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
梁启超的新民说,鲁迅的改造国民劣根性,以及其间的“少年中国”诸学说,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影响很大,以至如今其余绪嗣响仍旧影响不少的人。这些理论自有其启迪民智之功,但是其间的流弊很少有人来探讨。在一个普罗大众受教育程度不高,文盲与半文盲仍多,知识分子仍是稀缺资源的国家,知识分子的精英姿态特别明显而固执,至今如此。我不是个“只要是民意就一定对”的民粹主义者,但我也不想做似乎高人一等的精英,我希望用“刘祯平视”的态度来看待众人,虽然这做起来可能比较困难。
面对知识的浩瀚,面对未知之世界,从总体上讲,我们都是愚民。但解除这种愚的过程,却是智慧之发现与探索之过程,其间的美与趣,思考的享受,的确非常令人满足。我不是爱因斯坦,我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科盲,但我可以感受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后,不只是一种成就感给他带来的欢悦,更在于他享受这个探索过程的乐趣。我们虽然都是愚民,但你不能阻止我解除我的愚昧,更不能用其他方式来愚弄我,使我长期做一个愚民而不自知。专制制度的罪恶,既在于对你现实利益之剥夺,也在于对你做人尊严之伤害,同时还在于对探索知识与智慧之扼杀,从而整体上扼杀你的生趣。没有生趣,只能作一个不能自由思想的动物,再也没有比这样的人生更悲惨的了。可惜的是,在中国,这样的人事是如此之多,到了令人伤心惨痛的地步。
面对专制制度愚民的局面,有识之士觉得需要唤醒民众,让他们知道酣睡在黑暗中是如何的危险而无趣,我认为这是一种善与德,也具有实用主义的功效。所以我并不反对消极意义上的新民。但把新民上升到积极意义上的改造国民劣根性,这就不是我能认可的了。人性是善还是恶,在中国争论了达千年之久,这完全是个伪命题。中国人花在许多伪命题上的口水可以再造一个五大洋,在无用功上耗死的脑细胞如此之多,令人扼腕叹息。换言之,我们做了许多没有效用的事,还自以为在讨论世界级的大事,没有比做这样的事更比傻的了。人性本身就包括善恶,没有善的人性没有,同时没有恶的人性也没有,人本身就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是善与恶的杂交品种。作为人,我们能努力的就是,让善多一点,让恶少一点。但让善多一点,让恶少一点,就是要改造国民劣根性吗?恐怕病找对了却吃错了药。完全的取善去恶,就像毛泽东的“取其精华,剔其糟粕”是一种理想状态,用在日常物理上可能有一定效用,但用在改造思想和文化传承上,没有比这更强权而无理且无效的了。人需吃五谷,但你要吃了不生病恐怕是做不到的。文化和思想的取精华剔糟泊,不是庖丁解牛,剨然而毕,思想与文化不会这样便宜我们。
中国人的国民劣根性,劣根性而贯以国民,应是国民必有,那么荣你有荣焉,辱你有辱焉,除非你自觉承认不是国民。都有劣根性,只是劣根性多少的问题,那么谁来改造谁?谁来制定改造的规则?你会说,有知识的人,懂得民主自由的人,来改造愚民就是了。就像鲁迅一样伟大地出来改造劣根性一样,并以此自命。别说鲁迅这种高蹈的做法,包括他开出的改造之方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即令他的方法不错,你也不能包管他放之中国而不误,因为每个人是如此地多样而不同。你鲁迅既开得医治国民的药方,那么我“山寨鲁迅”开不得?难道就你鲁迅一个人聪明吗?我是否可以先医治一下你鲁迅呢?有不少与鲁迅论战的人,大抵可能也有这种心态。好,这且放下不表。知识分子在那里纸上谈兵,“改造国民劣根性”问题倒不大,这只是思想的交锋,观念的不同而已,不可能一言兴邦,也不可能一言丧邦,更不可能清谈误国。关键是,有强权来赞同来表扬你鲁迅,来模仿你鲁迅,他挟鲁迅以令诸侯以令天下,把你鲁迅神化而当作一个神话,来施展你的改造国民劣根性,那么效果如何呢?改造思想、洗澡割尾巴、检举汇报、向组织靠拢与交心、举办学习班,甚至老师也叫灵魂工程师(灵魂也可以工程,多么好听的极权语词搭配),教化甚过润育,似乎学生也是来接受改造的。诸如毛概邓选江三表胡八耻等思想品德课里的“塑造”和愚民,恐怕与改造并无分别。
鲁迅并不负责后世独裁政权对他吊诡似的利用,事后诸葛式的责难,于鲁迅过苛,对他是不公平的。但我们可以思考鲁迅的思想如何容易被专制政府利用这个事实,恐怕改造国民劣根性的思想,给独裁者开了太方便的后门,有一种曲通的暗道。换言之,鲁迅思想里这个改造国民劣根性的bug很容易被独裁病毒利用,而独裁病毒进行捆绑传播,遮盖鲁迅文章批判实质,只让民众从此接受学习和改造,因此不仅劣根性没能根除,反而因愚民而增添了更多的劣根性,以鲁迅的知识结构和知识谱系,恐怕他也万难想像这种充满后锉力的吊诡结局。
有人会问,你既不同意改造国民劣根性,那中国社会怎么解决问题呢?我并不反对消极意义上的启迪民智,也就是说,固然有人要唤醒民众,让他们知道酣睡的危险,但真正比较好的社会,不仅在于你去唤醒民众,而且在于民众即便酣睡乃至有些愚昧,都不会有什么大的灾难发生。也就是说,你要酣睡可以,我可以把你的房子建得牢实些,不让它在地震时变成豆腐渣,让你连逃生的机会都没有。也就是说让制度来保证民众即便愚昧(人权当中当然应该包括免除愚昧的权利),也能有其一些基本权利不受伤害。事实上,一些美国人的世界知识并不多,有的甚至阅读困难,有的甚至也可能愚昧,这些都需要帮助,但不是居高临下的改造。即便他们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拥有民主自由的游戏规则,拥有信仰,他们可以润物细无声的变化,以及对这些规则的遵守,使其“新民”。关于这一点,大陆人与台湾人虽然同是中国人(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如今已有不少文化及制度上的差别,在可以想见的将来,随着民主自由成为台湾人的生活方式,与大陆人的差别将会越来越大,这难道单单是改造国民劣根性的结果?别的不说,在民主自由生活下的人之宽容精神,迥非专制制度下的可比,这难道是“改造国民劣根性”的成就?
人是有局限的动物,并非全知全能,因此我们要带着悲悯和体谅、同情与理解去看待自己的同类。具有政治文明的国家知道民主自由的重要,并不在于要不要去改造国民劣根性。美国联邦宪法的起草人,美国的总统华盛顿、林肯他们不会去改造国民劣根性,就连刚卸任的布什总统也说的是,要改造的是政府,把政府关进笼子里。当然乔姆斯基也好,弗里德曼也罢,都不会心血来潮改造国民劣根性。也就是说,最重要的是制度变革,与其说改造国民,不如说改造政府,改造政治制度。不要跟我说民众愚昧,不适合民主,不要跟我说要先改造国民劣根性后才能实行民主的伪命题。使民众知道权利,让他们觉醒是很重要,但你不必强迫。刚多赛说得好,做好事是不够的,还要用好的方式来做。那种不惜一切手段达到最高目的的说辞,“焉知曾、史非桀纣之嚆矢也”,成了极权的开路先锋。我们的政府把民众的理解力和民主素养说得多么不堪,除了其利益贪渎与愚民外,也是对我们民众智商的侮辱,同时也是把民主自由制度神秘化的结果。民主自由是一种训练与习得过程,是一种幼稚园政治,民众与民主自由的制度一起成长,“改造国民劣根性”这种文化决定论的说辞,恐怕只会贻误和拖后民主自由制度之实施。我不是制度决定论者,但我认为制度变革比文化革命可能更关紧要,因此与其轻信改造国民劣根性,不如改革政治制度和改造政府。
2009年1月30日8:51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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