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甘肃)
今天三鹿宣布破产,资不抵债高达-11.03亿元。也就是说,三鹿卖光所有土地、设备和厂房等固定、流动资产,尚欠11.02亿元,债权人是银行。如此巨大的亏损,说明三鹿在毒奶风波爆发之前一直经营亏损。正因为是国企,所以被银行养着。这银行的钱也是属于储户的,看似骗来骗去都是国家企业,实际上都是消费者的钱财。
花消费者的钱经营,反过来不但不盈利,还要投毒毒害消费者,这跟杀人犯有什么区别,邪恶到家。
今天三鹿破产新闻发布商会上宣布“12月19日,三鹿集团又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
破产的三鹿从哪里能够借来巨额9.02亿元?面子真够大的。赔偿并不因此掩盖罪恶。毒奶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向政府纳税,那么,即使破产、资不抵债,政府赔偿是赖不掉的。
国家赔偿被“中国特色”为企业行为。更为荒唐滑稽的是,三鹿已经破产关门,哪来的借钱赔偿一说?这明明是法律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却变相称为企业赔偿。看来政府还要脸,知道遮丑,继续玩点小把戏骗老百姓。
三鹿破产,法人被抓,法理情三方面都应如此。但是同样故意投毒的蒙牛、伊利、雅士利等十多家牛奶企业,都该破产,老板都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仅被免职,太便宜了。
从毒奶事件爆发之后,我一直认为这是牛奶企业集体故意投毒行为,而不是掺假那么简单。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食用可致死致残,奶企不会不知道,却故意大量、公开、长期掺毒,这跟公开谋杀没任何区别。三鹿仅仅因为是第一家被媒体揭黑掺毒奶企,破产赔偿,这个代价应该付出,其它奶企性质一样严重。
而蒙牛、伊利等奶企老总逍遥法外,受到当地政府庇护。同时,他们也应该赔偿受害者。这点被人们忽视了,应该加大呼吁。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不处罚这些暴行者只留裤头,不把他们关进监狱,明天它们就胆敢把敌敌畏、六六粉掺和在牛奶里。
蒙牛牛根生出尽丑态,玩遍花招。他本就是罪人一个。动辄用“保护民族企业”、“奶企潜规则”遮丑。再看毒奶发生之后,蒙牛、伊利广告铺天盖地洒满媒体、路牌、公交站台,还向消费者开放车间观摩。我不相信这些恶人一夜之间能从良。
自毒奶爆发之后,我发誓拒喝所有国产品牌牛奶。之前购买的一箱伊利牛奶,现在还扔在家里。时时提醒自己,这是包装精美的毒液。它诈骗消费者银两的同时,还将几十万名婴幼儿送上了手术台,将几百名婴幼儿送进了太平间。
这些卑微、冰冷的数字不该被这个国家忘记,这是跟南京大屠杀一样的暴行。
中国人应该永远记住这些杀人暴徒的名字,而不单是夭折幼儿的父母家人。
这次中毒婴幼儿分布有一个规律:几十万名幼婴儿普遍出生在小城镇、农村家庭。这些家庭本就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没什么话语权。因此,在毒奶追索诉求方面,并不占据优势,这从司法机关拒绝立案、政府拒绝国家赔偿就可表明。
不惮以最大的警惕诅咒这些暴徒商人和政府人员。他们本人和子孙后代不会喝这些毒奶。
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22388-2008)国家标准: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这等于以国家名义将毒奶合法化。邪恶再次遂行、得逞。“三鹿”牌政府,名符其实。
(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6d82990100bs0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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