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涘窛缁存潈浜哄+闄堜簯椋炶鎵瑰噯閫崟缃戝弸璐ㄧ枒榛戦緳姹熷簡瀹夊幙鐏溅绔欒瀵熷嚮姣欐梾瀹�涓佸鍠滃か浜轰唬棰嗙涓€灞娾€滃叕姘戝姏閲忓鈥濈殑绛旇阿璇�鍙版咕杈捐禆鍠囧槢鍩洪噾浼氫负灏兼硦灏斿湴闇囧彈闅捐€呭姙绁堢娉曚細缂呯敻鏋滄暍鎴樻枟鎸佺画鏀垮簻鍐涜鎸囨姠鎺犲ジ娣濂�銆婁腑鍥芥湭鏉ョ増鍥俱€嬪悡姝讳汉鏂扮枂鍏淮鏃忎汉琚寚娑夋亹琚皠鏉€ 浜斾竴鍓嶅弽鎭愬ぇ娓呮煡灏兼硦灏斿湴闇囧悗锛屼腑鍥芥梾瀹㈣褰曟挙绂荤湡鐩�骞夸笢涓婂崈宸ヤ汉鍔冲姩鑺傛父琛岄伃鍗冭闀囧帇鈥滆壇蹇冪姱鈥濆瓙濂冲皢鍦ㄧ編鎴愮珛灞炰簬鑷繁鐨勫叕鐩婄粍缁�澶栭€冨姞鎷垮ぇ鍓嶄腑鍏遍珮瀹樹箣瀛愮▼鎱曢槼姝g敵璇封€滈毦姘戔€濊韩浠�涔犺繎骞虫俯瀹跺疂瀹朵汉 鎶曡祫鐜嬪仴鏋楃粏鑺傛洕鍏�骞夸笢涓滆帪鏁板崈宸ヤ汉娓歌绀哄▉娉板浗鍐嶅害鍙戠敓缁村惥灏斾汉閫冧骸浜嬩欢 浠嶆湁8浜哄湪閫�绗崄灞婃棌缇ら潚骞撮琚栫爺涔犺惀鏂伴椈鐗圭ǹ4路29鍏ㄥ浗鍚勭晫浜哄+杩芥€濈キ濂犳灄鏄伃鍒板綋灞€绠℃帶鎵撳帇灏兼硦灏斿湴闇囪嚧鏁板悕瑗胯棌闅炬皯姝讳骸澶氫汉鍙楀洶
昝爱宗 闻知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先生被撤职的消息,心中一惊,莫非南方报业不知道自己中了北晚文峰(北京日报社长梅宁华化名)的圈套,然后撤了他的职才觉得错在长平,就应该找个替罪羊?文峰说南都长平"造谣自由",南方报业就不问青红皂白先鞭打长平一阵子,到底迫于压力,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长平先生无论对于国内外事件说什么,是他的自由,是他的公民权利,与他爱不爱国无关;正如我接受境内外记者朋友的采访,说什么是我的自由,也就是我最基本的权利。假如长平先生担任了南都周刊副主编,就可以被迫牺牲掉一些公民权利,那么他可以不当这个副主编,但这并不意味着南都周刊的做法就是正确的,或许这并不是南都周刊的本意,也不是南方报业的意思,但不管是谁是主意,都是违背了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 一个公民,说什么,由自己做主,只要不违背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良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是受法律禁止的。我认为长平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政见,并无什么不可,倒是南都撤他的职反而使本不复杂的事情复杂化了,所谓"工作变动"并不能掩盖长平被撤职的事实,我认为南都周刊及南方报业应该尊重这个事实,公正对待长平先生,尊重其言说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