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
闻知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先生被撤职的消息,心中一惊,莫非南方报业不知道自己中了北晚文峰(北京日报社长梅宁华化名)的圈套,然后撤了他的职才觉得错在长平,就应该找个替罪羊?文峰说南都长平"造谣自由",南方报业就不问青红皂白先鞭打长平一阵子,到底迫于压力,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长平先生无论对于国内外事件说什么,是他的自由,是他的公民权利,与他爱不爱国无关;正如我接受境内外记者朋友的采访,说什么是我的自由,也就是我最基本的权利。假如长平先生担任了南都周刊副主编,就可以被迫牺牲掉一些公民权利,那么他可以不当这个副主编,但这并不意味着南都周刊的做法就是正确的,或许这并不是南都周刊的本意,也不是南方报业的意思,但不管是谁是主意,都是违背了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
一个公民,说什么,由自己做主,只要不违背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良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是受法律禁止的。我认为长平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政见,并无什么不可,倒是南都撤他的职反而使本不复杂的事情复杂化了,所谓"工作变动"并不能掩盖长平被撤职的事实,我认为南都周刊及南方报业应该尊重这个事实,公正对待长平先生,尊重其言说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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