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网络文摘

 

胡温,刀下留人!
日期:10/20/2008 来源:万维 作者:傅芮岚

傅芮岚


10月20日,全球最重要的中文媒体新华社、BBC中文等,均报道了有关一个青年杨佳性命攸关的二审判决:中国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经过10月13日对“杨佳袭警案”被告杨佳的公开审理,于10月20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自7月1日,杨佳千里单骑、一身孤胆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刀挑10名警察,六死四伤以来,中国内外,赞誉莽莽,互联网上,顿失滔滔;快刀大侠,刺秦荆轲,难与杨佳试比高;警察如此黑暗,引无数百姓竟折腰;俱往已,数英雄人物,还看今朝。

112天以来,来自于中国民间、海内外的方方面面,都对杨佳案作出了自己的评论,有珍惜警察生命、斥责杨佳凶残的,有珍惜双方生命、体谅杨佳苦衷的,有赞美杨佳刺警、鼓吹杨佳英雄的,但是绝大多数的民间评论都是站在“中国百姓苦警察已久”的心态上,怒斥中国警方的黑暗,同情杨佳的无奈和忍无可忍。

杨佳案一审,上海警方与上海司法系统相勾连,试图用政府的“御用”律师假惺惺的为杨佳辩护,招致中国司法体系内部和民间舆论的强烈批评;这样公然违法乱纪没有被追究审查之下,在国内外的巨大舆论压力下,上海司法体系二审杨佳,借用国内名律师翟建的名,声企图逃出民意的监督,并最终作出了“杀杨佳”的终审判决。

中国的公开审判,与中国的黑幕终审裁定,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如果以为上海司法借用著名刑事律师翟建的名号,就是“公开、公正”的话,中国就没有“政法委”这个凌驾于司法体系之上的机构了,这个中共党组织能够凌驾司法体系,操控中国法律的制定、运作、解释、执行,也是迟至今日,赖昌星等窃国大盗不能被引渡回国的原因之一:司法不独立。

令人觉得无比讽刺的是,除了赖昌星之流的贪污逃犯,目前刚刚被定刑的大贪污犯、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竟然被刀下留人,放开一条生路。根据新华社的报道:10月18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华单独或与情妇王建瑞共同受贿近7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北京奥运总指挥、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引发贪污腐败过亿元的大案,却最终被留下一条活命,之后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有病假释,在司法整个官僚体系运作下来,刘志华可以高高兴兴的安度晚年了。

这就是中国司法丑陋的现实:官员犯法,不与民同罪。这样的司法制度,比之于封建王朝的法制度,有啥区别呢?以前是“王子犯法不能与民同罪”,现在则是“中共犯法,不能与民同罪”,怪不得CNN王牌新闻节目“Lou Dobbs之夜”主持人每当提起中国的时候,都是一脸鄙夷之态:“这个中世纪的国家”(The Middle Kingdom)或者“这个共产主义国家”(The Communism Country)。这也同样是那些嘴上高喊“中国万岁”的爱国官员、爱国企业家,拿脚投票,悄悄的把自己的家眷老小,偷偷的安置到北美的原因,因而形成了传说中著名的“洛杉矶的二奶村、温哥华的大奶屯”,让洋人耻笑、华人痛恨。

中国远没有达到自己王婆卖瓜的“宪政、法治”国度,能留大贪官一条活命,留杨佳一条活命,又能如何?胡温号称“三民主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可是全民痛恨贪污腐败,中国政府却持续纵容,导致腐败越来越大;而民间舆论同情杨佳,杨佳却不能因此受到同情,难道这就是胡温所谓的新三民主义?

现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已下,上海方把这个令人头疼的皮球通过司法文书的方式推给了北京,最高法院和中南海:“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何把滔滔的民意,转化为具体的施政,杨佳的生死,正在考验胡温的政治智慧。且不说中国远不是一个真正的宪政国家,即便是一个宪政民主国家,国家元首还有一个有用的权力:大赦。

当中国内部民众的声音被阉割之际,我愿代表一部分民意,向胡温呼吁一声:刀下留人!大赦杨佳!


相关新闻
各界人士呼吁特赦杨佳
夜幕下的哈尔滨命案
杨佳母是死是生
艾未未:杨佳案维持原判
杨佳案再次开庭 维持死刑判决
杨佳案新疑点:7秒钟杀死4警
哈尔滨案进入曲折离奇相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