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
如果想要了解到底甚么叫做「美国总统」,不妨从奥巴马就任那一天的两个细节说起。
一是宣誓仪式之后的国会午宴。当时宾客在大厅早已坐定,虚位只待总统、副总统、两院议长及两院党团领袖。然后音乐响起,他们一一进场,全体起立鼓掌。请注意前任总统卡特、老布殊和克林顿这时的表现,他们可没有自恃前国家领导人的元老身份,老神在在地安坐原位,而是和大伙一齐站起来欢迎奥巴马等人。
这固然是西方常见的礼数,本不足奇;但一般中国人很可能会看不顺眼,觉得论资排辈,再怎么算也不能让老总统向新总统起立致敬吧?然而,我们又必须明白无论是议员也好,前任领袖也好,这让美国政坛精英肃然起敬的其实不只是奥巴马这个人,而是他的总统职位(The Presidency),一个由人民选择的行政部门首长。更准确地说,他们眼前这个人不单单是一个具体的活人,还是一种制度,一个人民创造出来的抽象位置。因此,他是可敬的。
所以我们常常能在白宫人员的回忆录,前任美国总统的自传,乃至于通俗电影电视剧里面见到这类奇怪的场面:一些本来和总统候选人勾肩搭背,姓名相称的兄弟们在前者正式就任之后,突然来个态度大转变,即使是在单对单私下场合,也时常礼貌周周地尊称对方为「总统先生」。放心,并不是老朋友一朝飞黄腾达,就装模作样暗示旧识现在得对他放尊重点;只要他一卸任,这些拘谨的氛围自动就会烟消云散,「总统先生」这四个字说不定还会变成哥们的笑话。一位离任的总统当然就不是总统了,他只是个值得敬重的普通大人物。
也许,这一切都只是仪式而已;不过,可千万别小看仪式,因为其中自有深意。例如前总统布殊要在下台后依照传统立刻搭直升机离开华盛顿,绝情得很,但这却意味着权位不从人而转的精神。又如新总统奥巴马自此之后就不得未经国会邀请而擅自步入国会议事堂,听来造做,但这却代表了行政权不可干预立法权的根本原则。仪式重要,因为它是制度的派生物。正如总统,它是个制度上的角色。
与此相对,第二个细节呈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总统形像。那天中午,各大电子传媒在奥巴马的就职仪式结束之后立即采访在场群众,想看看这些美国人的观感。我注意到许多人不约而同地用上了「我的总统」这个说法去指称奥巴马。
这本是英语的常见表述,就像英女皇会说「我的首相」,而英国首相则可以说「我的女皇」一样。但是当一个寻常百姓称奥巴马做「我的总统」时,这里头难免就添上几分亲昵了。在我们看来,这也是件怪事。难道他们和总统很熟吗?怎么会把「我们的」领袖私有化成「我的」呢?起码我就绝对不会说曾荫权是「我的特首」了。
其实这是现代媒体政治的效果,日夜的公关营销和影像轰炸还真能起到人人熟识奥巴马的地步。就算你没亲眼见过他,你也能知道他爱吃甚么,会养甚么狗,又怎么管教两个女儿。如果总统原本是种非人格的职位,现代传媒环境下的民主政治就要反过来更努力地营造出一个无比亲切的人格形像,使人民觉得总统并不遥远,他就在我们身边,和常人一样唱歌跳舞,也和常人一样会牙疼会失眠,甚至抽烟。
不过,在「我的总统」背后也还是要一个制度的逻辑。若是光靠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就能让百姓如此亲近领导人,那么缅甸人都应把他们的领袖叫做「我的将军」了。在亲密之外,「我的总统」更表达出一种所属关系,一种制度上的所属关系:这位总统是我有份创造出来的;我喜欢他,所以我才让他坐上这个位置,因此他当然就是「我的」了。难怪,在华盛顿严酷的寒风底下,还有两百万美国人自动跑去国会广场排队观礼。因为他们每一个人还真觉得这位总统是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