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网络文摘

 

杨佳案件应该暂缓 中止
日期:10/31/2008 来源:网络 作者:于浩成

杨佳


1979年,在我国新疆发生了蒋爱珍女士连杀3人的重大案件,案发后人民日报和石河子法院在5个月内收到2万多封各界人士来信,要求基于蒋爱珍是义愤杀人应予轻判。后来新疆高级法院作出了不予死刑的决定。此举深得人心,对缓解当时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次我参与签名的《关于特赦杨佳的公民建议书》,就提到蒋爱珍案件。法治是冷静的理性,那么就需要时间,尤其社会影响重大,政治对立冲突的,关涉国家政治安全的杨佳案件,应该“留中不发”。学习80年代处理蒋爱珍女士案件的政治智慧,中止杨佳案件的司法程序。在冷静和拖延中,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政治出路,而如果急迫地杀掉杨佳,则是当局一次政治上的自杀行动。

下文是我80年代在公安部群众出版社时,对蒋爱珍案件的评论,对当时的舆论导向起了一点作用,现在重新发表出来,供大家参考。

于浩成

2008年10月1日


公正的判决与惨痛的教训

于浩成


轰动全国的新疆石河子地区蒋爱珍杀人案在拖了六年以后,最近终于由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杀人犯蒋爱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另据《新疆日报》报道,曾经诬陷蒋爱珍的冯俊发、杨铭三和谢世平也被判定犯有诬陷罪、渎职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罪。司法部门曾对冯、杨二犯采取强制措施。由于二人已先后病死,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对他们不起诉。犯了诬陷罪的谢世平当时曾被亦法逮捕。现在事过六年,又考虑到其妻钟秋已被蒋爱珍枪杀和家庭小孩需要抚养等因素,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免于起诉。

回想六年以前,人们对这一个案件曾经议论纷纭,意见分歧。后来也还有不少人一直对此案十分关注,对最后如何判决有过种种猜测。现在尘埃已经落定,终审判决已经公诸于众。人们完全可以就此检验各自的见识。

据《新疆日报》报道,蒋爱珍本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她对这一判决“口服心服”。她说:“我从内心感谢党和政府。我持枪杀人,除了不懂法之外,对当地党组织失去了信心是主要原因。”她极其沉痛地追悔自己的过去,用自己沉痛的教训告诉人们,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国家法律。

在蒋案发生之初,人们曾有两种截然相反的不同观点。现在看来,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片面性,都是对社会主义法制认识不足的表现。一种观点认为蒋爱珍持枪行凶杀死三人,杀人未遂一人,罪行严重,应该依法严惩,而对于诬陷、迫害蒋爱珍的谢世平等人,则根本没到应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蒋爱珍是在她的人格、名誉受到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受到侵犯,而申冤告状主管部门又不予受理,在忍无可忍,出于义愤的情况下杀人的,在量刑应适当减轻,甚至免于判刑。同时,对于谢世平等人,也应该追究他们的诬陷、侵犯人身权利等罪行,给应得的处罚。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公正性,体现在全面考虑两种观点的合理成分,而纠正每一观点的片面性。后一个观点的不足之处,是对蒋爱珍杀人所造成后果严重性估计不足。确实,她本人是受害人,但也绝不能因此自己有理由也犯法。如果有理就可以杀人,可以犯罪,那么整个社会的治安秩序就无法维持,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了。蒋爱珍自己说的好:“法律是神圣的,每一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犯法就要服法,不然,像我这样,占了理就去杀人,哪还要法律干什么?希望这一些同志从我犯罪中汲取教训。”这是她大彻大悟之言,应该成为后来人的前车之鉴。

前一种观点的皮面性是很明显的。他们只看到蒋爱珍杀人的一面,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她为什么要少人的一面。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定性不妥,也是对蒋爱珍受害一面估计不足。应该指出,诬陷好人,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样是触犯刑事的罪行,应该以法追究的。这一点在目前我们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中,更应该加以强调,因为诬陷、迫害人、造谣、诽谤、侮辱他人名誉的罪行,在“文化大革命”中不仅司空见惯,而且被认为是什么“革命行动”。现在应该把这一颠倒了的是非再颠倒过来,彻底肃清文革的遗毒。农八师一四四团场原团长冯俊发,副团参谋长杨铭三和团场医院药剂师谢世平诬陷、迫害蒋爱珍,随便用“男女关系”作为籍口整人的恶劣行为,再也不容许发生了。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而斗争,这就是蒋爱珍杀人案给我们的教训。

1985年1月31日载于杂文集《鸣春集》


附人民日报:《蒋爱珍为什么杀人?》

 

《人民公安》转载的时候,加了编者按:随着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和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今后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大问题。我们的许多同志至今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蒋爱珍同一位男同志的正常往来,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成乱搞男女关系,平白制造了一个尖锐矛盾,而后,像杨铭三这样的工作组的头头,主观武断,认假为真,不讲政策,胡作非为,采取种种横暴手段,把矛盾不断推向激化,直至酿成三条人命的惨案,这是一次多么惨痛的教训!

人民日报:蒋爱珍为什么杀人?

1979.10.20


编者按:新疆石河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心如同志来信,说明关于蒋爱珍杀人案件的情况和他的意见。我们派记者做了调查。蒋爱珍采取杀人手段,应受法律制裁。但仅制裁蒋爱珍够吗?对酿成这一惨案的有关人员不应该追究责任吗?我们应从这件事汲取什么教训?这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

在石河子地区公安局看守所里,关着一个重犯,她打死了三个人。可是奇怪,群众却大多同情她。不少人说她没有民愤。有的说:“这个娃娃可惜了!”连看守所的人也反映:这个犯人很老实,不象一贯作恶的。

审判员提审了这个犯人,我们在场。这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青年。看上去庄重、矜持。问她为什么要杀人,她情绪激动,说话哽咽,不时掉泪。审问进行了一半,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呼嗤呼嗤地喘着粗气。审判员看她憋得难受,就让她出去休息一下。过一会儿,我们去找她,只听她一个人在厕所里嚎啕大哭。

她为什么这样痛苦呢?她为什么要杀人呢?

缘起

她名叫蒋爱珍,是浙江绍兴人,一九七二年初中毕业后,随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先在农场劳动,后被推荐到一四四团医院当护士。她一贯工作积极,思想进步。一九七三年加入共青团,一九七六年入党。同年被选为党支部委员,兼团支部书记。

蒋爱珍的哥哥同一四四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张国政,过去是一个部队的老战友。蒋到医院后,她哥哥嘱托张国政,要象亲兄妹一样关心蒋爱珍。张国政热心帮助蒋爱珍进步。加上工作上的原因,两人关系因此比较密切。

一四四团派性严重,李佩华、谢世平(都是党员)和医院个别领导人,同张国政早有矛盾,想抓把柄把他整下去。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八日,蒋爱珍被批准回浙江探亲。十七日晚,张国政和另一个人曾一道到蒋爱珍卧室(外科值班室),嘱咐她路上应注意的事情,然后即告别回家。李佩华,谢世平妄断这天夜里张国政要和蒋爱珍发生关系,就在副院长粟某的支持下,行动起来。半夜两点多钟,谢世平叫了钟秋等六七个人,把外科值班室的门窗、周围过道以及张国政家(紧挨医院)的大门,处处把住。然后哄使一个护士,诡称要纱布抢救病人,叫开了蒋爱珍的门。谢世平闯进蒋的卧室,四处搜查,不见张国政。蒋爱珍陪护士在另一处取了纱布,回来时发现谢世平。打过招呼后,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门外,蒋爱珍发现在黑暗处李佩华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怀疑。因卧室里放着九百元钱,她害怕这些人偷钱,决定向支部反映。支部书记家离医院远,她就去找张国政。张从家里来到值班室,正查问情况,李、谢突然闯入。张国政问:“你们干什么?”李佩华回答:“我们来抓鬼?”张国政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就差人去把支部书记和支委都叫来,说明刚才发生的情况。支部问了有关人员,又查看了蒋爱珍的卧室,未发现异常痕迹。问李佩华、谢世平时,他们支支吾吾,只说“我们失败了!”

十八日清晨,谢世平去团党委,捏造事实,诬说张国政昨晚在蒋爱珍房里干了不可告人的事。早晨一上班,钟秋就到各房间游串,散布昨夜张国政在蒋爱珍房里鬼混。与此同时,医院外面的商店、学校等处纷纷传出:昨夜抓住了,……。两三天后,李佩华、谢世平等几个人又传出:十七日夜半有人看见张国政从蒋爱珍的卧室出来;有人看见他闪进自家的门,等等。谎话陆续补充,越来越圆全,以后成为领导上逼蒋爱珍承认“三.一七”事件的主要“证据”。

会计傅冬勤对李、谢等的做法不理解,找李佩华谈。李直言不讳地说:“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干成啥样就啥样。弄不倒也要弄个臭!

发展

三月十八日,蒋爱珍没有起床,气得直哭,也不回家探亲了,还要求组织上给她澄清事实。绝食三天,最后她哥哥来劝了才复食。她从床上起来以后,勉强工作,跟谁也不说话。

一天下午,谢世平、钟秋两人在走廊里大骂张国政,诬蔑他乱搞男女关系。蒋爱珍穿着白大褂,站在值班室门口呆呆地望着,一语不发。

晚上,蒋爱珍独自在值班室里。突然,哇的一声,跑出去了。大家又哄又拉,总算把她弄回医院。两三个人按着她。她哭喊:“冤枉啊!冤枉啊!——为什么不让我去接妈啊!——冤枉啊!”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在场的人很多都淌下眼泪。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是精神分裂症,收入病房。

一天夜里,病房里突然不见她了。

初春的戈壁滩上,寒风凛冽,蒋爱珍穿着一身单衣单裤,在旷野里转游了一夜。第二天朦朦亮,她哥哥和医院的几个人开着一辆卡车寻到一个高坡边,发现蒋爱珍直直地站在那里,两眼直瞪瞪,头发上几片枯草叶,脸上几道划破的血痕。哥哥喊她,没有反应,过了一会儿,她才微微地吐出一句:“妈妈……”。

这么一段经历,后来被李佩华等诬蔑为“装疯卖傻”,一次一次地要她在会上“说清楚”。

“调查”

三月三十日,一四四团党委派工作组到医院,专门调查“三.一七”事件。组长杨铭三是一四四团的副参谋长,主管医疗卫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张国政曾几次同他大吵大闹过。这次他带领工作组到医院,一开始就陷入派性,偏袒李佩华、谢世平一方。因此,三月十七日的事情越查越复杂。

四月六日,团长亲自到医院动员,号召开展全面揭批查,集中揭发张国政的问题。调查“三.一七”事件的工作组改为领导运动的工作组。“三.一七”事件放在运动中一起搞。

运动中,李佩华、谢世平等又提出了许多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的疑点,扬铭三要蒋爱珍一个一个说清楚。几个月内,关于“三.一七”事件和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问题的大字报,从医院各处到团部招待所等地方到处张贴。许多漫画污秽不堪。

对“三.一七”事件,医院很多人持否定或怀疑态度。工作组一来,这些人都成了保守派。全院因这个问题受到打击或歧视的共有三、四十人。

党支部根据最初掌握的材料,对“三.一七”事件倾向于否定。工作组把支委们看作“保张派”。运动中全体支委都靠边站。

文教干事苏天艳贴了一张《呼吁医院广大群众为受害知识青年蒋爱珍伸冤》的大标语,运动没有搞完,就被调离医院。医生牛素玲,仅仅听蒋爱珍诉说了一次冤情,安慰了她几句,被杨铭三一次一次追逼,不仅要她写书面检查,还叫她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医院有个青年医生,同蒋爱珍谈过恋爱,一天,杨铭三走到他家,当着他爸爸的面警告说:“我以领导的名义、长辈的身份告诉你:现在蒋爱珍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谈了。”

蒋爱珍的行动受到监视,人们都不敢接近她。后来,她发觉自己的信也被李佩华等人拆看,感到在工作组的压力下,医院里再没有人敢出来为她说真话了。

绝望

工作组初进医院时,蒋爱珍满怀希望。她很早就去找杨铭三,想诉说三月十七日的事。不料,杨铭三冷冷地叫她回去,并说:“三月十七日的事,没有,要给你搞清楚;有的话,就改,改了就好。”

蒋爱珍虽然对杨铭三的话有气,但她坚信:只有依靠组织才能解决好问题。于是,她写了一份详细材料交给工作组,等着杨铭三来找她谈话。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过去了。直到八月一日,杨铭三才找蒋爱珍。不过不是谈心,而是通知她第二天在群众代表会上“老实交代”三月十七日的事情。

八月五日,在全院群众大会上,工作组宣读了对张国政的审查材料,其中对三月十七日的事情作了肯定性的介绍。蒋爱珍有气,找机会顶了杨铭三一句。杨铭三说:“你也要检查!就是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光凭你同张国政的接触,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蒋爱珍对杨铭三和工作组失望了,八月六日晚上,去找团长诉说冤情。团长哼哼哈哈,一个问题也不回答,只是说:“你要相信组织。”蒋爱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区派往一四四团的工作团团长。工作团团长也是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来。蒋爱珍曾想到乌鲁木齐去告状,但是又想:自治区领导那么忙,不可能直接下来处理问题,最后还是要落到杨铭三他们的手里。她对“相信组织”这一条,终于绝望了。

党支部整党进行了一个月,在要不要再开蒋爱珍的会的问题上,工作组内产生了分歧。有的同志主张不要开了,杨铭三和另一个工作组成员坚持要开。杨铭三还亲自通知本来不参加整党会的钟秋等三四个“有关”的人出席会议。九月二十五日下午,支部书记徐进义同志劝告杨铭三:“蒋爱珍的会不要开了,更不能让钟秋等人参加。这样搞下去越搞越乱,工作组会上当的。”杨铭三不听劝告,照样布置开会。

二十六日下午开会。蒋爱珍根据杨铭三出的题目,对“三.一七”事件、“装疯卖傻”、同张国政等上山打猎等问题说了一遍。李佩华第一个站起来发言,说:“你装疯卖傻!你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不跳水库?”最后,拿出一份他和谢世平署名的报告宣读,要求团党委对蒋爱珍作妇科检查(过去已向团党委交过一份)。读完,将报告交给了杨铭三。粟副院长在发言中说:“你害怕检查?真金不怕火烧嘛!”会上,好几个人对蒋爱珍说了一些下流的、侮辱性的话。钟秋还指手画脚地嘲笑、挖苦她。

在上一次“说清楚”会上,李佩华等也曾这样侮辱过蒋爱珍。那个下午,蒋爱珍头也没有抬,眼泪滴滴往下掉。这一次,她一反常态,一下午直直地坐着记笔记。听到荒诞、下流之处,还微微地现出蔑视的一笑。好多人为她这种反常的表情吃惊。杨铭三在会上表扬李佩华等发言积极,批评了不发言的人。最后说明三月十七日的事情还没有完。

拚命

二十六日晚上,蒋爱珍在宿舍里写了一夜申诉信。二十七、二十八日晚上,又给工作组,父母兄嫂和好友写了好几封遗书。这三天,她白天上班,晚上一个人在宿舍里,煤油灯通宵不灭。二十八日,民兵排长通知她参加第二天的打靶。晚上,她终于作出决定:“同他们拚了!拚一个算一个,拚两个赚一个……”她从箱底里翻出过去打猎、打靶留下的八颗子弹,又仔细拟定了要拚杀的对象。二十九日晨,她领到一支步枪,悄悄压上子弹。走到内科门口,对准李佩华说:“李医生!你不是要我死吗?叫你造谣!”一扣扳机,李佩华倒下。欲打另一个医生时,门被推上,未打成。她直奔外科走廊,见钟秋正跟人讲话,举枪便说:“叫你造谣!”话落枪响,将钟秋击倒。李佩华的爱人戴淑芝闻声出来问:“咋啦?”蒋爱珍说:“咋拉,叫你造谣!”又把戴淑芝打倒。她走出外科大门,撞见一个参与“抓鬼”的医生走来,举枪就打。这个医生慌忙奔逃,一弹未中。蒋直奔宿舍,欲找别的打击对象,被群众包围在球场上,相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被逮捕了。

余事

蒋爱珍打死人以后,一四四团立即拘留张国政,说他是蒋爱珍杀人的指使者。关押九十二天后,又把他放了。一四四团领导认为,蒋爱珍杀人发生在运动中,应定为“反革命杀人”。对被杀的三个人,团党委决定追认为“烈士”。一个月以后。团里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团领导亲自主持,命令各单位都派代表参加,并送花圈。这些做法引起很多群众不满。至今,原一四四团团长仍然坚持:“三.一七”事件虽然可以否定,但蒋爱珍是“反革命杀人”,被杀者是“烈士”。

蒋爱珍原被判死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去复查,提出判蒋爱珍无期徒刑,同时建议党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自治区党委根据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指示石河子地区党委慎重处理,同时做好下面的工作,统一认识。最近,石河子地区党委复议了这个案子,建议重定蒋爱珍为“死缓”,同意追究工作组长杨铭三的责任。但是,在办案人员一再提出要求处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把杨铭三调到河南去了。与此同时,谢世平也得到重用。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石河子地区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经办此案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都认为:

蒋爱珍杀人是在被诬陷、被迫害的情况下干出来的。对蒋爱珍必须依法制裁,但是,人们普遍认为:仅此不能平民愤,必须对酿成这一惨案的有关人员(特别是杨铭三)和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者,追究法律责任。这件事牵涉面广,应由公检法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同处理,防止片面作决定。这一案件在石河子地区震动很大,议论很多,可以开庭审判,可以让群众公议,借以教育干部和群众。



相关新闻
上海盛传杨佳母亲已经死亡
警方当场击毙报警者的真相
五分钟能杀到二十一楼吗?
杨佳悲剧凸现“尊严”意识
杨佳父亲委托律师可能会见杨佳
要么忍 要么残忍
杨佳案背后的公权力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