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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辛 据人民报消息,2009年“六四”20周年前夕,巴东警方以“防卫过当”给“邓玉娇事件”定性。尽管国人对这样的结论依然强烈不满敏,但多少减缓了今年六四敏感日该事件对中共所造成致命冲击。然而,不出许多人所料,敏感日一过,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就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县法院。当局这种翻手云复手雨的卑鄙欺骗行径,再次激起国人对该事件的关注。日前,知情人士向外界公布了有中共“太子党”背景的刑侦专业人士对邓玉娇案的看法,对巴东当局的办案提出了五大质疑。 北京著名维权人士周莉透露,这位身份敏感的“太子党”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他的祖父是公安机关的创始人,父辈是中共高官,自己也是公安出身的刑侦专业人员。“六四”20周年前夕,他们开着越野车加入了志愿者行列,搜寻邓玉娇案的线索。 据知情者转述,这位不愿对外透露身份、但愿意以“公安太子”称呼的“太子党”一行,日前去了巴东县检察院登记,对邓玉娇案提出了五大质疑。主要围绕双方当事人血衣这个物证,力求达到还原案发现场,以佐证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黄德智、邓贵大,以及邓中佳三人处于犯罪实施过程中。这五点质疑如下: 首先,邓贵大的尸体必须保存,如果没有保存,是刑事犯罪行为。“我们有权在可能的情况下向上级检察院直至最高检察院检举,谁弄丢了邓贵大的尸体是谁的责任。” 第二点,邓贵大的血衣。几个通告中从来没公开提到过。从血衣上可以判断血液的喷溅状,因为巴东警方公开的信息是邓贵大颈动脉被割断,大量失血死亡,那么血是喷射出来的,喷溅到谁身上?以及刀向和力度等。 第三点,邓玉娇的衣服。不可能邓玉娇把人捅死了,她衣服上一滴血没沾,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是邓玉娇当时没有穿衣服,那么检察院方面的专业人士都清楚,她当时正处在被强奸状态,那么她有无限防卫的权力。 “网上说证据销毁了,根据我们的知识,我认为没有销毁,衣服虽然洗过了,但血液洗不掉。而且是案发数天后邓母用普通的方法洗衣的,那是洗不掉的。所以邓玉娇的衣服作为证据仍然有效,现在我们提出来了,如果再遗失了,那么你们都有责任。棉织物或者织物上是留不下指纹的,只能表明邓母被胁迫下清洗了邓玉娇的衣服,反而证明他们太傻了,夏霖、夏楠两位律师太聪明了。” “加上初期勘查现场的照片,完全可以还原当时的案发现场,如果邓玉娇的衣服上没有血迹,还是邓母洗了也好,要解释为什么没有血迹,那就是出大问题了,说明邓玉娇当时没穿衣服,那是谁干的?不管谁干的,都是强奸未遂。这就很简单,她在正当防卫中,黄德智、邓贵大、邓中佳三个人正在轮奸当中。而且是黄德智和邓贵大两个人一起发起来的,那要判重罪。” 第四点,邓贵大的尸体如果是土葬,现在个把月的时间还来得及,网友可以呼吁检察院,甚至最高检。除了血衣鉴定,还有DNA鉴定方法,还可以对邓贵大进行尸检。 在巴东县检察院时,检察官明确的对“公安太子”承认邓中佳也是中共党员。尽管中共流氓集团“一肚子男盗女娼”,但在所谓生活作风问题上却总爱要在国人面前表现出“满嘴仁义道德”。那么公安太子也就顺水推舟提出第五点质疑。 第五点,对邓贵大在党内要有一个结论,这样对全国人民也有个交代。因为他是中共党员,所以要给所有中共党员一个交代。“在正常情况下,邓贵大和邓中佳在党内要受到严肃处理,因为他们去的地方不对,当然死的地方也不对。中共党员怎么能跑到那个地方去呢?他去干吗去了?党内处分有时比行政处分更严重。如果他在党外,没人关心这一点。” 他举例说,比如在部队服役过的军人,转业到地方时,组织上都给一个书面材料,包括什么时间写了入党申请书,是否被批准入党,如果没有批准,是什么原因等。 据悉,“公安太子”提出的五点意见都被巴东县检察院书面记录下来,他签上自己的名字。原本准备去巴东县纪委信访办,提出对邓中佳开除公职处理的质疑,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成行。 此间观察家认为,海内外热议已久的“邓玉娇案”,应当有个结局了。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异地公开审理。在巴东是不行了,因为当地涉案人员关系太复杂,一时难以厘清,躲不开也绕不过去。必需选一个与各方案犯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才显公道,才能平息民众的质疑。审理时应该公开举行,准许电视台现场直播。因为此案已不涉及国家机密,至今也没有了个人隐私(涉案人员已经曝光,有的已作“处理”),没有不公开审理的借口。只有公开,才能公正、公平!才能消除疑虑,平息民怨。敬希当局做出明智选择。 2009/6/11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