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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水: 我所见识的大陆新闻界
日期:1/3/2009 来源:人与人权 作者:刘水

刘水


今年大陆记者频频出事,最近央视法制节目女记者李敏,被山西一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从家里拘捕,北京网络报记者关键赴山西调查官员与地产商勾结新闻线索,却被河北张家口警方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近年曾有数十起记者因言治罪个案,年内还发生山西矿主与媒体的“封口费”事件、深圳警方殴打南方都市报记者事件,最近的极端例子是,南方日报传媒集团副总编江艺平和南方周末第三次遭受官方整肃。新闻界的清洗再次来临,笔者颇多感慨。

媒体竞争激烈,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记者不得不冲撞新闻禁区挖掘新闻,客观上加剧了新闻监督力度,但对政府公权部门的新闻监督,往往遭致其属下司法机构的报复性执法。新兴网络媒体勃发,每个人都可能是公民记者。记者不再是让人羡慕的职业,反而充满高风险。

中国大陆媒体的困境在于:一方面没有新闻法约束和保护新闻行业,导致媒体职业操守失范、从业者采访权不受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媒体恶性竞争加剧、霸占话语权。造成的直接结果是:从业者自律和被监督落空,新闻监督动力不足,民众的知情权受到限制。除非开放报禁,颁布新闻法等配套制度,媒体和记者才可能扮演“社会公器”和“守夜人”角色。

概略聊聊笔者先后在九家媒体十年从业见闻和感受。在九家媒体最短的呆了三个月,最长的两年。2003年初离开媒体,其间三度失去自由。用5年时间跟踪采访行为艺术家舒勇,2004年出版大陆第一部环保行为艺术纪实著作《颠覆——中国首宗环保行为艺术事件全纪录》(出版社改名为《裸模风波》)。艺术对社会观念的启蒙和突破,并不亚于文学,但是,往往被人们忽略和轻视。先期在《广州文艺》发表的片段,曾获2000年度全国最佳报告文学奖。这部作品成为笔者10年记者生涯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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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恐怕没有哪个记者敢公开说自己不曾从受访对象或相关方得到好处。宴请吃饭、参加新闻发布会拿礼品红包、写软新闻拿红包购物卡、借采访便利让客户投放广告然后拿广告提成、受邀赴外地采访客户报销机票食宿费、用度假休闲娱乐抵换广告等等。最有杀伤力的一招是抓住对方违法把柄,写出批评曝光报道,在未发表前与对方商谈,或以广告抵消曝光报道,或干脆让对方放血拿钱买走批评稿,这从许多媒体紧盯山西矿老板可见端倪。多年前央视大门口地方官员排队“公关”《焦点访谈》,试图拿钱摆平的目的昭然若揭,央视如何处理,可想而知。总之,媒体和记者得到好处的名目繁多,方式多样。

山西“封口费”事件,有的人收受几百数千元,最多两、三万,即被曝光调查。这其实与政府反贪是一个道理,抓住的都是小贪,大贪记者拿到的钱可能是六位数,后者往往能做到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但结果却是双赢,不露马脚。媒体行业流传新华社记者一句名言:拿人家红包能发出报道还算有些良心的记者。笔者在深圳某报业集团时,有记者每到周末专赶企业新闻发布会和地产开盘发布会。一天赶三四家不在话下,签名吃饭拿红包礼品走人,从不写稿,自然有同去的本报其他记者发稿。而企业商家给记者发红包送礼品在全国都是惯例,这是大陆新闻行业的潜规则。记者受贿案内情都很复杂,牵扯权力和金钱的灰色地带,不好轻易下结论。

按理媒体从业者须遵循中立客观立场,不偏不倚,不听信单方一词,用事实说话,不施加记者和媒体主观意识,恪守公正和正义,更不得与受访者发生利益关系。但是,大陆记者不是西方记者、也不是香港记者,有一个法治社会环境,当然这不是全部理由。某次报道或新闻作品能做到忠于事实,在某次社会事件中能代表公义,恪守职业伦理,但是,不能永远保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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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媒体属于政府,奉行“国有市场化”经营模式,一是将有些版面和频道承包给某些行业或企业经营,每月稳收所谓管理费;二是中央级行业媒体在全国广设记者站,省属行业报刊社,则在省内各城市设立记者站,这些记者站专门针对本行业作出报道,同时收取名目不同的会员费理事费等,这些记者站都有报刊征订和广告任务,压力之下,出现邪门歪道的收费办法。这些承包公司和记者站聘请的广告业务员对外也称记者,主管媒体也睁只眼闭只眼,只要能拿到钱。不出事便罢,一旦出事,将责任全部推给承包公司和记者站。这从山西发生的“封口费”事件可见猫腻,包括此前被山西矿主打死的某报社记者站工作人员兰成长。

按照新闻管理条例和广告法,广告经营与媒体应分离,也就是说广告公司只管广告的承揽和设计,媒体只管发布和发行。但在实际运作中,每家媒体都自设广告部或广告公司,实行母体内循环,当然也接受其它广告公司的广告。然而,其中的广告刊例和折扣优惠,有很多名堂。

大陆媒体从业者门槛并不高,尤其是1990年代后期媒体市场化之后,报业集团和期刊集团大肆扩张,近年又流行跨媒体经营,冠以最为时髦的“传媒集团”,旗下子报子刊网站林立,一个都不能少。许多媒体采编一体化,甚至兼有广告员身份,三位一体。绝大多数媒体都鼓励记者以多种身份出现,既为媒体创收,也丰富个人腰包。1990前后,国家新闻出版署逐渐将各省新闻出版局记者证发放权收归麾下,从业者须参加统一培训、考试。因此,记者既是职业也是专业职称。专业职称上,记者分为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对应于高级、副高、中级和初级三个职称档次。媒体编辑由新闻出版局等评审委员会考定,职称与记者类似。记者证实质上是官方对新闻媒体的管制手段之一,记者职称是计划经济的遗产,已被市场化媒体彻底冲破、抛弃。

现在媒体吸纳新人,并不看重是否有记者证,但冠以省级日报,通常会要求是中共党员。我在9家报纸杂志从业,从没一家要求查看记者证,只管拿前一家媒体发表作品即可,也有总编挖角和同行推介经历,照样署名“本报(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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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笔者任某工业杂志执行主编负责招聘记者编辑时,也是看重应聘者新闻作品、从业经历、敏锐力和勤奋度。学历专业仅是参考,有无记者证皆可,不乏“海归”应聘英文编辑,三个月实习期开出的税后月薪是3500元,应者云集。记忆最深的是在南方都市报记者站做采编期间,北大中文系毕业的一位中年博士编辑,原是南昌某高校教师,因为几次给专题报道起大标题不被主管认可,加上几次上班迟到,被炒鱿鱼。笔者一直记得他愤怒委屈的眼神,后介绍他去了朋友习保平与香港凤凰卫视合股在深圳初创的《凤凰周刊》。习在2001年被以“非法经营罪”重判20年。1998年,他即以总经理身份投资参股香港大公报旗下的《大周刊》。该刊是由香港大公报、深圳市团委和私人资本共七方股东组成。总编部设在深圳,总编副总编由大公报任命的香港人担任。采访编辑印刷都在深圳。大陆发行主要在机场、宾馆和部分城市市场零售,海外发行随大公报附送。习保平是大陆最早以私人资本投资参股香港传媒者之一。

可见媒体市场的混乱,以及媒体之间和从业人员之间竞争激烈程度。在10年新闻从业经历中,唯有一次在国家教委采访,门卫要求查看记者证。一般媒体会发工作证或采访证,大多出于出入门禁、考勤等内部管理需要。笔者先后在甘肃、海南和广东媒体供职,采访几乎跑遍全国,凭一张名片基本就能证明身份。一次在河北省教育厅采访,办公室人员拨打名片上的报社电话核实身份;几次采访突发事件,跟现场警察发生冲突,警方要求出示证件,但一直有个原则,警察必须首先出示警察证,尽量记住对方姓名和警号,然后才拿出证件。

综合和行业媒体(冠中国字头的大多属于行业报刊),社长台长本身就是政府官员。行业报刊和频道外包的也不少,主管机构挂名,只管收取管理费。数千人的大型媒体集团中层管理者一般由正式调入报社人员担任,中高层管理者的年收入十多万至上百万不等。在一线采访的记者和版面编辑,几乎都是聘用人员担任。正式人员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相差悬殊。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资深记者编辑,不管是正式或聘用者,年收入至少可达10万。正式调入记者编辑工资跟职称等挂钩,但聘用记者编辑一律拿基本工资,不关职称和工龄。此外记者收入跟发稿量、广告提成等灰色甚至黑色收入关联。年收入5万——10万的记者编辑占大多数。除非你在一个行业成为专家级人物,文笔好懂选题策划脑袋灵光,那会受到格外青睐。媒体从业者收入跟当地经济水平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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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员流动频繁,老板炒你你炒老板,或其它原因辞职,都很正常。1990年代后期,始出现“流浪记者”,要说中国大陆媒体国际特色,这点倒是跟国际接轨。“流浪记者”是指那些没有正式编制、临时聘用、频频跳槽的新闻从业人员。笔者在1992年偶然进入媒体工作,足迹在媒体和地狱之间转换。1994年、1998年和2004年因言治罪。

媒体竞争混乱,从业者鱼目混珠,竟到互使绊子的地步。最荒谬的一次,笔者跟踪采访深圳发生的彭氏兄弟巨额诈骗案,这是一起案中案,牵扯政府部门、警方和消费者,案情非常复杂。笔者在广东高院现场采访庭审全程撰写报道《交锋:沉重的诉讼》,南方周末某年轻记者片面听信第三方消委会言辞,称笔者该篇报道有事实偏向,并据此推断暗示笔者有受贿嫌疑,然后在南方周末头版头条署名报道。南方周末该篇报道构成诬陷诽谤,笔者准备提起法律诉讼,后在两家媒体斡旋下,笔者撤销了对该记者的诉讼。

1997年赴西北陕甘新采访312国道沿线,撰写的长篇通讯《生命之路》获交通部年度一等奖。报社主管政府机构调笔者去新闻办,并承诺将户口调入深圳,享受公务员待遇,恰巧也面临报社被兼并当口,遂去新闻办。任职不到一个礼拜,受不了约束刻板而辞职。04年被捕的前记者师涛,也属于“流浪记者”类型,曾在多座城市和媒体任职。近年由于敏感(或所谓负面)报道,受到上级宣传部门勒令辞职的媒体从业者,或入狱的记者,粗略估计有数百人,大多数并未公开。往往在这个时候,媒体的政府机构面目就暴露出来,辞退记者,保全自己,也不会替这些陷狱记者打官司,反而落井下石,划清界限,以证清白。

多年做个恪守良知的记者,还从未见闻。笔者在全国著名报社和行业报刊都有从业经历,党报党刊的从业者,并不见得比行业娱乐类媒体记者,显得自律。本质上记者与总编的价值立场是不同的,记者关心真相和事实,而总编社长关心的是报道不惹麻烦、不影响官位,稿件能不能发表取决于媒体部门主管、总编,甚至政府宣传部;其次,媒体出于对上级或同级政府部门忌讳或广告收益考量,作出有利于这些部门或企业的片面报道,或者不做报道,所以,所谓异地新闻监督,才风行一时,都是新闻环境或说社会环境不正常的异化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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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虽然辛苦奔波,但也是快意自由的,如果你热爱并愿意接受挑战和刺激的生活方式。记者见多识广,能丰富人生阅历。形形色色的各等人物都能接触,企业家、官员、演艺明星、贩夫走卒、乞丐罪犯。可以打望官场生态、商业运作和人性的复杂。笔者曾采访过不少官员,这三名记忆最深: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深圳市副市长王炬都因受贿入狱、原深圳市市长于幼军在文化部副部长任上被撤职;最具官员本份和文人气质的官员,则是原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斯奋。他跟相熟记者勾肩搭背、借香烟吸的地步,他的中国画和小说《白门柳》,跟官员普遍冒充风雅大异其趣,颇有功底,《白门柳》曾获首届茅盾文学奖。

大陆报刊媒体大约经历文人办报、报人办报和企业家办报三个阶段,三个代表时代分为1950年代、1980年代和1990年代后期至今。1949年之后,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未诞生一位世界级的名记。在威权制度下,记者跟律师一样,对于绝大多数从业者而言,只是一个饭碗,或者说是机构利益和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载体,并不总是与良知和正义相伴。因此,对他们的职业期待不能太高,与理想的角色尚远,他们正挣扎、艰难地行走在路上。话说回来,做一个有良知的记者将非常痛苦,心理是严重扭曲和变态的,也难以长期在一家媒体立足,受限于外部和内部环境人为因素制约。

所以,记者大多利用采访建立的人际关系,在媒体间跳来串去,或者依靠采访相熟的行业,脱离媒体转型为该行业职业人士,近年从传统媒体转型为网络媒体的新闻人也不在少数。记者一旦脱离媒体平台,将发不出声音,中间没有缓冲地带,不象律师还可以做公民代理。可以讲是互联网拯救了中国媒体的坠落,也给予民间发声的巨大平台。

2008年12月17日

原载《人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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