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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拆迁中的犯罪不受追究?
日期:1/3/2009 来源:网络 作者:长平

长平


我难以想象,一个人遭遇了这样一幕,他将怎样看待这个社会:12月9日上午,在东莞南城蛤地龙旺埔御花苑,几十个人突然冲进黄新稳的家中,把他和大哥大嫂强行捆绑起来,然后开来推土机,当面将他们的房屋拆毁,其大嫂即刻晕倒。

黄新稳一家人没有杀人放火贩毒抢银行,只是被称作“钉子户”的普通百姓,即便是警察也没有权力这样对待他们,何况这些人连警察都不是,只是穿着便装的房地产开发商聘请的保安。这种时候,他们无异于是开放商雇来的黑帮打手,对普通公民进行绑架和拘押,并故意毁坏他们的巨额财产。

令人奇怪的是,对于如此明显的犯罪行为,警察接到报案赶来之后,并没有对作案者采取任何行动,而只是劝说被气得以头撞墙的黄新稳稳定情绪,并嘱托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要防止他轻生。直到次日记者采访,开发商的保安队长还笑容满面地对记者说:“我们很文明的。”

12月9日晚上,发生在长沙市营盘东路的一起毁屋事件中,警察的作为更加奇怪:“钉子户”周发葵家来了几个亲戚,突然有人来查暂住证,他的亲戚没有,于是都被带到了派出所。直到凌晨6点放出来,他回家一看,房子已经被拆毁,变成了废墟一片。

匪夷所思的是,周发葵不知道是谁在半夜拆了他的房子。开发商说拆迁和自己没有关系,而负责拆迁事务的政府官员也称自己刚刚听说。就算是一群来历不明的暴徒帮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忙吧,这也是比没有暂住证要严重千万倍的犯罪行为,我不知道半夜辛苦查暂住证并“碰巧”为暴徒腾出作案时间的派出所,是否已对此事立案侦察?

在这些事情中,人们很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到开发商和“钉子户”的价格谈判上。事实上,讨价还价和暴力毁屋是两回事。前者是一种交易行为,后者是一种犯罪行为。且不说多数时候是开发商仗着和政府的关系,千方百计压低被拆迁房屋的价格,就算真的如他们所说,“钉子户”漫天要价,他们也没有理由雇请保安来行凶。如果他们这样做了,应该首先追究施暴的法律问题,其次才是继续讨价还价的问题。

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开发商看来,甚至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这就是一回事。谈得来就谈,谈不来就抢,从文明的交易到野蛮的暴行,他们转变得如此自如。本来,就算按照现有的明显对他们有利的司法体例,也应该走一走法律的过场,比如到法院起诉,打赢官司后申请强制执行,由警察来出手,但是他们也都嫌啰嗦,全然不予理睬,也不怕冒犯,直接让保安干了。法院和警察也果然不生气,事后还很配合,共同商量“稳定情绪,防止轻生”,岂不怪哉?

我们继续看这两条新闻,就可以发现一些揭示答案的线索。在东莞的绑人毁屋事件中,记者联系到御花苑的营销副总孙家莲,孙家莲称十几年前就已经将黄新稳4兄弟的房屋赔偿款给了当地政府。如果孙副总所言属实,那就意味着政府在十几年前就替住户完成了谈判,而根本就不管住户的意愿如何;政府不仅谈好了价,还替他们收了钱。显然,这钱也还没有给住户。出了钱的开发商肆无忌惮地使用黑帮手段,政府的警察也就只好视而不见了。这是那个白天的故事。

开发商搞不掂的时候,政府的警察还会出手帮忙,这就是那个晚上的故事了。不光是警察如此,面对一个公民外出一趟房子就变成了废墟,而且还不知道黑手是谁的境遇,马王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远书没有表达半点同情,更没有一丝愤怒,而是完全相反,他强调说,周发葵住的老房子没有合法产权,是违章建筑,而且已经是危房,所以,“不管怎么拆,都是有道理的”。且不说老房子如何违新章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就算他的房子既违章又濒危,那就“不管怎么拆,都是有道理的”了?一个政府官员说出这样的话,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有道是无利不起早,遑论半夜行动。刚好昨天新华社发布了一条消息:安徽霍邱县原副县长张纪成近日受审,被起诉的罪名是,在承接工程、人事调动、帮助开发商强拆“钉子户”等方面涉嫌受贿50多万元。张纪成被控至少两次组织力量帮助开发商强行拆迁,每次都收受贿赂数万元。我当然不能说每一个帮助开发商强拆的官员都受贿了,但是我相信因此受贿的人肯定不止张纪成一个。当然,不用看这条消息也知道,政府和开发商从来都是利益共同体。

房屋虽然破旧,但家里毕竟温暖。失去房屋的黄新稳一家13口露宿街头,周发葵也不知何往。中央气象台的天气预报说,未来三天,中国从北到南大部分地区将遭受新一轮的大风降温天气。比天气更冷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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