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视点
王维洛
中国政府出台扩大内需的措施计划,到2010年底投资4万亿。一时成为中国的最大热点。许多人关心,中国政府的资金到底从何而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被列入十大措施之中。国务院的措施刚出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步子还没有迈出第一步,神州大地一片污水处理费上涨声。污水处理费上涨的幅度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五之间。不管这个城镇是否设有污水处理设施,都向居民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因此,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表面上是来自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来自每一个中国老百姓的口袋。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被列入救经济十大措施之中
中国现在最热的词汇就是“四万亿”,“救经济十大措施”。
2008年11月5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大措施。中国政府出台扩大内需的十大措施,计划到2010年底投资4万亿。许多人关心,中央政府是否有能力拿出这4万亿?中央政府拿不出4万亿,地方政府是否能帮助中央政府筹集到这4万亿的资金?政府拿不出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是否能帮助政府筹集到这4万亿的资金?一句话,这十大措施的资金到底从何而来?
下面谈谈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从何而来?
这十大措施中的第五项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列入救经济的十大措施,得到中国一些专家的大力支持,他们认为,这次十项措施和以往的政策不同,此次出台的投资拉动举措有向民生方面倾斜的特点。十项措施中至少有五项以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与欠发达地区或低收入人群有关,比如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等。
说实在的,中国的水污染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全国地表水的四分之三以上已经被严重污染,地下水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也被严重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止水污染的继续恶化,已经是摆在中国各级政府面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三十多年前,中国的水污染问题还不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只是个别地方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点的问题,而且污染程度也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当时笔者正在大学中修生态环境保护课,老师都是拿西方工业国家水污染的实例。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国的水污染不再是点的问题,而是线的问题,甚至是面的问题。现在国外大学讲环境污染的实例,都用中国的实例。可以说,中国这三十多年来的所谓经济发展,是以牺牲中国人民的生存环境,特别是牺牲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换来的。
二、绿色GDP的流产
几年前,国家环保局和国家发改委,特别是国内的一些学者,热衷搞“绿色GDP”,就是研究减去生态环境损失后的GDP的发展速度,国内一些学者认为生态环境的损失为每年百分之三。如果GDP的发展速度是每年百分之八,那么绿色GDP的发展速度就是每年百分之五。现在没有人再提起这个“绿色GDP”了。如果再深入研究下去,可能要影响到“社会和谐”,“社会安定”,也可能成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实际上,中国生态环境的损失远大于为每年百分之三。中国这些年来的GDP发展,这里指减去生存环境损失后的真正的GDP发展,可能是一个很小的正数,甚至可能是零。
1992年全国人大批准三峡工程的总投资为571亿元人民币,两年之后,工程总投资上涨到2000多亿元人民币。主持三峡工程初步设计的张光斗教授在给国务院的信中说,治理三峡水库的水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长江三峡河道自然净化能力的减小所造成的)所需要的资金是3000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通行的GDP计算方法,三峡工程加上三峡水库的水污染治理创造的GDP起码在5000亿元以上;按照“绿色GDP”,三峡工程创造的GDP是个负数。
三、林嘉祥也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现在,在中国大地上,能够满足中国地面水饮用水源标准的I类、II类和III类的水资源已剩不多。所以中国政府不时地说,中国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十三个国家之一。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1988年中国政府制定过一个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那个标准比较严。2002年中国政府又制定了一个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现在执行的就是这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比较松,按照1988年标准不能作为饮用水源的,按照2002年的标准,就是合格的饮用水源。打个比方,按照1988年的标准,雷峰、焦裕禄才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按照2002年的标准,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林嘉祥也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水环境质量是一个实际的存在,它不受水环境质量标准怎样改变。今天说这水符合中国地面水饮用水源标准III类,事实上,它已经不符合人类的基本要求,对人类健康不利。说这水符合标准,只是自己骗自己而已,就像一些专家说,吃有毒奶粉对身体无害一样。
不管怎么说,中国政府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改善中国的水环境有好处,也是对过去错误的一个补偿吧。
四、中国一片上涨污水处理费声
国务院的十大措施刚出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步子还没有迈出一步,神州大地一片污水处理费上涨声:
2008年11月11日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报导,从2008年12月1日起,山西省大同、晋城、长治、吕梁四市都将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居民、行政事业单位等消费类用水为0.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为0.8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为1元/立方米。
2008年11月14日,广东省政府决定将提高污水排污费,珠三角污水费年底前从0.7元/立方米。提到0.8元/立方米,东西两翼从0.35元/立方米提高到0.5元/立方米。
与此同时,吉林省也决定提高污水费价格,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发展。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全省调控目标:到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到到60%,特大、大城市要达到70%,中等城市达到50%以上,县城要达到40%。为了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污水收费不得低于0.80元/立方米。
可以预计,在未来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内,其他省市也会采取同样措施。
根据这几个省污水处理费上涨的数据来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
第一:污水处理费上涨的幅度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五之间; 第二:不管这个城镇是否设有污水处理设施,都向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 第三:十大措施中的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表面上是来自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来自每一个老百姓的口袋。
作者为工程师、自由撰稿人,居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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