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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杨佳传唤后的处境
日期:7/10/2008 来源:网络 作者:陆文

陆文


“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菲丽丝,唉,你老是跟我提杨佳,让我没法专心致志的裸聊。我承认,五百年出一个杨佳,杨佳有万夫不当之勇,既有武松般的武艺,又有荆轲般的勇气,还有李逵般的猛劲。我和两个朋友讨论,一致认为,我们训练一个月,三个人一同做这件事,哪怕做事前吃五个包子,也达不到那样的效果。我真以为这是天意,这是上天对衙役经常作恶的惩罚!你这么惦念,还打算事情平息之后,捐款一万婆罗洲币,让我感动。不过,你难道不晓得成了衙役的阶下囚,就成了俎上肉!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况且,塞给杨佳的律师是衙役指定的,此人原是他们的法律顾问,本来御用律师,现在又成了杨佳的催命鬼。还没打官司,他就说“杨佳懂法律。”意思是知法犯法,还说“应该会判死刑!”你说,杨佳的存活率有多少?

现在只好任凭衙役剪辑录音乱说,原录音长四十分钟,现给衙役缩短为四分钟,讲得都是对衙门有利的话,好像杨佳发神经,无理取闹。还有三十六分钟的录音,可能都是作弄杨佳的声音,和他受摧残的嚎叫。衙役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公开。难怪一个网友说:“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衙役的新闻发布会上,又把杨佳的切水果刀说成剔骨刀;曾答应赔杨佳一万五千元的事,也赖得一干二净。网友们都在说,没有过错,为啥千里迢迢两次去京城对杨佳做工作?杨佳的两粒睾丸真的处于安全状态吗?为啥不让他的两粒睾丸出场说话呢?一个律师也说:不伤睾丸,没有挨打,以鱼死网破的决心杀人,除非神经病!

杨佳由于自行车事,给传唤进衙门,在里面呆了多久,受到什么待遇,大家都没有听到当事人的申诉。杨佳的母亲目前也给他们违法的带走了。无论报纸,还是电视,我们都听不到杨佳的声音,甚至也听不到他娘的声音,网络上公正的发言,也给他们删得所剩无几。

一个“不好好吃飯就屠城”的网友,这么分析杨佳所杀的衙役:“有可能,被杀的大多数,不是无关的警察,而正是指挥殴打杨,和拒绝对杨赔偿的。报道中,有治安队的被杀——应该他们是指挥打人的。还要一个负责接待信访的——他应该是拒绝对杨赔偿的。”

还有一个网友这么分析:“为何他被捕后是铐在一个椅子上,不是站立的?而且他铐在椅子上,他的下半身被一件衣服遮盖住了双腿,难道他的双腿都已经打断?”

菲丽丝,你问我,按我夜郎的生存经验,衙役有没有可能对杨佳动用肉刑。这个我蛮有把握的说,很有可能。理由是,听四分钟录音,根据杨的对答,就晓得他进了衙门没好果子吃。拳打脚踢,混乱中弄伤他的睾丸也说不定。杨佳出示了租车证,衙役仍不罢休,非要带到派出所不可,你说,衙役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教训这小子!因为他接受盘问时,态度太哪个了。这个我儿子也有体会,前几年,他为了这态度,衙役也是以查自行车的借口,而让他在留置室里呆了几个小时,要不是托关系求人情,天晓得会弄出啥事来。此外,杨佳要求赔偿,衙役去京城对他做工作,也多少说明衙役曾动手动脚。

同杨佳类似的李盘生被诬陷偷自行车案,受害者也吃了许多你想像不到的刑罚,这可佐证对杨佳动武的我的猜测。以下是李盘生的举报,题目《比抢劫犯还要可恶的一伙公安警察》,曾刊登于博讯网站上。菲丽丝,你读一下,或可了解受害者当时的处境。

李盘生,男、1955年6月27日生人,现住保定市新市区化纤──街57门排号208号。身份证号:130602550627091联系电话:0312─3376529。家住保定市新市区化纤──街57门排号208号。

2007年12月2日晚7点半左右,我骑车走到保定市小北门供电局宿舍附近被一男青年撞倒在地,该青年骑车就跑入供电局宿舍。我追入该宿舍查找该青年,被诬陷为偷盗自行车的人。该院报警,保定市北市区和平里派出所4个警察将我抓进派出所,进屋一句话没说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将我固定在“老虎凳”上,关了灯又是一顿暴打。我告诉警察:“我有病,我没有偷车子”。但换来的又是一顿暴打。警察们打累了,就将我关在这间透风且没有暖气的房间里固定在老虎凳上。我要求见局长,要求看病。警察找来2个人给我量了血压说140/90,心电图大致正常。给我看病的2个人走后,警察说我装病,让我半蹲低头,把双手背铐着,其中一位警察用力把我的手往高处举起,使我栽倒,再令我重新站起,反复行刑。后来,我才得知此刑名叫“土飞机”。

之后,让我下跪。一个女警察说:认了吧,别受罪了,交代完就让你走。我实在无法忍受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侮辱,只好答应警察的条件。但被逼承认偷过一辆自行车后,警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大堆钥匙和锁具,说再交代4辆车才让我走。我对警察逼我对自己栽赃不同意。于是,警察对我又重新行刑。又让我低头蹲着,一个人在上面按住我的头来回摇晃。警察们打累了就把我锁在“老虎凳”上一夜没让我喝水,没让我上厕所。“

第2天早上,又继续刑讯逼供,2个人一组,4个人轮流给我上刑。后来一位警察说:“认了吧,我保证放你走。”我实在忍受不了酷刑,也想保住这条老命,以便举报他们的违法犯罪。我违心,没办法的签了字。但签完字后折磨不但没有停止的意思,反而说让我给他们2万元钱,才能保证我无罪。我为了保住性命以便将来举报这伙土匪警察,被逼又交了2万元钱。我向警察要收条,警察不但不给,反而说:“不准告诉别人,如果不从,我们认识你家,随时可以抓你,把你送进监狱或让黑社会杀了你”。还说:“你回去后,准备点心意给我们领导“意思意思”,是他让我“照顾”你的。你在一周内举报一个线索,如果没线索,找你的一个仇人举报也行,给你奖励。……

菲丽丝,夜郎衙役的手脚超出我们的想像,他们还擅长以十个谎言掩盖一个真相,对此,我们已经麻木,你也不要为此多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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