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
2008年7月1日,中共建党87周年纪念日。北京青年杨佳专门选择“7.1”这天闯入上海闸北警局,挥刀刺杀警察,死6人,伤5人。
此案的惨烈引起海内外关注,同时感慨杨佳之胆大包天,竟然独闯人人生畏的警局;上海警察之无能,居然在自己的地盘里,让一个毛头小子逞以一当十之勇。
截至目前,关于杨佳杀警察的动机,官方并没有提供证据充足的版本,而官方出面否定的民间版本则网上广为流传:去年10月杨佳到上海旅游,租自行车代步,闸北分局警察怀疑他盗车,抓回警局审讯,后来事情搞清楚了,杨被无罪释放。但他在被拘留期间,遭受警察的刑讯逼供和殴打虐待,性器官严重受损,今后将无法生育。于是,杨佳向闸北分局投诉,要求赔偿3万元,但加害方只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杨拒不接受,屡次去闸北分局理论,警察们失去耐性,干脆不理他。
杨佳行凶之动机的民间版本一出,网络舆论便出现分化,在许多网民的心中,杀人犯杨佳变为替天行道的“大侠”或反抗暴虐司法的“草根英雄”。甚至有网民贴出《愿意照顾杨母余生的请举手!》的帖子:“英雄的母亲不要悲伤,今后我们都是你的子女,有什么困难,我们帮你!”
残忍的“杀手”变成令人敬佩的“大侠”或“草根英雄”,这样的网络民意所揭示的,绝非民间的冷血,而是现行制度的暴虐性和司法不公,更揭示了官民对立之严重和民意爱憎之鲜明。在同情和敬佩杨佳的背后,是对独裁制度及其专政工具的厌恶,对不公正司法及其执法者的怨恨。
首先,独裁权力主导的跛足改革造成难以愈合的社会断裂。胡温上台后,高调宣扬“和谐社会”,恰好说明当下中国的不和谐。其次,凡独裁国家,必定是警察国家。警察作为专政工具,拥有制度所给予的滥用暴力的权力,既然是维护独裁意志和践踏国人人权的先锋,也就必定造成警民关系的极度紧张。再次,党主司法不可能有司法公正。中国的法律不是守护社会正义的制度,而是独裁权力实现其统治意志的工具,当党主司法吞噬真正的法治之时,警察们的滥用执法权和有法不依必定变成常态,民权受损不可能得到司法的公正,民间也就必然失去了对法律及其执行机构的信任。具体到杨佳暴力袭警案。正是极为恶劣的司法环境,导致杨佳铤而走险、杀警申冤。在此意义上,党主司法的独裁制度,对这次袭警案负有第一责任。
同情弱者、敬佩敢于挑战强者的弱者,乃人之常情。在中国的制度下,民众对警察是绝对的弱势,单个百姓对警察机关更是弱中之弱。杨佳以命相拼的所为,不仅是弱者挑战强者,而且是极弱挑战极强,绝非一般的勇气,而是大勇。正因为他以极弱之地位挑战极强之机构,用自己的生命挑战强大的官权,他才能赢得“扬大侠”的美誉。
杀人者变成扬大侠,如同火烧瓮安县衙大楼的群情激愤一样,再次向中共当局发出警告:如果当局还不放弃独裁治国的暴力和谎言,还不开启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政治改革,那么,弱势民间的怨恨就只能积累越来越深,官民对抗就会越来越强,民间的抗争方式也会越来越烈,非但不可能有“和谐”,反而极可能出现失控的大规模暴乱,使中国再次陷于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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