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
胡适和陈独秀意见观点相左是众所周知的事,但有不少的人都不知道,胡适将他与陈独秀称为“我们是两个反对的朋友”。这等胸襟这等气度这等格局,哪是斤斤于一时之得失、计较于一时之输赢、以胜负为人生之定则、甚或睚眦必报者所能够梦见?胡适的学问容或可商,胡适所讲道理你可以补充,胡适的写作可能有漏洞,但在充满戾气的中国,我们应该用一种怎样的态度来赞美他这样对不同意见的包纳?
我的意思是,当我们对不同意见习以为常,并且把维护不同意见的存在,看作是维护我们意见一样去守持的时候,我们的言论自由才显得更加合理而且理直气壮。我维护不同意见存在的自由,我为维护不同言论的存在而奋斗,并不是说我一定同意他那些言论的内容,而是说他言论的存在本身并不因为内容之正确与否,而拥有言说出来的权利。至于他言说出来后,能否生根开花发芽,能否影响更多的人,能否为他人改采纳,这就是言论自由竞争的结果。为言论提供相对平等的自由竞争环境与生态,这是我们大家必须学会并且为之努力的。那么创造相同的竞争的环境,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第一允许别人将话说出来,不管这言论多么荒谬;第二从程序上保证别人说话的权利,即你十分钟的发言权,反对者也是十分钟的发言权;你有主发言的机会,在这次或者下次也给别人主发言的机会;你反驳也要给别人相同辩论的机会;第三言论空间和平台的平等诞生环境,即你可以办报纸,我也可以办报纸,你办新华社,我可以办花心社。第四,犯错是人的局限所致,近乎命中注定,那么纠错和认错就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无论是人还是媒体,都要以事实为尚,任何人及机构都不能标榜自己全知全能,否则都是狂妄与僭越。
为什么说言论必须自由?因为言论是一种市场。市场为什么要多元化呢?因为人们的需求是多元的,不能只买一种东西,而且不能只有一个专卖一种东西,而他人不得卖。也就是自由的市场,不仅在空间分布要合理(不能全国只有一个菜市,不管多么丰富多么自由,那对很多人来说就是高成本的不合理的)、品种要多样、同一种品种要创造条件让多人贩卖、价格允许竞争、质量上允许比较,这样民众才有机会选择一种接近自己需求的物品。同理,言论也是一种市场,有人相信这种观点,有人喜欢那种观点;有人觉得这种观点有理,有人觉得那种更合他的胃口;有人觉得这种言论更适合自己,有人觉得这种言论对自己有利,他们会选择一种更适合的利益胃口、心智阅历、审美态度、个人癖好等方面的言论来满足自己。多元选择是自由之本,信息公开是民主之源,这一切都仰赖取决于言论自由这个市场是不是一个真正可以平等竞争的自由市场。
言论自由是一种市场,所以应该给各种言论均等的机会,维护过程的平等,至于说各种言论的竞争结果,我们得尊重程序正义后的实质正义。这就像我们维护的是你与博尔特同台竞技、同一个起跑线同一个起跑时间的权利,并且维护跑步的过程中不影响你的跑步,至于结果那当然我们尊重其间的差异。参差多态是人类幸福之源。也就是说,各种言论之所以纷然杂陈,那是各种言论的市场购买者亦即消费者来决定的,消费者当然不可能事事时时理智,但从长期来看,他们的购买行为是相对理智的。比如没有知识没有阅历没有审美教育,选了不好的书却误以为选到了人类经典,这种错误也不是没有。有些人甘于这种境界就永远止步,有些人会因别人的不同选择有所更正,在一个成熟的言论市场和书籍出版自由的情形下,人群是区分的,有大众也有小众。举例说来,就是言论出版自由了,我写的东西与金庸、琼瑶的作品之市场还是没法比,这没有关系,我一点也不气馁,我并不奢求与他们的书籍一样的销量。我需要的是我的作品有自由出版的空间,哪怕亏本也要出那也是我的权利,问题是这种权利在中国远没有实现。在出版不自由的情形下,无选择不多元的情形下,你的受众越多,你越应该想想这到底伤害了谁?你也许得到了眼前的利益,但你一辈子难免胜之不武的感觉。不允许民间有真正公开的文学奖(比如评的文学作品是批评官方的),只能有官方集合各种权力来评的茅盾文学奖,那么这种胜利绝对有胜之不武的感觉。有人还对这种胜之不武的情形,洋洋得意,自以为不朽,有的获奖者甚是有了当大师的感觉,实在搞笑到极点。中国电影里老把敌人描述成草包,想以此衬托自己的英明神武,其结果他也就只是个草包的战胜者,这样的电影看似表扬,实则完全变成了对自己的绝妙讽刺而不自知。
没有且不允许反对者的存在,没有各种多元的声音,没有各种利益的博弈,没有各种言论的较量与展示,没有对手的所谓胜利,这胜利是不正当的是可耻的。但许多国人喜欢这种可耻有胜利,中国充斥着许多胜之不武的“成功人士”,利用一切歪门邪道,来打倒自己的反对者,且自以为得计。我们都知道在体育比赛时,不管输赢,我们要尊重竞争对手一样;同样的道理,在人生当中我们应该遵守规则,尊重自己的竞争对手,一切以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尚。做到心底有私也天地宽,因为这私我是通过正规渠道博弈争取来的。胜利是可以的,值得尊重的,但胜之不武亦即胜利不按规则来,那么是不可接受的。本此,我们要学会维护反对者的权利,他们的权利不保,那么有一天我的权利也可能不保,你为什么那么自信老天独独垂怜你呢?既然有人受到伤害,你不出来帮助他你不出来说话,那么为什么你在困境的时候有人帮助你呢?难道因为你是与众不同里的特选出来的吗?谁让你拥有这样不证自明的特权呢?主张爱你的反对者,就像倡导爱你的敌人一样,这境界太高,不是凡庸如我辈,可以遵循的。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维护反对者的权利,因为明天你就有可能是反对者。这就像你作为参加辩论的两方,你不可能永远是正方一样。长平兄的一句说得甚好: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我说,不允许有反对者存在的所谓胜利,岂止胜之不武,这胜利简直是可耻的!
2008年11月2日9:13分于成都
──转自冉云飞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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