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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刺客.侠客
日期:10/9/2008 来源:凯迪网络 作者:废话一筐

杀人,虽然不被人赞许,却是古往今来都一直有的事情。据古龙大侠研究:杀手和妓女都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还排在妓女之前,是人类第一古老的职业。

杀手的工作是什么?就是杀人。只要给钱,就杀。不需要其他理由,只需要足够的钱财。杀手眼里只有钱和自己的生命,完全没有他人的生命。由此可见,杀手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他只是一个工具,一个杀人的工具而已。在武侠、小说和港产片里,我们经常会看到职业杀手,他们一般都被描写成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就象他们手手冰冷的刀一样。

被塑造得最生动的杀手是西门吹雪,他出剑就必定伤人,经常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只是西门吹雪却不为钱杀人,他纯粹是依据个人喜好杀人。这样,西门吹雪并不算是一个最专业的职业杀手。由于古龙对这个角色的偏爱,西门吹雪有朋友陆小风、有爱人孙秀青,这样,就为西门吹雪带来了友情和爱情。西门吹雪就完全不成其为杀手了。他就摇身一变,成了剑客,成了为剑而生的杀人艺术家。他用生命,自己的和别人的生命,来追求剑术,追求这门崇高的、孤独的砂仁艺术。在此,古龙极大地发挥了文学想象力。

其实,现实中真正的杀手往往不出名,难以为大众所熟知。比如,外国有雇佣军,这应该属于真正的杀手了,但我们很难叫出他们的名字。中国也有,古代的刽子手就是职业杀手,虽然是正经职业,但他们靠杀人牟利,符合杀手的定义。现在,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杀人的新闻,什么县委书记买凶杀人,什么局长买凶杀人之类。这里面的“凶”就是杀手了。曾经为我装修房子的包工头,与我闲聊时,还为我介绍过广州地区的买凶行情。例如:3000~5000元,就大致可以买下一个人的手指了。当然,这是十年前的价格了,现在,估计还便宜一些,毕竟股市、楼市都在跌啊。我这人胆小,没有敢问买命的价格。

杀手,虽然勇敢,虽然古老,虽然枪法好、剑法好。却不被文明社会喜欢。因为他们违背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共同价值观——人权理念。这也是一些精英学者嘴里经常叫喊的普世价值。也许司马南例外,因为他不承认有普世价值啊,他应该可以当杀手。

杀人,也并非杀手的专利。刺客也可以杀人。刺客和杀手有区别,刺客往往有感情,不完全是金钱交易,且往往刺杀的对象比自己强大很多。刺客杀人的理由复杂,什么报恩、报仇、成名都有。刺客和杀手的另外一个重要区别是:刺客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刺杀目标对象的,所以,无论刺杀是否成功,刺客往往都会死。而杀往往手是在保住自己性命的前提下杀人的,否则,钱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刺客有五位,有三位是成功刺杀了目标对象的。这三位,在我们中学课文《唐雎不辱使命》中有记载:“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唐雎本想继他们三位之后,成为著名的成功刺客,可惜,秦王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另外两位名刺客是荆柯和豫让。荆柯图穷匕首见刺杀秦始皇未遂的故事,大家都非常熟悉。荆柯并非是因为秦始皇残暴才去刺秦,而是因为田光的举荐和燕太子的礼遇。所以他只是报恩,只能是刺客。豫让刺赵襄子的故事非常悲壮。豫让是因最不成功而出名的刺客。他漆身吞碳、隐姓埋名,三次行刺,都没有成功。把自己告得不成样子,却没有伤到赵襄子一根毫毛。最后,赵襄子实在看不过去,自己脱下衣裳,叫豫让对着衣裳刺了一剑,算是帮豫让完成了为智伯报仇的心愿。至此,豫让已经完全丧失斗志,在勉强完成心愿后,伏剑自杀了。

基本上,在这些刺客后,中国人的血性就越来越少。所以,2000年来,中国就再没有出现过象样的刺客了。

同样是杀人,刺客比杀手获得了更多的尊重。看来,人类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杀人。

侠客,往往因为杀人而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赞赏。李白有《侠客行》诗一首,高度地赞扬了侠客。其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令人神往。不过,仔细读《侠客行》的诗意,李白更象在夸奖刺客。根据金庸大侠的解释,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而锄强扶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反而是侠之小者了。不过,无论侠的大小,都可以杀人,杀该杀之人。侠客也不只是在小说中,生活中也有。古代的张良就曾经带着力士,用200斤重的铁疙瘩刺杀暴君秦始皇,可惜未成功,否则,张良可能改写了中国今天的历史。

近代有个汪精卫,年轻时因为不满晚清腐败的专制统治,刺杀摄政王未遂。在牢中写下诗句“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真是慷慨激昂啊。如果当时摄政王把汪精卫杀了,就必然成就了一个最有名的侠客。可惜,摄政王也没有给汪精卫这个流芳百世的机会,后来,汪精卫就只好顶着汉奸的帽子遗臭万年了。

看来,侠客杀人都是为国为民而不是为己,且被侠客杀的人一定是坏人。所以,国民都受了侠客的恩惠,称赞他是应该的,虽然他杀了人,反正又不是杀的我,而是为我才杀人啊。古语云: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看来侠客就是杀人这个行道的状元了。只是不知道杀人应该是第七十几行?

今天,我们也经常见到杀人。最有名的就是京城刀客杨佳了。杨佳杀人,有人痛恨,比如上海的警察和法官;难道杨佳是杀手?有人赞扬,比如很多网民和市民。难道杨佳是侠客?杨佳显然也不是刺客,因为他的目标对象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队伍、一个组织、一个体系。何况杨佳也没有恩主。杨佳杀人既不是为钱,也不是为国为民,这样他也就不成其为杀手和下课了。杨佳杀人只是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找回公道。按今天的文人的术语,杨佳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杀人。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杀人,在西方的历史中屡见不鲜。西方曾经普遍流行过决斗,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伤害,而对方又拒绝补偿和道歉。你可以要求对方决斗,用鲜血来洗刷耻辱,找回尊严。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就是因为这样的决斗而死。他用生命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死得其所。

我是怕死的人。相信中国人权专家的话:“生存权是基本人权。”而不相信西方人权专家的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引自法国《人权宣言》)外国专家认为生命、自由和平等都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可是中国特色下,我只能做三选一的选择题。我没有裴多菲的勇气,他可以勇敢地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最后在为自由而战中牺牲,他不但说到了,也做到了。这一点,与中国官员的廉政承诺完全不同。

如果非要在“生命、自由、平等、尊严”等基本人权里做选择题,显然,并不是人人和我一样,宁愿苟活着而选择生命权的。也必然有人象普希金和裴多菲一样,为了自由和尊严而骄傲地放弃生命。看来,杨佳也和我不一样,因为说法、因为公道,而放弃生命。有网友在同情杨佳的同时,也叹惜杨佳是为了自己的权利而动刀,不是为国为民动刀,难以成为侠客。我想,这位网友一定忘记了胡适先生的教导:“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

杀人是不对的,这是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因为文明社会不但承认生命是基本人权,也同时承认自由、平等、尊严是基本人权。我们不需要靠杀人来找回公道和尊严。今天,杨佳杀人的悲剧已经在中国发生,我们在同情杨佳、同情遇难警察及其家属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思考一下,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呢?

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在中国,要回答好这个问题,似乎很难,我们只能在杀手、刺客、侠客里打转转。可是,法国的先知们早在200多年前就为我们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引自法国《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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