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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那是一条流水线吗
日期:1/4/2009 来源:华商网 作者:刘洪波

刘洪波


又是沉冤得雪的报道,无辜者平反历经13年。事发河南泌阳,案由是盗窃8200元,两名当事人1995年12月失去自由,分别服刑6年和5年半。真犯于2002年12月被抓获,但两名无辜者于2008年底才获平反。前两年媒体广泛报道佘祥林杀妻冤案。佘祥林冤,好歹其妻露面,错案纠正还不算拖拉。河南泌阳的邹书军、袁海强两人被冤入罪,但真犯现身后又过6年才得改正,这是何道理?公诉人向两人鞠躬道歉了,新华社报道说“参加庭审的数十人悲恸难忍”。真犯现身前的7年之冤,算是“历史的误会”吧,虽然这“误会”实在是残酷。但是,真犯现身后续写的6年之冤,又是从何而来,是办案突然严谨起来了吗?13年沉冤,邹书军和袁海强有着太多的不幸和委屈:判刑时邹书军24岁,袁海军23岁,两人被开除公职,袁被开除党籍。其间,邹的父母亲不到60岁便双双气郁而亡;袁海强的母亲患上抑郁症,终日服药。1995年,腐败犯罪的门槛是5000元,门槛以下无刑责,而2名当事人被控偷窃8200元,被控分别分赃3500元和4700元,分别被处刑6年和5年半。腐败犯罪对国家危害巨大,盗窃犯罪危害相对较小,而处刑结果,盗窃罪如何,腐败之罪又如何?腐败罪是哪些人有条件犯的,盗窃罪又是哪些人更加容易犯的?

两位公民是无辜的,但他们的入狱之路是多么平坦!虽是真犯出现,他们的平冤之路又是何其艰难!他们的入狱之路,如同两片废纸被冲进了下水道一样,无可阻挡;他们的平冤之路,又像要从下水道里面爬上来,步步难行。他们服完了刑期,才获得再审的可能;他们直等到真犯现身6年以后,才得到再审的机会,并获改判。

像流水线一样,公安机关把两名无辜公民作为嫌犯拘捕,检察机关把他们送上法庭,审判机关把他们送进监狱。流水线是如此顺畅,运行得环环相扣。根据设计,这本来不是一条流水线,而是三个相互制约从而避免枉纵的独立程序。然而,这三个程序成了一条顺畅的流水线,公文往还之间,规程严丝合缝,“证据链”当然是建立了,“铁案”也做成了,接手、转手、过堂、下判,自由之身变阶下之囚,需要的不是犯罪,而是一套接转的仪式。

流水线是有方向的,如同流水向东,一去难回。无辜也好,有罪也好,进入了流水线,命运就要被改写,再改回来,势比登天。邹袁两位当事人所面对的这条流水线,职责是生产合乎规格的阶下囚。而把无辜的阶下囚还回为自由公民,这是程序的逆转,极为特殊的意外,在这个方向上运行流水线,当然无比艰难。

2008年12月31日还看到新闻,河南伊川公民柴占波在朋友家等车去灌液化气,突遭警察一顿殴打,警方发现抓错了人,但仍然将柴占波送进派出所上铐,并继续殴打,直到家人找到派出所,才得以戴铐住院治疗。虽然又是一个让人心酸的现实,但还是希望这样的“流水线产品”越来越少,法治越来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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