因为封面登载了《物权法奠基》、《物权立法波折启示》、采访法学家江平等人的文章而被叫停,后来撤换成了《港股风向标》、《股市高处不胜寒》的谈论股票的文章才得以推延出版。

7月份《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庞皎明揭露中国政府重点工程武广高速铁路在修建工程中存在造假情况,结果被中宣部视为是假新闻,并通报全国媒体单位不得聘用庞皎明为记者。

北京电视台“纸馅包子造假新闻事件”后,中宣部在十七大召开前对媒体下禁令,要求不要报导“负面新闻”,同时对人员聘用和版面设置进行整顿。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制作的“纸馅包子”新闻被当局指作假新闻,该栏目负责人和新闻的制作者或遭撤职、或受处份,临时聘用记者訾北佳被刑事拘捕,中央电视台也开始清退“新闻民工”,一些暑期实习大学生被取消实习安排。北京市委宣传部要求北京娱乐信报砍掉政治和社会新闻版面,以娱乐和时尚取代。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等报纸也被警告不要刊登和报导负面新闻,甚至不能转载其他地方报纸报导过的负面新闻。

11月份,《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被官方通报批评并处罚,官方称这些报刊登有很多未经审查的不实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因此暂停这些报刊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的广告。

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国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记者的人身安全。例如,1月9日,《中国贸易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家煤矿采访时,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打成重伤,送院后第二天不治身亡。他的另一位同事常汉文则被打断了腿,目前仍在医院就医。事件发生后,山西大同当局竟然指称兰成长不是记者,后又称兰成长意欲敲诈。11月13日下午,《经济参考报》记者肖波和王文志,采访河南伊川县天龙研耐有限公司严重污染,被勒令关停两年后依然生产的事,结果遭到厂中人员围攻,扣留记者证。记者报警五次才有警察前去,却反而将他们带到警局问话一个多小时。后在报社与当地宣传部协调下才释放。14日,记者在得到当地宣传部门同意下再次前去天龙采访时,竟被三四人围殴,王文志脸、眼、手及身上多处被打伤。

对平面媒体的普遍严控,严重限制了维权人士的活动空间、:

·在上面提到的官方禁书事件中,有关推动基层选举权活跃人士姚立法经历的报告文学《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作者朱凌)也在八本被禁书籍之列。

·1月8日,广州政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引发的首宗诉讼在番禺区法院开庭,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媒体到场采访。但广州当局下令全面封杀关于此次庭审的报道。由省委下发的通知要求所有省内媒体及网站不得报道,论坛及博客也不能发布及讨论。当地网站金羊网曾作出报道,但在1月9日所有报道的链接均不能访问;21CN对原告代理律师浦志强的在线访谈内容,也在其网站上消失。电动自行车除了方便低收入家庭上路交通,也有利减少城市汽车废气污染。

·曾于07年6月4日在《成都晚报》刊登“向六.四英雄母亲致敬”的当事人陈云林先生,于当天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后,随之被当地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监视居住半年。(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60)

·07年至少有两份内部交流刊物《中国发展简报》与《民间》遭查禁。 这两份刊物为民间维权个人和社团提供实用和参考信息。主办《民间》的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主任朱健刚副教授被勒令"协助调查",一些转载《民间》电子版内容的网站论坛也因"涉嫌宣传非法出版物"被命令关闭。随后,11月29日,在网上揭露真相的《民间》执行主编翟明磊先生在上海被上海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搜家,并正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二、司法迫害:以言治罪

2007年间,公检部门继续经常用中国刑法里规定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其他莫须有的罪名来对和平行使言论表达自由的人士进行司法迫害、“以言治罪”。近几年来,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文字狱”服刑(有的已经刑满出狱)、或被捕后仍在等候审判至少还有41人。 (参见07年3月“维权网”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建议启动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后来跟踪发布的维权网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信,要求全国人大常委重新解释修订刑法第105条第二款,终止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惩罚言论自由)。这份公开信的附件里记录了几十个这样的个案。

“以言治罪”的还包括那些被用其他通常是莫须有的罪名来拘留或判刑的人。如,山东滕州《法制早报》记者齐崇淮因曝光滕州市委大楼丑闻,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招摇撞骗”拘押。齐崇淮从事记者十三年,多次揭露地方黑暗,替弱势群体说话,曾拒绝东营一单位用十几万元买断稿子,也为菏泽百姓追讨回来十几万元被骗款,还因揭露房地产黑幕而遭到威胁。6月份他因披露滕州市委办公楼,而于6月25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并将家中仅有的500元存折抄走。(详情请看:/Article/Class53/200708/20070814215933_5389.html) 又如,3月份,为海外博讯新闻网工作的南京人孑木(本名孙林)的记者证被南京市外事办没收,不准他进行采访工作。3月21日,外事办主任带着警察闯入孑木家中宣布其记者证为非法,孑木后来被以“非法携带枪支”罪拘留。

2007年入狱或仍在狱中、或被拘留逮捕的、以言治罪的作家、网络作家、记者或网络公民记者包括:陈树庆、程翔(2008年1月释放)、郭起真、达瓦坚赞、江白加措、哈达、何德普、胡石根、黄金秋、卡拉什·侯塞因、靳海科、孔佑平、卓玛嘉、李长青(现已释放)、李志、吕耿松、陆建华、卢正奇、宁先华、阿卜杜勒加尼·梅梅特民、齐崇淮、师涛、陶海东、拖乎提·吐尼雅孜、王小宁、吴义龙、徐伟、徐泽荣、严正学、杨茂东(郭飞雄)、杨同彦(杨天水)、杨子立、努尔莫哈提·亚辛、喻华峰(08年2月释放)、袁湫雁、张宏海、张建红(力虹)、张林、郑贻春、朱虞夫、杨春林、胡佳。

靠国家“法制”机器来维持的、21世纪少见的“文字狱”,不仅违背宪法中已经规定的表达权利的自由,更明显违背国际人权相关标准。虽然并非所有因言论被治罪者都从事或参与过捍卫人权的活动,但是,在一个以言治罪的国家,人权捍卫者无法自由而安全地从事人权工作,因为他们必须依靠言论表达自由保护才能开展工作。在上面的名单里,就有不少是因为维权言论受到司法迫害的维权人士,如:

郭起真、吕耿松、杨茂东、齐崇淮、杨同彦、严正学、张林、杨春林、胡佳。(有关他们的案例,请参看本报告其他章节,尤其是第二章第二节,并访问维权网“个案”专页:/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28 请查询左边的子栏目导航)

第二节 结社集会无自由



“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结社,在国内和国际层面:

(a) 和平聚会或集会;

(b) 成立、加入和参与非政府组织、协会或社团;

(c) 同非政府组织或跨政府机构进行联系”。



-- 《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五条





“结社集会自由” 同样是保障我们每一个人行使保护人权的权利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如果和平集会或聚会受到法律禁止或警方骚扰,如果公民不能自由成立或加入民间组织或社团,或不能自由参与民间社团活动,并保持跟其他国内国际非政府组织或跨国政府机构(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或欧盟人权委员会)的联系,他们如何能够安全而自由地行使“单独地和与他人结社,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去“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也正因如此,《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五条)专门强调保障和平结社集会自由。



这里,我们集中评估2007年中国政府落实《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五条的情况。2007年,国家监控民间社团的政策法规机制没有放宽,同时,国家继续严厉打击自发集会游行示威行动的领头人。



一 监控民间结社的体制



2007年,据我们观察,国家对非政府社团组织的压制性政策仍然可以概括为两种戒律:(一)、严格限制非官办的党派和社团的成立、存活、和有效运行:(二)、禁止除了执政党、政府部门和“官办非政府组织”以外的几乎所有其它党派社团与国际上的相应团体进行接触、交流,或接受国际援助。



(一)、严格限制非官办的党派和社团(包括反对党、独立工会、农会、商会、学生会等职业团体,也包括学术性团体和宗教组织)的成立、存活、和有效运行:



对于违反这种禁忌的人的惩罚是极其严厉的。例如发表不同政见、参与组建新民党的民盟成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郭泉就受到了开除出盟、革去教职和抄家的处置。07年12月,中国民主同盟成员郭泉,发表公开信,呼吁自己所在的民盟和其他“参政党”均应当转变成“在野党”。他认为有执政党就应当有反对党,没有反对党的政治模式只能是独裁政体。他指出,中国的参政党在民国政府时代曾经是在野党,中共获得政权之后,成了类似于智囊机构的参政党,有失当年的政党风范。他呼吁这些参政党能以在野党的身份有效制衡执政党,开创中国崭新的政治生态。当他发表这些言论后,不久即受到惩罚,被停止上课,调到资料室,家中电脑被抄走。



自从国家在1998年10月15日颁布施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来,该《条例》成了政府控制结社自由的工具和“紧箍咒”。《条例》规定民间社会团体(非赢利、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实行登记审批制,掌握审批权力的机关是政府下设的民政部门。《条例》中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此外还要求所有社团组织必须要有上级主管单位。



事实上,没有几家民间组织能找到“上级主管单位”挂钩,而不经注册就运行,则随时有被以“非法组织”取缔的危险。如,2006 年12 月 18 日,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的虚拟网络社团“仨元学社”被北京崇文区民政局取缔,理由是该学社“没有登记”。2007年5月,学社的负责人姚剑委托北京市律师张星水代理提起中国首例网络虚拟社团行政诉讼案件。该诉讼案未获法院受理。许多民间公益组织、论坛或网上虚拟联盟(如:“泛蓝联盟”、“温岭农民协会”、“屏南绿色之家”、“寿光市爱心义工”等等)因此遭到取缔。



即使能够找到挂靠单位、得以注册,一旦它们所从事的活动显示出真正的独立性,“上级主管单位”就会受到来自上级或公安部门的压力,迫使这些“业务主管单位”对它们提出警告或脱钩的威胁;当然,即使这些单位顶住了压力,在那里挂靠的社团也可能得不到民政部门的批准。在这种严峻的环境下,不少民间组织迫不得已采取工商注册为企业法人的方式,以便取得合法身份。但是,它们无法避免作为赢利组织受到的各种财务、税收方面的困扰。官方有时以税务方面的“违规”查封这些团体。



对那些被官方认定为从事“敏感”活动的团体,各地国保、国安对它们进行分工重点监视。这些团体的负责人往往定期被国保或国安找去“谈话”、“汇报”他们的活动、“劝说”他们与国安“合作”、甚至关押或“失踪”几天以期达到威胁和恐吓的效果。他们的电话、电邮通常受到监视,有时网站被强行关闭、电脑被没收。



(二)、禁止除了执政党、政府部门、“官办非政府组织”以外的几乎所有其它党派社团与国际上的相应团体进行接触、交流或接收国际援助:



中国目前登记注册的 “非政府组织” 达35万家之多。它们不是国际上通常理解的“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而是“官办非政府组织”(Government Organized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目前,通常在国际上(比如联合国人权会议、欧盟“人权对话”)以“中国非政府组织”公开出面的人士,许多是政府部门下属机构,如 “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社科院、国务院新闻办或其它部委下属的研究机构(如“人权研究所”)的政府雇员。这些人是拿政府薪水的所谓的“非政府”工作者或所谓的“独立”学者!



虽然中国政府部门、国家机关、“官办民间组织”已经吸收了来自外国政府、国际基金会和慈善机构的巨大国际资源,并且,官方已经通过各种办法(如,注册手续、经营许可,等等)把那些在中国公开挂牌操作的外国基金会制服下来、迫使它们实行“自律”、看官方的脸色办事,以至于真正独立的民间社团一般得不到它们的资助,但是,为了压制民间社团,官方继续用“接受国外颠覆势力的资助”、受“海外敌对反华力量”操纵、试图搞所谓“颜色革命”的“罪名”,对那些被官方列为“敏感”的民间社团进行威胁、压制。[7] 因此,不少接受国际援助的团体总得小心翼翼、唯恐违反“潜规则”、被严密监视它们的国保、国安抓住把柄。然而,资源问题仍然是那些真正独立、敢于介入侵权重灾区域从事救助和追责的非政府组织面临的一个挑战,不少民间团体因此难以为继。



许多民间维权人士根本就办不到护照,因为办理护照和监控他们的是同一个公安机关。其他有“挂靠单位”或没有被官方定性为“敏感”组织的成员,则经常须事先得到“负责”监控他们的警方或“挂靠单位”领导的许可,才能接触国际团体或出国参加交流活动。这种“请示”和“许可”经常是通过非正式渠道进行的。因为监控者通过窃听电话、偷看电邮往往比较了解这些人的每日行踪和计划安排。如果监控者不予许可,他们一般会通过各种方式(找“谈话”、请“喝茶”或“吃饭”等等)转达他们的意思。如果这些办法无效,他们会安排到机场拦截出境、甚至没收护照。有些因各种原因未经“许可”出席了国际会议或其它交流机会的民间人士,回去后往往会被多次传唤、“谈话”,反复要他们“交待”出访的邀请主办出资单位、活动内容、见到了什么人,等等。



支撑这一系列严重违反国际公认的结社自由、人权捍卫者接受国际援助的自由、[8]和公民出国(归国)自由[9]行径的,是国家庞大周密的警察制度。



以上对压制民间社团的机制的概述可以说明为什么除了一些有义工或公民记者参与的个人维权网站(如“天网”、“民生观察”、“中国舆论监督网”、“公民维权网”等)之外,2007年的中国仍然没有能够公开运行的、真正意义上的非政府人权组织。在现有体制下面,这种民间社团根本不可能获得“非盈利非政府组织”正式注册或独立而有效地运行。



其它有一定维权功能的公益或自助互助团体也难免遭到打压,例如:



2007年2月9日,浙江温岭180位申请成立“温岭农民协会”的农民代表在网上公开发出《致中共中央和胡总书记的公开信》、《致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向全国律师协会请求法律援助公开信》、《给全国农民兄弟的一封公开信》,介绍了温岭申请组建农会的情况,阐述了农会的宗旨,说明农会申请不被受理的困境,呼吁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全国农民兄弟给予关心帮助,以便落实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通过组建真正代表农民的农会来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但是,该农会的成立一直受到当地政府打压,并被定性为非法组织而不准活动。

07年泛蓝联盟成员频繁遭受当局的打压,其主要成员更被多方抓捕。如河南泛蓝联盟成员蔡爱民因筹划联合当地农民进京上访被公安监控与传讯。吉林泛蓝联盟成员孟键被公安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被带走问话,并被威胁要以法轮功名义劳教他。5月23日,武汉泛蓝联盟召集人文炎(孙不二)和他的母亲被当地国保带走,24日被抄家,外界一直不知道文炎被拘禁在何处。5月29日,泛蓝联盟湖南负责人张子霖在因维权被拘留15天,后又被怀化市溆蒲县公安局到长沙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6月5日和9日,湖南泛蓝联盟成员谢福林、李冬卓分别被警方在没有跟家属说明任何理由、更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从家中抓走,警方对家属的询问拒绝回答。2004年发起的中国泛蓝联盟是一个以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为信仰,认同国民党,自认为其精神党员的网络社区,近年广泛参与民间维权,其成员也因此开始被软禁、抓捕。

山东省寿光市民政局以没有注册登记为由,取缔了以慰问孤寡老人、救助失学儿童、维护他们的经济社会权益为主的“寿光市爱心义工”社团。6月间,“寿光爱心”义工在为6名或聋或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举办专场募捐义演时,中途被寿光民政局和城管部门禁止。8月,民政局在当地《寿光日报》上发表声名,取缔义工组织活动,并没收其财产。

著名环保维权人士张长建在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组建了“屏南绿色之家”,拥有成员1721人。从筹建之初就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但一直未获批准。9月29日,福建屏南民政局对“屏南绿色之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屏南绿色之家”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组织是属于非法结社,并下发了取缔该组织的相关文件,要求他们立即解散;同时对张长建进行监控。屏南绿色之家发起人向当局申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福建宁德市屏南县政府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8月,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在河南省开封市政府的压力下解散,该中心在河南的艾滋孤儿资助项目,及尉氏县的东珍乡村活动中心的工作要全部暂停,原有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全部辞退。开封市公安局及工商局的人员曾前往他们的办公室,以他们属非法组织为理由,勒令他们停止所有工作,并把办公室的物品搬走,并威胁工作人员两日内要离开开封,否则有危险。



中国政府的一系列民间社团组织管理的现行做法,实际上剥夺了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结社自由的权利、严重阻碍了民间维权工作的开展和公民社会的正常发育,为中国公民行使捍卫人权的权利设置了充满艰险的路障。



二 镇压自发集会示威



2007年,国家压制公民通过集会游行来表达维权诉求,主要是通过执法机关来进行。公安一般采用的手法是:拒绝批准举行和平示威申请,非法干涉和平聚会,打击自发集会示威等。



1989年“六四”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快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

年10月31日施行)。随后,国务院和公安部又相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集会游行示威法>若干问题的通知》。《集会游行示威法》中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

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负责审批的主管机关是指公安机关。



这部法规与宪法精神和人权法惯例有很大冲突,亟需修改。如:《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含有大量“不得”和“禁止”的字眼,并赋予公安机关极大的裁决权,使得该法实质上成为“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比如该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 该法第13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该法并未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于集会、游行、示威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范畴,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应以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为前提,而《集会游行示威法》又未明确规定当事人享有行政诉权,这就使得这一类案件的当事人无法针对复议决定提起诉讼,从而形成复议机关事实上的最终裁决。



举例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活动不需申请:(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的;(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然而,中国公民依法申请集会示威,当地公安几乎是一律不予许可或有意拖延,其“依据”就是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二条第四款。因此,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早就有充分根据被人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准集会游行示威法》。更有甚者,当地公安还对申请人进行迫害。



例如,因抗议奥运工程强迫拆迁受迫害、现在北京服刑的叶国柱,入狱前曾两次被非法拘留,就在他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申请游行书后,再一次惹恼了当局,他于2004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又如,2007年1月9日 莆田失地农民向福州市公安局递交了《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申请于1月16日举行游行。 1月12日 福州市公安局通过审查,决定启动解决具体问题协商程序。农民收到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的《申请集会游行示威协商通知书》,协商时间自 11 日—— 15 日。审批程序时限推迟 5 日。1月16日 ,上午9时农民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得知协商解决具体问题宣告破产。 直到1月19日晚上,农民才得到龙桥派出所发给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通知书》。六百多名失地农民,不服公安局拒绝游行集会申请向市政府提出复议,市政府以游行破坏社会秩序为由,维持原判,农民决定入禀法院要求当局撤销有关决定。据农民黄维德当时说,他们聘请了律师办理入禀的有关手续,向法院提交入禀状.农民不满法院不受理农民起诉地方政府违法徵地的行政诉讼案,一直被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既未立案亦未驳回。至于被当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入罪的农民代表黄维忠,有关他的申诉状也被压在莆田中院信访办不被理睬三个多月。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四年前开始,被指以不合理的价格向莆田市内十条村共有六百七十多户农民徵地,受影响的农民除了向各级部门请愿外,亦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各级法院都拒不立案,直至2006年十月省高院指令福州中院受理,中院仍未立案亦没有驳回。



在申请游行得到批准的机会几乎不存在的前提下,公民为了声张维权不得不自发聚会游行示威,这种情况几乎成了常态。尤其是由于农村土地问题解决不妥当,引起当地农民强烈不满,他们又缺乏法律援助和其它渠道去寻求公正,自发维权抗争行动便经常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此外,有些极不合理也无必要的法规实际上也起到了严重限制公民和平合法聚会表达诉求的自由的作用。比如,国务院《信访条例》第18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中国近年来出现的因企业改制、破产而导致工人上访,农民因土地被强行征占而上访,因军队转业安置不当而导致的大规模上访等群体性上访中,政府打压的依据之一就是这条上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的规定。同时,在公共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已经极度严重,而被侵害群体之所以无法结成现实的抗争力量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利,主要原因就是宪法中规定的结社集会示威自由被虚置。而“信访条例”中“不得超过5人”的规定是对《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结社权、集会示威权利的变相扼杀。近年来被压制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群体不顾艰险,继续上访,一再被镇压,其政策支柱之一就是这个违宪的“不得超过5人”的规定。

由于官方的信息封锁,2007年全国各地自发集会示威的人次无法完整统计。我们只能就那些据我们所知、跟维权直接有关的、遭到官方镇压的、比较重大的事例提供一个不完全的纪录(请见附件“2007年中国公民行使集会示威权遭镇压纪要”),来说明政府不仅没有保障公民、尤其是人权捍卫者和平集会游行的自由,而且出动大批警力对自发行使这种基本人权的公民进行了严厉的镇压。



从这个不完整的纪录可以看出,各地抗议权利侵犯的集会示威大致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的侵权行为:强迫夺地、强迫拆迁房屋、拖欠工资、(教师、退役军人)转制安排待遇不合理、环境污染等等。参加行使集会示威权的社会群体包括:农民、民工、访民、工人、教师、退伍军人、业主、家庭教会信徒,等等。被官方视为“敏感”人士或民间社团组织的研讨会、学术会议等也在被禁止之列。集会示威的公民总体上采取了和平抗议的手法:静坐、散步、举标语牌、要求对话,但少数抗议活动,往往在遭到阻拦、打压、或无视之后也出现了冲突甚至使用暴力的情况。



2007年发生的集会或游行抗议侵权遭到镇压的,有这样一些主要类型和典型事例:

● 土地问题: 大量的示威游行与此有关。如,07年1月5日,广东佛山南海三山港上百未得到土地补偿的失地农民阻止工地施工,保护土地,与前来的“所谓维持秩序”的十多警察和数十个身份不明的人对峙。虽然打桩的工程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暂停,一百多村民当晚仍于工地现场看守,以防止施工队偷偷施工,同时村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在征地问题未查明之前不准施工队进驻村庄。1月16日,广东省南海区三山镇维权村民代表梁伟棠被20多名便衣强行带走。近百名村民闻讯后集体前往三山的平洲派出所交涉,要求他们释放梁伟棠,但警察指梁伟棠是因为破坏公物被捕,并叫村民为他聘请律师,并于当晚八点多把拘留证书交给梁伟棠的家属,强逼其十二岁的女儿签名,承认父亲有罪。1月16日早上,村民郭润金因受到当地政府不在征地协议签字就取消他孩子教书工作的威胁而上吊自杀。1月17日,南海法院给罗远淳、郭锡源、罗基伦和李沛等4村民送达了起诉他们妨害施工的传票。 1月18日晨,南海当局以数百公安、武警为骨干,出动2000多人包围当地,与村民发生大规模冲突,打伤多人,抓走四十多人。1月19日下午,被抓的村民陆续被放回家,但仍有5人没有释放。

● 房屋拆迁问题:这类的示威也占相当大的比重。如,1月21日,武汉花楼街一千多居民举行集会游行,抗议政府强制拆迁。他们高呼口号:“反对违法拆迁”,“哪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要求政府不要介入拆迁打压维权。警方与110警车一直跟着游行队伍,因游行有序,警方不敢抓人。但同一天,维权代表陈顺喜家人被派出所告知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陈顺喜。当地报纸污称陈顺喜聚众打砸公司,造成数千万损失而被抓。

● 劳工待遇问题: 各地罢工、抗议连绵不断。如,4月2日,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化工厂200多名下岗工人在省委办公室及信访局上访,要求厂方继续承担他们的劳保、社保、医保等费用,有关部门拒不出面接待,反遭公安暴力驱散,二十多名请愿者被打伤,其中两名重伤住院。这些工人是七年前工厂改制时被裁减下的,但厂方不愿承担工人应享有的福利,工人持续上访,到过北京。中央曾批复地方政府处理,但一直得不到解决。

●军人退伍转业安置问题: 退伍军人安置待遇不公引起抗议开始凸现。如,4月20日,湖南省四百多名来自不同市县的退伍军人,因不满政府对退役后的安置,造成许多人生活相当艰苦,在住房、福利及孩子上学困难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联合到长沙省委上访。当局调集大批公安武警及各地赶来的官员,将省委附近三百米封锁,提前遣散其他上访者及围观群众,待这批退伍军人一到,便被各地官员强行接走。

● 暴力计生问题: 07年这类抗议层出不穷,比如,在广西博白县,当地村民奋起反抗官方的强迫接扎等计生措施。5月17日,那卜镇政府办公楼被数千不满暴力计生的民众放火烧毁。19日,永安、松旺、水鸣、大垌、沙陂、文帝等乡政府也被村民用火焚烧,23号旺茂镇计生站长的家遭村民围攻火烧。当地政府出动武警镇压,打伤数十名群众,抓走上百村民,据说在冲突中村民与警员共死亡近十人。5月23日,广西容县自良镇三千多村民,因不满当地计生干部的抄家打砸的行为而围攻镇政府,与武警发生冲突,十多人受伤,十来名村民被以扰乱社会秩序拘留。5月29日,容县杨梅、灵山、黎村等三镇村民几百人到数千人不等地到镇政府抗议,与当地警方冲突,尤其杨梅镇最多时聚集群众达六、七千人,民众放火烧毁了计生办,当局调动大批警察镇压,打死一老人,打伤多人,抓走几十人。5月30日,广西容县石头镇三千多人因不满计生干部的暴力抄家行为而包围镇政府,要求当局作出回应,政府出动武警镇压,十多人被抓走,全镇实行戒严。导致这次大的民众暴动是由于当地政府从今年以来将“超生罚款”作为当地官员可以控制的一项财政收入,因此这也成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出现对超生家庭财物抢劫一空,破坏房屋,甚至出现重复罚款,重复结扎,将五十岁妇女和未婚女孩结扎的各种情况,引起村民的不满和愤怒。

● 环境污染问题:这类大规模群体示威正与日俱增。07年最典型的是6月1日、2日,厦门市民通过手机短信联系,上街抗议政府同意台资企业在距离市中心仅7公里处兴建处理可致癌物质对二甲苯(PX)的工厂。游行人数有几千人,最高时近两万人,游行队伍打出 "要停建,不要缓建" 、"不要毒气、 千警察欲阻止,但都被游行队伍冲开。后来还有一部分游行者在市政府前静坐抗议。政府发通告说游行是违法,是少数不法分子造谣生事,要求市民不要参与。后来政府先后抓了10多名参与集会游行者,有人被关押了两个多月才释放。

● 集体上访:这不仅是北京也是全国各省市全力镇压的重点。如,7月8日,一百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访者聚集到人民大会堂前喊“反腐败,要人权”等口号,结果全部被警方抓上车送到马家楼,由各地截访者遣送回去。 7月11日,500多访民到天安门喊冤被警察强行驱散,其中100多名河北石家庄和唐山访民被押到天安门分局问讯,期间有的访民被警察殴打。 7月23日上午,北京维权人士叶国强、王玲、钱国良等会同三百多访民到市政府前示威,声讨奥运强拆民房及其他一些问题,痛斥奥运是“喝血”奥运。叶国强讲述了自己一家因奥运强拆而被逼得无家可归、贫病交加、无以为生的凄惨情况,有5位访民躺在地上抗议,交通堵塞,后被警察带走。

● 爱滋感染者权益问题:如,原计划8月2-3日在广州宾馆召开的“国际HIV/AIDS法律研讨会”的主办方(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与美国Asia Catalyst)受到北京市国安压力,要求取消会议,所租场地也被迫违约拒租。7月27日,组委会被迫对外宣布取消该会议。原计划8月19-20日召开的河南关注爱滋感染者权益的草根组织能力建设研讨会,被当地政府取消。

● “64”问题:因为当局一再拖延重新评估1989,一切与64沾边的人和事仍然十分“敏感”,连人之常情的悼念活动也成了当局全力禁止的集会。 11月3日北京警方全城出动,强行阻止准备前去参加包遵信先生追悼会的江棋生、俞梅荪、刘军宁、张先玲、浦志强、莫少平等几十名学者、律师与维权人士,其中浦志强、俞梅荪等被传唤到派出所,俞梅荪还被拘留24小时。另外还将赶到殡仪馆门口的刘荻、李海等强行送回家中。在追悼会大厅警方穿上殡仪馆工作人员衣服,阻止国外记者前去拍照,还试图抢夺包先生的生平简介。湖南异议人士谢福林被从湖南专程赶到北京的警方抓走,押返湖南。维权网为此发出《强烈谴责官方蛮横阻拦民间悼念包遵信先生》的抗议。11月24日,是包遵信先生的追思会,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再度布置国保和地方派出所警力对民间人士实施非法拘禁,很多计划到会的异议人士没能参加,会议地点也被迫临时改变。

● 宗教自由:冲击或驱散家庭教会聚会的现象继续存在。如,12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一基督教家庭教会被警察冲击,在场270名教友全部被抓捕。教友指这次抓捕行动所涉及的人数,是历年来最大规模。

第二章 民间维权:拓展和风险





2007年,中国公民对人权观念的意识、参与捍卫和争取人权的自发性和主动性继续增长,表明民间维权运动正在逐渐发展,公民行使其保护人权和自由的权利愈益踊跃。由于人权捍卫者持续合理抗争的力度,官方的严酷打压也没有封杀掉公民社会的空间,在有些方面,这个空间甚至有所扩展。人权捍卫者在推动人权保护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促进了现行体制的改革和人权保障机制的建设,开拓了富有创造性的新路径。同时,他们也遭受了严厉的打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第一节 自发维权方兴未艾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结社,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去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

-- 《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一条





2007年,奥运逼近,政治大环境日趋严峻。中国的民间人权捍卫者靠他们的勇气、智慧、经验和创造力,在人身安全和自由、工作和生存条件受到巨大威胁的情况下,为在中国推动人权保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督促政府履行其承偌的国际人权和宪法权益保护,拓展了新的路径,做出了可观的成就。这表明,中国公民自发起来行使他们的捍卫人权的权利的运动已经进入发育成长期。一些受到国际惯例保护、同时也得到了中国政府在国际平台上认同的权利,也开始在公民社会中得到努力推动。



值得在这里提及的有这样一些公民自发维权行动:



1月22日,大学毕业生李飞向广东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港资企业伟易达集团乙肝歧视。2006年7月,李飞到伟易达谋职,在通过初试与复试后,入职体检时,他被发现有小三阳而遭拒绝录用。根据有关法律,李飞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关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规定,使原告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为此他请求法院判決被告赔偿原告误工损失69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 元。律师周立太代理了本案诉讼。

1月10日下午,陈光和案件委托人程海律师以自己为被害人身份,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山东省检察院、临沂市检察院和沂南县检察院寄出刑事控告状。陈光和在陈光诚案件中受到当地政府和警方的陷害,经历了刑事拘留、被捕、屈打成招、被迫为警方作伪证。在经过2006年8月18日的秘密开庭之后,陈光和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期1年执行。从06年5月起,在代理陈光和案过程中,北京的程海律师受到了临沂当地警方多次暴力攻击。 06年11月26日陈光和因为答应为陈光诚出庭作证而遭沂南县刑警大队高明中队长的绑架。28日被以"涉嫌伪证罪"刑事拘留。程海律师继续为陈光和提供法律帮助,受陈光和家属委托12月27日赶赴临沂。随后,陈光和被释放。

07年2月25日,1010名上访人士联名发布《致全国人大、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全国各地上访公民联名提案建议书》,提出废除中国信访制度,实现社会和谐;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保障公民权利;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成立宪法法院等项政策建议。

2月5日,北京李昕艾女士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状告电讯公司“中国移动”单方停止其手机服务达9天,侵犯其通信自由权,要求“中国移动”承担责任并赔偿各种损失及赔礼道歉。法院以“侵犯通信自由权”不在最高法院解释的法院受理案件的案由范围内为由,将案由修改为“电信合同纠纷”后给予了立案。 3月8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确认了原告把诉由从立案时的电信合同纠纷变更为侵犯通信自由权的申请。但是,由于被告中国移动的代理人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据表示需要进一步与中国移动核实,法院开庭20分钟后决定延期本案的审理。此前移动公司意图通过加大赔偿来让李女士撤诉,但遭到拒绝。

3月12日,中国作家章诒和就今年元月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宣布查禁包括她的《伶人往事》在内的8本书并对相应出版社罚款的事在人代会期间公开致信全国人大代表,直斥禁书违反《宪法》,破坏和谐社会建设。 4月18日,章诒和前往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提交诉新闻出版署禁止她《伶人往事》一书出版侵犯其出版权的立案材料,法官收下材料后没有依照规定开具收据。经过7天到25日,法院也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立案与否的答复。4月26日,章诒和根据法律规定向北京高级法院起诉,请求高级法院在受理本案后自行审理,依法纠正高级政府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切实保护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3月26日,代理新华社资深记者戴煌诉新闻出版署剥夺他再版《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的律师浦志强接到法院不予立案的电话通知,理由是案件实际指向出版自由的政治权利,因而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但浦律师指出该案涉及具体民事权利--著作权受侵犯,因而是完全有法可依,应该立案的。为此戴煌表示要坚决上诉。

4月18日和19日,安徽到北京工作的律师程海分别以邮递和面呈的形式,向合肥市卢阳区法院和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递交控告卢阳区公安分局、昌平区公安分局拒绝其更变户籍由安徽改为北京的申请,要求两公安分局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卢阳、昌平法院已接受诉讼。程海2003年到北京工作,根据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迁栖自由权及《户口登记条例》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早超过了“暂住”3个月的要求,他向公安部门提出迁移户籍申请被拒绝,于是他选择诉诸法律。中国约有2亿省外工作人口,仅北京约有400万人,但户籍却没法变更,因此而导致的一系列如选举、社会保障、护照申请、教育机会等问题很难解决,所以程海这次对公安的户籍诉讼意义重大。但一审被驳回起诉。

5月8日,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业主近万人联名委托业委会主任王培荣状告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等四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业主联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他,结果当地街道办包庇拖延八个多月不开会,致使举报人被报复殴打,业主们只好将当地主管政府部门告上法庭。要求责成开会,并赔偿举报维权人一元人民币。 5月16日, 徐州中院以“不属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经过王培荣先生与律师拿出有关法律文件的据理力争,5月23日下午,徐州中院立案庭法官主动告诉王培荣:经审查行政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徐州中院同意立案,要王培荣带上50元诉讼费到徐州中院立案庭立案。5月24日,上万人起诉四政府揭露腐败案在徐州中院交诉讼费立案。5月29徐州市中级法院又以曾经否定的理由裁定“不属于受理范围”,再次不予立案。

5月底至6月初,福建省厦门市市民互相转发一条题为《反污染!厦门百万市民疯传同一短信》的手机短信。短信指出,因为政府推动要在市郊棕榈树间建立一家大型化工厂,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等于“在厦门所有人头上投下一颗原子弹”。数万名市民接连两天以挂黄丝带散步游行的形式进行公民抗争,并在互联网上展开大讨论,反对政府强行上马海沧PX化工项目。由于厦门市民的集体反对,厦门市政府不得不宣布暂缓该项目的建设并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年底传出PX项目将迁址漳州。

6月4日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富锦市被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以外商投资联合开发为名,强征走50多万亩耕地,却只给了每亩100来元补偿的2900多位失地农民联署,发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公开信,认为农民连土地都没有,生存权都无法保障,国家有再多金牌毫无意义。6月27日,上海以访民为主的800多人发出了《要人权不要奥运》的公开呼吁书,表达了他们基本生存权、居住权受到侵犯,并因为要开奥运会他们上访也受到更严厉的打压,他们担心开奥运时,上访者都要被关到监狱里面去了,所以宁愿不要奥运,也希望基本人权不被进一步侵犯。

6月下旬,随着山西黑砖窑诱拐童工事件进展,陕西四十多名被诱骗到当地砖窑场做苦工的受害人家属正准备采取法律行动向有关方面索偿。据不完全统计,山西存在上千被非法役使的奴役童工,这些童工及残障人员被诱骗到砖窑场做苦工,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吃不饱饭,还经常被监工拳打脚踢,有的甚至被奴役至死。

8月8日,奥运记倒时一周年,200多名学者、作家和维权人士联名发布《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我们对北京奥运的呼吁和建议》,提出举办“人权奥运”的主张和对良心犯实行大赦,释放那些因言论、信仰、结社、维权和其他政治原因被判入狱的中国公民,使得他们能够在自由的氛围里享有与家人一起观赏奥运的权利等八项具体建议。

10月8日,全国三十个省市12150名上访维权人士发布《宪政民主是消解社会冤情的基础——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建议书》。提出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成立“宪法法院”;废除“劳教制度、确立法治精神”;释放一切因上访而被关押、劳教、判刑及送入精神病院的公民,解散一切针对上访群体精神迫害性的各种强制“学习班”;反思历史罪错,平反冤假错案等五项政策建议。

11月,河南农民陈超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起诉洛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认为中国实行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为非法,已获准立案。陈超认为,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就理应失效。劳动教养制度源于1957年,长久以来一直是中国非刑事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法规。(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11/21/content_7121103.htm)

12月8日,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岗村等72村4万农民发布《宣布拥有土地所有权向全国的公告》,宣布以村为范围,以农户为单位,原被侵占的集体土地全部划归全体村民平等占有。农民各户对土地的所有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处分权,以及政府或开发商要开发时的谈判同意权和要价权。从而拉开了“第二次土地革命”的序幕。此后,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 万回迁农民《向全国告诉收回土地所有权》。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二百五十户农民向全国公告:永久所有宅基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居者有其屋”。天津市武清区8000 多农民正告武清区各级政府官员,他们现在耕作的土地是永远归农民所有的,上马台水库占用的9000 多亩土地也是永远归属各户农民的,他们要求把这些土地归还给农户。

11月20日,深圳晚报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帮75万多名工人拿回“血汗钱”9个月追讨欠薪3.04亿元》为题报道了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为在深圳的劳工讨薪“维权”取得重大成果的消息。深圳劳工维权人士肖春看到此消息后表示怀疑,向深圳相关方面索要被讨回“血汗钱”的75万多名工人的名单但无果而终。12月中旬肖春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深圳晚报》虚假报道。19日,福田区法院通知肖春对该案不予受理。肖春表示20日他将到深圳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

2008年元旦,1万4千多名中国公民在新年第一天公布了致国家领导人一封公开信,呼吁全国人大在举办奥运会之前,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政府虽然在1998年就签署了这项国际人权公约,但是中国人大至今还没有批准这一条约。公开信敦促中国国务院在2008年3月之前向人大提交审议有关这个国际公约的议案,以使该公约尽快在奥运开幕前、无保留地得到批准。



2007年还发生了许多类似的公民自发维权行动,在此无法一一列举。(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2007年公民维权行动简要”。)



综上所述,2007年公民维权行动呈现几种常用模式:

(1).公民群体签名联署公开信,抗议侵权、提出特定的人权保护诉求、建议改革措施。

(2).公民对政府部门或官员或公司集团的非法侵权行为提起法律起诉,通过司法程序制裁侵权者,寻求救助,声张正义。

(3).公民自发协调,上街和平请愿。



这些维权行动常用模式的优势在于:

(A).因为这些行动是在现有体制内,或边沿地带(法规体制没有明确规定的区域)展开的,相对来说能减少一些直接冲突的代价。当然,在有些高度政治敏感的问题上和某些敏感时期,如,十七大、奥运,或牵涉1989的人和事,当局还是毫不手软。再就是对社会下层人士,如外地访民和基层地方维权人士或农民,迫害似乎更严酷。

(B). 由于筹备过程可以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动员面较广,信息传播快速,能避免事先被扼杀、并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C) .这些行动本身,无论成功与否,对改革现有体制总是会有所推动。即使失败,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暴露现有制度的局限和缺陷。



2007年中国的公民维权行动继续受益于现代经济发展、技术发达、全球化、社会转型等时代条件,利用了几大优势:

(一),新兴的现代通讯工具:网络通讯、手机短讯、BBS、等等,使分散的群体能及时得到信息、快速联络。

(二).人权运动的全球化:中国政府承偌的国际人权法责任和义务愈益在国内为人所知,国际人权机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可操作性增强,国际非政府人权团体的切入点更到位,获得信息途径的改善,国际媒体更加广泛深入的报道,等等,这些都使中国不可能继续维持“一座孤岛”、一手遮天的旧态。

(三).专业技术阶层(白领)的介入:他们普遍受过中、高等教育,擅长利用技术和法律,有一定的资源作为行动后备,组织和活动能力都比较强。由于捍卫切身利益的需要(业主、拆迁、消费者权益、通讯隐私权,等等),他们开始介入维权、关注社会公益和下层群体的人权。他们的介入使维权运动在策略和实力上都有了重大进展。



2007年是中国公民维权运动风起云涌、公民社会继续成长壮大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公民维权运动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1、伴随着《物权法》的通过,中国公民维护自身私有财产权利的意识和行动能力均得到很大提升。从各地城镇房屋强制拆迁中大批“钉子户”的涌现到五省市农民要求收回土地产权的公开声明,到上市公司小股东维权委员会的创立,无不印证了这一特点。



2、各地涌现出大批来自社会各阶层、各界人权捍卫者。从各地农民的土地维权,到城市市民的房产维权、业主维权,到股市上股民争取知情权和参与公司管理及决策权,到网民捍卫言论自由,到复转军人维护自身权利的行动中,都能看到大批热心公益、勇于行动、不怕打压、坚持斗争的维权活动分子的身影。他(她)们中有律师、记者、作家和大学教授,但更多的是普通农民、工人、商人和复转军人。



3、公民维护参政人权的热情空前高涨。政治权利是公民人权的核心,公民的政治权利如果得不到落实,则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很难得到保障。从年初1010名上访人士联名发布《致全国人大、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全国各地上访公民联名提案建议书》,提出废除中国信访制度,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到后来安徽省政协常委、私营企业家汪兆钧公开上书,提出推进政治改革,平反历史冤案,发起公民和平抗争运动的主张;到南京师大副教授郭泉一系列公开上书,他提出了全民福利下的多党竞争民主政体构想,并宣布成立“中国新民党”,挑战党禁;到之后一批专家学者和律师联名发出“废除劳教制度”的建议;最后到年末岁首之际一万四千多人联名发出要求全国人大通过《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足以证明中国公民的政治意愿和民主追求日益强烈。



4、公民对环境保护权和健康权等公益权利的意识得到加强。前几年的民间维权大多是以农村土地征收、城市强制拆迁、国有企业转制中的职工安置、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与工作保障等方面涉及的经济权利为内容。在07年,以厦门PX事件和年底开始的上海磁悬浮事件为代表,显示出公民对于自身的健康权和生活居住地的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并且勇于采取集体行动捍卫自身权利。数万人的集体散步游行示威井然有序,表现出很强的公民自觉性与很高的行动智慧,为以后的民间维权抗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二节 维权者面临险阻



“1. 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其他人一起实际上享有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

“2. 每一国家均应采取可能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步骤,以确保本宣言所提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有效的保证。”

-- 《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二条





2007年间,政府在保护人权捍卫者方面严重渎职,远未尽到1999年政府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规定的政府的责任和义务。2007年间,许多民间维权人士频繁受到官方各种形式的迫害。这些迫害包括各种形式的打击和监控:如传讯、拘禁、软禁、监视居住、限制行动自由、被强行带到异地看管、跟踪叮梢、窃听、监控电脑网络、搜查私宅、抄家、没收私人财产;甚至在处于警察监视之中被身份不明人员任意毒打;被判处刑罚监禁、被施酷刑和受到其它残忍、有损人格和非人道的待遇。



为了叙述方面,以下我们把人权捍卫者分为“人权志愿者”和“人权律师”两个部分来介绍他们遭受的打压。“人权志愿者”涵盖所有非政府人权工作者和关注并参与维护人权的人士。 “人权律师” 涵盖那些通过司法途径、并通常以公益服务无偿为人权受害者讨公正、提供法律援助、寻求司法救济的律师和公民代理人。人权捍卫者的这种二分法是有局限的,这两个范畴之间存在交叉地带,比如,有些“人权律师”也可以是“人权志愿者”。但这样分类也是为了突出揭示这两个群体的人权捍卫者2007年受到重点打击的现状。



一 人权志愿者



由于篇幅限制,在此我们主要记述人权志愿者因为维权而遭受的严重迫害的部分个案:任意羁押、酷刑及非人道待遇,而不一一列出其它迫害方式。(这些其它迫害方式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三:“2007年受迫害人权捍卫者个案纪要。”)



酷刑、虐待

● 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小明被虐待致死:上海的陈小明自1994年其房屋被强制拆迁后自学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后来成为替广大弱势群体代言的维权人士,从1995年到2006年间,积极参与上访、为强迫拆迁户呼吁救助,积极参与了大量上海市的维权工作,多次以公民代理身份出庭诉讼。2006年2月15日,陈小明被卢湾区公安分局的公安人员强行带走,随之被抄家,之后几个月与外界失去联系。陈小明在被警方关押期间,遭到虐待,后法院在只采信警方口供的情况下将陈小明判刑两年。服刑期间,陈小明患病得不到及时检查与治疗,到2007年6月底,生命垂危时才被放出,两天后大吐血,于7月1日去逝。[10] 

● 陈光诚被判刑,狱中遭受虐待,家属遭受迫害:因揭露山东临沂地区野蛮计生而闻名于世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2007年1月12日被临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主要罪名依然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尽管此前,国际社会和许多各界人士呼吁官方公正审判,无罪释放陈光诚。宣判当日,陈光诚妻子袁伟静要求前往法院听判决竟遭到警方拒绝,代理律师也在宣判前一天才得到通知,这一切显然都违反有关法律。陈光诚被判刑后,在监狱服刑期间受到各种虐待,因恶劣的食品,出现营养不良现象,且因缺少必要的被褥无法正常取暖,与家人会面的探视权也多半被剥夺,家人带去的盲文书也不被允许留下,更令人发指的是,监狱当局以陈光诚不服管教为由曾唆使多名囚犯殴打身为盲人的陈光诚,并经常性地辱骂羞辱陈光诚。这类侵害一直没有中断。 受株连,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2007年8月24日,当她摆脱监控欲前往菲律宾代夫领取“麦格赛赛奖”时,在首都机场被北京公安谎称护照过时无效而暴力拦截,并随之被山东赶来的人员绑架回去,软禁在家,随身所带物品被抢走,甚至被禁止外出看病。探视陈光诚的权力被剥夺。11月22日,袁伟静被迫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求助公开信,恳请他们采取措施解决山东当地政府一再违法乱纪的,剥夺侵犯她的正常生活的权利的问题,未有任何结果。[11]

● 郭飞雄在预审期间被施酷刑,判刑后狱中继续受虐待:广州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于2006年9月14日被以“非法经营罪”被捕,2007年11月14日被广州天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这期间郭飞雄在广州、沈阳等地被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曾被预审机关手脚绑在木板床上,长达四十天之久,刑讯逼供、辱骂,并曾被坐老虎凳,手反捆在后面吊起,审讯人员用高压电棍将其手和脸打肿,并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打耳光几十次。为抗议这种非法虐待,他曾进行了二十五天的绝食绝水。一年多对他的刑讯虐待给他身上留下了五、六处伤残,长时间反手吊起,致使腰部、肩膀等处落下了难以恢复的疾患。而据郭介绍,在审讯过程中警官询问最多的是他积极参与的太石村维权问题,当法院最后却以“非法经营罪”来判处,显然是构造罪名。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后,2007年12月28日,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和姐姐到监狱首次探视,得知郭飞雄因遭殴打、受威胁将被送精神病院等已绝食抗议15天。郭飞雄被捕和入狱后,家人受到迫害,妻子张青的银行存款被法院无理冻结。张青连续发表四封致胡锦涛的公开信,呼吁当局无罪释放郭飞雄,指出郭飞雄多次遭受酷刑逼供,案审没有必要的物证,并宣布经常性在家里绝食,以示抗议。

● 毛恒凤被以“损坏宾馆财物”罪判刑两年半、狱中受虐待:因怀第二胎拒绝做人流而被单位开除公职从此走上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权益的上海访民毛恒凤,2007年1月12日被上海杨浦区法院以“损坏宾馆财物”罪,判刑两年半。检方指控毛恒凤去年在被监视居住的宾馆内将两盏台灯摔坏。案件的审议过程只用了三十分钟左右,法官便草草判决,而且法官只采纳了警方提供的证据,辩方证据概不采纳,严重违反公平审判原则。审判期间曾有数百名访民在法院外声援毛恒凤。自毛恒风被送到监狱服刑起,便不断受到各种虐待,包括以检查为名被送入监狱医院,被剥光衣服绑于床上,24小时接受摄像监控,并且狱方还让女犯轮流看守、强行喂食,经常对其谩骂、羞辱。被关禁闭,牢房没有床櫈,直接坐在湿冷的水泥地,造成她背部与关节肿痛。家人曾很长时间不被允许探视。她曾绝食表示抗议,被狱方三次灌食,造成身体多处损伤。[12]

● 河北维权人士郭起真被判刑,监狱中遭毒打:郭起真是自由撰稿人,多年来一直从事上访和维权活动,批评政府并揭发沧州当地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支持高智晟律师发起的接力绝食活动,针对时弊在网上发表文章。2006年10月被以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判处四年徒刑。2007年3月16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沧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郭起真入狱后,河北第四监狱狱方曾污称郭起真是黑社会成员,或称他是法轮功,并曾三次以没有这个人为由来拒绝家属探望郭起真。郭在狱中多次被人殴打,并因此委托其妻子赵长芹公开一封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书,强调他入狱是一件冤案。

拘留、逮捕、监禁

● 胡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12月27日日,北京爱滋病人权益活动家、人权捍卫者胡佳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政府”。27日下午三时,二十多位警察闯进胡佳家中,切断所有家中与外界的联系,将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和他们几个月的婴儿以及来照顾他们的曾金燕的祖母带到一旁,将胡佳带走。随后,警方留下数人继续监视曾金燕,并封堵他们住所,禁止外人随便进入其中。胡佳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随后胡佳被批准逮捕。 警方告诉家属,胡佳的犯罪事实之一是公开签署了一封要求政府遵守承办奥运的人权许偌“奥运前真实的中国”。此前一年中,胡佳夫妇因其维权活动曾被警方长期软禁,限制自由,并曾多次被警方人员殴打。其中,尤其因其为帮助与外界失去联系的高智晟律师向外界传递消息而遭北京警方的迫害。2007年5月18日,当他们应邀赴欧洲访问时被国保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阻止,传唤他六个小时,并对他实施软禁。11月9日晚,胡佳前去医院陪护他临产的妻子曾金燕,在出所居住的大院的院门时被软禁他的国保强行阻止,并被一国保拳击致嘴唇破裂,右胳膊也被强力拉伤。后胡佳负伤赶往医院,两辆国保车载着8名国保竟仍然跟踪到医院监视。

● 作家、网络活跃人士力虹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六年徒刑:浙江著名诗人、剧作家力虹(张建红),1989年曾因支持学生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煽动罪”劳动教养两年。2005年8月创办在中国知识界颇有影响的人文网站《爱琴海》,2006年3月被浙江有关部门强行关闭。2006年9月6日力虹被宁波警方拘留,2007年3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经过秘密审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张建红有期徒刑六年。定罪依据是其自2006年3月以来在海外中文网站上发表了谴责当局压制言论自由、残害法轮功学员、声援高智晟律师发起维权绝食等62篇文章,但具体哪些言论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却没有列举,因而是一桩典型的“因言治罪”案。2007年年底外届得知力虹在狱中病重。[13]

● 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居民杨春林2007年7月6日被佳木斯警方拘留,8月13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杨春林先生是一位失业工人,曾于2006年因参与维权抗暴绝食而4次被抓。 此次被捕肇因于他深入富棉地区,为4万名该地区的失地农民争取权益,并参与组织“要人权不要奥运”公开信征集签名活动,激怒了把奥运视为国家重大政治事件的某些高层,导致公安部直接下令用“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杨春林。[14]

● 浙江活跃人士、异议作家吕耿松被逮捕:吕耿松曾是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员,因从事民运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现是独立撰稿人,维权人士,十分关注弱时群体的被强制拆迁问题。2007年8月24日,被杭州西湖公安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非法持有机密罪”的刑事拘留罪名从家中带走。吕耿松的妻子也被指是“嫌疑犯”而被传唤三小时。9月29日在被拘留37天时被杭州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15]

● 江苏无锡环保人士吴立红被判刑3年:8月10日,江苏宜兴环保人士吴立红被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2年徒刑,合并执行3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5万元。家属表示要上诉。吴立红是江苏宜兴市周铁镇农民,自上世纪90年代起,频繁举报太湖地区企业违规排放等一系列环保问题。2005年,吴立红先后获得中央电视台年度“感动中国”候选人提名并当选十大环保杰出人士。今年4月13日,江苏宜兴市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逮捕吴立红。同日,江苏宜兴维权人士魏道华欲前往法院关注环保人士吴立红案开庭,结果被警方带走问话到下午4点放回,随后8个警察四班轮流在他家守候。

● 访民代表刘杰因组织上书被劳教:刘杰是著名访民维权代表、原黑龙江农垦职工刘杰,因自己农场被农垦当局抢夺而上访十年,期间多次被黑龙江截访人员毒打,险些遇害,身体留下多处残疾,包括眼睛被打致几乎失明。2007年10月8日,她与另外几名上访者联名一万二千多人上书中共十七大,要求惩治腐败,落实宪法权利,进行政治改革。因此在10月12日被抓,13日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被黑龙江农垦北安公安局以“聚众闹事”与“扰乱社会秩序”处以劳教一年六个月。其间公安部门曾经试图通过检察院起诉刘杰,因材料不足被检查员驳回,不予起诉,但北垦公安部门依然以劳教这种方式对刘杰进行迫害。刘杰现在齐齐哈尔劳教所劳教。[16]

2007年被拘留或逮捕、判刑的还有各个维权领域的人权捍卫者,例如:

中原油田职工维权代表李国宏被判劳教一年半;

福建农民维权代表林应强被以“敲诈勒索政府罪”逮捕;

四川泸县维权人士、前地方人民代表曾建余被以“诈骗罪”于07年2月被判两年半;

浙江维权人士严正学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07年4月被判三年;

湖北荆州维权代表周远武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两年半;

军转维权代表乔延兵被以“邪教”罪名逮捕;

武汉花楼街拆迁维权代表陈顺喜被判刑两年;

中国首位信访调解员刘贵琴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刑一年半;

浙江维权农民杨云彪被判刑两年。

四川宜宾大塔镇村民代表刘升贵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逮捕。 



2007年还有不少继续在监狱服刑的维权人士,例如:

北京反对奥运工程强迫拆迁维权人士叶国柱

福建莆田农民维权代表的黄维忠

陕西民营油田维权代表冯秉先

山东枣庄农民维权代表的邵士信

四川宜宾大塔的农民维权代表徐元仁、罗道富

广东南海村民维权代表刘德伙、崔永发、邵笑冰 (女)、陈宁标、陈智标、绍细虾、郭建华

工人维权代表、原甘肃省天水市运输公司司机岳天祥

工运维权人士、原郴州铁路局工人何朝辉

辽宁省辽阳市工人维权代表、工运领头人姚福信

2007年,警方对维权人士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监控,包括软禁、跟踪、强迫失踪、骚扰。例如:

·湖北基层选举活动家姚立法被强迫“失踪”(非法秘密拘禁)一个月;

·湖南网络作家贺伟华被强行送入精神医院治疗一个月;北京维权人士张文和也被警方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武汉汪国强参选被殴打、监视、鉴定为“精神病患者”;

·甘肃环保人士孙小弟和女儿受殴打、威胁,不让在北京看病;

深圳市劳工维权组织“打工者中心负责人”黄庆南被人砍伤。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三:“2007年受迫害人权捍卫者个案纪要”。



二 人权律师



我们这里使用的“人权律师”这个术语是指那些通过司法途径、并通常以公益服务无偿为人权受害者讨公正、提供法律援助、寻求司法救济的律师和公民代理人。这个术语跟“维权律师”的说法有时很难区别开来。但是,“人权律师”比“维权律师”的涵盖面要窄:并非所有的维权律师都是人权律师(所有的律师当然都应该是维权律师)。因为并非所有的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律师代理起诉寻求保护或赔偿的权利都是人权,虽然有些法律权利跟人权有关系。人权是《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那些人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无论国籍、民族、性别、宗教和政治信仰等等划分。比如,制造假药或垄断手机价格可能违反了国内有关法规、伤害用户权益,但是,这些权利并不是人权,虽然与此相关的健康权和通讯自由属于人权的范围。但是,另外一些法律规定的权利直接就是人权,比如,免遭酷刑和非人道待遇的权利、被告的律师咨询权、申诉权和公开公正审判权的等等。(当然,还有许多中国法律尚不给予保障的人权,比如,“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自由出版、宗教自由、自由成立独立工会的权利,等等)。但是,既然“人权律师”也是维权律师,这两个说法也经常替换使用。



2007年,中国政府没有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在保护人权律师在从事推动和促进人权的工作方面亟待改进。中国的人权律师尚未享有独立辩护被告、提供法律咨询必需的自由空间和安全保障。 律师至今没有保护他们权益的独立的律师协会。 在官办协会内部相对独立的一些委员会,不时受到压制。如,北京律师协会辖下的“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聚集了北京一批如李和平等维权律师,他们常在一块交流维权议题,07年8月被司法事务管理当局通知撤销,增设为“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和“宪法学专业委员会”。新设的委员会,官方按照自己的标准重新审核委员资格。 07年,警方和有关司法管理部门继续对人权律师施加各种形式的骚扰、迫害、和报复,主要有以下形式:



1. 拘留、逮捕、判刑



2006年12月22日,北京人权律师高智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自从回家服刑之后,他和家人仍然处于公安部政保局和北京市国保总队的严密监控之下。一年来他和当局不断地较量,艰难地发出声音。高律师多次在“敏感日”被强制离京,妻儿常常处于恐惧中。警方把高律师的妻儿当作要挟他的人质,使他无法出国领取两项国际组织颁发给他的人权奖项。07年9月22日,因高智晟写信给美国参众两院,加上中共十七大将临,他被当局暴力绑架,家被警方严密搜查。之后就了无音讯。



2. 毒打



4月8日,《中国人权[网上]论坛》发起人兼版主之一的杨在新律师,在自己的住所广西合浦县华侨中学宿舍门口,被学校门卫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围攻谩骂,然后用木条、长椅等凶器进行群殴。致使杨在新遍体鳞伤,头部耳朵嘴和脚被打裂。



9月29日傍晚,北京著名维权律师李和平下班时被人绑架到北京郊外地下室中脱光衣服毒打五、六个小时,警告他离开北京、不准公开他被毒打的事,然后于深夜被丢到荒郊野岭中。随身携带的手机卡和移动硬盘被抢走,电脑被格式化。此前国保警察要他离开北京,被拒绝后,27-28日李律师就被北京国保跟踪。李和平被打后,全身多处有伤痕和淤血,头疼,左耳失去一些听力。



3、停止执业、不予注册、吊销执照:2007年,阻止维权律师执业仍然主要是通过给律师事务所施压,让维权律师找不到律所托管,同时在年检时当地律协不给年检。不少维权律师在过去的几年中因参与维权工作均遭受过上述待遇。

张鉴康律师近年来一直致力维权,2006年11月为代理广东三山镇失地农民的诉讼而被停止执业, 被西安司法管理部门明确警告不得再参与维权案、不得接受境外媒体采访、不得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这些非法侵权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张鉴康代理案子一再被阻止。按照中国有关律师执业政策规定,每年律师必须向当地律师协会交纳一定的会员费,否则就将被取消执业资格。3月28日,西安律师张鉴康被所在的陕西帝意律师事务所告知,不能给他交本年度律师协会会费,原因是该律师事务所受到来自西安司法管理部门的警告,如果帝意律师事务所替张鉴康交会费,那么该所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命运。该所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张鉴康到法院起诉。帝意所迫于压力而不给张鉴康律师交会费,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他的律师执业资格。[17]

青岛律师李建强2007年6月被山东司法局拒绝延续其律师执照。司法局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李建强曾参与多宗维权人士的诉讼案,包括国际关注的中国记者师涛案,他暂时也无法申诉,因为山东省司法厅拒绝其登记注册律师执照延续的申请时,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理由。[18]

在过去几年内律师执照被拒绝延期、或没有让通过年度检验、至今仍然没有职业证书的维权律师还有:河南律师李午祀和李苏滨,上海律师郑恩宠、郭国汀,北京律师高智晟,山东律师李建强,广东律师唐荆陵,郭艳,扬在新等。



4、监视居住、跟踪、威胁:



7月24日,上海著名维权律师郑恩宠与夫人欲前往上海高级法院申请旁听周正毅案开庭审理,在小区门口被国保警察阻止出门,并将郑恩宠推倒在地,郑律师提出抗议,后被警察强行拉上车,送到他姐姐家中。7月29日早上,郑恩宠律师与夫人欲到教堂参加敬拜,在门口被国保拖拽推搡阻止,上海国保公然指令现场的执勤国保动手,声言出了事国保上层负责。为捍卫信仰权,郑律师当场表示绝食抗议。12月2日,郑恩宠再次遭到上海公安传唤。这是自今年8月以来,上海公安指称郑律师涉嫌“偷税案”以来第10次遭到传唤。



12月下旬,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被抓捕后,胡佳的代理律师李劲松、李方平和一些与胡佳有交往的律师如滕彪、李和平、江天勇等人频繁遭遇威胁、阻挠、跟踪、监控、软禁。李方平几次要求会见胡佳,都未获准。



(更多信息,请见附件三:“2007年人权捍卫者受迫害个案纪要”)



第三章 压制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工具:法规和制度分析



2007年间人权捍卫者遭受的严酷打压,并非是孤立的和例外的现象,罕见的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犯下的罪行,而是由高度集中的国家机器来系统化地推行的。这些长期以来就已经存在的机器包括中国的公安(国保)和国安系统,政法委及其控制的检查院和法院,看守所和监狱,任意羁押场所(劳教制,精神病院)、上访截访制度,等等。在这里,我们重点审查劳动教养、拦截访民的“黑监狱”、和“煽动颠覆罪”这几个严重违法违宪的制度。选择它们作为重点,并不是因为它们是2007年压制打击人权捍卫者的唯一的或独有的国家机器,而是因为这些制度在2007年国家对人权捍卫者的迫害和打击中继续发挥着重大作用,而且它们自身的违法性和违宪性相当严重,并已经在社会正义之士和国际人权社会引起一片要求废除的呼声。



第一节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中国警方(公安局)和行政部门(劳动教养管理局)用来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的一种行政措施。公安和劳教管理人员在作出劳教决定时,具有相当大的权力,他们不受任何司法机构的制约,不允许公民行使其宪法和国际人权保障的法律咨询权和公正审判权。有关案件在不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审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可能被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达3年或4年之久。“劳动教养”是1955年国家吸取前苏联“劳动教化”理论而设立的强制劳动、思想改造机制。[19] 劳教制度的任意性和独断性为地方执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报复打击敢言者、敢于揭露贪官污吏、敢于上访伸冤者、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提供了方便快速、避免司法监督的手段。



劳教制度实施50多年来,仅据官方统计,先后就有超过350万人被劳教过。虽然,其中有多少人是政治劳教的受害者,官方不会公开具体数字,民间也无法掌握准确的量化数字。劳教近年来更广泛地用来对付上访民众和维权人士及法轮功信仰者和家庭教会基督徒。自1999年镇压法轮功以来,全国起码有180多个劳教所关押了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自2002年民间维权运动兴起以来,也有许多维权人士被送进劳教所。



2007年,使用劳教来制裁、报复维权人士的恶劣做法毫无收敛。据刘德波著(“维权网”协助编辑发布)访民报告的调查人员2007年对访民的两次问卷调查结果,3月份对1010名访民进行的访谈和抽样调查统计显示:他们当中曾送到劳教所拘留的人数为428人,占42.4%;同年10月份对3328名访民进行的访谈调查显示:被送到劳教所拘留的人数是1171人,占35.2%。( 该报告已于2008年2月正式发布:血泪上访路——上访调查报告 )



下面这几个典型例子可以说明这一非法违宪的行政拘留制度是如何用来惩罚、打击报复维权人士的:



11月12日,黑龙江农垦总局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对访民维权代表刘杰处以1年6个月的劳教。刘杰在10月8日联名一万二千多全国的访民上书中共十七大,列举中国政法系统的黑暗,呼吁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成立宪法法院、废除劳教制度、清理黑监狱、释放一切被关押、判刑及送入精神病院的上访者、反思历史罪错并平反冤假错案等。10月12日,刘杰被北京南站派出所拘押,随后被转给黑龙江农垦到京截访的公安,13日刘杰被押回黑龙江农垦北安公安局,并于当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15日,后延期为一个月。直到被判劳教。

河南省郑州市维权人士,泛蓝联盟成员蔡爱民因在互联网上发布维权信息,于5月26日被郑州警方拘留15日,之后被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罪”送去劳动教养1年9个月,现被关押在郑州第三劳教所。

湖南省邵阳市民办教师维权代表周光红因到北京上访,于8月底被捕,10月9日被宣布劳教1年6个月,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现被关押于邵阳市劳教所。8月18日,邵阳市八县(市)一区五十多位民办教师代表在天安门广场下跪喊冤,湖南当局认为周光红是邵阳市民办教师的“总头头”,是天安门广场下跪事件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周光红因此而被拘押。

北京市顺义区访民张淑凤因上访维权被顺义公安局以“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歪曲社会事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劳教1年,自2007年10月29日至2008年10月18日,是所外执行。此前张淑凤曾被劳教关押过1年。张淑凤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07年12月6日,北京市宣武法院对张淑凤被劳教提起行政诉讼案作出维持北京劳教委员会决定的判决。

2007年10月25日,山东文登市峰西村上访人刘厚顺被当地政府以破坏财物罪劳教一年。刘厚顺因村中前任村委不交权给改选后的村委,而带领村民上访,结果多次被拘。10月他在北京上访时,被抓回行政拘留7天,之后又被处以劳教。

长期致力于中原油田职工维权工作的重庆维权人士李国宏,于10月31日上午到中原油田(河南濮阳)了解中原油田双解(下岗)职工准备集体到北京去诉讼的情况,结果被当场扣押,当晚被公安处以行政拘留15日。11月16日拘留期满后,当局宣布将其劳教1年6个月。



因此,我们认为,不废除劳教,中国公民维护人权权利就得不到保障,而且劳教制度的非法和违宪的弊端也必须尽快纠正:

1、 劳动教养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刑事法律的权威。

2、 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同样的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而适用劳教行政处罚时却高于刑罚的拘役刑。

3、 由公安机关完全主导的劳动教养是典型的“警察罚”,打破了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

4、 劳动教养随意性强,公安机关拥有不受制约的自由裁量权,使原本已经过大的公安权力进一步膨胀。

5、 劳动教养是完全封闭式的汇报审批,根本不公开,也不能辩护和辩论。

6、 劳动教养成为错案、冤案的温床,检察院不批捕或退侦案件、法院清判案件、证据不足超期羁押案件都可以转为劳教。

7、 劳动教养是实施差别待遇的处罚,不仅内外有别,而且等级、身份有别。这从公安部1992年发布《关于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不得实行收容审查和劳动教养通知》就可见一斑。

8、 国家工作人员因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栽赃陷害等职务违法行为送去劳教的,本来就不适用劳动教养,而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就劳教制度违宪侵权本质作进一步分析:



劳动教养制度直接侵犯中国现行宪法保护的人身自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而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不需审判,甚至剥夺了被劳教人员上诉的权利,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明显违宪。



劳动教养制度与《立法法》与《行政处罚法》的等上位法相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现行的劳动教养属于国务院转发的部门规章,却赋予了有关部门非法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的处罚种类中也不包括劳动教养;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5天,可属于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却长达1-3年。



劳动教养制度与中国业已签署的国际公约无法接轨。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依据《公约》精神和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解释,所有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决定必须通过正当程序并由法院作出判决。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理应在正式批准《公约》前,尽快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信守《公约》的责任和义务。

劳动教养制度的存续和膨胀,明显违背中央政府提出的构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的执政方向。 劳教制度早已招致国内外舆论的共同谴责,中国国内要求改革乃至废除的呼声不断高涨。从90年代初期到今天,民间一直要求废止这一恶法,曾多次就废除劳教制度上书或发表公开信;在国际上,自由国家的政府、议会与国际人权组织,也不断敦促中国政府废除这一恶法。



90年代后期,诸多体制内的法律人士、作家和学者也开始公开要求废止劳教制度,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建议人大常委会废止劳教制度。2003年春天,广东省的6位政协委员联名发起提案,质疑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宪法,提议对其进行违宪审查。同年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召开了一次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国际座谈会,邀请了中美双方专家、学者和教授与会。2004年两会期间,借助“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入宪的契机,代表们提出改革劳教制度的议案多达13件。2005年,代替劳教制度的“违法行为矫治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两会过后的4月份,《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尽管审议过程没有公布,2006年人大会议也没再提起。但是,2007年人大会议期间,废止劳教制度的议案再次大量出现,《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也再次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2007年,中国民间继续对劳动教养制度提出挑战,掀起了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维权小高潮。



2007年10月29日,27岁的河南省伊川县农民陈超对洛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认为,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就理应失效。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将这起状告洛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正式立案,现正在审理中。



2007年12月4日,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无疑是69人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提交了要求启动对劳动教养进行违宪审查、进而废止该制度的公民建议。这份公民建议的领衔者是经济学家茅于轼、胡星斗、法学家贺卫方和维权律师张星水等人,参与者大都是法学家、执业律师和著名学者,也有维权人士、记者、工程师。



12月6日,《南方周末》发表《法学界提请对劳教制度启动违宪审查》的报道,报道不仅介绍了这封公民上书的具体内容,而且引述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的意见:“讨论劳教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对剥夺人身自由的裁决权应该给予谁,法院,还是警察?最近的现实还包括,劳动教养已经成为错案、冤案的温床和打击迫害上访、举报、维权公民的工具。”[20] 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写进宪法之后,对于中国的法治进步而言,用人大立法制订《违法行为矫治法》代替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劳教制度,起码有三大好处:1,以废除劳教制度为突破口,让宪法的人权原则和国民权利条款成为相关司法改革的主导精神;2,通过法院审理与作出判决来矫治轻微犯罪行为,微观上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宏观上可以实质性地推进人权的制度化保障。3,废除劳教制度而代之以人大立法的规范,才能迈出中国法律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接轨的切实一步。



第二节 “黑监狱”

由于北京奥运临近,2007年国家对到北京上访的访民的迫害有变本加厉之势。多年来被各地方驻京办事处用来关押访民而私设的“黑监狱” 扮演了尤其恶劣的角色。围绕“黑监狱”出现了任意羁押、酷刑、虐待访民,包括那些开始维护人权的访民的严重侵权现象。各个外地驻京办公室加紧截访工作、私设“黑监狱”、任意羁押访民,对他们刑讯、虐待、恐吓,严重侵害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申诉权、请求救助权、和公正司法程序权。

由于司法系统缺乏独立性,法制不健全,新闻自由受到限制,缺乏民主监督机制,下层民众的利益经常受到地方各级官僚的侵犯、长期抗争仍然得不到有效救济。在现有体制下,这些走投无路者常常祈望靠向上级和中央机关投诉伸冤来解决问题。中国的各级上访制度基本上就是以行政指令来解决这些申诉的制度设计。但事实上,访民常常是历经艰难奔赴更高一级政府所在地申诉后问题依然不能解决,只好辗转至北京,希望国家的最高司法和行政当局能够主持公道,责成有关地方当局还民众以公正。这种现象随着各级官僚腐败的加深而愈演愈烈,近年出现了所谓的“上访洪峰”。

大量的上访人的出现,凸现地方政治和司法的不公和黑暗,直接威胁到地方官僚的升迁和名誉,同时,中央政府在“敏感”时期为保持安定和秩序,在一系列相关规定中都给与地方官员极大的压力,将上访的人数多寡与地方官员的绩效相联接,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这自然给地方当局相当的压力,地方官员因此派遣大量的人员留驻北京,拦截、拘留、强迫遣返访民,访民被驱赶、殴打和非法关押的现象层出不穷。

“维权网”于2007年9月发布的“开放奥运”城里的黑监狱,暴露了几所北京的“黑监狱”。 例如:

1、南阳驻京办事处

南阳办事处位于北京卢沟桥派出所管区内,在丰台区五里店一家名为 “京苑宾馆”后面一栋两层楼内,就有这样一家非法关押各地访民的典型“黑监狱”。这栋两层楼里通常铁门紧锁,门窗走廊都用铁栏、铁网封闭,24小时有七、八雇佣的人员把守。这些雇用人员是各地驻京政府官员收买来的,每抓住一个上访者,雇用人员得300元报酬,关押一个上访者一天就从这些政府办事处那里得到200元补助。 该处关押的都是在马家楼和公安部附近,北京南站,府佑街派出所以及一些招待所、旅馆被劫持来的上访者。因仗着有政府撑腰,这些人员竟然也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人大常委会等国家最高机构的信访接待处光天化日下绑架抓人。



福建人刘先生因揭露地方官僚的贪腐而遭到打压,妻子被警察殴打致残,女儿也受到威胁,于是全家被迫进京上访。07年7月24日,全家三口在北京公安部门前,被该省驻京截访人员截获,在河南南阳办事处工作人员协助下,带到南阳驻京办事处,关押三天。8月10日,他全家在上访时又一次被抓进南阳驻京办事处。

另一位来自福建的陈先生于07年8月9-17日被关押在南阳办事处,10日那天又有四位来自福建的访民被劫持进去。那里通常有七、八十人到一百多人被关押着,老弱病残居多。他在里面见到过已经被关押数月的人。被押访民当中不少人来自河南,但多数是来自其他省市的访民。被关押者的身份证和手机一律没收,以防被关押者与外界联系。看守告诉他们:会通知他们的当地政府,但是,除非当地政府派人来接他们回家,别想出去。有时需要亲属去当地政府要求接人或放人,但是被羁押的访民没法给家属联系。有时,访民在签署一份同意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也可以获释。陈先生本人30多岁,因举报厦门一家公司领导贪污而被迫害、开始上访。他在南阳办事处的黑监狱被关押8天之后,经福建当地一家市政府通知南阳办事处,可能是说福建方面近期不能派人去北京接他,他才被释放。

南阳办事处“黑监狱”里边的条件也极其恶劣,除男女分开关押以外,患各种疾病者与健康人同室,陈先生见到过患有高血压、癫痫、肝炎的病人。 陈先生说,看病要经过看守人员许可,才能叫附近一家诊所的医生进来给病人看病。食物常常是前面宾馆的剩饭剩菜,因此午饭要两点、晚饭要9点才供应。没有衣物更换,因为他们被劫持时往往没带行李。被关押在这里的访民整日提心吊胆,寝食不安,处在恐惧之中。偶尔有关押者用侥幸没有被没收的手机报警,看守发现后,责骂举报人,威胁如再报警将把报警人拘留或送去劳教等等。

2、鸡西驻京办事处

另一家“黑监狱”设在北京东城区美术馆后街75号内蒙古宾馆地下室黑龙江省第三招待所鸡西驻京办2号房间。孙文远,男,34岁,黑龙江省鸡西市人, 因工伤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上访多年。由于地方当局对其要求的蔑视并对其进行陷害,他不得不多次前往北京上访。 2007年6月20日下午3时许,被鸡西信访办人员用欺骗和绑架的手法劫持到这个被访民称为“天子脚下的黑监狱”里,被非法关押四天三夜。期间,孙文远只吃过一顿饭,是用自己的钱恳求看守买的。

在那里关押的访民,一天只给几个馒头,饮用厕所里的水,大小便在屋内,臭气薰天,潮湿不堪。被关押者有妇女和老人,有人被关押长达十数天。如与孙同屋关押的柴文斌,75岁,家住鸡西市鸡冠区,原鸡西市机械局长,当时已经被关押10天;徐鲜艳,女,38岁,已经关押18天等。孙文元用拼死保护下来没被没收的手机报警求救,警察出现后也不予理睬,最后其手机反被没收。6月23日早孙文远被鸡西市截访人员用车与另外4人强行押回鸡西市。



还有一位匡先生,50多岁,黑龙江鸡西市人,也在这里羁押过。因在哈尔滨摆地摊时卖了两条别人送而没有抽完的香烟,他被烟草专卖局的人员殴打一天一夜,导致脑外伤精神病。由于当地不予赔偿而赴京上访。也曾于2006年6月被关押鸡西驻京办。其间大铁门暗锁反锁,动用警力日夜看守。

3、十堰驻京办事处

郑大靖,又名郑瑞峰,男,46岁,住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民联社区居委会。因房产争议,郑大靖及其妻子、儿女自2005年9月起多次到北京上访,也多次被非法拘禁甚至殴打。2007年3月15日,郑大靖在北京被十堰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周国栋、郧西县公安局警察高勃、张万福、郧西县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功才带到十堰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非法拘禁。3月16日,郑大靖被上述工作人员转移到北京东风宾馆继续非法拘禁。07年9月7日,郑大靖在北京南站调查访民情况,了解上访村拆迁事宜时,被当地到京截访人员秘密绑架回湖北老家。 9月9日,郑大靖被当地公安以上访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实施刑事拘留,被关进郧西县洪台原寺沟乡烟草站内的地方黑监狱。

2007年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乃至县的驻京办的主要工能之一就是截访。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公安的协助下)通常将截到的访民关押到上面提及的这种地方,有的是自己办事处租的地下室,有的就是出钱交给黑帮在京城设置的黑监狱。大批访民包括其中的维权人士在这种环境中受到残酷迫害。当访民从北京的黑监狱强迫遣送回原籍后,不少访民被直接送进当地的黑监狱,或正式拘留,或劳教,或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第三节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本报告第一章关于言论出版自由那里,我们介绍了中国司法机关近年来愈来愈多地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来加害异议作家和人权捍卫者,从07年的大量案例来看,更多是使用 《刑法》第105条第2款对公民进行“以言治罪”或用来打击人权捍卫者。



中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各种“反革命”罪被取缔,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当时,许多评论家对这一将刑法制度从政治中脱离的改革作了正面评价。但是,后来的经验证实这种脱离并没有兑现。“国家安全”罪仍然经常被用来惩罚行使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法保障的表达自由的公民。



1997年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在考察中国结束后发布的报告中表达了对当时刚通过的“国家安全”罪可能被用来惩罚受国际法保护的人权和自由的担忧和关切。联合国报告指出:



“根据第105条,仅仅交流思想和观点,即并未有意图去进行暴力或刑事行为,也有可能被认为是颠覆。通常,颠覆需要比交流思想和观点更多的行为……”



就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罪行,被修改的刑法没有试图确立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标准。确立这一标准对刑法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本身就会使刑法更合理和公平。显然,国家安全法可能被误用,只要它是法典的一部份,它就提供了限制基本人权和自由的理由。”



这些担忧体现在“维权网”收集到的从2000年到2007年之间记录在案的41个案件中。(请参见/Article/Class4/200802/20080214225037_7587.html )所有这些案件中的人都是因为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被刑事拘留或起诉判刑。这些案件中许多人都是因为涉及在互联网上发布材料和意见、批评政府的政策或国家机构的问题而受到迫害。中国政府对于发布任何形式的这类材料都很敏感,但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似乎尤其重视。这些案件只是冰山之一角,中国政法系统用刑法第105条第2款来压制言论自由的情况实际上要普遍得多。



2007年一年内,因为维权言论而被公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或逮捕的维权人士就有不少,例如:



2007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的维权人士杨春林因和失地农民推动“要人权不要奥运”活动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11月8日,因证据不足,佳木斯市检察院将杨春林案件案卷退回佳木斯市公安局“补充侦查”。12月7日,佳木斯检察院告知杨春林亲属公安局将补充侦查后的案卷再次移交给了检察院。年底前,佳木斯市检察院已将案卷移交给当地法院审理。(该案已于08年2月19日开庭审理)



8月14日,浙江异议人士、民主党人陈树庆一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10月29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了陈树庆二审上诉案,裁定维持原判。



9月29日,北京维权人士叶国强被捕。9月30日被关进宣武区公安分局拘留所,警方向其宣布他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叶国强在宣武区公安分局拘留所被羁押了十七天后,于10月17日被转送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关押,10月30日,叶国强被戴上头套,转送到一秘密地点关押,每天有六个保安、五个警察轮流看守他,对其监视居住,直到2008年1月9日,叶国强又被戴上头套取保候审送回家。期间,2007年11月22日,叶国强母亲去世,叶国强曾短暂被送回家看望,随后又被带走。(叶国强现以获得“取保候审”)

12月13日下午,广西全州县网络异议作家王德佳(笔名“荆楚”),在家中被桂林市国保会同全州县国保与城北派出所警员前去搜查,抄走他电脑主机、文稿及一些书籍,随后以涉嫌“污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传唤到当地派出所中,当晚深夜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现已“取保候审”)

12月15日,陕西三门峡库区农民维权代表陈思忠和郗新继在被带走问话即非法关押第10天后(当时华阴市华西镇派出所曾承诺10天后放人),家属赶到派出所询问却收到了对陈思忠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12月16日,华阴市移民维权代表张三民和另一位张姓农民也被当地派出所以谈话名义叫走,之后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家属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才收到《拘留通知书》,罪名同样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家属被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是因为“张三民到北京上访,影响了2008年的奥运会”。



12月18日,湖北省恩施州的访民代表王桂兰被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扣压,随后被西城公安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释放)。



12月27日,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他的妻子曾金燕和刚满月的孩子以及外婆均被警察软禁在家,不准和外界联系。胡佳是一位有代表性的维权活动家,12月5日刚获得记者无疆界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奖。胡佳多年以来关心受到中国政府不公正对待的弱势群体。从06年春天起,他和他的妻子一道,为了让世界了解中国政府在筹备奥运期间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对外发出了大量的信息。自2002年以来,胡佳就多次被当局软禁限制自由、殴打、绑架,直到这次被捕。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刑法》第105条第2款存在两个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的规定很模糊,一个言论或行为不需要有任何潜在或实际的影响就会被判定构成犯罪。因此,所谓“证据”往往只不过是一个人的文字,或只要证明这个人散发了有不同意见的文章,而不需要证明这种言论或行为产生了任何潜在或实际的颠覆效果。就是说,言论本身就可以构成煽动颠覆。



第二,法律的规定没有明确界定“颠覆”和“国家政权”这些基本概念,也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是“颠覆”和“国家政权”。因此,不论是要求结束一党专政还是批评腐败,都被认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第四节《律师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新修订的《律师法》,虽然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查阅复印案卷材料方面有一些进步,但是在律师协会的独立性上没有任何改变。



法学界学者和律师们想通过《律师法》的修改抵消《刑法》306条的恶劣影响的希望完全落空。在中国的检察院体制下,检察院不但作为公诉人,在一些案件中具有侦查职能,而且同时是法律监督机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使控辩双方极不均衡。加上法官缺乏独立性,公检法在法庭上合伙对付被告人和律师的情况经常出现,因此刑事律师如履薄冰,举步维艰。1997年《刑法》第306条,如同悬在律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该条规定“在刑事诉讼当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做伪证的,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这条规定使数百名律师遭到抓捕、指控或审判,即使检察机关明知不会得到有罪判决,也要利用此条对律师进行威胁、迫害和打击报复。“306条”堪称律师杀手,自出台之日起一直受到人权理论界和人权组织的严厉谴责。打压律师的结果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越来越少,不少律师拒绝办理所有刑事案件,平均每位中国律师每年承办刑事案件不足1件,目前我国70%以上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参与。



尤其令人焦虑的是,新修订的《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第三十七条为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设置了法律陷阱。

首先,由于第三十七条,新修订的《律师法》没有保障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这种豁免权是指律师在所办案件的庭审中,对所发表的与案件有关的举证、质证意见及代理、辩护言论享有不受刑事及民事法律追究的权利。律师享有庭审言论豁免权,是法治国家的通例。



律师庭审言论的豁免也是由律师职业的性质和职业道德所决定的,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0条规定:“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5条规定:“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第24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律师为了实现上述职责,必须在诉讼中尽可能地搜集出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反驳对方的观点和证据,在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时难免地会与对方或他人的利益相冲突,甚至与国家的意识形态要求所冲突。但如果这种行为也被认定为侵权或受到犯罪指控的的话,对刑事律师、对律师制度本身的打击是摧毁性的。

其次,法庭上律师发表意见难免与对方利益冲突,即使言论失实或者过激也不应该受到“恶意诽谤”的追究。“扰乱法庭秩序”也同样如此,即使有扰乱法庭秩序之嫌疑,也只能建议律师自治组织进行纪律惩戒,而不能受到“法律追究”。第三十七条里面最关键的还是“危害国家安全”。什么是“国家安全”?什么样的言论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危害?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言论能够危害国家安全?什么样的国家安全如此脆弱?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哪个更重要?这样的条文经不起推敲,缺乏清晰界定,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标准,根本无法防止被有关部门和官员曲解和枉法滥用。以国家安全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对律师(尤其是人权律师)进行迫害。介入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泄露国家秘密罪以及法轮功等“敏感”案件的辩护律师,因为这条规定,从事律师工作的危险性陡然加剧。



虽然中国政府已经于1990年签署了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但至今未得到全国人大批准。《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律师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律师应有权成立和参加由自己管理的专业组织以代表其自身利益。总体上说,就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为国家压制言论自由的工具一样,就凭“律师伪证罪”和“限制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这两条,新修订的《律师法》也成了压制律师正当执业、迫害人权律师的工具。





结束语: 诉求和建议



本着中国政府1999年投赞同票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在本报告对2007年民间人权捍卫者处境的概述和分析基础上,我们特此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民间人权捍卫者、保障他们从事人权活动所需的空间和人身安全、使他们能够自由行使宪法权利和基本人权。我们的具体建议如下:



(1)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立即采取行动,解释或修订《刑法》第105条第2款,说明或明确界定“煽动、”“颠覆”和“国家政权”等用语的含义,以及在何种准确限定的情况下和平表达的言论可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种情况必须明确排除任何行使言论自由人权的非暴力行动,包括批评政党和政府的异议言论。我们认为,立法机构应该尽快按照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的建议,彻底审查刑法中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条文,尽快把这个问题列入人大常委会的议程。

(2)人大必须尽快通过决议废除劳教制度、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必须立即关闭“黑监狱”这一违宪、非法、侵权的设施。上述制度和设施缺乏任何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也违反了中国现有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监狱法》等法律中的有关条款。

(3)人大必须重新修订《律师法》。首先,《律师法》的重新修订应当明确律师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组织的独立性与合法性。其次,应当撤销《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表代理、辩护意见涉及所谓“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追究法律责任的内容,保障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这种豁免权是指律师在所办案件的庭审中,对所发表的与案件有关的举证、质证意见及代理、辩护言论享有不受刑事及民事法律追究的权利。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尽快批准中国加入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根据《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律师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律师应有权成立和参加由自己管理的专业组织以代表其自身利益。

(4)人大应该对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显与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相抵触。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广义的言论自由又称为表达自由,包括说话、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等。至于狭义的表达 -- 包括说话、出版等,在绝大部分通常不受国家事先许可,这是基于表达自由的社会价值和其对社会可能的危害权衡之后的合理的制度选择。公民制作、编辑、集成音视频并通过互联网传播是用声音、视频"说话",属于狭义的表达的一部分,不应当事先得到国家的许可。《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制作、编辑、集成、传播音视频的行为本身属于狭义的表达,如果规章对表达内容设定事先行政许可,即绝对违背了宪法对于公民言论自由的保护。此外,国务院的这一《规定》还违反了《立法法》和《物权法》的法条。我们要求全国人大提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违宪审查。

(5)审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非赢利、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上级主管单位“挂钩”这一规定的违宪性。这条规定继续限制中国公民行使为宪法所载明的结社自由、使公民无法与他人一起结社从事推动人权保护的活动。

维权网对国际社会也提出几条建议:

(1)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欧盟、关注人权的民主国家政府、以及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应加强对中国人权事务与人权捍卫者生存状况的国际关注、协调、援助以及干预的力度。鉴于人权捍卫者在落实人权保护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我们建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把保护和支持人权捍卫者作为工作急迫重点之一,向联合国秘书长的人权捍卫者特派代表提供更多资源,使其能在保护和支持人权捍卫者方面多做实事。我们建议人权捍卫者特派代表尽快向中国政府要求到中国进行一次国家访问、调查人权捍卫者的工作生存状况。

(2)改进联合国人权机构、欧盟、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与中国政府的人权外交协商。我们建议,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和联合国发展署与中国政府一起共同建立一套“关于推进人权保护的国家行动计划”,其中包括非政府团体和人权捍卫者的积极参与,并就改革相关法规、改进人权捍卫者有效开展工作并自由生存的环境和条件提出解决办法。我们建议,现有的欧盟和各国政府与中国的人权对话,通过透明公开议程的方式进行、吸取民间人权捍卫者的反馈意见、制定具体的对话指标以便评估这些耗费巨资、多年漫长“对话”的实效。 “人权对话”本身并不应该代替改进人权的具体行动、成为人权进步的标志;仅仅有中国官方点头许可的非政府代表参与,并不等于真正开放的民间参与。对话或许比不对话要好,但是,缺乏民间监督和没有什么实效的对话,只能粉饰侵权者、转移人权关注的资源和视线。

(3)增强对民间人权捍卫者参与联合国的人权活动、支持为他们开办的国际人权培训、采取措施禁止中国官方对参与这些国际人权活动的民间人士的堵截、威胁和传讯。由于政府封锁和消极处理,民间人权工作者和志愿者得不到有关国际人权法和操作程序的实用信息、很难参与监督政府落实执行它已经批准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团体在中国本土上举行的培训,一般来说,得不到官方许可,或者出于安全考虑主动实行自律、对内容加以淡化;真正独立的民间人权捍卫者很难得到参与机会,因担心受到政府干涉,主办单位多半不敢邀请他们;在国外举行的培训机会,许多民间人士得不到有关信息,也得不到地方公安许可拿到出国护照、或受到警方威胁或阻扰以至无法成行。我们建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人权高专办公室、人权捍卫者特派代表对此应该提出抗议,公开质疑“官办民间团体”代表民间的合法身份,并给那些为人权捍卫者提供参与国际人权活动的机会,为那些提供人权培训的国际民间机构提供道义支持。

(4)改善人权法和推动落实人权的实用信息的传播和普及。由于中国政府多年来没有认真履行广泛宣传普及人权标准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对中国公民来说,亟需协助他们在互联网上更方便地搜索和查询联合国的所有人权法文献和其它有关如何参与推动本国政府兑现其人权承偌的材料的中文版本,并设法突破中国网警的屏蔽或防火墙。目前,这些文献的中文版很多都没有上互联网,上网了的文件很难搜寻到。 最重要的一些文献,比如那些关于中国政府的人权条约责任的文件,比如中国向联合国“酷刑委员会”提交的政府落实《反对酷刑国际公约》的政府报告、该委员会的评估意见和对中国政府提出的改进建议的中文版。由于这些障碍,使中国公民无法了解自己的政府就它落实人权的行动是如何向联合国交待、而联合国方面又希望政府做出哪些改进。关心中国的人权状态的各国政府应该支持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完善其中文网站,把有关人权文件的中文版本尽快放到网上、并设法使这些信息在网上容易查询到。一些相关的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件的中文文本,必须得到准确的翻译,得到独立的专家对翻译文本的确认,以避免再出现本报告提及的有关《(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中关于“人权捍卫者”的定义的那种严重的中文翻译错误。

(5)加强保护人权捍卫者的国际救援机制。国际社会的关注和救援,对于改进中国的人权状况十分重要,尤其对于那些失去自由的人权捍卫者,这种关注往往能够迫使中国官方改善他们的狱中待遇、甚至推动他们早日获得自由。我们建议联合国、欧盟、民主国家政府、国际民间人权团体继续加强人权捍卫者保护的机制,密切观察因为08年奥运而受到严厉打压的人权捍卫者,公开谴责政府以奥运为借口镇压维权。 沉默和无条件接受出席奥运盛典的邀请,是对官方政治化奥运(为了奥运进行人权压制)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维权网希望民间人权捍卫者,

(1) 继续通过和平(非暴力)的手段、促进民主法制改革,推动改善人权状况。通过和平集会、公共论坛、公开联名信、网络信息交流等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公民争取合理权益保护,推广人权理念。利用现有法制工具(包括违宪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司法救助),推动宪权和人权保护。

(2) 了解、掌握并捍卫他们自己从事人权活动必须的、也是政府在国际上公开承偌要全力保障的那些权利和自由,监督政府履行保护人权捍卫者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利用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的机制(比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保护人权捍卫者特别程序:联合国秘书长指定的“人权捍卫者特派代表”及其功能)。

(3) 利用新兴媒体、人权全球化运动和其它优势,呼吁国内外公共舆论关注,与国际人权运动接轨,充分使用联合国人权机构及其他多边政府和民间人权组织,去推动改善人权状况。

(4) 形成协调自救联网,互相支持、救援,避免片面关注和“政治化”炒作,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间和资源。

(5) 在认真落实人权普世原则 – 顾及关注对象和人权类型的广泛性的同时,集中监察侵权“重灾区”(如酷刑、暴力执法、任意拘留、言论监控、宗教迫害,等等),重点关注那些社会底层毫无救援能力的受害者(访民、失地农民、农民工、工人)。

( - 全文完 - )

附件:



附件一、2007年公民维权行动简要



一月:



1、依法起诉乙肝歧视,维护平等工作权



1月22日,大学毕业生李飞向广东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港资企业伟易达集团乙肝歧视。2006年7月,李飞到伟易达谋职,在通过初试与复试后,入职体检时,他被发现有小三阳而遭拒绝录用。根据有关法律,李飞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关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规定,使原告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为此他请求法院判決被告赔偿原告误工损失69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 元。号称“打工者保护神”的律师周立太代理了本案诉讼。



2、就临沂警方涉嫌犯罪向最高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



1月10日下午17时,陈光和案件委托人程海律师以自己为被害人身份,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山东省检察院、临沂市检察院和沂南县检察院寄出刑事控告状。陈光和在陈光诚案件中受到当地政府和警方的陷害,经历了刑事拘留、被捕、屈打成招、被迫为警方作伪证。在经过2006年8月18日的秘密开庭之后,陈光和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期1年执行。从06年5月起,在代理陈光和案过程中,北京的程海律师受到了临沂当地警方多次暴力攻击。06年11月26日陈光和因为答应为陈光诚出庭作证而遭沂南县刑警大队高明中队长的绑架。28日被以"涉嫌伪证罪"刑事拘留。程海律师继续为陈光和提供法律帮助,受陈光和家属委托12月27日赶赴临沂,一同前往的律师在临沂受到严重暴力袭击。随后,陈光和被释放。



3、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自行车协会递交万人签名书



1月9日上午,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马助森等人到北京,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了一份有9133人签名的意见书,对此前广州市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行政行为表达意见。06年11月15日,广州市官方发布公告,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行政区域内上路行驶,对非法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采取罚款、没收车辆、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意见书签名者认为:禁止公众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电动自行车对数以百万计市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交通安全法》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禁止其上路的权力。他们认为,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希望重新召开更公开、民主的听证会。在听证会结束之前,暂停查扣上路电动车辆。此意见书得到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余晖和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等人的支持。



4、山东民办教师上访被截、起诉地方当局法院不予立案



山东省聊城和荷泽两个地级市的2000多名民办教师继续上访,控告地方政府没有按中央政策处理民办教师待遇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借解决民师问题牟利。聊城1053名被辞退的民办老师,两个月前分别向市中级法院以及山东省高院 递交行政诉讼状,控告聊城市政府和教育局,但都不获立案。他们指控这些部门没有按照国务院1997年文件落实《教师法》中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这些持有国家认可教师证,职教二三十年的老民办教师们,被辞退 多年后,工资没有增长。而且没有任何福利和保险。聊城民师代表陈老师1月28日被截访人员从北京带回家,这是 他第7次去北京,他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法,法院接待人说他们应该到中级法院立案。在上访的过程中,这些民办老师遭受各种打压,包括被拘禁及扣发工资。



二月:



1、10名医疗事故受害人在北京卫生局举行抗议



2月2日,10名北京访民、医疗事故受害人聚集在北京卫生局门前举行抗议,他们指有关医院因医疗失误,为推卸责任故意将病人害死,受到官方包庇,访民说他们状告无门、法院对他们的诉讼不予受理。



2、两百多人签署要求释放郭飞雄的公开信



2月5日,维权人士邓永亮寄出了在网上签名达287人的《强烈呼吁无罪释放郭飞雄先生――给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的一封公开信》,要求有关方面停止刑讯逼供、立刻释放郭飞雄.



3、“中国移动”首次被诉侵犯通信自由



2月5日,北京李昕艾女士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状告电讯公司“中国移动”单方停止其手机服务达9天,侵犯其通信自由权,要求“中国移动”承担责任并赔偿各种损失及赔礼道歉。法院以“侵犯通信自由权”不在最高法院解释的法院受理案件的案由范围内为由,将案由修改为“电信合同纠纷”后给予了立案。 3月8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确认了原告把诉由从立案时的电信合同纠纷变更为侵犯通信自由权的申请。但是,由于被告中国移动的代理人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据表示需要进一步与中国移动核实,法院开庭20分钟后决定延期本案的审理。此前移动公司意图通过加大赔偿来让李女士撤诉,但遭到拒绝。



4、法学界呼吁立法监管滥用精神病鉴定禁锢正常人



2月7日,一批法学家及律师在北京举行研讨会,对中国目前滥用精神病为藉口禁锢正常人的现象进行探讨。专家呼吁当局应该就此立法确保公民基本人权受到遵照以及保护。



5、刘正有对自贡市公安局不批准护照延期提起行政诉讼



2月8日,四川自贡失地农民刘正有向自贡中级法院就自贡市公安局不批准护照延期之事提起行政上诉。自贡市公安局2006年12月5日给刘正有发了《对不批准刘正有护照延期的诉求告知书》,为此刘正有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自流井区法院作出(2007)自流行初审第4号“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书。刘正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法院行政裁定书,并依法受理上诉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



6、全国相貌歧视第一案获得和解



2月9日,曾因相貌受到歧视的秋子,在上海徐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人员主持下,与上海昂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就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和精神伤害纠纷达成了和解,并且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规定,昂立为秋子提供一份长达三年的正式劳动合同,以支持秋子从事公益事业,合同期间,秋子可以以昂立公司员工的身份参与公益事业,无须到公司上岗,由昂立支付秋子基本工资。同时,昂立将会支付秋子按照原合同应该得到的2007年1月份和2月份的工资,同时支付秋子赴上海进行劳动仲裁的费用。昂立公司还发表了中国企业第一份《反歧视声明》,相关责任人都作了公开道歉。秋子为此也发表了接受道歉与欢迎昂立加入反歧视行列的声明。



7、法律界人士呼吁特赦《南都报》前总经理喻华峰



2月14日,一批法律界人士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开信,要求依据宪法特赦《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喻华峰。公开信指出2004年喻华峰被广州法院以所谓贪污行贿罪判刑8年,这是对《南方都市报》早前报道孙志刚案与“萨斯”疫情的秋后算帐。法律界人士希望政府真正落实依法治国,纠正在执法中的冤假错案。后喻华峰于2008年2月8日减刑出狱。



8.两会前夕,“天安门母亲”公开要求公正合理解决“六四”问题



在两会召开前夕,“天安门母亲”再重申她们的主张和诉求,要求公正、合理解决“六四”问题,希望官方不要把“六四”问题的解决无限期拖延下去、打破持续了十八年的僵局。1989年被镇压的学生民主运动受害者的家属提出分步解决的方案,即从解除“六四”禁区,公开“六四”真相做起,逐步推进,在双方保持理性的前提下求得“六四”问题的最终解决。她们敦请人大代表按法定程序,把“维护出版自由、废除书报检查”作为专项提案递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她们呼吁本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关注“六四”受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与命运。



三月:



1、乙肝携带者状告上海公司拒聘,要求公开道歉



3 月1日,大学毕业生陈龙委托律师到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起诉台资企业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独资子公司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乙肝歧视。起因是2005年12月陈龙大学毕业前到昌硕公司应聘,在面试、口试、笔试均通过后,接到《录用通知书》参加体检时,查出是乙肝携带者,单位随之解除聘用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昌硕公司违反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有关规定,为此陈龙“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损失128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并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就对原告造成的损害公开道歉。”



2、反右运动受害人向人大呼吁赔偿



3月3日,60多名“反右”受害人联名向中国人大、国务院等党政机关发出公开信,促请中共正视当年的错误、开放言论禁区,给予“反右”受害人以赔偿。几天后,重庆市116名反右运动的受害者也联名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发出公开信,要求国家对“右派分子”正式道谦并给于经济赔偿,要求尽快地将妥善解决此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中来,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2007年是反右运动50周年。



3、三峡移民维权代表付先财向人大递交申诉材料被拒绝



3月5日,因反映移民补偿被政府截扣而遭袭致残的三峡移民维权代表付先财在全国人大召开之日,坐轮椅到全国人大信访局递交申诉材料,信访局接待人员拒绝接受。他于是向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以快递邮件寄出申诉信,要求人大履行监督职责,为他主持公道,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4、一批政治犯的妻子向两会发出公开信,要求当局改善犯人待遇



3月7日,一批政治犯的家眷何德普的妻子贾建英、杨子立的妻子路坤、王小宁的妻子俞陵,以及王森的妻子魏心玉,籍两会召开之际发出公开信,要求改善监狱内犯人的基本待遇,提高十多年前已订定的每名犯人每月人民币127元的伙食费,好让他们每天都有相对较好的蔬菜,甚至有肉可以进食。另增加每天的活动时间及空间,给予健全的医疗设备,准许犯人能与亲人打电话。另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近千名辽阳工人联署要求最高法院为正在服刑的辽阳工运领袖姚福信翻案。姚福信的家人说,姚福信在监狱里多次心脏病发,并患有高血压,家人希望狱方批准姚福信保外就医。



5、李建强律师给全国人大发出关于箫山教案公开信



3月10日,山东律师李建强先生就杭州萧山教案一事给全国人大发出公开信,向全国人大反映浙江省杭州市两级法院裁判沈柱克等基督徒“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与事实不符、在审讯过程中存在刑审逼供的情况,因而完全是一起宗教迫害案,请求人大立案查处。



6、章诒和就禁书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并起诉



3月12日,中国作家章诒和就今年元月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宣布查禁包括她的《伶人往事》在内的8本书并对相应出版社罚款的事在人代会期间公开致信全国人大代表,直斥禁书违反《宪法》,破坏和谐社会建设,建议“根据《宪法》第73条的规定,在大会期间,就出版问题上的违宪行为、专断劣迹,向有关机关提出质询,要求正式答复,尔后据之作出相应决议,坚决废除现行条例、规章、制度中的不当内容和实践中的全部陋习陋俗,为制定《新闻出版法》奠定基础。”4月18日,章诒和前往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提交诉新闻出版署禁止她《伶人往事》一书出版侵犯其出版权的立案材料,法官收下材料后没有依照规定开具收据。经过7天到25日,法院也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立案与否的答复。4月26日,章诒和根据法律规定向北京高级法院起诉,请求高级法院在受理本案后自行审理,依法纠正高级政府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切实保护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7、戴煌控告出版署侵犯其出版权遭法院拒绝立案



3月26日,代理新华社资深记者戴煌诉新闻出版署剥夺他再版《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的律师浦志强接到法院不予立案的电话通知,理由是案件实际指向出版自由的政治权利,因而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但浦律师指出该案涉及具体民事权利--著作权受侵犯,因而是完全有法可依,应该立案的。为此戴煌表示要坚决上诉。



8、湖北广水、随州几百民办教师联合上访



3月28日,湖北广水、随州三、四百名民办教师因民转公指标被占、被辞退后养老等问题联合上访。民师代表先到信访局及政府与有关人员谈判,但没有实质性结果,于是他们在下午冲入了老随州市委内,后政府人员跟民师达成成立以管教育的副市长领头的专门解决民师问题的班子、在一个月内提出有关解决方案的协议,民师大部分人散去。但有二、三十名民师一直在会议室内不走,期间会议室楼下集结了大批民办教师所在地赶来的政府工作人员,并有公安武警集结,直到晚上12点多这些民办教师才被迫散去。



四月:



1、上海冤民联名公开致信新任市委书记、要求公正



近日上海370名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冤民联名上书刚到任的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其中有“因官商勾结非法圈地野蛮强迁而失去家园和所有私有财产无家可归的城市居民;有因官商勾结籍企业改制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失去工作无以为生的城市居民;有因司法腐败枉法判决而失去社会最后公正公平的居民”,他们列举了近年来“上海帮”制造的种种罪恶、冤案,强烈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释放无辜群众,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纠正冤假错案。



2、“老右派”铁流给国家主席致公开信、要求平反冤案



4月15日,北京“老右派”铁流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写出第一封公开信,请求胡主席指示有关部门彻底落实解决1957年“反右斗争的冤案”,同时揭露了从4月9号开始有关方面派三辆车跟踪他的事实,痛陈了自己从团干部出身,从一个半文盲而成为编辑记者的知识分子,为一篇8860字的小说《给团省委的一封信》而被关押了二十三年,相当一个字关押了一天的苦难“右派”经历,表达了自己将持续上书直到解决“右派”问题为止的抗争决心。



3、上百名经租房业主集体上访



4月17日,来自湖北、湖南、重庆、山西、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160多名经租房业主胸前挂着“还我私房”集体到建设部上访,当局出动十几辆警车与2辆大公交车戒备。建设部虽出来一名官员接待,但没有作出任何承诺。后外地来的业主上访者被当地政府截访人员带走。经租房是政府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将民众的私有房屋,强制没收并由政府负责管理出租,称之为“社会主义改造”,而被没收的房屋就称为“经租房”。经租房的业主初期可得回租金的2-4成。最近,经中央批准、建设部于2006年秘密下发的308号机密档曝光,该密件称当局早期没收的私人房产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部份”,不能归还。据估计全国经租房主大约有100多万户。



4、北京网络异议人士家属加州告雅虎



4月18日,因在互联网发文抨击时政而于2003年9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徒刑的北京网络作家王小宁妻子俞陵与美国人权组织到加州地方法院,控告美国雅虎公司向中国当局提供王小宁的个人资讯的违法行为。这起控诉是依据1789年制定的《外国人侵犯民权索赔法》以及1991年实施的《酷刑受害者保护法》,这是在美国第一宗针对网络公司在中国类似行为提出控诉的案子。近年来雅虎还曾以类似情况为中共提供一些异议人士的网络资讯,并有多人因此被判刑。



5、安徽律师程海状告公安拒绝他户籍变更



4月18日和19日,安徽到北京工作的律师程海分别以邮递和面呈的形式,向合肥市卢阳区法院和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递交控告卢阳区公安分局、昌平区公安分局拒绝其更变户籍由安徽改为北京的申请,要求两公安分局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目前卢阳、昌平法院已接受诉讼。程海2003年到北京工作,根据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迁栖自由权及《户口登记条例》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早超过了“暂住”3个月的要求,他向公安部门提出迁移户籍申请被拒绝,于是他选择诉诸法律。中国约有2亿省外工作人口,仅北京约有400万人,但户籍却没法变更,因此而导致的一系列如选举、社会保障、护照申请、教育机会等问题很难解决,所以程海此次对公安的户籍诉讼意义重大。但一审被驳回起诉。



6、签名声援新疆大学生艾滋志愿者常坤起诉学校剥夺教育权



近日网络发起签名声援新疆师范大学艾滋志愿者常坤起诉学校开除他,侵犯他受教育权。常坤因替乙肝歧视学生维权而遭到当地警方威胁,2006年10月18日,他被迫离校当日就给学校有关领导电话请假,并发去传真,请假条也在网上公布过。然则11月30日,学校以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课达57课时为名,将他开除。为此常坤将学校告上法庭,3月21日,法院已经开庭,但目前仍没有判决。一批同情常坤的人士通过网络发起声援签名活动。上百人签了名。



7、成都武侯区村民状告四川省人民政府



4月24日,四川成都武侯区永丰乡太平村二组几十名村民代表到成都中级法院状告四川省政府以化整为零的形式,将1800亩涉及1000多人的基本农田,超越权限批给开发商。该地区自2004年3月,政府张贴公告强行征地,村民发现政府对同宗土地分批批复的违规情况,坚决拒绝搬迁。本月23日村民又被通知限期在三天内搬迁,于是村民就诉诸法律来保护土地使用权。



8、律师状告保监会要求撤消交强险



4月27日,北京律师孙勇向北京市一中院状告保监会交强险存在暴利。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条款》规定,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6万元。根据推算从去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以来,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赔付数额与保费收入比例不到25%,所以存在暴利并且保监会在2006年审批交强险时没有举行听证会,所以要求撤消该规定。孙律师表示,中院若不受理,他将向高院上诉。



9、昝爱宗诉杭州公安网络监察分局拘留案二审维持原判



4月28日,原中国海洋报记者昝爱宗诉杭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分局拘留案在杭州中级法院开庭,法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决。早在今年2月14日,杭州上城区法院一审作出了驳回昝爱宗诉讼请求。昝爱宗去年因在网上披露萧山强拆教堂案,被杭州警方网络监察分局行政拘留一周,并失去工作,为此昝爱宗提起行政诉讼。



五月:



1、李方平律师诉北京网通价格垄断



5月8日,北京律师李方平状告北京网通宽带包月120元价格过高,而同等条件的电信与铁通却是99元与100元,因而网通有地区垄断之嫌,要求法院判令网通降低包月费。北京西城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本次诉讼。



2、江苏徐州万人联名告政府行政不作为



5月8日,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业主近万人联名委托业委会主任王培荣状告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等四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业主联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他,结果当地街道办包庇拖延八个多月不开会,致使举报人被报复殴打,业主们只好将当地主管政府部门告上法庭。要求责成开会,并赔偿举报维权人一元人民币。 5月16日, 徐州中院以“不属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经过王培荣先生与律师拿出有关法律文件的据理力争,5月23日下午,徐州中院立案庭法官主动告诉王培荣:经审查行政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徐州中院同意立案,要王培荣带上50元诉讼费到徐州中院立案庭立案。5月24日,上万人起诉四政府揭露腐败案在徐州中院交诉讼费立案。5月29徐州市中级法院又以曾经否定的理由裁定“不属于受理范围”,再次不予立案。



3、安徽临泉农民集体控告政府非法征地



5月11日,安徽临泉县王路庄三村民控告县政府非法征占土地案在界首市法院开庭,政府官员在庭上承认政府收地没有办理征地手续,没有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但法院后来仍然判决村民败诉。



4、广东村民告省国土资源厅和执法监察总队行政不作为



5月15日,广东佛山三水区沙头村265名村民向法院起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与执法监察总队在三水区政府非法征地上行政不作为。1992年当时的三水县政府决定把该村的两千多亩耕地,交给三水企业发展总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村民除了获得七千元安置费和一些青苗补偿费之外,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偿。村民认为,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征地两千亩以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但当时的县政府并没有按照执行,因此多年来一直向各级政府申诉。去年六月,沙头村村民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递交信件,要求对三水区政府越权批地行为进行监察,但没有得到广东国土资源厅的回复,为此他们只好将国土厅与监察总队告上法庭。



5、告昌平公安分局户口迁移案法院不立案、李苏滨提起上诉



5月15日,北京律师李苏滨因户籍管理问题起诉昌平公安局,法院以“户藉迁移不是公安机关职责”为由,拒予受理。5月23日,李苏滨不服昌平法院作出的裁定,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审理。官方经常利用户籍管理来限制公民迁徙自由,并以这种手段来报复、惩罚参与维权的公民。



6、黑龙江维权人士刘杰上书胡锦涛举报农垦违法侵权



5月20日,维权上访10年曾上告一府两院(国务院、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刘杰,再次上书国家主席胡锦涛,列举黑龙江农垦违法犯罪,私设政府机构,侵犯农垦职工权利,私自收取高额土地租金,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支农惠农的政策法规,多次抢劫刘杰农场粮食,抢走土地使用权,逼得刘杰无地可种,无家可归。请胡锦涛先生出面制止这种犯罪行为。



7、广东企业军转干部维权协商会议成功召开



5月26日,广东企业军转干部几十人排除警方干扰,成功召开了军转干部集团诉讼首次协商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企业军转干部维权集团诉讼实施方案》、《广东省企业军转干部集体行政诉讼状》以及个人《行政诉讼状》。



9、山东烟台2000多下岗职工及军转干部集体上访



5月28日上午,山东烟台2000多名下岗职工和军转干部集体上访,要求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他们14项福利津贴,包括每年五千元人民币补贴、节日的补助金、医疗保险及住房补助等。政府无人出面接待,愤怒的群众推倒了政府大门的铁电动门,政府出动300多警察拦阻,后答应改天商议访民有关要求,上访者才散去。7月17日,山东烟台二千多退役军人再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军转干部身份与待遇问题。军转干部到地方被取消干部身份,工作、退休没有保障的问题,退役军人已经反映了近十年,但政府一直推卸责任,不予解决,或者只采取临时补一点的方式,没有从政策上来根本解决问题。



六月:



1、昝爱宗状告浙江新闻出版局局长案被驳回



6月1日,原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昝爱宗状告浙江新闻出版局局长俞剑明侵权(在刊登的新闻单位年检公告上将昝爱宗在公告中非法篡改编造为他人,并至今未作更正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符合" 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规定驳回。昝爱宗不满,表示会到高级人民法院继续申请将案件再审,如果申请不获通过,会将所有裁决放到网上让公众来判断。



2、黑龙江失地农民与上海访民联署发出 " 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公开信



6月4日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富锦市被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以外商投资联合开发为名,强征走50多万亩耕地,却只给了每亩100来元补偿的2900多位失地农民联署,发出 "不要奥运要人权" 的公开信,认为农民连土地都没有,生存权都无法保障,国家有再多金牌有什么用。6月27日,上海以访民为主的800多人发出了《要人权不要奥运》的公开呼吁书,表达了他们基本生存权、居住权受到侵犯,并因为要开奥运会他们上访也受到更严厉的打压,他们担心开奥运时,上访者都要被关到监狱里面去了,所以宁愿不要奥运,也希望基本人权不被进一步侵犯。目前签名仍在上海市政府信访办每周的接待日上继续着。



3、被非法拘留的打假人士提出国家赔偿遭拒



6月5日,打假人士蒋勇得到北京顺义公安分局对他所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的不予赔偿确认书。蒋勇于2006年7月8日在顺义一药房购到假药后向药监局举报,后反被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37天,最终被无罪释放。蒋勇对在无辜关押期间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于今年4月6日,以书面向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结果不获确认。他决定向上级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投诉,以为自己讨个说法。



4、内蒙乌兰察布市近三百居民抗议电厂污染



6月11日,内蒙乌兰察布市近三百居民到市政府外抗议当地一家发电厂污染空气、制造噪音,但政府没给任何答复。该电厂在刚建时跟居民说是燃烧垃圾的环保发电厂,建成后却是烧煤的热电厂,制造严重的空气与噪音污染,居民曾向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改进。



5、自贡农民告公安案开审村民退庭抗议审讯不公



6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大岩村五名维权农民,控告公安局非法拘留及殴打案开审。一千多村民赶去法院声援,其中三十人进入旁听。原告村民指法院多番刁难,拖延逾半年才开庭审讯,又因审判长多次包庇地方官员,维权代表刘正有更被审判长出言恐吓,村民认为审讯不公全体退庭抗议。后来法院确定7月4日再重审该案。



6、山西黑砖窑奴工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6月下旬,随着山西黑砖窑诱拐童工事件进展,陕西四十多名被诱骗到当地砖窑场做苦工的受害人家属正准备采取法律行动向有关方面索偿。据不完全统计,山西存在上千被非法役使的奴役童工,这些童工及残障人员被诱骗到砖窑场做苦工,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吃不饱饭,还经常被监工拳打脚踢,有的甚至被奴役至死。



七月:



1、四川达州建行前职员绝食抗议无理解雇



7月1日,四川达州建行12名被解雇的职员在建行内绝食抗议,另有一百多名前员工在银行外声援。到3日,绝食者出现脱水情况,省政府表示跟进该事,与有关人员商议先停止绝食后商议解决方案。



2、湖北容河村民到市政府请愿



7月2日,湖北曾都区殷店镇容河村数十村民冒着大雨到随州市政府门前请愿,他们打着“反对强占农田植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横幅。事情起因是03年容河村强行将该村村民耕种农田收回,转包或出卖给镇干部种树。后在村民上访抗议下,元月当地镇政府停了村支书的职,但最近改选时居然又将原村支书列入候选人,并且已经确定将由他重新担任村支书。于是村民联合到市政府请愿反对。



3、“网络行政诉讼与非主流思想的社会价值”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7月13日下午,原北京网络社区“仨元学社”与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联合就北京崇文区非法取消“仨元学社”一案,邀请北京一批学者,在“乌有之乡” 召开研讨会,与会学者一致遣责有关部门肆意剥夺结社权,支持“仨元学社”依法维权。



4、奥运场馆失地农民持续静坐



7月16日开始,奥运主体场馆“鸟巢”所在地的北京市朝阳区大屯乡村民到他们街道办事处成立的华汇房地产开发公司门前静坐,抗议土地补偿款被挪用、安置房没有合法手续、质量存在问题。抗议每天在上班时间进行,已经持续了十几天,每天人数由几百人到上千人不等。



5、辽宁锦州数千公交司机罢工



7月18日,辽宁锦州市公交系统数千司机开始罢工,抗议待遇低、国有公交企业向私人控股企业转型,及由此可能出现的失业。司机们说他们十年如一日地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才得1000来元工资,现在转型要被以每人每年800元买断工龄,面临下岗,大家非常恐惧。



6、辽宁黑山养路工人罢工



7月19日,辽宁黑山近200名养路工人因被拖欠14个月工资而罢工,他们打着横幅到县政府前静坐七个多小时,直到下午四点来钟,主管交通的副县长才出面答应半年内补发拖欠工资,工人表示工资被拖欠是由于企业高层有贪腐行为,他们将静观事情的变化。



7、“越级信访”被拘9天:安徽农民起诉公安局



7月21日,据《安徽商报道》:安徽界首市靳寨乡刘庄村农民刘朝文,今年3月10日和妻子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被界首公安局抓回,于3月13日以越级上访为名处以9天拘留。刘朝文不服,向阜阳公安局申请复议,但被维持原处罚。6月13日,刘朝文向界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界首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20日法院开庭,但没有当庭宣判。



八月:



1、天津上千拆迁户到区政府前静坐抗议



8月1日,天津新河庄上千拆迁户在区政府前持续三天静坐抗议。2003年来当地政府以威逼方式,用每平方600元的极低补偿,让居民搬迁。导致大批居民因买不起房而无家可归,他们多年上访均解决不了问题,被迫集体到区政府静坐请愿,但政府拒绝出面,由于天气炎热,有的老人中暑晕倒。



2、湖北公民刘汉南在自家墙上办起“宪法监督墙”



湖北黄石市铁山区退休工人刘汉南,从2004年9月开始,在自家房屋外墙上办起了“保权卫法专栏”,目的是维护宪法与法律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实现依法治国而努力。同时刘汉南还为当地民众打官司,最近他正代理一个钉子户诉讼,结果8月1号还被当地警方传唤,要他别管这个事。



3、中国学者、作家等就奥运会致中共领导人的公开信



8月7日,北京奥运会倒计时周年前夕,中国一批学者、作家就“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口号,提出“同样的人权”的呼吁与建议。敦促中国政府兑现奥运承诺,切实改善中国人权状况,为此要求中国当局释放所有政治犯,保护记者采访权,停止打压迫害维权人士与上访群体,对因奥运被强拆人员赔偿、道歉,公开奥运项目有关情况,允许民间组织调查监督等。



4、浙江温岭农民致中国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



《维权网》8月10日发表了浙江温岭农民维权代表王妙增致国家总理温家宝先生的公开信,集中列举了近年来温岭地方当局采取各种欺骗、威逼、抢劫、暴力镇压等等方式,将农民土地征占来开发,导致温岭这个有着“882个行政村,114万人口,农民占90%,”地区大量土地被占这一严酷现实。“原有基本农田438578亩,旱地96542亩,海塘田129000亩,经省政府批准征用34603.58亩大部分是基本农田,国务院仅批准征用了1960.8亩(公路)。非法倒卖基本农田约11.3万亩。”。希望国家加强土地监控,保护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严惩地方官员以土地谋利的行径。



5、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维权人士李喜阁给胡锦涛公开信



8月13日,河南宁陵县因产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维权人士李喜阁,在自己女儿因母婴感染而死亡三周年之际,公开致信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陈述自己因医院非法采血,政府失职管理,而感染艾滋病的不幸经历,历数因维权上诉被当地法院拒绝,因被迫上访,被当地政府打压、拘禁的痛苦过程,并以事实揭示目前宁陵艾滋病传播的严重危险情况。希望胡锦涛先生能重视艾滋病感染者权益,力促地方政府落实国家有关关心照顾艾滋病群体的政策,追究有关政府渎职人员的责任。



6、郭飞雄妻子张青给胡锦涛主席的公开信



8月14日,中国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的妻子张青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发出了就“申诉控告广州、沈阳警方相关人员对杨茂东先生刑讯逼供及广州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法庭上伪证陷害,呼吁当局无罪释放杨茂东”的公开信。信中列举了郭飞雄先生案件起因于太石村维权与营救高智晟活动,是政治问题的司法构陷,在审讯过程中的非人道酷刑逼供,更是令人发指。为了落实胡锦涛先生依法治国的承诺,也为了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兑现奥运改善人权的诺言,希望国家领导人出面来中止这种违背法治精神的行径,尽快释放郭飞雄。

7、网民对抗封堵第一案:依法起诉中国电信



8月5日,上海网民杜冬劲因网络被封锁而起诉中国电信的中国对抗网络封锁第一案在上海开庭。杜冬劲曾做了一个财务软体网站放在国外服务器上。今年初他发现无法登陆,后经过测试知道是被互联网接入商中国电信封锁。于是他通过律师在今年3月9日起诉中国电信,法院受理了该案。此前中国虽有因网络封锁而起诉的事,但都被法院拒绝受理,这次法院受理开庭,给中国网民对网络抗封锁提供了更多选择思路。详情请看:《亚洲周刊》二〇〇七年第三十四期与http://www.lawlee.net/archives/164.htm



8、律师上书国务院吁请撤销有关户籍规章



据《中国青年报》8月18日报道,8月15日,北京正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海将一份有28名公民签名的建议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往国务院法制办。建议书认为:目前中国执行的一系列户籍管理政策是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中大多数违反了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目前中国唯一一部最高层级的户口管理专门法律。所以建议在当前进行的第五次行政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工作中,对公安部颁布的有关户口管理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违反上位法的规章文件,予以撤销或宣布废止。详情请看: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08/18/content_6555867.htm



9、北京刘晓原律师状告搜狐隐藏博客



8月16日下午,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状告搜狐公司隐藏其今年6、7、8月间写的九篇评论文章,违反合同。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状告网络公司隐藏文章,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10、五千乙肝携带者联名谴责惠普歧视



8月29日上午,江苏吴江的计先生与“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到北京惠普中国总部,递交了一份5000人谴责惠普代工商乙肝歧视的联名信。该信是8月5日在网络发起签名,针对去年11月惠普代工商吴江泰金宝电子公司在体检中将22名乙肝携带者辞退的事件,要求惠普遣责代工商的歧视行为,以促使其改进,否则就应解除合作关系。



九月:



1、四川自贡农民起诉警察非法拘禁



9月2日,四川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失地农民代表赖有芳、温勤芳向大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当地警察暴力殴打失地农民,非法拘禁失地农民代表,要求法院撤销公安有关处罚决定,并赔偿失地农民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2、中国关心血友病患者组织呼吁政府进口凝血八因子



9月2日,中国一些关心血友病患者的组织及一些血友病患者,就国内因缺少治疗血友病的凝八因子药品,使一些血友病患者失去生命,或面临威胁,而呼吁中国政府取消曾经制定的禁止进口凝血因子的规定,紧急进口凝八因子以抢救血友病人生命。



3、215名公民致信胡锦涛要求惩治上海贪官



9月初,以维权律师郑恩宠为首的215位上海市民给胡锦涛发出公开信,要求清查上海高官的腐败侵权行为,惩治陈良宇、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等高官。呼吁配合物权法,全面停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停止强拆强征,建立三审终审制,允许被侵权者成立维权组织,平反释放一切因维权被关押者。(RFA)



4、云南一百多老教师于教师节前往省府请愿



9月10日,中国大陆第23个教师节之际,云南100多名老教师前往省委省政府请愿。他们都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从教一生,属国有企业幼儿园教师,退休后当地政府没有按国家有关《教师法》规定给予工资待遇,造成他们工资偏低、生活困难。



5、江苏截瘫维权人士张建平控告当局封网



9月10日,江苏常州市高位截瘫维权人士张建平,因登陆国际网站被当地公安封网半年而上告公安案,被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宣判维持公安处罚。当天赶去旁听的一些维权人士被法院拒之门外,其中宜兴的魏道华还被警车送回家中软禁。 12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高位截瘫的维权人士张建平状告常州市警方封网败诉。(天网)



6、山东军转干部集体上访要求落实福利



9月19日,山东700多名军转干部代表在省政府上访,要求落实中央有关军转干部福利待遇。一度有两百多来自临清、潍坊的代表被警方限制自由。代表们反映由于企业改制,他们变成了普通工人,退休与医疗均无法保障,地方和企业不落实中央有关军转干部待遇政策,迫使他们多年来持续上访。(RFA)



7、湖北六千多民师要求罢免省委书记



9月25日,湖北潜江、仙桃、沙市等县市的6000多民办教师至信全国人大及中共领导人,要求罢免省委书记俞正声。原因是湖北1998年曾下文承诺转正2万个民办教师,结果后来民师全被辞退,并且许多还被拖欠工资。这些民师都是从教二、三十年有合格证的教师,依照国务院有规定应该转正。(RFA)



8、广东村民抗议选举黑箱操作



9月25日,广东顺德龙江镇仙塘村村民包围村委会,高举横幅,反对选举中有人暗箱操作,内定“心腹”控制村中事务,当地政府被迫答应下月重新选举村委会。此前村民因村委帐目混乱已经连续以静坐方式抗议80余天。(RFA)



9、退役士兵家长给十七大军代表的公开信



9月26日,民生观察发表了大唐集团甘肃分公司不被安置的退役士兵家长致十七大军代表的公开信,陈述了当地2005年退役城镇户口士兵至今不被当地公司安置,也没有得到相关的转移费,而甘肃省民政部门对外谎称已经全部安置妥当,揭露地方政府推诿与大唐公司拒不执行国家有关安置政策的现实,呼吁军代表们关注维护退役军人的权利。



10、上海二百多人为人权奥运发出公开信

9月28日,上海261名申请加入奥运义工联名向中国领导人、国际奧委会及国际人权机构发出公开信,历数中国奧运申办成功以来出现的人权灾难。在大量失地、失房与失业的弱势群体面前,奥运精神显得缺失。为了能够使中国在举办奥运中真正落实奥运精神,他们联名呼吁世界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敦促中国遵守奥运申请的承诺。



十月:



1、12000多访民上书中共17大



10月8日,12150名访民联名上书中共十七大,历数访民冤情,要求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成立宪法法院、废除劳教制度、中止截访罪行、释放关押的上访者、平反冤假错案等,同时还对中国现存的土地、改制、转业等,导致重大上访事件的问题表明了访民的立场。



2、一百多名律师及知识分子上书遣责殴打维权律师事件



10月10日,《维权网》刊登了中国一百多名律师与知识分子联名给国务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公开信,就9月29日北京律师李和平被绑架殴打之事要求有关部门严查,以保证全国12万律师的安全执业环境,中止一切国家机关的黑社会化趋势。



3、上海访民致信十七大



10月13日,上海数百访民联名给中共十七大上书,列举上海近几年来在发展名义下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以及对访民实施的残酷打压事实,要求中央废除劳教制度、中止信访条例中的违宪条款,释放被关押的上访者,追查有关当事人责任。



4、右派代表致十七大公开信



10月14日,北京当年曾被打成右派任众与蒋绥敏代表2000名老右派给中共十七大发出公开信,陈述政府曾经对右派的迫害,给民族带来的灾难,提出以史为鉴,开放言禁,彻底平反右派,赔偿右派损失等意见。



十一月:



1、广东汕尾村民联合阻止强占土地



11月5日,广东汕尾东洲村民二千多人前去阻止未作补偿而强行建输电站的工程施工,将施工人员携带的凶器--开山刀、木棒烧毁,并于第二日举行罢工游行。)



2、河南八十多县民师代表郑州上访请愿



民生观察报道,11月7日河南八十多县一百多名民师代表前往郑州上访,就河南省早前将全省数万民师身份定为“农民”及将今年“5.16”二千民师上访定性为“非法事件”两事向省政府讨说法。他们中的四十多名党员前去省政府,其余八、九十人去信访办,但均没有任何得到任何答复。



3、孙文广等人致信全国人大要求重新选举



维权网报道,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与另外三名山大学生于11月13日给全国人大发出公开信,列举山东大学在本次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违法行径,希望全国人大调查该选举,并否定选举结果。



4、北京访民告劳动教养委员会



民生观察报道,11月13日,北京顺义访民张淑凤状告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一案在宣武区法院开庭,这是北京访民状告专政机关而得以公开开庭的首例。张淑凤去年三月因上访被劳教一年,她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上诉到法院,在拖延半年后开庭。结果法院维持劳教委决定。



5、陈超起诉劳动教养制度非法



河南农民陈超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起诉洛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认为中国实行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为非法,已获准立案。陈超认为,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就理应失效。劳动教养制度源于1957年,长久以来一直是中国非刑事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法规。(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11/21/content_7121103.htm)



6、郭泉致信温家宝呼吁释放李国宏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郭泉11月19日写信给温家宝总理,呼吁释放因参与石油工人下岗维权工作而被判处劳教一年半的维权人士李国宏,并呼吁坚决取缔“劳动教养”制度。



7、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致胡温公开信呼吁政改



安徽省政协常委、国宝集团董事长汪兆钧最近发表致中国领导人胡锦涛和温家宝的公开信,呼吁解除对公民组建政党的限制,为六四事件平反,停止镇压法轮功,并且释放所有的政治犯,允许流亡海外的异议人士回国共同缔造民主中国。汪兆钧指出,只有强有力的政治改革才能解决目前中国堆积如山的问题。他还呼吁军队国家化,要求人民有选举政府的权利。汪兆钧本人11月21日向路透社记者确认他在10月22号写了这封长达60页的公开信。



8、常坤宣布将在世界艾滋病日举行“空腹健身运动”



艾滋病维权人士、原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常坤因参加艾滋病防治工作被新疆师范大学以旷课的名义开除,但同时又拒绝将其户口迁返原籍安徽,且不归还其人事档案。11月30日,为促使新疆师范大学归还户口,常坤决定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举行绝食抗议。同一天在新疆师范大学表示同意办理户口等事宜后,常坤宣布把绝食抗议改为“空腹健身运动”。



9、包遵信葬礼缺席者发表声明



11月15日,江棋生、莫少平、王力雄等20人发表声明指出,北京警方阻挠他们参加包遵信葬礼的行为违背了炎黄子孙都遵循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丁子霖、于浩成、张显扬、刘晓波、张祖桦等32人对这个声明表示声援。



十二月:



1、茅于轼等发表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



12月4日,茅于轼等43名大陆学者发表他们于11月29日联署签名的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认为时值今日,进行违宪审查、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条件都已经完全成熟,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与否将是“人治中国”与“法治中国”的分水岭,将成为“文明中国”与“野蛮中国”的试金石。他们再次强烈要求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或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以表明中央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决心。



2、中国农民开始发起“第二次土地革命”



12月8日,黑龙江省富锦市10个镇72个行政村4万农民向全国发表宣布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公告。公告指出,对自1994年以来富锦市各级官员以国家建设需要为借口低价强行收走的150万亩耕地和荒原,这4万农民拥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处分权,以及政府或开发商要开发时的谈判同意权和要价权。



3、陕西省原黄河三门峡库区约7万农民向全国告诉收回土地所有权



12月12日,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万回迁农民向全国告诉,宣布对30万亩土地拥有永远所有权,土地归他们世世代代支配和享用,并宣布摒弃土地的原“村集体”占有形式。



4、江苏宜兴省庄村250户农民坚持宅基地所有权,要求实现“居者有其屋”



12月15日,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民向全国公告,宣布:1、省庄村的全部宅基地归全村各户永久所有,耕地和竹山归全体村民平均永久所有;2、除非经他们全体农民共同同意,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办理手续,任何拆迁和侵占土地的行为都是非法的,他们永远不予承认;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人或任何单位应立即终止对省庄村全体农民宅基地、耕地的侵占行为,并撤除其地上所有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他们将根据全村农民的共同决定,直接采取行动,阻止侵权行为,誓死捍卫他们宅基地和耕地的所有权。



5、中国学者呼吁政府明年特赦部分罪犯



12月13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撰文建议政府2008年适时特赦部分犯罪分子。文章说:“明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将迎来北京举办奥运会这样一件盛事,建议国家在这一年的适当时机,对部分确已悔改的犯罪分子实行一次特赦。”(南方周末)

6、万名访民呼吁释放刘杰,废除违宪劳教制度



12月12日,12149名访民联名发表公开信,呼吁中国政府拿出尊重法制、关心民瘼、顺乎民意的真诚来,立刻废止万恶的劳教制度,并责令黑龙江农垦当局立即释放访民代表刘杰。



7、上海市民分别致信胡锦涛、肖扬



12月15日、16日,上海市民童国菁、薛小妹、蔡文君分别致信国家主席胡锦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就他们分别被拘押、劳教和被迫无家可归等问题要求中央政府罢免或起诉上海市市长韩正、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刘云耕、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



8、天津市武清区8000多名农民采取行动保护近万亩土地所有权



12月18日,天津市武清区农民崔仲山等3人代表上马台镇董庄、王三庄、上马台、西安子4村8000多名农民正告武清区各级政府官员,他们现在耕作的土地是永远归他们各户农民所有的,上马台水库占用的9000多亩土地也是永远归他们各户农民的,他们要把这9000亩地重新分给各户。此前几天,这4个村的农民持续到上马台水库工地阻挡对武清区对他们土地的非法侵占行为。他们告诉政府官员:土地归农民所有,政府和开发商的占地是非法的。他们要保护土地,留给子孙。20日记者获悉,维权代表行动和通讯受到武清区政府的监视。据了解,被占土地农民已起诉武清区政府、天津市国土资源局、天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但各级法院均表示无法受理此案。



9、深圳劳工维权人士肖春状告深圳媒体虚假报道



11月20日,深圳晚报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帮75万多名工人拿回“血汗钱”9个月追讨欠薪3.04亿元》为题报道了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为在深圳的劳工讨薪“维权”取得重大成果的消息。深圳劳工维权人士肖春看到此消息后表示怀疑,向深圳相关方面索要被讨回“血汗钱”的75万多名工人的名单但无果而终。12月中旬肖春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深圳晚报》虚假报道。19日,福田区法院通知肖春对该案不予受理。肖春表示20日他将到深圳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



10、北京市民在网帖被删后维权状告



北京居民、退休官员陈育华日前就宠物中国chinapet.com任意删除他发出的批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贴子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正式提出法律诉讼,控告宠物中国网肆意删除他的帖子,违反了当初注册时的有关约定,更是侵犯了一个享有政治权利公民的表达权、对政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也是对他个人的人格尊严的严重伤害。陈育华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把删去的帖子和图片恢复上网;判令被告在该网站赔礼道歉,并作出必要的公开解释。法院经过拖延之后,告知陈育华对他提出的案件不予受理。陈育华表示要提出上诉。同时,中国国内许多网站纷纷转载陈育华被删除的批评北京政府的文章以及他所提出的诉讼状,众多网民众口一词表示支持陈育华捍卫公民权利。



11、成都右派提出集体申诉



四川省成都市30多名原右派最近向四川省高级法院递交诉状,对当年的主管单位提出赔偿诉讼。他们的诉讼要求包括:赔偿被错划右派被扣发的工资,赔偿因强迫劳动、劳改、劳教和批斗导致伤病和残废的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受害人子女和亲属受到株连造成的损失。参加诉讼的原右派人士彭幕陶表示,如果中国的法院不立案审理这一诉讼,他们不排除采取境外诉讼的办法,由居住在海外的右派人士代理,在外国对中国政府发起赔偿诉讼。





(根据《中国维权动态》2007年1月-12月号整理)





附件二、2007年公民集会示威遭受压制情况简要





一月:

1、深圳家具厂工人示威抗议降低工资与保安冲突

1月4号,深圳德科洛家具生产厂70名工人因劳资问题在厂部进行示威,并与工厂保安人员发生冲突,有三名工人被打伤,送往医院救治。意大利家具著名品牌德科洛克公司于1997年在深圳建厂, 后扩大投资建立新厂址,就在该公司搬迁厂址的同时,厂方决定辞退原来的工人,以更加廉价的工资雇佣新工人,老工人如果愿意降低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则可以继续到新厂址工作,这引起工人的强烈不满而示威。目前深圳警方已经介入,抓了三名打人保安,资方也在进行调查。

3、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被警方阻止参加国际笔会香港会议

1月5日下午,刘水带着所有必备证件、邀请信、照片,去往庆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通行证,准备参加2月5日在香港举行的“国际笔会2007年亚太地区会议”。被当地警方以非正当借口拒绝办理证件。同时上海李剑虹也被“不予批准”。 类似情况在许多笔会会员身上发生。2月2日至5日首次在香港举行的国际笔会亚洲区会议,邀请40位中国作家出席,但只有15人能够参加。其中禁书《伶人往事》的作者章诒和被官方人士劝谕不要参予。作家秦耕、昝爱宗及赵达功等到达深圳罗湖出入境站时被阻止。2月14日,国际笔会秘书长乔安妮.利多姆-阿克曼致信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中国20多名作家被政府警告不得出席或被拒发签证表示深感不安,呼吁中国立即采取措施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部分被拒出境的作家正考虑采取司法程序讨回公道。同日,一批知识分子也发起了《捍卫公民出境 (国)、回国权利》的公开签名活动,抗议政府违反《宪法》,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4、南海三山村民集会抗争遭打压

1月5日,广东佛山南海三山港上百未得到土地补偿的失地农民阻止工地施工,保护土地,与前来的“所谓维持秩序”的十多警察和数十个身份不明的人对峙。虽然打桩的工程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暂停,一百多村民当晚仍于工地现场看守,以防止施工队偷偷施工,同时村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在征地问题未查明之前不准施工队进驻村庄。1月16日,广东省南海区三山镇维权村民代表梁伟棠,在送牛奶途中,被20多名便衣强行带走。近百名村民闻讯后集体前往三山的平洲派出所交涉,要求他们释放梁伟棠,但警察指梁伟棠是因为破坏公物被捕,并叫村民为他聘请律师,并于当晚八点多把拘留证书交给梁伟棠的家属,强逼其十二岁的女儿签名,承认父亲有罪。1月16日早上,村民郭润金因受到当地政府不在征地协议签字就取消他孩子教书工作的威胁而上吊自杀。1月17日,南海法院给罗远淳、郭锡源、罗基伦和李沛等4村民送达了起诉他们妨害施工的传票。 1月18日晨,南海当局以数百公安、武警为骨干,出动2000多人包围当地,与村民发生大规模冲突,打伤多人,抓走四十多人。1月19日下午,被抓的村民陆续被放回家,但仍有三男两女5个比较年轻的没有放回,公安虽全部撤走,但不明身份者仍在村中晃荡

5、福建顺昌县村民抗议污染被官方驱散

1月6日,福建省顺昌县政府派出五百多人,驱赶因不满环境污染而拦阻运载化学原料货车入村的一百多名富文村村民,驱赶过程中有两名村民受伤。富文村数百名村民从上月底开始,堵塞当地一条主要公路,抗议当地多间化工厂排出的污水和废气构成严重污染,当地政府不愿将工厂停产,以及为村民进行身体检查。当地政府曾经派出官员与村民谈判,但一直未有结果,最后当局派出数百人,赶走村民重开公路。

6、河南修武县家庭教会聚会九人被公安拘押

1月6日下午,河南修武县怀丰乡家庭教会聚会时被当地公安冲击,带走11名教友,其中两人于翌日获释,另有9人被拘留15天,到20日方释放,同时没收了教会的财物。在整个过程中公安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在拘留其间,没有通知他们的家人。

7、福建莆田失地农民申请集会游行遭拒

1月9日 莆田失地农民向福州市公安局递交了《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申请于1月16日举行游行。 1月12日 福州市公安局通过审查,决定启动解决具体问题协商程序。农民收到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的《申请集会游行示威协商通知书》,协商时间自 11 日—— 15 日。审批程序时限推迟 5 日。1月16日 ,上午9时农民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得知协商解决具体问题宣告破产。 1月19日晚上,农民得到龙桥派出所发给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通知书》。

8、广西村民抗议纸厂污染遭到镇压

1月10日,广西岑溪市新廉村近百村民因不满中泰富纸厂的污染而聚集到厂外等候厂领导出面协商,上午10点左右,4名公安人员乘微型面包车前来,二话没说只顾拍照,之后就使用胡椒喷雾,使村民受伤,其中一名两岁半孩子眼睛被烧伤,有两名七十多岁老人当场晕倒,随之警察逃走,村民愤怒之下砸了来车玻璃。12日,12名村民以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中泰富纸厂自2000年投产以来,长期在当地排放污水,周围数千名村民受影响,喉咙经常感到不适。村民曾多次投诉,但没人理会。2006年12月27日,四名村民到南宁向自治区人大,区信访局,区人民政府递交书面报告,请求上级政府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治中泰富公司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但这些部门收了材料后没有下文。同时中泰富当年收地建厂时曾与村民达成协议,答应为他们免费供电,但去年七月新老板到厂后,仅同意缴交一部分电费,在电费与污染的双重困扰下,村民于1月9日就到厂里找负责人,后约定10号协商解决,结果村民到后竟遭镇压。

9、四川大竹命案处理不当引发民众聚会骚乱

1月17日,四川大竹县两万多民众,因不满莱仕德酒店处理一命案,而冲入酒店砸毁一些物品并放火烧了酒店。事件起因是2006年12月30日,该酒店迎宾小姐杨莉被发现衣衫不整死于酒店酒吧间,怀疑被人奸杀。酒店谎称少女食用药物过量死亡,公安也不予立案调查,这引起死者亲属、同学及闻讯民众的不满,在16日已有大批民众聚集酒店要求交代死因。17日黄昏时死者亲属欲撕毁酒店关于杨莉服食药物死亡告示而与保安发生冲突,于是愤怒的民众冲入酒店,砸烧了酒店。当地出动大批公安武警镇压,抓捕了一批参与闹事的民众,并且于第二天宣布抓到了嫌疑犯。据释这家酒店的投资人之一是当地派出所一所长,民众怀疑政府在找替罪羊。随后县委书记及公安局长被撤职,但县政府外连续多日仍有大批群众围观,市内交通管制持续多日。

10、武汉退休老职工因待遇不公上访被约谈

1月17日三、四十个武汉退休职工代表因待遇比其它地区同等情况要低而到湖北省信访局上访。公安一直跟随上访工人,工人代表刘仲余还被信访干部打伤,之后有三名职工代表被公安部门约谈,公安指责工人与海外勾结、挑起动乱。

11、武汉花楼街市民集会抗议强拆

1月21日,武汉花楼街一千多居民举行集会游行,抗议政府强制拆迁。他们高呼口号:反对违法拆迁,哪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要求政府不要介入拆迁打压维权。警方与110警车一直跟着游行队伍,因游行有序,警方不敢抓人。同一天,维权代表陈顺喜家人被派出所告知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陈顺喜。当地报纸污称陈顺喜聚众打砸公司,造成数千万损失而被抓。

二月:

1、为释放维权代表潮州失地农民在镇政府内集会被暴打

2月4日,广东潮州市龙湾村数百村民到镇政府集会要求释放被抓的维权代表,被政府官员事先安排在那里的雇佣人员袭击,上百人挨打,多人受伤,两名村民重伤入院抢救。起因是该村村官私卖村中土地及资源,破坏生态,使耕地盐碱化,沿海无鱼虾,四成村民温饱成问题,村民自去年4月开始集体维权,要求查帐、惩办贪官,但法院不受理,村民只好阻止工程施工,但又遭政府镇压,维权代表被抓。

2、福建村民抗议建立垃圾处理厂遭毒打

2月5号, 福建屏南县后龙村的60多名村民到乡政府进行集会静坐示威, 要求政府停止在村子附近兴建”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填埋场”, 遭到屏城乡政府的拒绝, 当地政府还雇用30多人充当打手对上访村民采取暴力行动,打伤村民包秀英。2月7号, 后龙村一千七百多名村民再次到乡政府举行示威,乡政府又一次用暴力驱散村民。该村村民只好一边在乡政府进行静坐示威, 一边每天安排二、三十人在工地看守,不让有关方面动工。

3、重庆电机厂职工为争取住房示威与厂方发生冲突

2月9日,重庆市一间国营电机厂一百多名老工人,打出横幅,要求厂方依照较早前市政府发出的文件,向十年以上工龄的老工人提供搬厂房屋津贴,以及就他们现时的宿舍因面临拆迁而提供援助。厂方人员意图拆走横额,与工人发生肢体冲突,有数名工人与资方人员受轻伤。之后工人堵塞厂房门口,阻止搬迁工作。据悉当地政府计划将这些搬迁的场地交给香港房地产公司开发。

三月:

1、湖北随州市强行施工、打伤村民

3月7日,湖北随州市政府及开发区工作人员连同警察近千人到望城岗村强行征地填土,上千村民集会意图阻止施工时被打伤了十多人,抓走一人。望城岗村九个组共两千多亩土地被村委会在去年八月私自以一亩地两万五千元卖给了当地政府,两千多村民去年底发现土地被卖后,便不停申诉抗议。

2、湖南永州:警方处理客运收费纠纷不公引起暴动

3月9日至12日,湖南永州市珠山镇发生因客运收费纠纷,警方介入处理不公而导致警民冲突,烧毁车辆,数十人受伤,全城封锁戒严。事情肇因于具有权力支持的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安达公司采取垄断性涨价,强迫返校的学生高价搭乘该公司的汽车,警方在学生和公司发生冲突后偏袒公司,任意抓捕学生,因而激起民愤,最多时曾集聚两万多抗议群众

3、上海一百多人因悼念被警察殴打致死的访民被羁押数小时

3月19日,是上海拆迁户杜荣林被警察殴打致死后一周年忌日,一百多名访民前去悼念,但被警察全部抓到一间学校关押六、七个小时,对一些访民还进行了殴打,最后让访民所在地的警察将其押送回去。

4、江西贵溪民众集会游行遭镇压

3月22日,江西贵溪市一千多名市民在人民广场聚集,联名抗议江西省政府于本月13日公布的将贵溪部分城市及冶炼厂、发电厂等一批大型企业划归鹰潭市管辖的计划,随后这些市民从广场游行到贵溪火车站,将来往的火车堵断近七个小时,下午江西省政府出动二千多名武警公安,暴力驱散聚会群众,当时双方发生冲突,部分市民向武警投击石块,武警用警械殴打市民,最后施放催泪弹,打伤了十几名市名,将聚集的市民强行驱散。据悉参加集会的还有贵溪市政府的工作人员。

四月:

1、长春化工厂下岗工人集会请愿遭警方镇压

4月2日,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化工厂200多名下岗工人在省委办公室及信访局上访,要求厂方继续承担他们的劳保、社保、医保等费用,有关部门拒不出面接待,反遭公安暴力驱散,二十多名请愿者被打伤,其中两名重伤住院。这些工人是七年前工厂改制时被裁减下的,但厂方不愿承担工人应享有的福利,工人持续上访,到过北京。中央曾批复地方政府处理,但一直得不到解决。

2、上海访民集会抗议政府粉饰信访遭强行驱散

4月11日中午,上海近二百名访民到《解放日报》社外集会示威,抗议该报吹捧上海2006年信访工作达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大批警察赶到拦截访民,并强行将他们带上车,押送到一所中学关押至下午三点多钟才放人。

3、成都市温江区暴力征地引起村民抗争

4月13日,成都温江区政府出动大批警察与拆迁人员,开着推土机去金马镇12大队2生产队,强行推毁农民房子和即将收割的麦子、菜籽、大蒜等作物。一名九十岁老太向拆迁人员下跪乞求别毁作物,这激起村民极大愤慨,与拆迁人员发生了冲突,有几个农民受伤。14日上午,周边几个队一千多村民聚集阻断公路,要求政府追究打人者责任,赔偿农民房屋及作物损失,出具相关拆迁手续。到傍晚区政府出动100多警察欲强行镇压,村民齐心抗争,警察最后不敢动手,到晚上七点多农民才离开公路。

4、广西村民示威抗议电镀厂污染与警方发生冲突

4月16日,广西灌阳县文市镇近二千村民到镇政府集会抗议一电镀厂污染环境,当局派出防暴警察前去镇压,施放了催泪弹,打伤6名村民,抓走了10多人。文市电镀厂投产于七个月前,由于排出大量废水污染了当地河流,村民抽样到疾控中心检测出锰超标近三万倍,铅超标近三百五十倍,村民要求政府关闭该厂,但一直没有结果。村民在跟该厂负责人谈判未果的情况下,到镇政府抗议,政府有关人员避而不见,于是愤怒的村民烧了停在政府中的几辆车,冲入办公室砸坏一些设施。当局派出数百防暴警察镇压,直到晚上才控制场面。

5、数十名访民在天安门被抓

4月17日,200多名访民到天安门游行,打出“打倒腐败,还我人权”的横幅,被赶来的警察包围,抓走60多人,送到天安门拘留所关押,而后由各地住京办人员接走遣返。

6、湖南四百多名退伍军人集体上访被强行送回

4月20日,湖南省四百多名来自不同市县的退伍军人,因不满政府对退役后的安置,造成许多人生活相当艰苦,在住房、福利及孩子上学困难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联合到长沙省委上访。当局调集大批公安武警及各地赶来的官员,将省委附近三百米封锁,提前遣散其他上访者及围观群众,待这批退伍军人一到,便被各地官员强行接走。

7、湖南三百下岗工人集体上访被警方赶走

4月24日,湖南冷水江市三百多名肥料厂下岗工人因不满该企业在改制卖给私人的过程中五亿多资产被官员侵吞,导致他们工资与补偿没法落实,再次到长沙省委集会上访。此前为此他们已曾多次上访均无答复。当晚其中一批工人所住的招待所被警方包围,警方将他们强行拉上车遣返回乡。25日早,剩下的工人赶到省委办公室前继续抗议示威。他们跪在大楼后门高呼“打倒贪官”,一些试图进入办公大楼的工人被警方阻止,后来当局出动数百警员强行将上访工人拉上车送走。

五月:

1、广州近千名业主抗议发展商擅改土地用途与城管冲突

5月1日,广州市金碧花园近千名业主在屋苑拉起横额示威,抗议当局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隐瞒业主知情权,擅将屋苑部份休息公园改建成公路。城管闻讯赶到强行拆走部分横额交居委会,业主冲入居委会欲要回横额,结果被守在那里的警员抓住殴打,业主们很愤怒,表示要申请游行。

2、上海房屋权访民集会被警方抓

5月9日,上海280多名因房屋被拆迁的上访者在去看望5月4日在北京被打伤的访民陈宗雷后,集体走上南京路表达对当局强拆他们房屋、打压他们上访的抗议,结果被警方抓走了七八十人,包括被打断肋骨的陈宗雷。

3、广东汕头村民聚会抗议村干部私卖土地,两位被通缉

5月10日,广东汕头谷饶镇深岭村两村民因参与抗议围攻村委会私卖土地被警方通缉。最近一周广东汕头一些镇的村民因不满村干部与政府和商人勾结私卖土地,村民没有得到相应补偿,且长期上访得不到解决,于是村民自发起来包围村委会与厂商,要求厂商按期离开村里,个别村庄发生砸毁村委干部家的现象。当地政府没有对村民的要求拿出解决方案,反而通辑一些参加集会的村民。

4、北京警方阻止民间自发的拆迁咨询会并扣押举办人

5月13日下午,北京维权人士周莉在拆迁户刘凤池的被强拆房边举行了拆迁维权咨询会,有五、六百拆迁户赶到现场参加咨询,大批警察与便衣到现场阻止,抢走横幅及扩音器,还将周莉抓去派出所,五十多位民众赶去聚集在派出所门前,直到当晚深夜十二点多派出所才将周莉释放回家。

4、广西民众抗议暴力计生,官民冲突

广西博白县村民曾向上级有关部门与媒体反应强迫接扎等计生措施,但均得不到制止,村民不得已奋起反抗。 5月17日,那卜镇政府办公楼被数千不满暴力计生的民众放火烧毁。19日,永安、松旺、水鸣、大垌、沙陂、文帝等乡政府也被村民用火焚烧,23号旺茂镇计生站长的家遭村民围攻火烧。当地政府出动武警镇压,打伤数十名群众,抓走上百村民,据说在冲突中村民与警员共死亡近十人。5月23日,广西容县自良镇三千多村民,因不满当地计生干部的抄家打砸的行为而围攻镇政府,与武警发生冲突,十多人受伤,十来名村民被以扰乱社会秩序拘留。5月29日,容县杨梅、灵山、黎村等三镇村民几百人到数千人不等地到镇政府抗议,与当地警方冲突,尤其杨梅镇最多时聚集群众达六、七千人,民众放火烧毁了计生办,当局调动大批警察镇压,打死一老翁,打伤多人,抓走几十人。5月30日,广西容县石头镇三千多人因不满计生干部的暴力抄家行为而包围镇政府,要求当局作出回应,政府出动武警镇压,十多人被抓走,全镇实行戒严。导致这次大的民众暴动是由于当地政府从将“超生罚款”作为当地官员可以控制的一项财政收入,因此这也成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出现对超生家庭财物抢劫一空,破坏房屋,甚至出现重复罚款,重复结扎,将五十岁妇女和未婚女孩结扎的各种情况,引起村民严重不满。

5、访民去联合国驻京机构喊冤被抓

5月18日,在前一天夜晚北京警方捣毁一上访村后,一百多访民前去北京亮马河联合国办公机构集会喊冤,随后全部被警方抓走、在京拘留一周。

六月:

1、厦门市民上街抗议建PX化工厂

6月1日、2日,厦门市民通过手机短信联系,上街抗议政府同意台资企业在距离市中心仅7公里处兴建处理可致癌物质对二甲苯(PX)的工厂。游行人数有几千人,最高时近两万人,游行队伍打出 "要停建,不要缓建" 、"不要毒气、 千警察欲阻止,但都被游行队伍冲开。后来还有一部分游行者在市政府前静坐抗议。政府发通告说游行是违法,是少数不法分子造谣生事,要求市民不要参与。后来政府先后抓了10多名参与集会游行者,有人被关押了两个多月才释放。

2、重庆五百多退休职工因住房问题抗议,被厂方打伤

6月5日,重庆庆铃汽车公司三分厂540多名退休职工,因不满厂方将十几年前以低廉方式卖给职工的福利房改成租借房而集体到厂方抗议,他们聚集在厂门外,阻拦汽车出入。工厂组织了几十人将这些退休职工的抗议摊子推翻,并打伤了二十多人,其中五人住院治疗。此前退休职工曾多次向重庆市政府反映该问题,但由于该厂厂长有直系亲属在政府为官,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导致职工只好以抗议来表达不满。

3、呼和浩特市五千居民集会抗议强拆被警方镇压

6月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铁路小区五千多居民,为阻止政府强拆住房而集会与数百防暴警察发生冲突,导致二十余人受伤,三人被捕。铁路小区共有一万三千来户铁路职工,目前该地段市面价3500元每平方米,政府为了内蒙古六十年庆典,斥资四百亿欲建一个 "铁木真主题广场" ,但政府只给居民1300元每平米的补偿,因此居民不同意拆迁,于是政府出动警察强制拆迁,引起居民抗议。

4、内蒙乌兰察布市近三百居民抗议电厂污染

6月11日,内蒙乌兰察布市近三百居民到市政府外集会抗议当地一家发电厂污染空气、制造噪音,但政府没给任何答复。该电厂在刚建时跟居民说是燃烧垃圾的环保发电厂,建成后却是烧煤的热电厂,制造严重的空气与噪音污染,居民曾向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改进。

5、山东文登一幼儿园教师集会抗议遭殴打

6月18日上午,山东文登市商业幼儿园30余名教师因不满单位领导以“改制”名义出卖幼儿园,并不给他们交社会保险与养老保险,面临要失去工作的威胁,集体在园内静坐抗议。到下午,30多名警察赶来驱散围观群众后,十几名身份不明者,在警察眼前冲入幼儿园中,对静坐教师疯狂殴打,致使多名老师受伤,其中一名女老师被打得当场昏死过去。当群众拨打120救护车赶来后,行凶者才散去,而警察拒绝帮忙将打伤者抬上救护车。

6、湖北广水民师集体上访,代表被拘留

6月19日,湖北广水市一百多民办教师到市教育局集体上访,要求老有所养,结果无人理睬,后来到市政府碰上市委书记时,被告知事情已经解决,政府对民师早有了答复,民师被迫散去。之后其中一王老师被警方传唤,而民师代表杨华英家门前被两人日夜监视。6月24日,杨华英出门去亲戚家时在半路被警方抓走,随后被以组织上访影响公务为名,处以行政拘留六天。

7、浙江洞头县渔民集会抗议政府炸山填海强占土地遭镇压

6月20日,浙江温州洞头县小三盘村60多村民,集体抗议县政府主导的炸山填海工程。该工程不但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而且爆破的工程损坏民居,甚至造成村民耳聋的情况。有关部门出动交警、消防、公安等30多人和数十名黑社会分子,共一百多人来围住村民,强迫村民离开。当晚6名派出所警员还到村中欲将村民代表杨月秀带走,被闻讯赶到的村民拦住救下。

8、广州三百多名复转军人集体上访遭警察抓捕并殴打

6月20日,广州三百多名复转军人集体到广东省政府门前上访要求改善待遇时,被近千警察强行拉上大巴。一位叫谢苏青的复转军人欲前往参与请愿时,被广州海珠公安分局赤岗派出所几名公安民警,在家门口堵截,其中一人警号是023986,并抓入派出所内殴打断11条肋骨,住院后警方为了毁灭证据,强行将医院的拍片拿走,致使医院治疗受影响。

9、辽宁海城农民示威抗议当局抓上访代表,被警方镇压致人死伤

6月22日,辽宁海城开发区二台子村700多村民前往火车站迎接近200名被截访押送回来的村民代表,由于政府在中途将代表扣下了,激起村民愤怒而卧轨抗议。当局出动一千多名警察前出驱赶村民,混乱中导致一人被火车撞死,一人重伤住院。二台子村原有4000多亩耕地,地方政府在村民不知情下将3000多亩卖给了开发商,村民阻止施工时被殴打,村民被迫派代表前往省城与北京上访,结果上访代表也被殴打拦截。

10、宁夏原州政府暴力征地引发抗议,村民被打伤、抓走

6月25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撒门村数百村民因不满政府强征土地建机场而集会抗议,当地大批公安、武警冲入村中打伤多名村民,抓走四十多人,目前每天仍有几十辆公安车在村内巡逻,村中没被抓的男性都逃走躲藏。原州区政府在上月25日也曾对和平村47间民房在没有谈妥补偿情况下出动700多公安、武警强拆,打伤10多人,抓走19人,

11、上千工行下岗职工在北京集体请愿被强行遣返

6月25日早上,北京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门前来自全国19个省的上千原工行职工聚集请愿,要求工行解决“三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根本不合法的买断工龄问题。近中午时,数百警察强行清场,将请愿者抓入七、八辆大巴内送去北京市内专门关押上访者的马家楼,以遣返回原籍,期间一些不愿上车的请愿者被打伤,一名黑龙江人员被伤昏迷而送入工行大院中。6月28日,又有近千工行前员工到工行总行门前示威,但都被强行遣返。

12、上海拆迁市民集体上访被遣返、关押

6月26日,108名上海访民到建设部集体上访,反映拆迁情况,被上海警方从北京截回。6月27日,上海40多名访民到上海市纪委投诉时,被公安强行押上大汽车在市内漫游二、三个小时。

13、湖北南漳村民集会抗议遭镇压

6月26日,湖北南漳县九集镇木林村近百村民聚集在当地南漳城东工业园的公路上,抗议工业园征地中少算了十几亩沟渠、道路的土地面积给村民,补偿低于当地基本农田标准,并且政府征地也没有合法手续。结果当地政府调集一百多警察前往镇压,打伤7位村民,其中有两位是80多岁老人,目前6位还在医院治疗,抓走了7位村民,其中5人在公安局中问询后释放,有两人被处以五天行政拘留。

14、乌鲁木齐市友好花园业主集会抗议遭警方殴打驱散

6月28日,乌鲁木齐市友好花园1000多业主因不满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服务差、阻碍业委会成立、政府却不出面解决,而围堵小区门口的路以示抗议。结果政府出动防暴警察对手无寸铁的业主们大打出手,还将几个业主抓上警车带走,完全使用暴力驱散业主正当的集会抗议。



七月:



1、重庆万人集会抗议征地拆迁被镇压

7月1日开始,因政府强征土地、拆迁民房,补偿过低,补给的拆迁房质量有问题,并将到北京上访的代表抓回殴打,重庆市长寿区晏家镇失地农民到镇政府前集会抗议。3日,当地政府出动大批公安、武警前来镇压,将7、8个村民打伤住院,抓走一批村民,据说还有个十三岁女孩在混乱中被打死,分怒的村民推翻警车多辆,砸打了征占他们土地的工业园和街道办公楼。据村民反映当地大部分可耕种土地近年陆续被征用,其中03 年建晏家工业园就征地几千亩。村民只得到每人一万五千多元的一次性补偿款,生计面临严重问题,然而几年来村民多方上访均不见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当地政府又以扩大工业园为名增加征收土地、强拆民房,引起村民更大不满。

2、广西岩滩库区上万移民静坐请愿被警方驱散

7月3日至6日,广西岩滩库区移民一万多人聚集到电站所在地请愿,要求赔偿田地征用费、解决生活问题、降低库区电费。当局出动数千公安、武警,甚至调去了装甲车,进行驱散。岩滩电站修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导致十多万人移民,当时除了每户一次性补给5000元的移民安置费外,每人每月只有36元7角5分的生活补助。至今他们生活非常困难,多年来移民向有关部门上访,但均没有解决。

3、广东湛江强征土地害死农妇, 村民抗议被打伤

7月6日,广东湛江坡头区麻西村一拒绝出卖村民土地的村干部被逼外逃躲避迫害,他妻子被当地街道办以十几年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名抓走,随后发现该妇女死在街道办事处外面,当地官员竟说她是跳楼摔死,村民怀疑是被官员害死,于是成千村民聚集到街道办抗议,当地政府出动大批警察前来驱散,发射催泪弹,打伤20多名村民。

4、逾二百访民欲纪念抗战胜利却被关押

7月7日,北京200多访民欲前往卢沟桥纪念“七七事变”七十周年,结果全部被送到马家楼关押到下午四点多才放出。

5、数百访民到北京要地集会示威被抓、殴打

7月8日,一百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访者聚集到人民大会堂前喊“反腐败,要人权”等口号,结果全部被警方抓上车送到马家楼,由各地截访者遣送回去。 7月11日,500多访民到天安门喊冤被警察强行驱散,其中100多名河北石家庄和唐山访民被押到天安门分局问讯,期间有的访民被警察殴打。

6、江苏警方冲击家庭聚会

7月11日下午,江苏湖县钟庄家庭教会正举行“和谐直通车”儿童主日学夏令营培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与警察共出动十辆车,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取缔“邪教”为名,将参加培训的150名儿童强行驱散, 把教会负责人及主日学老师共8人全部带走,并将教会两名同工打伤,送医院抢救。教会的电脑、摄像机、投影机等被抢走,被带走的人直到7月25日才获释。

7、河南平顶山员工要求经济赔偿遭镇压

7月16日,河南平顶山市星峰集团上千员工到市政府门前集会,要求见市长,反对该集团受私人企业天瑞托管,要求对托管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要求天瑞拉走星峰集团的矿石后要进行赔偿,以及要求发还拖欠工资及大部份工人的集资款和存款等等。当地政府派出近800名警察强行驱散工人,当场打伤10多人,抓走4人。

8、上海反拆迁访民请愿被拘留数日

7月17日,上海700多访民聚集到正在召开的上海市九届二次会议地点上海展览馆会议中心前,举着各种牌子,高喊“惩治腐败,还我家园”等口号。当地政府出动公安、防暴特警及信访办人员约300人,将访民强行抓上车送到静安区延平路康定中学(工读学校)操场暴晒几小时,随后让各区来人将大部分访民接走,有近30来个访民被以妨碍治安名义拘留7天后才释放,其中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拆迁访民谈兰英老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被关押至今。

9、北京三百多访民到市政府前声讨奥运强拆民房,5人被带走

7月23日上午,北京维权人士叶国强、王玲、钱国良等会同三百多访民到市政府前示威,声讨奥运强拆民房及其他一些问题,痛斥奥运是“喝血”奥运。叶国强讲述了自己一家因奥运强拆而被逼得无家可归、贫病交加、无以为生的凄惨情况,有5位访民躺在地上抗议,形成交通堵塞,后被警察带走。

10、“国际HIV/AIDS法律研讨会”遭政府取缔

7月26日,原计划8月2-3日在广州宾馆召开的“国际HIV/AIDS法律研讨会”的主办方惟谦艾滋法律援助中心(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与美国Asia Catalyst的合作项目)受到北京市国安压力,要求取消会议,所租场地也被迫违约拒租。27日,组委会被迫对外宣布取消该会议。

11、江西新余工人罢工被镇压

7月26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纺织厂七、八千工人因不满企业改制,集体罢工,走上街头抗议。江西地方政府严密封锁消息,将几名工人以“台湾间谍”的名义抓捕,并让有亲属在纺织厂的政府工作人员回家作亲属的工作,作不通的就给处分。

12、桂林导游抗议旅游业部门盘剥遭打压

7月26日开始,桂林上千导游因一报纸公布了景点底价而聚集到市政府前,抗议桂林有关部门在旅游业上对导游的盘剥,让导游自己出钱承担团队,所有风险都由导游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只顾收钱,不提供任何支持,致使导游生存艰难。抗议持续到29日晚,桂林市出动数千警察,8辆大客车,将和平请愿者强行抓上车,全部送到“桂林市教育中心学校”,期间还有多人被打伤。据目击者讲,看到随后有多辆120急救车出入该校。



八月:

1、成都温江失地农民集会遭镇压

8月1日,四川成都温江区400多农民到区政府前集会请愿,起因为他们的4000亩土地被政府征占,没有得到相应补偿,只有每月100元的“过渡费”,生活没法维持。当地政府派出200多名警察与大批治安人员前往镇压,引起冲突,持续到当晚11点半。方小艳、唐易怀和穆文军等3人被打伤,唐易怀、郭昆、唐汝、张修洪等6人被抓。其中一带着小孩的妇女也被抓走,其只有8个月的小孩被丢在地上。随后张修洪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其余则被处以拘留10天。

2、湖南百余访民欲见省委书记遭镇压

8月5日,湖南衡阳120多访民得知省委书记将来检查工作时,聚集到县委等候书记到来,结果当地政府调动警察前来,将一访民胡书意抓走,打伤另一访民龙姣连。

3、甘肃庆阳市运输公司维权职工被暴力驱散

8月7日,甘肃庆阳市运输公司几十名坚守办公大院的职工被数百名警察包围,8名维权代表被强行抓走软禁,其余人被警察强行架走,几名职工还被警察殴打受伤。庆阳运输公司1.6亿资产被以7000万元卖给当地开发商,职工被以每年800元买断工龄,且没有其他保障。职工上访没有任何结果,于是于今年初开始坚守公司大院,阻止开发商进驻,结果招来政府的镇压。

4、广东东莞业主集会抗议遭殴打

8月8日,广东东莞虎门镇泰裕花园七百多业主在小区内集会游行,抗议开发商私自改变租用车位形式,将原本月租的车位,改为一次性付款,有的最长达60年,这样一次要交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他们到丰泰集团售楼部时,被十多名黑社会份子手持凶器殴打,多名业主受伤,其中一名被砍致小肠流出,伤势非常严重。

5、湖北潜江70名公交车主集体请愿被强行驱散

8月8日,湖北潜江70名公交车主因改制,以旧车换新车,政府欲无偿收回车主自己购买的经营权问题,找市长论理。结果市长叫来110警察,强行将车主拖离,并致使一车主当场昏迷住院。

6、西安当局强行驱散抗议强拆居民

8月20日开始,西安南郭上村数百老人为抗议政府强拆而在太华路上静坐示威一周。27日,当局出动警察、城管、联防伙同拆迁办雇用的打手数百人,开着警车、囚车、救护车,采取几个人强架一个老人上车方式,对示威者强行驱散。当地媒体却报道说居民满意拆迁条件,高兴自动搬迁。

7、研究生抗议房价虚高、呼吁集会被拘

据8月24日《京华时报》报道,一名研究生毕业在京工作的网友,因受高房价之苦,在网上发帖倡议在某日某地集会,共同抗议房价虚高。结果于8月21日,他被北京警方抓捕,随之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而被行政拘留14天。

8、甘肃庆阳影院员工抗议遭镇压

8月27日,甘肃庆阳20多名电影院员工集会抗议政府把企业用地发展地产项目,政府出动200多名警察驱赶,抓走3名,打伤5名。此暴行引起围观市民不满,上万人包围现场,赶走前来支援的警察,并自发游行,持续一个下午。

9、到京上访工行下岗职工被警察抓走

8月28、29日,近千工行下岗职工到北京工行总行前上访,抗议买断工龄,不给交养老与医疗保险。当局出动公安、特警一百多人,将上访者抓上警车与大公交车,送到马家楼。

九月:

1、福建上千村民集会抗议污染被镇压

9月6日,福建长乐市松下村上千村民集会抗议当地鑫海钢铁厂长期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周边上千户村民的生活及生产,且钢厂不遵守曾经作出的吹东南风停产的承诺。当地政府出动二百多名警察前去驱散示威者,导致村民与警察冲突,多名村民受伤,有三名村民曾被带走问话。

2、广东汕尾村民集会阻止征地被镇压

9月9日,广东汕尾东一村村民集会游行,要求政府赔偿及释放维权村民林才,撤销刑事传唤通知,但政府不予理睬,继续抓捕维权村民,还让黑势力继续施工。9月27日,数千村民再次阻止电厂施工,与数百公安与黑社会人员发生冲突,6名村民被打伤。

3、陕西洛阳上万职工集会抗议被镇压

9月14日开始,陕西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万职工因不满公司买断工龄而罢工集会抗议,警察前来镇压,打伤至少2名工人,后公司领导逐家做出承诺,工人陆续复工,但直到18日仍有多辆警车把守公司门口。工人们怀疑这是公司为了拖过十七大会期而采取的缓兵之计。

4、副县长带队到西安截访

9月21日,陕西靖边县一百多出租车司机因不满政府更新出租车时缴纳额外费用的新规,在当地罢驶一个多月无答复下,集体到省政府静坐请愿,结果四个代表被国保带走。当地一副县长带队到西安截访,声言接到上级指示十七大前处理群访是最主要工作,所以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将阻止群体集会抗议。

5、广东鹤山两千多农民因征地款集会抗议遭镇压

9月25日、26日,广东鹤山市与佛山市交界的腾龙峡景区二千多农民,因征地款赔偿不到位而集聚景区入口抗议,当局出动数百警察驱散,导致冲突,致使十多名村民受伤,其中几人伤势很重而入院抢救。

6、安徽铜陵钢厂工人示威被殴打致死

9月26日,安徽铜陵富鑫钢铁公司几十名工人到厂中要求解决2005年每人集资5万元的集资房,结果招致公司雇佣的200多名手持凶器的黑社会成员殴打,当场打死2名工人,重伤14人,而在现场的警察目睹惨案发生却没有出面阻止,当地媒体也被指令封锁消息。27日,上千工人举行罢工游行,政府出面答应解决问题,但一直拖延至今。

十月

1、桂林阳朔船工抗议遭镇压

10月1日上午,桂林阳朔旅游景点遇龙河经营游河的船工,因不满政府将营运权转交一家公司经营,使当地船工生计受影响,而集体在当地码头集会抗议,结果50多名警察前去镇压,打伤8人,抓走十多人。当天下午1000多船工前去公安局示威,要求放人,但遭到拒绝。

2、广东顺德村民欲抗议征地被警方拦阻

10月18日,是广东顺德均安国际牛仔博览会开幕之日。顺德南沙村村民因在不知情下,耕地、鱼塘被村委干部与政府联合征用卖给厂家,他们一年多来多次上访无果,于是一千多人决定在当日前去博览会集会游行。地方当局出动数百警察,四五十辆警车,封锁村庄道路,强行阻止村民外出游行。

3、广东汕头村民集会抗议土地出售遭镇压

10月21日,广东汕头洋汾陈村村民因不满村委会擅自将村中五百亩农地出售,几千村民集会阻断广汕公路。警察前来武力驱散,引起双方冲突,打伤多名村民,有三辆警车也被焚毁。由于当地政府没有拿出土地问题解决方案,故抗议一直在持续。

4、广东佛山村民集会要求查帐遭镇压

10月25日,广东佛山顺德区政府出动七十多辆警车,一千多警察前往黄涌村,将在村委会前聚集,要求查村委会帐目及将出租土地收益权还给集体的三十多村民包围,打伤三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抓走四名青年,其中一人当晚释放,其他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5、广东中山石歧村民集会抗议被镇压

10月31日,广东中山市石歧镇张溪村村民到当地开发公司集会抗议卖地款被侵吞,当局出动一百多携带辣椒水、警犬的武警前去镇压,打伤多名村民。

十一月:

1、北京警方阻止悼念包遵信先生

维权网报道,11月3日是中国著名启蒙领袖包遵信先生追悼会,北京警方全城出动,强行阻止了准备前去参加追悼会的江棋生、俞梅荪、刘军宁、张先玲、浦志强、莫少平等几十名学者、律师与维权人士,其中浦志强、俞梅荪等被传唤到派出所,俞梅荪还被拘留24小时。另外还将赶到殡仪馆门口的刘荻、李海等强行送回家中。在追悼会大厅警方穿上殡仪馆工作人员衣服,阻止国外记者前去拍照,还试图抢夺包先生的生平简介。湖南异议人士谢福林被从湖南专程赶到北京的警方抓走,押返湖南。维权网为此发出《强烈谴责官方蛮横阻拦民间悼念包遵信先生》的抗议。(详情请看:/Article/Class4/200711/20071104093929_6232.html)。11月24日,是包遵信先生的追思会,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再度布置国保和地方派出所警力对民间人士实施非法拘禁,很多计划到会的异议人士没能参加,会议地点也被迫临时改变。

2、黑龙江鸡西征地引发警民冲突

11月5日,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新义村和程家村2000多村民,因不满政府将良田当荒地,以每平方米7角5分钱的低价征用来建机场,在工地集会抗议时,100多警察前去殴打驱散村民,当场打伤几名村民,抓走了村民代表杨长江夫妇与另外三名村民。目前警察仍在村中巡逻,见外地人前去就抓、审问。

3、村民阻止垃圾污染遭镇压

11月6日,湖北英山县受城南垃圾场污染的沙湾村50多名村民在阻止环卫继续倾倒垃圾时,县政府、环保局与公安局出动200多人前来镇压,强行驱散村民,还将其中四名村民抓走。该垃圾场建于四年前,当地水源与空气受到严重污染,村民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无作用,只好自发联合起来阻止垃圾倾倒,结果政府竟然出动警察暴力镇压。

4、宁波货运出租车司机集会示威遭镇压

11月9日,宁波数百货运出租车司机因不满政府开放货运出租车市场而到市政府前集会静坐抗议,当局出动大批警察驱散静坐者,当场打伤不少示威者,抓走11人。宁波原来货运出租证照办理均有限制,但现在不作限制,老牌照届满后却不获续期,且司机不会获得任何赔偿,这损害了老司机的利益,于是他们群起抗议,却遭镇压。

5、杭州退休工人抗议退休补贴被克扣被警方驱散

11月16日,100多位浙江省杭州市木材公司退休职工冒雨聚集在该公司进出路口,抗议资方克扣他们的退休补贴。抗议者打起横幅,封住厂门,广播抗议内容。当天上午,当局出动警察和保安将抗议工人驱散。

6、湖北上百民师在省政府请愿被驱赶、两人被带走

11月20日,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潜江市、江陵县等15个县市100多名民办教师在湖北省政府门前静坐请愿,要求解决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武汉市及湖北各地大批的警察、截访人员来到现场,强行驱赶在现场静坐的民办教师。许多女老师被拖倒在地哭泣,一些男老师则与截访者发生了肢体冲突。到下午4点左右,来自潜江的民师熊道信、以及来自江陵和襄樊的两位老师被警察押上警车带走,下落不明。同时,现场许多老师被截走。

7、养殖户包围辽宁省委抗议沈阳蚁力神欺诈、警察到场戒备

辽宁省沈阳市11月20日爆发大规模群众示威,数万名参加“蚂蚁养殖计划”的投资者包围蚁力神总部追讨款项,估计欠款总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示威者还包围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当局派出数千名警察到场戒备,还对外封锁消息。22日,辽宁异议人士姜力钧发表致辽宁省领导人的公开信,呼吁整个事件循着健康理性法治的轨道发展,要求辽宁省政府全面调查蚁力神公司的违法犯罪活动。27日,抚顺一名养殖户因索赔不成喝药割脉自杀,被送到抚顺市南站总医院抢救。

8、山东菏泽下岗工人与法警发生冲突

11月22日,现已破产的山东省菏泽市福来地毯工贸有限公司的300下岗工人,打着标语横幅,把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堵得水泻不通,抗议法院判决不公。法院警察和保安数十人把工人们拦在大楼二层,法警还把一位女职工推倒,导致她发生休克。该女工当即被送往菏泽市立医院急救。

9、吉林教师罢考罢课集会抗议

11月30日,吉林德惠市4千多名在编教师罢考、罢课连续6天后前去市政府集会上访请愿,要求发还拖欠了15年的薪金和各种补贴。期间,有教师被打伤。



十二月:

1、广西警察水炮瓦斯弹压合浦3000抗议农民,多人被捕

12月1日,广西合浦县白沙伟衡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扣农民的甘蔗重量,引起农民极大愤慨,上千名农民抗议,同该公司发生纠纷。3日,在场的约3000名农民同当地政府发生大规模冲突,农民被400名警察用水炮瓦斯镇压,其中4人受伤,多人被拘捕。

2、山东临沂一基督教家庭教会270名教友被捕

12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一基督教家庭教会被警察冲击,在场270名教友全部被抓捕。教友指这次抓捕行动所涉及的人数,是历年来最大规模。对华援助协会指摘当局的举措,非2008年奥运会主办国应有的行为。截至15日,仍有70人未获释。

3、汪兆钧环保新闻发布会被突然取消

12月21日,曾于10月给中国最高领导人写公开信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安徽省政协常委、北京星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兆钧,原定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举行一次中外记者会,正式宣布该公司的环保工程网站开通。这个网站主要介绍了汪兆钧对污水处理的治理理念。但临时汪兆钧被该饭店经理通知环保新闻发布会被迫取消。

4、警方阻止北京迎新年聚餐会,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

12月22日,独立中文笔会原定在北京的迎新聚餐会,颁发笔会2007年度第5届自由写作奖和第3届林昭纪念奖。21日,北京警方突然找该笔会副会长江棋生和理事刘晓波谈话,警告不允许22日举行聚餐会,并派警察在江、刘两家门口站岗,以防止他们次日出门。同时,北京警方还对该笔会会员刘荻、刘柠、王光泽及其他人士许良英、张祖桦、王力雄、李劲松、李和平、陈永苗、贾建英、李海、齐志勇等人分别警告不得参加聚餐会或设岗阻止他们外出。会员廖亦武从成都来北京后于21日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后送回成都。会员李剑虹14日被上海警方软禁,23日获释。其他外地会员赵达功、蒋亶文、秦耕、温克坚、刘逸明等人也被警方阻拦。21日,该笔会会长郑义对此提出强烈抗议。

5、平安夜天津南开近千学生抗议

12月24日晚间,天津南开大学学生,因为不满同学在校园被汽车撞、车主嚣张打人、警方却反过来抓学生,近千名学生和警察冲突,并将肇事汽车砸烂翻车,学生抗争直到25日凌晨才解散。虽然南开大学副校长张静曾向现场学生承诺,不追究学生责任、改善校园交通、依法处理事件。但是据透露,带头抗争的学生已被拘捕。

6、广东湛江新寮镇万人示威,警方开枪镇压

12月28日,广东省湛江市新寮镇10000多名村民不满政府一刀切取消土葬并强行挖掘先人坟墓,到镇政府办公大楼和派出所集会示威。部分愤怒的村民闯入镇政府办公室和派出所,破坏里面的家俱和电器,又砸坏和焚烧警车,最少7辆警车遭破坏。政府其后调派了超过300名公安警察和武警到场驱散示威者,有公安警察和武警向示威者开枪,最少1名60多岁的村民手臂中枪送院,另外数十名村民被打伤,1名17岁的青年被打成重伤,需要送医院抢救。政府一度拘捕了5名村民,又派出大批公安警察和武警在镇上巡逻,不准村民在街上集结,并曾封路和封锁镇政府大楼周边。但由于愈来愈多记者到场,加上担心村民再闹事,于是在31日释放了所有被捕村民,并撤走公安警察和武警。

7、贵州维权人士组织第3届“国际人权日研讨会”遭软禁、逮捕

贵州部分维权人士计划于2007年12月10日举行第3届“国际人权日研讨会”。12月7日,贵州维权人士陈西被警方监禁8个小时,李任科、廖双元、杜和平、黄燕明、张重发等多人被公安多次约谈或堵截在家里进行告诫谈话。在外省,准备与会的佛教界人士沙门圣观法师被深圳警方堵截在深圳机场,湖南维权人士谢长发等被当地警方强制不准外出。10日,从甘肃赶到贵州与会的甘肃维权人士王凤山被贵州警方拘留。

(根据《中国维权动态》2007年1月-12月号整理)



附件三: 2007年人权捍卫者受迫害个案纪要

酷刑、虐待

1、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小明被虐待致死

上海的陈小明先生是上海的著名维权人士,自1994年其房屋被强制拆迁后自学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后来成长为替广大弱势群体代言的维权人士,从1995年到2006年间,积极参与上访、为强迫拆迁户呼吁救助,积极参与了大量上海市的维权工作,多次以公民代理身份出庭诉讼。2006年2月15日,陈小明被卢湾区公安分局的公安人员强行带走,随之被抄家,之后几个月与外界失去联系。陈小明在被警方关押期间,遭到虐待,后法院在只采信警方口供的情况下将陈小明判刑两年。服刑期间,陈小明患病得不到及时检查与治疗,到2007年6月底,生命垂危时才被放出,两天后大吐血,于7月1日去逝。

详情见“人权捍卫者陈小明献身住房人权保护,遭非法审讯、任意羁押、被虐待致死”报告:/Article/Class2/200707/20070724233235_5119.html 维权网就此案向联合国禁止酷刑特派专员、保护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住房权特派专员提出申诉:/Article/Class9/Class48/Class81/200707/20070727150633_5158.html

2.上海访民维权人士段惠民遭警方毒打致死 

2007年1月2日,上海访民段惠民因在上访期间遭警方毒打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而死亡。段惠民年仅48岁,大学毕业后进入国有企业家化集团工作,2000年下岗,多年来因为下岗补偿问题不断上访,去年11月他和妹妹段春芳在北京上访期间,被上海驻京办人员轮流殴打,之后一直被关在看守所,直至上月31日才获释,离开看守所两日后,因严重内出血在医院去世。为抗议上海警方的暴行,维权网发表了《强烈抗议上海警方暴殴、刑拘、迫害致死访民段惠民》的抗议,详情请看: 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53 

3、陈光诚被判刑,狱中遭受虐待,家属遭受迫害

因揭露山东临沂地区野蛮计生而闻名于世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2007年1月12日被临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主要罪名依然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尽管此前,国际社会和许多各界人士呼吁官方公正审判,无罪释放陈光诚。宣判当日,陈光诚妻子袁伟静要求前往法院听判决竟遭到警方拒绝,代理律师也在宣判前一天才得到通知,这一切显然都违反有关法律。陈光诚被判刑后,在监狱服刑期间受到各种虐待,因恶劣的食品,出现营养不良现象,且因缺少必要的被褥无法正常取暖,与家人会面的探视权也多半被剥夺,家人带去的盲文书也不被允许留下,更令人发指的是,监狱当局以陈光诚不服管教为由曾唆使多名囚犯殴打身为盲人的陈光诚,并经常性地辱骂羞辱陈光诚。这类侵害一直没有中断。

受株连,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2007年8月24日,当她摆脱监控欲前往菲律宾代夫领取“麦格赛赛奖”时,在首都机场被北京公安谎称护照过时无效而暴力拦截,并随之被山东赶来的人员绑架回去,软禁在家,随身所带物品被抢走,甚至被禁止外出看病。探视陈光诚的权力被剥夺。11月22日,袁伟静被迫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求助公开信,恳请他们采取措施解决山东当地政府一再违法乱纪的,剥夺侵犯她的正常生活的权利的问题,未有任何结果。

详情请看《关于陈光诚案终审判决的声明》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34,《谴责北京公安暴力拦截袁伟静出国替陈光诚领奖》的声明。详情请看:/Article/Class4/200708/20070825153555_5439.html

《陈光诚在狱中受到非人道待遇、维权网要求春节特赦》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461



4.郭飞雄在预审期间被施酷刑,判刑后狱中继续受虐待

广州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于2006年9月14日被以“非法经营罪”被捕,2007年11月14日被广州天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这期间郭飞雄在广州、沈阳等地被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曾被预审机关手脚绑在木板床上,长达四十天之久,刑讯逼供、辱骂,并曾被坐老虎凳,手反捆在后面吊起,审讯人员用高压电棍将其手和脸打肿,并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打耳光几十次。为抗议这种非法虐待,他曾进行了二十五天的绝食绝水。1年多对他的刑讯虐待给他身上留下了五、六处伤残,长时间反手吊起,致使腰部、肩膀等处落下了难以恢复的疾患。而据郭介绍,在审讯过程中警官询问最多的是他积极参与的太石村维权问题,当法院最后却以“非法经营罪”来判处,显然是构造罪名。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后,2007年12月28日,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和姐姐到监狱首次探视,得知郭飞雄因遭殴打、受威胁将被送精神病院等已绝食抗议15天。郭飞雄被捕和入狱后,家人受到迫害,妻子张青的银行存款被法院无理冻结。张青连续发表四封致胡锦涛的公开信,呼吁当局无罪释放郭飞雄,指出郭飞雄多次遭受酷刑逼供,案审没有必要的物证,并宣布经常性在家里绝食,以示抗议。

5、毛恒凤被以“损坏宾馆财物”罪判刑两年半、狱中受虐待

因怀第二胎拒绝做人流而被单位开除公职从此走上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权益的上海访民毛恒凤,2007年1月12日被上海杨浦区法院以“损坏宾馆财物”罪,判刑两年半。检方指控毛恒凤去年在被监视居住的宾馆内将两盏台灯摔坏。案件的审议过程只用了三十分钟左右,法官便草草判决,而且法官只采纳了警方提供的证据,辩方证据概不采纳,严重违反公平审判原则。审判期间曾有数百名访民在法院外声援毛恒凤。自毛恒风被送到监狱服刑起,便不断受到各种虐待,包括以检查为名被送入监狱医院,被剥光衣服绑于床上,24小时接受摄像监控,并且狱方还让女犯轮流看守、强行喂食,经常对其谩骂、羞辱。被关禁闭,牢房没有床櫈,直接坐在湿冷的水泥地,造成她背部与关节肿痛。家人曾很长时间不被允许探视。她曾绝食表示抗议,被狱方三次灌食,造成身体多处损伤。

详情请见:“维权网就毛恒凤因莫须有罪入狱的声明” 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78,“上海人权捍卫者毛恒凤狱中遭受酷刑及非人道待遇”/Article/Class4/200707/20070705095722_4877.html



6.河北维权人士郭起真被判刑,监狱中遭毒打

郭起真是自由撰稿人,多年来一直从事上访和维权活动,批评政府并揭发沧州当地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支持高智晟律师发起的接力绝食活动,针对时弊在网上发表文章。2006年10月被以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判处四年徒刑。2007年3月16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沧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郭起真入狱后,河北第四监狱狱方曾污称郭起真是黑社会成员,或称他是法轮功,并曾三次以没有这个人为由来拒绝家属探望郭起真。郭在狱中多次被人殴打,并因此委托其妻子赵长芹公开一封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书,强调他入狱是一件冤案。



拘留、逮捕、监禁

1、胡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

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2007年12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警方并连续数天数人继续监视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并封堵他们住所,禁止外人随便进入其中。此前一年中,胡佳夫妇因其维权活动曾被警方长期软禁,限制自由,并曾多次被警方人员殴打。其中,尤其因其为帮助与外界失去联系的高智晟律师向外界传递消息而遭北京警方的迫害。2007年5月18日,当他们应邀赴欧洲访问时被国保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阻止,传唤他六个小时,并对他实施软禁。11月9日晚,胡佳前去医院陪护他临产的妻子曾金燕,在出院门时被软禁他的国保强行阻止,并被一国保拳击致嘴唇破裂,右胳膊也被强力拉伤。后胡佳负伤赶往医院,两辆国保车载着8名国保竟仍然跟踪到医院监视。

2、浙江维权人士严正学被判刑三年

2007年4月13日,严正学被台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严的代理律师李建强直到开庭的当天上午才得到法院通知,因此没法赶到台州出庭辩护。严正学被判刑的罪行之一是他推动组织温岭农会事件。严正学在浙江省衢州市监狱被与神经病人关押在一起,曾遭神经病人用凳子砸破脑袋,血流如注。2007年12月初,有人看到严拄着拐杖行走,脑门有伤。据严的妻子朱春柳讲,严正学身体很差,血压很高,肾病,眼睛出血,腰部也有问题,但被迫每天还要在狱中劳动8小时。

3、作家力虹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六年徒刑

浙江著名诗人、剧作家力虹(张建红),1989年曾因支持学生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煽动罪”劳动教养两年。2005年8月创办在中国知识界颇有影响的人文网站《爱琴海》,2006年3月被浙江有关部门强行关闭。2006年9月6日力虹被宁波警方拘留,2007年年3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经过秘密审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张建红有期徒刑六年。定罪依据是其自2006年3月以来在海外中文网站上发表了谴责当局压制言论自由、残害法轮功学员、声援高智晟律师发起维权绝食等62篇文章,但具体哪些言论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却没有列举,因而是一桩典型的“因言治罪”案。2007年年底在外届得知力虹在狱中病重。

详见:“维权网要求立刻释放狱中病重的杭州作家力虹维权网要求立刻释放狱中病重的杭州作家力虹”/Article/Class4/200712/20071213115713_6705.html 

4 、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居民杨春林2007年7月6日被佳木斯警方拘留,8月13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杨春林先生是一位失业工人,曾于2006年因参与维权抗暴绝食而4次被抓。 此次被捕肇因于他深入富棉地区,为4万名该地区的失地农民争取权益,并参与组织“要人权不要奥运”公开信征集签名活动,激怒了把奥运视为国家重大政治事件的某些高层,导致公安部直接下令用“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杨春林。

详情请见“抗议官方任意逮捕对奥运发表不同意见的公民”/Article/Class4/200709/20070901094749_5535.html

5、四川维权人士曾建余被判刑

现年五十六岁的曾建余,1992年12月在四川泸州市中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以非提名候选人的身份当选,维护公民利益,帮助失地农民,还参与了泸州江北火电站维权、为五万名被误导、欺骗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川石油管理局工人争取合法权益等维权事件。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2006年12月12日曾建余失踪,当地新闻媒体以刊登寻人者为由头报导了曾建余的事迹后,他的安危引起社会关注,六天之后,警方通知家属,曾建余被以“诈骗罪”逮捕。报道他失踪的记者与编辑受到处分。2007年2月15日,曾建余被泸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当局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并在审判后安排律师去动员曾建余不要上诉,提出不上诉即可分房子、安排他儿子工作等条件,遭曾拒绝。

6、浙江活跃人士、异议作家吕耿松被逮捕

吕耿松曾是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员,因从事民运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现是独立撰稿人,维权人士,十分关注弱时群体的被强制拆迁问题。2007年8月24日,被杭州西湖公安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非法持有机密罪”的刑事拘留罪名从家中带走。吕耿松的妻子也被指是“嫌疑犯”而被传唤三小时。9月29日在被拘留37天时被杭州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详情请见“谴责当局刑事拘留吕耿松:再次以莫须有“煽动颠覆罪”压制网络言论自由”/Article/Class4/200708/20070826085033_5446.html



7、泛蓝联盟张子霖被控敲诈勒索遭逮捕

2007年5月29日,中国泛蓝联盟临时负责人张子霖被湖南溆浦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张子霖本名张施霖,原是中国泛蓝联盟湖南负责人,近年来积极参与地方维权,2007年以来在湖南永州株山民众暴动与江永县政府强征农田的事件中,深入第一线采访调查,在湖北中国泛蓝联盟负责人孙不二在5月24日与外界失去联系后,他担起中国泛蓝联盟临时负责人,发起营救中国泛蓝联盟被抓捕的成员。逮捕前,张子霖于3月和5月在报道永州珠山暴动和湖南退伍军人上访后,曾分别被湖南警方传唤和行政拘留15天。

8、江苏无锡环保人士吴立红被判刑3年

8月10日,江苏宜兴环保人士吴立红被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2年徒刑,合并执行3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5万元。家属表示要上诉。吴立红是江苏宜兴市周铁镇农民,自上世纪90年代起,频繁举报太湖地区企业违规排放等一系列环保问题。2005年,吴立红先后获得中央电视台年度“感动中国”候选人提名并当选十大环保杰出人士。今年4月13日,江苏宜兴市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逮捕吴立红。同日,江苏宜兴维权人士魏道华欲前往法院关注环保人士吴立红案开庭,结果被警方带走问话到下午4点放回,随后8个警察四班轮流在他家守候。

9、领导中原油田职工维权,李国宏被判劳教一年半

李国宏先生是重庆维权人士,2007年10月底到位于河南濮阳的中原油田,了解该企业下岗职工集体到北京上访诉讼的情况。因为有职工被油田公安局拘留过,李国宏前往公安局了解情况,被公安当场扣押。在11月中旬拘留期满后,当局将其判处劳教。

10、福建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批捕农民代表林应强

福建福州市苍山区盖山镇屿宅村村委会从1996年至2003年期间,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截留征地款项达五百多万元,款项累积至今近一千万元,致使数 千名村民生活无着。村民从2000年开始不断上访,因此遭当局打击报复,多名村民遭殴打、关押和追捕。农民维权代表林应强多年来为维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向国内外媒体和相关机构不断揭露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因此成为这些官员迫害打击的对象,2007年11月6日被拘留,12月13日,以“敲诈勒索罪”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逮捕。

11、因曝光滕州市委大楼,山东记者齐崇淮被抓

山东滕州《法制早报》记者齐崇淮从事记者十三年,多次揭露地方黑暗,替弱势群体维权,曾拒绝东营一单位用十几万元买断稿子,也为菏泽百姓追讨回十几万元被骗款,还因揭露房地产黑幕而遭到威胁,如此至今他还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2007年6月25日因披露滕州市委办公楼,被警方涉嫌“招摇撞骗”拘押,家中仅有的500元存折也被抄走。至今被继续超期羁押。据看过滕州市公安方面搜集的指控证据的黎雄兵律师认为。

12、湖北荆州维权代表周远武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两年半

周远武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楚酒厂的职工。2002年2月,荆州区政府决定荆楚酒厂破产。工厂破产时,工人们认为,政府将他们厂里的设备等资产以低于市 场十数倍的价格转让给他人,职工们的安置没有解决,工人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购买。这些情况导致了荆楚酒酒的职工生活出现了严重困难。为了生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荆楚酒厂的全体职工委托周远武作他们的代表为全厂职工维权。从2005年开始,周远武就带领荆楚酒厂的职工,展开了依法维权行动,惹怒了荆州区当局。2006年8月18日,当地公安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情况下欲强行传唤周远武,在遭到拒绝后,警察对周远武进行殴打,并以周远武打伤警察为名将其拘捕。2007年4月6日开庭时又将周远武的辩护律师当庭拘留。 2007年5月15日,周远武被荆州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13、军转维权代表乔延兵被以邪教为名正式逮捕

山东烟台转业军人维权代表乔延兵被当局刑事拘留了38天后,在11月18日以“利用邪教组织违反规章”罪被正式逮捕。烟台其他军转维权人士控诉当局对他们的打压,并认为这种打压的情况在任何其他法治国家都不会出现。

14、福建维权人士黄维忠家人被拒绝探监

福建莆田农民维权代表黄维忠因代理十个村的失地农民进行行政诉讼案,遭各级法院一再推诿,被迫依法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游行,结果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6年5月17日被莆田市城厢区判刑三年,关押在仓山监狱。2007年家人多次到仓山监狱探视,但狱方以在严管期间为由,拒绝让他们会见黄维忠。

15、访民代表刘杰因组织上书被劳教

刘杰是著名访民维权代表、原黑龙江农垦职工刘杰,因自己农场被农垦当局抢夺而上访十年,期间多次被黑龙江截访人员毒打,险些遇害,身体留下多处残疾,包括眼睛被打致几乎失明。2007年10月8日,她与另外几名上访者联名一万二千多人上书中共十七大,要求惩治腐败,落实宪法权利,进行政治改革。因此在10月12日被抓,13日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被黑龙江农垦北安公安局以“聚众闹事”与“扰乱社会秩序”处以劳教一年六个月。其间公安部门曾经试图通过检察院起诉刘杰,因材料不足被检查员驳回,不予起诉,但北垦公安部门依然以劳教这种方式对刘杰进行迫害。刘杰现在齐齐哈尔劳教所劳教。

详情请见《维权网强烈抗议黑龙江地方当局劳教访民代表刘杰》/Article/fmzj/200711/20071112193205_6340.html,/Article/Class4/200711/20071113221211_6354.html)



16、武汉花楼街拆迁维权代表陈顺喜被判刑2年

武汉花楼街2005年被武汉政府在没有取得土地转让权的情况下,非法转让给香港和记黄埔开发,引起居民不满,抗拒强迁。陈顺喜为维权代表之一,多次带领居民依法抗拒强拆。因此2006年12月1日被抓。2007年10月25日,武汉花楼街拆迁户维权代表陈顺喜被法院以“聚众闹事罪”判刑2年,缓期3年执行。在关押的11个月中,他家人与居民多次前去探访都不得见面。陈顺喜不服判决,决定上诉。

17、中国首位信访调解员刘贵琴被判刑

53岁的刘贵琴是湖北郧西县信访调解员,曾是当地上访维权者,也是民间艺人,长期以来同情弱者,帮助维权,揭露当权者的腐败和侵害公民利益的行为。当地传媒称她是“热心公益事业的女强人”。早在十年前,她创办以救助残疾人为主的棕制品,先后救助残疾居民五十多人民,也因此在上访群体中有很高声望。2007年5月20号郧西县政府想借她影响来平息当地上访潮,特聘她为信访调解员,结果不到一月,6月12日便被当地公安逮捕并在将其关押5个半月后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刑一年半。

18、浙江朱虞夫、朱卬父子被判刑

7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开庭审理4月18日因拒绝回答警察无理盘问而发生纠纷被关押,于5月18日以“殴打警察,妨碍公务”正式逮捕的浙江民主维权人士朱虞夫父子,并当场判处朱虞夫有期徒刑两年,判处其儿子朱卬一年徒刑缓刑一年零6个月执行。朱虞夫的律师出庭辩护,认为应该免于刑事处罚,但不被法院采纳,律师认为此判决不公正。

详情请看:《浙江朱虞夫、朱卬父子被构陷入狱、审判不公》/Article/Class4/200707/20070712221846_4981.html



软禁、跟踪、强迫失踪、骚扰

1、湖北基层选举活动家姚立法被强迫“失踪”(非法秘密拘禁)一个月

姚立法先生是湖北潜江前人大代表、多年来致力于中国基层选举的活动家,2007年9月27日与夫人一起被警方在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抓走,与外界失去联系一个月,与他一块参与基层选举的吕邦列也与人失去联络。姚立法先生自2007年9月下旬联系湖北6000多民办教师联名罢免俞正声人大主任及省委书记职务后就受到严密监控,与他一块联系联名的多名教师也受到威胁。他失踪后他的孩子不断追问警方,并且该事件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姚立法先生的夫人10月28日被释放,他本人29日才得到释放回家。此前,6月10日,他承受邀前去欧洲参加人权会议,在北京国际机场办理好一切手续,最后通过安检时,被以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八条之第八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为由拦截,并随之被湖北潜江教育系统赶来机场阻止他出去的三人跟踪,后姚立法先生借助外国使馆朋友的掩护才得摆脱。

2、四川泛蓝成员启靖维权被殴打

2007年2月6日下午,一向关注维权的中国泛蓝联盟人员启靖在四川江津四中校门附近被八、九个不明身份的人围殴。此前一天,当地政府就警告过他不要再帮他人维权,否则将对他惩罚。此次起因是1月7日江津四中发生一起高中生敲诈初中生未遂而杀死受害者的惨剧,启靖将此事提供给了海外网站,招致当地政府的忌恨。2月17日早上,四个警察到启靖家中警告他春节期间不要外出参加聚会活动。

3、江苏残疾上访者张建平因替弱势群体呼吁遭传唤

江苏常州市瘫痪上访者张建平今年41岁,30岁时被湖州市政府的一辆公车撞伤,造成颈椎骨折,高位截瘫。法院宣判市政府赔偿36万,但至今张建平没有拿到任何赔偿,为此走上上访之路。近年来张建平通过互联网写文章表达上访人员的疾苦,并帮助其他弱势群体传播信息和联络采访。却也因此受到当局迫害。2007年4月12日,十几名当地国安与公安人员冲入其家中,指其“涉嫌利用国际互联网浏览、传播、煽动不良信息,企图颠覆国家政权”,将他带到公安局审问,直到13日凌晨2点才放回家。4月17日,又被常州武进公安分局以浏览 “反动” 网页如六四天网、大纪元等并在网上发表揭露警方截访、殴打、拘禁访民的文章为由,强迫他签字承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遭到张建平的拒绝。常州警方因此对其实施禁止上网半年的处罚。

4、上海维权人士马亚莲遭警方任意羁押软禁

上海维权人士、国际“住房权利卫士奖”获得者马亚莲女士,因反对强迫拆迁维护公民权利而被劳教两次,曾经被公安人员打伤,靠拐杖行走,身体状况很差。但依然不断被警方软禁,拘禁。2007年5月12日,马亚莲被警方带走,非法拘禁16天。期间马亚莲的拐杖被收走,由于腰痛,彻夜难眠,只能睡两个小时。马亚莲向看守人员提出到医院看医生被拒绝,只好靠贴膏药维持。对当局的随意羁押违法行为,马亚莲多次提出抗议,并在极度绝望中,用手将玻璃窗打坏,致使手部受伤。

5、上海作家李剑虹遭警方软禁、跟踪

上海作家李剑虹(笔名小乔)是上海活跃的维权人士,因其与维权律师郑恩宠的接触以及相关的维权和社会活动,2007年一年被上海警方多次扣留,软禁。

6、湖北《民生观察》主办人刘飞跃遭软禁监控

湖北民间人权志愿工作者刘飞跃以其创办的“民生观察”多年来关注各地维权事件,参与维权。2007年3月8日,被当地随州市教育部门强行带走软禁多天,在刘以绝食抗议的情况,当局将其放回,但仍派人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 当地教育部门领导还以改善工作为条件,要求刘飞跃放弃参与当地维权,但遭到刘飞跃的拒绝。

7、湖南网络作家贺伟华遭传唤

湖南网络作家贺伟华先生因为在自由中国论坛撰文披露当地肉价,并预言在经济危机中中共统治将崩溃,而于2007年7月10日遭当地警方传讯,并被要求到精神病院作检查。贺伟华曾在2004年因在海外发表文章,被当地公安以精神病为由,强行送入医院治疗一个月,这次公安试图重施故技。

8、维权人士黄晓敏身份证被无故取消

黄晓敏是四川维权人士,2007年11月21日到中国银行办领业务时发现他的身份证被无故取消。银行工作人员向他出示了一份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在近日签署的345号文件,表明是警方插手造成的。有观察家认为这是警方迫害维权人士的新手段。

9、上海人权活动人士李国涛被软禁

上海人权活动人士李国涛2007年11月15日被警方抄家,随后被切断对外联络并被软禁。警方在没有告知理由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禁止李国涛离开上海嘉定区。12月20日,李国涛并被警察殴打。

10、北京维权人士张文和被警方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张文和是北京的维权人士,2007年10月2日,被北京通州国保以“涉嫌损害公物”为由抓走,被强行送入了精神病院。此前一日,通州国保就要求张文和先生的家人将他送进北京著名的治疗精神病的安定医院,遭到他家人拒绝。张文和先生因投身1979年“西单民主墙”运动曾被关入精神病院半年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进程,先后多次被抓,2006年以来就被国保三次强行做精神病检查。为抗议当局的迫害,张先生于2007年10月1日在家宣布绝食,结果又一次被警方抓走。

11、广东劳工维权人士井镜波遭黑社会袭击

广东东莞的劳工维权人士井镜波在东莞的办公室12月13日遭黑社会人员袭击,窗子和办公桌被砸,14日晚上黑社会人员向其敲诈了8千元钱,并威胁其不得再从事劳工维权。

12、武汉汪国强参选被殴打、监视、鉴定为“精神病患者”

武汉著名维权人士汪国强先生积极参与一些诉讼政府有关部门违法的案件,被媒体称为“告官专业户”、“专啃硬骨头”。2006年他还积极参加武汉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被警方殴打、监视。2007年4月被武汉当局以“寻衅滋事”为由,指使医生为其开具“精神病鉴定”,以此来拒绝他代理的诉讼案,达到阻扰汪国强参与维权的目的。尤其是阻止他代理郭新果维权案件向武汉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详情请看《谴责武汉当局利用“精神病鉴定”诬陷汪国强、阻扰公民护法护宪的公益活动》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838

13、河南艾滋维权人士孙爱玲被截访殴打

2007年4月5日,河南巩义市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维权人士孙爱玲与父亲到河南省信访局欲反映当地在国家针对艾滋病患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免费药物、免费治疗、免费检测及扶助感染者从事生产增加其收入),没有落实好的情况,在距信访局不到百米的地方被巩义市政府赶来的截访人员拦住殴打并抓回,之后十几个人对她实施跟踪监视。

14、河南艾滋工作者李喜阁和朱龙伟被软禁

河南省著名的艾滋病工作者李喜阁和朱龙伟因参与维护艾滋病患者的权益,触及地方当局利益,为阻止他们参加相关国际会议,2007年2月起被河南省地方软禁在家长达一个多月,官方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件。朱龙伟的身份证被无端扣留。李喜阁是河南省宁陵县的一名妇女,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并导致两个女儿先后得病;大女儿已经去世。李喜阁是当地妇女艾滋病组织康乐家的负责人。朱龙伟来自河南省柘城县双庙村,是当地感染者互助组织的发起人。此前,朱龙伟因去广州参加一个以感染者为主体的治疗运动的会议,被当地政府勒令立即回家,否则,回去后面临被刑事拘留的危险。

15、环保人士孙小弟和女儿受殴打,北京看病

孙小弟先生因揭露甘肃792铀矿污染于2006年12月获全球声誉最高的“无核未来奖”,也因此招致当地不断迫害,后查出身体患肿瘤、胆结石、冠心病等,赶到北京治疗,结果遭北京国安驱赶,国安说他是在装病,若真有病必须要国安人员带着去看,并勒令他离开北京,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孙小弟对此非法侵犯公民迁徙自由权的行为表示拒绝接受。2007年5月23日,孙小弟在北京与女儿乘公交车时更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士殴打。24日,孙小弟在所住旅馆附近又被四、五名不明身份者袭击并被警告不要多管闲事。他进出旅馆都被监视者严格记录。8月19日,在京看病的甘肃揭核污染环保人士孙小弟再次被警方传唤,并被警告“不要再对外发声”“否则立即逮捕”。与此同时,孙小弟在家的妻子受到当局安排的人员的一再骚扰。

详情请看“国安非法勒令环保人士孙小弟离开北京,违背基本人权准则”/Article/Class4/200707/20070718210941_5060.html



出国回国权、行动/迁徙自由受限制

1、五名维权律师被阻止到港参加研讨会

4月21日,中国维权律师与法治研讨会在香港大学召开,大陆有七名维权律师或法律学者受到邀请,但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张万洪、重庆律师周立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滕彪、社科院法学家范亚峰等五人被政府有关方面阻止参加。最后到会的只有莫少平、许志永两人。

2、高耀洁医生出国领奖受阻

河南高耀洁医生是中国的著名艾滋病患者权益保护者,有“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之称,2007年多次申请去国外领奖受阻,一度被软禁在家中数日。期间高耀洁的子女受到河南当局威胁,不得已出面恳求母亲放弃去美国,否则他们将被解除工作。早在2001年与2003年,河南省政府就曾两次阻止高医生出国领奖。后经高层批示的以出国领奖,但已回到郑州家中便受到监视,家中电话被监听,来访客人要登记,警方还试图买通到她身边协助工作的人员来监视她。

详情请看《就高耀洁医生遭非法拘押的声明》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433

4、作家廖亦武第九次申请护照被拒

廖亦武是中国的著名异议作家,曾因为“六四”事件写下《大屠杀》长诗并拍电视片纪念该事件而被判刑四年,并著有描述中国社会底层被剥夺权利的民众的书和文章多种。他曾八次申请护照出国均被拒,在奥运将在中国召开之际,廖希望有所转机,于是再度第九次向重庆涪陵区公安部门申请护照,仍被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即“出国会有损国家形象和安全”为由而拒绝办理。

5、六四”伤残者齐志勇被阻止出境治疗

齐志勇在八九“六四”北京屠杀中受伤致残,是北京的活跃维权人士。后国外教会与朋友捐助,欲通过香港医方为他作假肢。2007年4月30日,齐志勇去有关部门办理证件时被拒。11月8日上午,齐志勇再次前往宣武出入境服务处,办理去港治病通行证,结果再次被警方无理拒绝。此外,齐志勇的人身自由经常受到警方的无理限制,如2007年5月底6月初“六四”纪念日期间,他被警方强行带往昌平山区软禁,与外界切断联系。此前5月15日他生日当日欲邀请朋友过生日也被警方强行驱散。

[律师]

1、郑恩宠律师被多次传唤、软禁,去教会遭阻

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因维护被强制拆迁的居民利益,揭露高官的贪腐被判刑三年于2006年被释放后,却一直未得到真正的自由。2007年一年被警方传唤多达11次。并被多次软禁,限制自由,包括禁止去教堂礼拜。7月24日早上,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与夫人欲前往上海高级法院申请旁听周正毅案开庭审理,在小区门口被国保、便衣阻止出门,并将郑恩宠推倒在地,郑律师提出抗议,后被警察强行拉上车,送到郑恩宠姐姐家中。7月29日早上,郑恩宠律师与夫人欲到教堂参加敬拜,在门口被国保拖拽推搡阻止,上海国保公然指令现场的执勤国保动手,声言出了事国保上层负责。为捍卫信仰权,郑律师当场表示绝食抗议。11月8日,因代理上海访民童国菁起诉前公安部长周永康行政不作为案,郑恩宠被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传唤近7个小时,目的是警方要阻止他接受外国媒体采访谈论该案情况。11月25日,再次被警方强行传唤7个多小时,其间还实施暴力威胁。

详情请看:/Article/Class18/Class43/200707/20070725011019_5121.html 转发的信息,以及维权网发布的英文报道/Article/Class9/Class10/200707/20070729173805_5189.html

2、西安律师张鉴康因参与维权,律师执业权面临威胁

张鉴康律师近年来一直致力维权,2006年11月为代理广东三山镇失地农民的诉讼而被停止执业, 被西安司法管理部门明确警告不得再参与维权案、不得接受境外媒体采访、不得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这些非法侵权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张鉴康代理案子一再被阻止。按照中国有关律师执业政策规定,每年律师必须向当地律师协会交纳一定的会员费,否则就将被取消执业资格。3月28日,西安律师张鉴康被所在的陕西帝意律师事务所告知,不能给他交本年度律师协会会费,原因是该律师事务所受到来自西安司法管理部门的警告,如果帝意律师事务所替张鉴康交会费,那么该所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命运。该所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张鉴康到法院起诉。帝意所迫于压力而不给张鉴康律师交会费,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他的律师执业资格。。

“维权网”声明抗议迫害人权律师又一例:/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99

3、山东有关当局拒绝延续李建强律师执照

青岛律师李建强2007年6月被山东司法局拒绝延续其律师执照。司法局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李建强曾参与多宗维权人士的诉讼案,包括国际关注的中国记者师涛案,他暂时也无法申诉,因为山东省司法厅拒绝其登记注册律师执照延续的申请时,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理由。请参见维权网发布的英文报道/Article/Class9/Class10/200708/20070802051024_5260.html

4、沈阳警方逮捕受理蚁力神案的律师

辽宁省沈阳市天玺蚁力神集团因资不抵债,引发万人示威追讨投资回报后,12月初北京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发出紧急通知,下令律师不得介入养殖户的索偿诉讼。12月27日,曾多次受到辽宁当局威胁,要求他停止出任养殖户的律师被拒的北京律师刘忠被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带到沈阳刑事拘留。

5、赎回选票运动发起人之一唐荆陵律师被警方传唤

唐荆陵律师是广州维权律师,因介入太石村事件,律师执照得不到延续,曾为抗议中国的虚伪选举发起赎回选票运动。因此2007年3月1日被广州公安局国保大队传唤,警方指他所发起的赎回选票运动与民间举行“六四”静思节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传唤数小时后,警方将他释放。同年11月15日,在重庆旅游的唐律师突然被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带走,16日被带回广州家中。

(根据《中国维权动态》2007年1-12月期刊整理)

--------------------------------------------------------------------------------

[1] 维权网特此感谢参与编写本报告的民间人士和独立学者。由于信息封锁和时间限制,本报告是在十分有限的资料基础上编写的,不免对个案有所遗漏,涵盖的问题也有限。比如,本报告未能涵盖宗教信仰权和少数民主自治区的维权人士的境况。敬请原谅,欢迎指正并提供相关信息。

[2] 参见“维权网”《关于中国政府06年落实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情况的民间报告》:/Article/Class1/200705/20070511141521_4275.html

[3] 英文原文见http://daccessdds.un.org/doc/UNDOC/GEN/N99/770/89/PDF/N9977089.pdf?OpenElement)。



[4] “维权人士”这个更为人知的概念涵义较模糊,但是它与“人权捍卫者”这个概念的内涵大致重合。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在本报告里有时轮换使用这两个说法。



[5] 《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一、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条。

[6] 我们不否认政府工作人员也可以利用他们的职位或是业余时间捍卫人权,但是,为了节约篇幅,我们集中报道那些政府宣传机器不可能重点报道、并往往被官方媒体封锁的案例。



[7] 见《环球》杂志署名“文川”的文章“美国伪智库调查:第二中情局在行动”,2007年12月28日。

[8] 见《人权捍卫者宣言》第十三条。

[9] 见《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10]详情见“人权捍卫者陈小明献身住房人权保护,遭非法审讯、任意羁押、被虐待致死” /Article/Class2/200707/20070724233235_5119.html 维权网就此案向联合国禁止酷刑特派专员、保护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住房权特派专员提出申诉:/Article/Class9/Class48/Class81/200707/20070727150633_5158.html

[11]详情请看:《关于陈光诚案终审判决的声明》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34,《谴责北京公安暴力拦截袁伟静出国替陈光诚领奖》/Article/Class4/200708/20070825153555_5439.html 《陈光诚在狱中受到非人道待遇、维权网要求春节特赦》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461

[12]详情请见:“维权网就毛恒凤因莫须有罪入狱的声明” 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78,“上海人权捍卫者毛恒凤狱中遭受酷刑及非人道待遇”/Article/Class4/200707/20070705095722_4877.html

[13]详见:“维权网要求立刻释放狱中病重的杭州作家力虹维权网要求立刻释放狱中病重的杭州作家力虹”/Article/Class4/200712/20071213115713_6705.html 

[14]详情请见“抗议官方任意逮捕对奥运发表不同意见的公民”/Article/Class4/200709/20070901094749_5535.html

[15]详情请见“谴责当局刑事拘留吕耿松:再次以莫须有“煽动颠覆罪”压制网络言论自由”/Article/Class4/200708/20070826085033_5446.html

[16]详情请见《维权网强烈抗议黑龙江地方当局劳教访民代表刘杰》/Article/fmzj/200711/20071112193205_6340.html,/Article/Class4/200711/20071113221211_6354.html)

[17] 请参见 “维权网”声明“抗议迫害人权律师又一例”:/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99



[18] 请参见维权网发布的英文报道/Article/Class9/Class10/200708/20070802051024_5260.html



[19] 1955年,中共开展内部肃反运动期间开始实行“劳动教养”。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称“为了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建立劳动教养制度。197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了公安部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使劳教日趋制度化,劳教对象也由政治镇压扩大到普通违法行为。 1992年8月18日司法部发布第21号令《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使劳教制度成为无所不包、随意性极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20] 参见中国律师观察网:http://www.ccwlawyer.com/center.asp?idd=1301

 


相关新闻
党治国先生讣告
张青女士获“受难者家人奖”
专访出狱后的赵岩
人权斗士 许良英获沙卡洛夫奖
狱中作家杨天水获自由写作奖
首届中国自由文化奖十人获殊荣
人权团体声援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