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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我看《零八宪章》之一
日期:12/18/2008 来源:海纳百川 作者:芦笛

驳《〈零八宪章〉是在呼吁修宪还是制宪?》

——我看《零八宪章》之一


芦笛


自国内三百多名人士推出“零八宪章”之后,网上评论蜂起,其中广为流传的一篇文章是寒竹先生的《〈零八宪章〉是在呼吁修宪还是制宪?》。作者列举了《零八宪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精神相冲突的话语,援引美国修宪成例,强调 “修宪的前提是不能否定原宪法的基本精神,不能打破原有宪法的框架,这是世界各个宪政国家的共识”,据此认为 “《零八宪章》的基本构架采取了在形式上要求修宪和改良,而在内容实质上要求重新制宪和再造国家的迂回方式”,由此得出结论:

“宪章的内在逻辑很清楚,如果宪章的主张能实现,那么宪章就不仅仅是在修宪,而是要推倒现有宪法而重新制宪;宪章也不仅仅是要在体制内进行渐进改革,而是要发动一场体制外的革命。”

所以,中共把刘晓波抓起来并迫害其他签名人士,当然是理直气壮地制止“希望中国在转弯中倾覆”的“反华分子”的颠覆政权犯罪活动。

如此高明的文字狱诛心功夫,如今是难得见到了,起码中宣部没谁有这两下子,可谓“国中多愤老,域外有遗贤”。

可惜这在我看来不过是诡辩。

所谓“修宪”,先得有部处于工作状态的宪法,也就是国家实行宪政,政府严格按宪法基本精神执政。如果政府持续违宪,那就得立即下台,甚至还可能因此被审判,这应该是“世界各个宪政国家的共识”吧?能言善辩如寒竹先生者,想来对此也不能不同意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就没有过这样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也就不是一个宪政国家。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就是一部持续暴烈违宪史。据官方媒体披露,当年国家主席刘少奇曾用宪法教育自己的子女,说他们领导的红卫兵去暴力抄家违反了宪法,可不但没能制止所谓“破四旧”的大规模违宪犯罪,就连他那个国家主席都毫无人身保障,在备受折磨后死于非法监禁之中。世上有过这种“宪政”国家么?

那当然是往事,如今又怎么样了啊?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中国公民能享受的基本权利,又有哪一条得到了落实和保障,有哪一条不是一纸空文?刘晓波因为签署 《零八宪章》被非法逮捕,其他人遭到当局骚扰迫害,难道不是对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与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规定的放肆嘲笑?

就算《零八宪章》确实是呼吁政府重新制宪也罢,那不过是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言论自由,并未煽动百姓起来造反,可听这位寒竹先生的意思,政府肆无忌惮地违宪无罪,公民行宪反而有罪,这算是哪个“世界各个宪政国家的共识”?

可我党以及党朋的逻辑就有这么奇怪,处处反对任何一种“宪政共识”,不但百姓行宪有罪,就连呼吁政府行宪也有罪。西藏流亡政府不过是请求中央政府行宪,让藏族享受宪法规定的一系列权利,就被我党与党朋诬蔑为“藏独”、“分离主义者”甚至“恐怖分子”。就连我都受了欺骗,以为流亡政府要求在西藏实行“一国两制”。直到前段看到《明报》记者采访流亡政府首席部长桑东仁波切的录像,才恍悟西藏流亡政府犯下的十恶不赦的大罪,原来不过是要求中央政府严格按照他们制定的宪法办事而已(请参考旧作《北京为何妖魔化西藏流亡政府》, http://blog.dwnews.com/?p=47109 ),而中央政府非但不理睬,还坚持违反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利用官方媒体长期对“达赖集团”进行五花八门的攻击、侮辱与诽谤。

任何一个尊重事实的人,无论是否赞同“世界各个宪政国家的共识”,都不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唯一功效就是欺骗百姓,第一条就是弥天大谎: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即使是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工人阶级又有哪一毫微秒领导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改革开放后难道又不曾与农民一道沦落为社会最底层,同为“被繁荣遗忘了的族群”?而除了伟大正确光荣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又有谁胆敢去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定义,所谓“社会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它与雇佣劳动、市场经济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格格不入。然而我党在邓小平领导下公然背叛马列,破坏马列式“社会主义”制度,疯狂走资。党的13大首次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2004年修改的宪法又将它正式写进宪法总纲。党的17大甚至允许马恩发誓要消灭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敌人资本家加入“无产阶级先锋队”!当今之世还能找到哪个执政党,敢如此如此明目张胆地践踏自己规定的宪法第一条?

当然,我党这么做,也有说不出的苦衷,盖苏联70多年、中国30年遭受的无穷灾难与挫折,明确无误地宣布了苏式“社会主义”是死路一条。为了中国不被“开除球籍”,我党不得不迷途知返,毅然改错,从那条通往深渊的道路上退回来。为了把持政权,他们又不能承认自己把中国人民领上了死路,只好挂羊头卖狗肉,偷偷摸摸走资,在实践中否定马列式社会主义,把已经建立起来的党有制社会,改造为官僚资本主义社会,同时极有限地容许民间资本主义出现。这结果,就是把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变成世上第一劣等的智力笑话,光看看总纲这段话就够了: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任何一个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略有所知的人都能立即看出,这三样东西互相否定,根本就不可能冰炭同炉。马列规定的“社会主义模式”与现行中国社会制度的针锋相对就不用说了,光是毛泽东“思想”竟然能和邓小平“理论”捏弄到一起去,就绝对是只有我党才能造出来的人间奇迹。

毛泽东“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打天下的权术,在今日中国根本无法应用,能指导治国的最主要“思想”,乃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对此每个过来人耳熟能详,那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用毛泽东思想教育武装广大工农,发动他们起来造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反,打倒“党内资产阶级”,与此同时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人为消灭“三大差别”,反修防修,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这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要坚持到50年至100年的时间,直到世界革命胜利。

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远远超出了毛泽东当年最可怕的噩梦与最严重的担忧。他连苏联和南斯拉夫的经济改革都不能容忍,能忍受令叛徒铁托和赫鲁晓夫瞠乎其后的邓小平的改革么?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让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一齐跑了出来,而我们的干部则不闻不问,有许多人甚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被敌人腐蚀侵袭,分化瓦解,拉出去,打进来,许多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也被敌人软硬兼施,照此办理”,中国已经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已经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已经改变颜色了。毛若泉下有知,能忍受现代中共领导对他如此放肆、如此暴烈的强奸么?

所以,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真正能作数的也就只有一条:“党的领导”。除此之外,所有各条都是特地制定出来专门让我党违反的。不仅如此,它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拙劣无比的智力笑话,这在世界宪政史上堪称独一无二,就连“斯大林宪法”都比不上它——斯记宪法的每条都是让执政党违反的,但人家好歹没像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那样,弄出个“油炸冰激凌”的宪法总纲来。

皮都没有,毛将焉附?既然中国宪法不过是个骗局与笑话,不但从未发生过一毫微秒的效力,而且因为其基本精神中的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也永远无望进入工作状态,那么,即使是呼吁废除这种拙劣的装饰又何罪之有?这就叫“要发动一场体制外的革命”?!就叫“希望中国在转弯中倾覆”?!这是哪家的“世界各个宪政国家的共识”规定的?!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像是张春桥、姚文元同志的共识涅?寒竹先生看不到我党坚决、彻底、全部、干净地违反宪法除了“党的领导”一条外的所有基本精神与具体规定,却高选择地看见了《宪章》对“党天下”的否定,请问到底是何原因啊?

《零八宪章》的内在矛盾,稍微有点智力的人都能看出来。但这矛盾之所以产生,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个弥天大谎必然导致的结果。国家根本大法号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还为公民规定了详尽的权利,然而中共这既非民意代表、又与生产方式决定的社会各阶级无关、完全靠暴力垄断权力的统治集团却罔顾宪法基本精神,全面剥夺公民特别是工农的政治权利,坚持把一切政治权力垄断在手中,将绝大多数公民排除在国事决策之外。这才是任何正直的观察者都不会错过的宪法的根本内在矛盾。而这就是这矛盾,造成了“宪章的内在逻辑”的矛盾,也决定了寒竹先生“敏锐地”察觉了其中包藏的叵测祸心。

其实任何一个立论客观、心地正直的人都能看出,尽管《宪章》有不少问题(我在后继文章中还要详谈),但其主旨就是针对纠正宪法内在矛盾、消除其欺骗性,在本质上是呼吁政府停止违宪行为的建设性建议。如果这就叫“颠覆国家政权”,那我看不如干脆宣布宪法是反动文章,一切旨在让它名副其实的努力都是犯罪算了。我党若真做到这点,倒还比现在这种拙劣表演更符合“世界各个宪政国家的共识”些。起码,“行恶法”总比“奉伪法而行无法”要更言行如一、更符合西方法治精神些。


首发《海纳百川》网站 http://www.hjclub.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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