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是一切,体制外什么也不是?
作者:崔卫平
我的博文《自发而美好的行为》,试图解释为什么有些体制内的人们,总是摆脱不掉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看待体制之外的其他人,即使是去做一件美好的事情,也被认为是别有用心。结论是这些人在体制内生活久了,已经丧失了任何自发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他们从自己身上体验不到一点美好的思想感情,于是认为别人也与他本人一样。我举四川谭作人先生为例,这位被称作“爱国爱得吓死人”的义人,因替被埋在地震废墟中的学生呼吁,涉嫌“垫付”罪被警方带走迄今未归。我的好友肖雪慧、艾晓明专门为谭先生著文呼吁,对谭作人先生的人品和行为有更具体的表彰。
因此有人不干了,在该博文下面不断跟帖。先是说谭作人就一“流浪垃圾”,被我随手删去(我的博客我做主),继而又说他“做生意失败之后……落为……,流落至今,无正常生活来源,靠所谓策划收取金钱,他的愿望就是通过叼难政府使自己出名,这样可抬高策划费收取标准!”。(其中的“叼难”疑为“刁难”,这这么几个字还写错,文化水平要提高了。)。我的灵感就是这样被激发出来的,这样的表达驱使我再写一篇博文,继续挖掘这个问题的真相。
所谓“流浪”或者“流落”的说法,其一提供了这样的事实,即谭先生多年不在体制之内工作,不拿体制发给的薪水;其二为价值判断——既“流”便“落”,那些在体制之外、不吃皇粮的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沦落”,就是掉到某个“下方”,就是不能证明自己,因而就成了应该加以鄙视和唾弃的“垃圾”。换句话说,不在体制之内本身就成了一种“罪”,可以称得上是“原罪”。而如果这种情况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流落至今”,则需要被归划到“贱民”一类了。这样的说法,只能暴露一点,就是这个跟帖者,他本人肯定是吃官饷的,他因此而瞧不起那些自力更生的人们。
什么叫做“无正常生活来源”?“正常生活来源”与“非正常生活来源”之间区别在哪里?“正常”与“反常”的衡量标准来自何处?是否靠近权力中心、在体制之内就是“正常”的,而脱离体制、远离权力中心就是缺乏正常的?他是在讥笑谭先生没有钱却仍然要爱国爱同胞吗?其实此人也已“掌握情况”,谭先生远非不劳而获之辈,起码是从事某种脑力劳动(“靠所谓策划收取金钱”),这不就是“正常的”生活来源吗?“收取金钱”的说法也很搞怪,带着那样一种嫌弃、鄙夷的口吻,他这个人每月揣着的那不叫“金钱”?他要是嫌弃的话,将这些“金钱”捐给地震重建好啦。本来这样的动机推测是不值一提的(“抬高策划费收取标准”),但需要指出它目前看来最为扎眼:一个人正身陷囹圄,而且他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的行动早已经向全天下人公布了自己的无私动机,还需要别的指认吗?再问一句,如这位匿名跟帖者所说的“刁难政府”就能够提高“收费标准”,难道这个不正是给政府抹黑吗?你这不是教唆别人、煽动“垫付”吗?
经这个跟帖者的启发,令我进一步想到的是,为什么体制内寄生着这么多冷血动物,从来对于别人的善行不报信任,除了有人没有同情心也没有责任感之外,还在于这种体制与生俱来的垄断性质,在于它本能的封闭眼光,某些人只是直接继承了这种天然的排他惯性而已。不在体制之内本身竟然成了一桩恶名,这是一种怎样的罪过?他不在体制之内可能在哪里呢?在“社会”上。因而也流行这样一些说法,比如“社会盲流”、“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社会闲杂人员”、“社会渣滓”、“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等等,总之,存在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见,以体制为界,将一些人们贴上有害有危险的贱民标签,最为典型的一种说法叫做“三无人员”。假如体制外的人们他们集体叫做“无”,那么体制内的人们就叫做“有”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体制内的人们只能拥有这样的偏见,体制内也并非都只是冷血动物,这取决于个人的修为,但是享有这种来自体制偏见的人们,并不在少数。他们将体制当作唯一合法性的存在,其他地方则涉嫌非法和具有破坏性;将体制当作唯一真实和实在的区域,其他地方则是虚幻、虚弱和站不住脚的;他们将官饷当作百花齐放的春天,其他地方都只能是破败的寒冬;将皇粮当作唯一的甘泉,其他地方都只能是无边的荒漠。
如此说来,这样的体制,不仅是权力垄断、资源垄断的,而且还是身份垄断、意义垄断的。也就是说,不在体制之内,不接近权力中心,那么你不仅不享有资源,而且还是缺乏身份和缺少意义的。因为你的体制外身份,于是你便不拥有自己生命和生活的意义,或者说别人便有理由不承认你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说到这里,令我想起当年马克思所推崇的费尔巴哈宗教批判,费尔巴哈的立场是人本主义的,他会说“上帝若是一切(everything),那么人就什么都不是(nothing)”、“上帝是富有的,人便是贫困的”(尤指意义的贫困)。放在我们这里,费尔巴哈当年的那些句式,稍稍变换一下便照样适用:“假如体制是一切,那么体制外便是虚无”、“假如体制是富有,体制外便是贫困”、“假如体制是荣耀,体制外便是耻辱”、“假如体制是光明,体制外便是黑暗”、“假如体制是高尚,体制外便是卑贱”。当然也可以进一步发挥成:“假如体制是有力量的,那么体制外便是丧失力量的”、“假如体制是富有意义的,那么体制外便是丧失意义的”、“假如体制是积极的,体制外则是消极的”、“假如体制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体制外则是低低在下的”……。
天哪,我们这是处在什么年代?看上去快要赶上费尔巴哈的年头了。
我也不能说,这个体制它不做好事或不想做好事,它的确也做了很多事情,但是经常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它做了一件事,就等于别人没有做一件事;若是它多做一件事,就等于别人少做一件事;若是它在这里做了一件好事,就等于别人在别的地方把一件事做坏了。反正,它的存在,就是别人的虚无;它的功劳,就是别人的深渊。
问题还在于,它能说一件事情,你不能说;它能够做一件事情,你同样地去做,就不行。区别仅仅在于你是体制之外的,或者你不处在权力核心。比如这两天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无论如何这应该说是一件好事,但实际上“人权”这种提法,目前只是官方能够用,一般人不能用,谁用了谁倒霉。君不见《南方都市报》上昨日有社论《以人权的名义公开震亡者大名单》,网上大小论坛各路好手全都在窃窃私语,“南都报”不要因此而发生人事变动吧?但愿这回网友们的担忧是多余的,“南都报”也只是与“体制”同舟共济而已。
再比如前些天人们热议的温州施粥摊的收摊,也是同样的问题。这个粥摊自今年正月初五开办以来,已经坚持了六十五天,“每天要分掉1000碗粥,2000个馒头”,显然给那些十分需要的人们带来帮助,而且其美名传开,得到了来自“社会”的许多捐助,令这个粥摊“不差钱”,这个举动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和传统社会的做法。然而4月1日,当地卫生部门造访了这个粥摊,质疑其卫生标准,“反复商量的结果”是,开办粥摊的林老板从5日起,不得不停掉了这个施粥摊。据《东方早报》记者报道说,“浙江省民政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如果施粥摊要继续办下去,‘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才能在民政部门注册’,仅仅这一点就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门槛。”。这样的门槛令人望而却步、望而生畏,于是做好事的冲动,不得不被抑制下去,不得不令人重新过上一种无法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的生活。而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只得再次流落街头饥肠辘辘。(这回真的“流落”了,是被放逐无人过问了。)
卫生的问题,难道不是能够在政府的指导下解决的吗?就像地震震亡者的人名统计,尤其是在倒塌的校舍里死去的那些学生的名字统计,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正像《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先生所质问的:“学生遇难人数统计难于旅游开发?”退一万步讲,即使因为政府工作太忙,顾不过来,或者存在这样那样的实际困难,那么民众正是可以集思广益,帮助完成这项繁重的统计任务,给死者一个交代生者一个安慰,这对于政府来说,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合适,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恰恰能够起到安抚和安定的作用。包括调查是否有人为开发在地震中所扮演的负面角色,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今后该地区的生活和发展,有什么不可以的?难道仅仅是因为不是政府亲自所做的工作,而是由“无正常生活来源”的谭作人接替从事的,它的性质就改变了,就变成别有用心的涉嫌“垫付”?这个道理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这样说难道有什么过分吗——如果自己不做好事,那就留一点好事给别人做做。不要弄成了这一步——到头来,体制变成了虚无和消极的,所有积极的力量恰恰产生在体制之外。说到底,是我们每一个人在提供或创造自己生命的意义,书写自己的历史,体制并不能确保什么。
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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