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树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对政府(公共权力)的监督权,是民主社会的通义,是转型中的中国正在争取的目标,也是执政党在自己的文件中对全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昨天(6月29日)刚刚公布陕西13名官员因华南虎照事件被处理,虽然姗姗来迟,也还留下众多疑点,但毕竟可以理解为政府恢复公信力的某种努力。但同一天新华网关于贵州瓮安事件的报道,却又倒退了十万八千里,读来令人愤慨!
这篇报道称:贵州省瓮安县城28日下午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迅速赶至事发现场,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和平息事件……
其实,关于瓮安发生的事情,人们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已经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可以说,地方政府失职,不公正地处理一起学生死亡事件,又用暴力手段粗暴对待当事人和主持正义的公众,以致激起民愤,警民冲突,才是造成这个突发事件的真正原因,才是造成“打砸烧”之类后果的真正原因。要追究责任,首先就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为什么漠然对待一个花季女孩生命的突然消失?为什么面对一个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不做处理?为什么不能正面回应公众的合理要求?为什么不能坐下来与公众对话,动辄就要调动武力进行弹压?所有这些作法都是一个法治社会不能容忍的,是一个号称“以人为本”的政府的耻辱!
当然,说到这里,还仅与事件发生地的贵州地方政府有关。我们现在要进一步质问新华网,众所周知,在中国现行体制下,作为国家通讯社新华社的官方网站,它的声音不再代表地方政府,而代表中央政府。
我要质问的是:
谁给你们的权力来不来以“不明真相”为由侮辱正当维权的广大公众?
谁给你们的权力不去追究真正的责任者,动辄就把屎盆子扣到所谓“少数不法分子”的头上?
谁给你们的权力遮掩事情真相,通过封锁消息侵犯公民的知情权,通过删帖侵犯公民的网上表达权?
谁给你们的权力用这种无耻的方式袒护已经变质的地方政府,保护地方黑恶势力?
中国媒体的此类“党八股”早已沿袭成习,一遇突发事件,先是遮掩,能不报道就不报道;实在不得不报道,就搬出这一套“不明真相”、“坏人挑拨”的老套子,以欺蒙视听,殊不知今日中国已今非昔比,中国的广大公民正在成长,正在成熟,这套东西已经失去它的市场,它只会令人感到厌恶和不齿!
不是要建设一个诚信社会、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么?那么我建议,要提高中央政府的公信力,就从扫荡新华网的此类鬼话“报道”入手!
(作于2008年6月30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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