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贵州瓮安事件
李对龙
在汉语里,“刁民”一词本意指有智慧、头脑聪明的百姓。但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中国的统治者喜欢的是愚民,太过聪明的脑壳是不受欢迎的,是要被砍掉的。于是“刁民”这个词便逐渐被统治阶层涂抹为了贬义,主要意指不服管教、不体谅人民公仆、不懂得社会和谐、不老老实实做老百姓的野蛮分子。
这类野蛮分子的确让人民公仆们伤脑筋,他们往往恶狠狠地说一句:穷山恶水出刁民!其实老百姓再“刁”,所求的也只不过是安稳地过自己的日子。就如有人所言,中国的底层百姓不被统治者折腾个五六代甚至十几代,不被逼得走投无路,断不会行揭竿起义之事的。是什么在逼智慧的“刁民”变成野蛮的“刁民”?不是穷山与恶水,而是那些不断折腾他们的人。穷山恶水出地霸,穷山恶水出酷吏——也可以倒置而言——山穷水恶因地霸,山穷水恶因酷吏。
奥运前夕再激波澜,贵州瓮安事件又一次暴露出中国地方官民矛盾之重。据报道,贵州瓮安县逾万民众冲入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打砸办公室,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数十辆车。起因是瓮安三中一名女学生遭当地流氓强暴杀害,但官匪一家,凶手受公安局局长和省、县政府领导袒护而逍遥法外。领导们宣称受害人乃跳河自杀,并试图毁尸灭迹,当地民众冒死群起反抗。公安局出动警力镇压,最终演变为群体性暴力冲突。
“开始一群学生拉着横幅为她申冤,去了政府,没人理睬,后来又去了公安局,公安用电棍打学生,学生和赶来声援的群众就把公安局的十几辆车都砸了,后来又点火烧公安局的办公室。”
“县长、公安局长等领导都躲起来了,几百个防暴警察也被火烧的在公安楼上下不来。政府和公安完全压不住了,最后公安警察都被赶出去了。消防队的来了也被群众围着不让进去。他们这次是见识了老百姓的厉害了。什么叫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通过进一步报道我们得知,这起冤案之所以能引发为一场对当地政府的群体性抗暴事件,根源在于当地长期官、商、匪勾结,欺压乡里,无法无天,百姓求告无门。痼疾渐积,看似不见水面、一派“和谐”,却深埋危机,一触即发。终于,花季少女被奸杀之冤案成为官逼民反的导火索。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穷山恶水出地霸,穷山恶水出酷吏。继而是山穷水恶因地霸,山穷水恶因酷吏的恶性循环。这类地霸与酷吏在中国地方上何处无有?!中国地方上何处不是穷山与恶水?!
犹记得黑窑奴工事件时,时评家笑蜀称其为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一次叛乱。这次的瓮安事件,也可以说是一场中央政府极不愿意看到的地方叛乱。但是在处理这类事件时,中央政府却往往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明目张胆地加入到了叛乱者的行列。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钻进一条开裆裤,共同叛了人民的乱,判了这个国家的乱!
且看新华社对瓮安事件避实就虚、似是而非的报道:“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处于绝对强势地位的中央政府,袒护同样处于强势的地方政府,似乎可以强力得一时之“稳定”,但已非长久之计,长此以往很可能最终会自吞苦果。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说过,中国民间的公共精神已初步萌芽并屡屡发挥效应。民间的公共精神诉求在向上传达时,往往受阻于上层制度的僵化和程序的缺失。但积跬步而致千里,民间的诉求不断冲击上层的僵化制度,最终迫使上层步入改革——不改必将被民意所冲垮。瓮安事件中,智慧的“刁民”走上街头,呼吁请愿,保卫冤死之尸,讨要公道。但在此地霸、酷吏横行之地,脆弱的法律规则敌不过蛮横的潜规则,正义被邪恶所压制。已经积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怨气的民众,终于对法治程序不再抱任何幻象,开始变为野蛮的(或者说是暴力的)“刁民”,以暴抗暴,以善惩恶,颇有“替天行道”的意味。
网络上的信息传播让瓮安人不再孤身抗争,无数人在关注着他们,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传告着瓮安的冤屈,呼请中央政府的“拨乱反正”。总体上我们依然在尽量做着智慧的“刁民”,即使是瓮安人也还没到(目前也不可能到)揭竿起义的地步。但是如我所言的,此类事件不断上演,民间诉求不断冲击上层的僵化制度——最终,是步入改革还是被民意所冲垮?
是要替天行道的聚义厅还是要宪政民主的议会厅?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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