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网络文摘

 

决斗也是正义实现的一种方式
日期:1/6/2009 来源:网络 作者:王利平

王利平


2008年11月24日,湖南郴州五十五岁老人彭北京,在忍无可忍、百般无奈的绝望之中,通过天涯社区和在网易开设博客的方式,公开发布了一份《决斗书》,要求与现任湖南郴州中级法院院长的李晓龙和执行局长郑建华两个法官进行决斗,以解决他们之间的恩怨。在彭北京看来,这一恩怨,直接来由就是郴州中级法院违法行为和不公正司法。

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司法已成为公民最主要的权利救济方式,该方式摒弃暴力,追求和平,秉持理性,崇尚法律,与血腥的私力救济相比,是社会的巨大进步。然而,彭北京却绝望于法官、法庭、法院、法律乃至制度,以年迈之躯,决斗法官,求得血腥正义,以摆脱绝望之境。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不久前刚被执行死刑的人,他就是在"你们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之下,走上一条洒满鲜血的不归路。彭北京欲决斗法官,与斯人相较,已属温和,事实上,他们都是在与无法输出正义的制度决斗。

我曾在《制度失灵:极度危险的信号》一文中道:"当公民寻求正义的制度通道被堵塞后,必然要寻求制度以外的方式获得平衡,江湖正义便取代法律正义,暴力正义便取代程序正义,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彻底丧失。"当制度无法输出正义时,暴力正义便具有了正当性,此时,决斗就成为正义实现的另一种方式。决斗作为人类社会解决纠纷的方式,古已有之,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道:"日耳曼人的一切事情,都用决斗来解决。"我国学者徐昕在《从武力到决斗》一文中指出:"中世纪欧洲,司法决斗普遍存在。司法决斗并不等同于私人的武力争斗,而是由法庭命令或认可,依预定的法律规则,具有固定的仪式,以武力方式证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旨在避免或结束暴力冲突的司法程序。司法决斗带有祈求神灵昭示正义之意,属神判的一种。"

曾经采取司法决斗赢得正义的国度,现都已走上通过制度输出正义的道路,司法决斗已成为过去,尘封于历史之中。决斗再现当下中国,这不得不让人担忧,当制度失灵到民众只能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时,国家便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如今,想说暴力少点,还真得不容易。因此,让制度朝着正义的方向变革是解决当下中国问题的唯一选择。

(作者系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
一个人的生死决斗与一个社会的不信任共振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577144


相关新闻
慎拘企业高管等措施引发争议
李敏案律师会见奇遇记
法院拒绝地震死难学生家长诉讼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理解析
央视女记者被太原检察院批捕
华邮社论:中国司法在倒退
公权的山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