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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民族区域自治
日期:8/22/2009 来源:网络 作者:何方


第三,他要人们“再认识”的另一个大问题,就是要对我们过去的工作和现行方针政策“作一次再研究”。他认为,“从领导工作看”,除了上面谈到的“主要问题是对西藏的特殊性,思想认识得还不够深刻,思想还不够解放”等以外,更重要的也是他接着讲的“左”的思想还很严重。他认为,我们过去在西藏的工作没有做好,经济没有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没有改善,“根本问题是,极左路线的破坏,在工作上硬搬内地的一套,搞‘一刀切’。”而且不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把“左”的错误推到极致,严重破坏了民族关系,就是“文革”以前的政策也是一贯属于极左。胡耀邦1982年在他的十二大报告中就两者并提,说,“过去几年中,党中央在民族问题上做出一系列重要决定,纠正‘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恢复良好的民族关系。”

为了说清过去的极左错误和大汉族主义,他在1984年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特别讲了干部中的“四个担心”和“三个兴趣不浓”。他说,“你们无非是第一担心是不是在搞社会主义,或者说害怕不能用和内地一样的模式来搞社会主义。第二,担心党的领导会不会削弱。第三,担心宗教的影响会不会愈来愈大。第四,担心有朝一日会不会重新出现大叛乱。”他说,对这些问题如果想得太多,不结合西藏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就很难解放思想,不能考虑另外一些本应更多思考的问题。“结果,你们担心的那些问题反倒不可能解决。”“哪些才是应当更多思考的问题呢?我看你们在以下三个问题上想得不够,至少兴趣不浓。第一,是对如何因地制宜看西藏的特殊条件和广大藏族同胞的接受程度把西藏经济搞上去与兴趣不农。第二,是对认真做好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做好宗教工作与兴趣不浓。第三,你们对西藏的固有文化,包括语言、文艺、历史等等,兴趣浓不浓?”“我们的汉族干部如果不尊重人家,甚至想用汉族文化代替人家的文化,肯定是要碰大钉子的”,“我看不单是西藏,同样在其他许多民族地区,尊重民族文化的观念很可能是非常淡漠的。”所以他说,“我主张你们翻个个儿,把‘三个兴趣不浓’搞浓起来,而把‘四个担心害怕’大胆放下。生活的辩证法就是这样,你越怕丢掉的东西,越是缩手缩脚抓住不放,就越是会丢掉;而当你思想解放,视野开扩,索性把怕丢掉的心理抛掉,反而随着整个事业的发展,更加牢靠。”

胡耀邦的这翻话讲得多好啊!可惜,如他所说,不仅以前有“极左路线对党的民族政策经济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方面的严重破坏”,而且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他希望“值得认真想一想”的那些同志,很多人大概并没去想,不少人还产生了反感,在实践中反其道而行。结果是形势仍然一直不稳,只能靠武力镇压,思想禁锢和给予经济实惠来维持,问题当然谈不上他说的“真正解决”。如若不信,可以用1980年他考察西藏时所带的中央《三十一号文件》、1984年《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及他的有关讲话和报告,同西藏、新疆等自治区的后30年历史和现状作一比较看。

胡耀邦对民族自治区工作,不但有思想认识和基本方针的阐述,而且有一系列具体政策和实际做法的指示,这些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此也只能做到“略举一二”。

例如他1980年去西藏考察,说是带着中央三十一号文件,“要实际去看看,和那里的同志研究一下,看这个文件有没有不够完满的地方,还有哪些地方需要修改、补充”。通过八九天的考察,他明确指出,“西藏现在的情况不十分美妙”。因此中央决定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概括说就是六个字:免征、放开、走人。”“免征,就是全部免去自治区农牧民的农牧税,至少两年,还不准随便无偿征用劳动力。放开,就是在所有经济领域都要放宽政策……怎样对生产有利就怎样做,不要乱加限制。走人,就是逐步把历年进藏的汉族干部大都分调回内地安排工作和生活,只留少数工作上确实很必要的。”《三十一号文件》上还特别规定,“要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自行流入西藏。”

最后在干部大会上,胡耀邦讲了“当前和今后要解决的六件大事。” 这就是:第一,“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西藏是个自治区,而且是个相当特殊的大自治区。西藏有12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八分之一。自治就是自主权。没有自治就没有因地制宜,没有民族的充分自治,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大团结。”“第二,根据当前西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坚决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当前西藏最大的事实,就是群众的穷嘛,西藏老百姓相当苦,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所以我们的意见是要大大减轻群众负担。”“第三个大政策是要在所有经济问题上实行特殊的灵活政策。”正是在这个谈放开的问题上,他讲得特别透彻,特别重要,提出可以包产到户到人,实现多劳多得,要老百姓富了再富。他说,“我的意思是放宽、放宽、再放宽。犯了资本主义,不要你们检讨,我们检讨。”(万里副总理插话说:“最好你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西藏。”)还应该对印度、尼泊尔等周边国家实行开放,发展地方贸易。对外要采取积极态度,要搞缓和。第四条是讲国家对西藏的支援。他说,“29年来,不算真接投资和经费,国家给了西藏45亿3千多万元,而西藏本身的农工商税收只不过5738万元。中央决定今年给你们到4.96亿,以后每年递增10%,到八四年就是8个亿。全国29个省区,没有哪一个省像对你们这样优待。”他说的第五条,是发展族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我们汉族有些同志,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说藏族落后,我不赞成。”“轻视西藏历史、语文、艺术是完全错误的。但是我们的教育事业发展得不够。”他建议办一所西藏的综合大学,“百分之九十八是藏族学生。”强调加紧培养藏族干部,还要求“汉族干部在西藏工作必须学藏文藏语,作为一种必修课”。不过事后看来,做到这一要求的恐怕没有几个。他讲的最后一条是“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极大地加强汉藏干部团结。”他说,“包括教员等在内的国家脱产干部,最好在两年内做到藏族干部占三分之二以上。”(万里插话,“我那天提了个二八开,是指县级干部,区级干部应百分之百。科技人员只要藏民欢迎,占多少都可以。)耀帮接着说,万里同志的意见我也赞成,只是不包括军队干部。他说,“我们跑到这个地方,30年啦,完成了历史任务嘛!我们身体又不适合,工人、服务人员,为什么要汉族来干?现在西藏怎么样啊?连部队在内有30万汉族同志(当里藏族人口只有183万),这怎么行呢?我们回去第一条就汇报这个问题。”“这样做会不会引起几万个汉族工作人员干部动乱?我们都要走呀,看你们怎么办?我们总有一些好党员,好样板。我相信这一条。所以传出去不要怕。我相信大多数是好同志,能站好最后一放岗。……这么一来,我看三方面满意,中央满意,汉族干部满意,藏族干部同人民满意。三方面满意,我们为什么不干这个事情呢?这一条是坚定不移的,你们讨论清楚,不要刮风,刮风我们也不怕。”

考察西藏后,路经青海时,他也特别讲到:“我们在西藏干部大会上讲的六条,基本上符合你们青海的情况,可以参照研究执行。要把政策再放宽些,要搞好民族团结,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利。”

这里大段引证胡耀帮视察西藏时的讲话,是因为我觉得这些讲话讲得非常好,在我的印象中是过去和现在党的领导人都从来没有这样全面讲过的。

胡耀邦这次西藏之行和他所提政策方针,得到西藏僧俗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在其他自治区同样引起强烈反响,国际上也给予很大注意。连逃居国外的达赖喇嘛在党的十二大时还致电中央说,“当胡耀邦1980年访问拉萨时,我便开始信任他了,因为他敢于承认在管理西藏工作中存在着严重问题。这是值得称赞的坦率态度。”“我现在仍然对胡耀邦抱有信心,并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同他会晤。”直到2005年11月17日,在接受美国《世界日报》采访时,达赖还说,“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

当然,作为总书记,少数民族问题只是他要研究和处理的诸多问题之一,不可能讲得面面俱到,何况他还受到很大的局限和制约。但是即使如此,根据当时情况和从事后发展来看,如果能认真落实他对西藏讲话的方针政策,西藏问题也许早已大为缓和甚至解决。可惜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他的意见不但未能执行,还受到批评,所谓的西藏问题也就越来越严重,成了我们国家核心的安全问题之一。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耀邦同志逝世20周年的时候,对西藏、新疆的少数民族问题,实在应该接受耀邦同志的倡议,来一次“再认识”,早日改弦更张,不能再按实践一再证明是错误的老路走下去了。

最后,再谈两个由少数民族地区引起而属于全国性的大问题。一个是开发大西北的战略,一个是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而且具体到种草种树、反弹琵琶。这可都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大计,在我的印象中又都是胡耀邦首先提出,并大力号召和实际推行的.在他之前,好像还没听说过有哪位中央领导同志提到过这些重大问题。在他提出以后呢? 似乎也没有引起其他重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以及省市的重视,只是报刊上热闹地宣传了一阵,很快也就“人去政息”、反而更加强了对生态的大破坏,毁坏耕地、污染江河……不少地方甚至闹到无法恢复的程度,如昆明滇池。在胡耀邦提出20年后才注意起了保护生态环境,但仍然投入不足,比起那些面子工程和公款消费,还是显得寒酸,大概还没有完全取消把欠债留给后代的打算。至于开发大西北,近些年总算是提上了日程,只是迟到了20年,交了太多的时间学费。



胡耀邦主持制定的认真落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两个著名文件(关于西藏问题的三十一号文件是关于新疆问题的第四十六号文件)以及相关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发布和提出,到现在已差不多30年了。在这个不自太长的时间里,我们国家,包括各民族自治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国际地位大为提高。但不容否认,汉藏民族关系和藏族群众对党与政府的信任,比胡耀邦进行拨乱反正的那几年变得更差了。而所谓的西藏问题,在国际上的负面影响也更为扩大和被抬得更高了。这只要将胡耀邦当时提出的一整套方针、政策以至具体做法和前前后后的实际情况加以对比,问题就很清楚了。

现在我们就按照胡耀邦近30年前号召的,对民族问题和区域自治来一次“再认识”,也就是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他自己虽然提出这一号召,但却申明,只谈“现状”,不谈“历史”。因为这涉及到毛泽东思想的信仰(例如中央1980年4月《关于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在批判“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论断时,还要竭力为毛主席开脱)和当年“老人政治”格局的约束。在经过几次思想解放和遵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原则,现在也许可以比较自由地讨论民族问题和区域自治,包括历史、现状和未来了。

这里着重谈的,还是胡耀邦开发得较为透彻的西藏问题。

西藏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我们硬是把一个实行政教合一的农奴制,一下给变成了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当然出于中国党要解放全人类的宗旨。为此,对内就要包办代替,对外就要输出革命。头30年支援世界革命到处碰壁和一再失败,改革开放后不能不大为收敛。但国内各民族却只能让我们折腾,不管它们处于什么社会发展阶段,都得在统一号令下,一起进入我们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从一开始就带有强加的性质,因此曾引起藏民和新疆一些地区的民族动乱。就是和平解放西藏的协定,对西藏地方政府和宗教上层来说也是城下之盟。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反对改革的。但是自己既无力抵抗解放军的前进,又指望不了美国、印度等外来援助,走投无路,只得签字。缔结办定后的8年,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西藏工委)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些上层做统战工作,其他还顾不上,也不能动,所以原有的一切典章制度和社会秩序都在照旧运转,群众当然仍在政教合一的上层影响之下。但是在制定政策和具体做法上,我们却继承了历史上封建王朝对藏族“分而治之”的传统,用行政分属代替政治治理。上世纪50年代的民主改革,西藏因为十七条协议可暂时不改,但分属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等省的10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藏族自治县(通称东藏地区,藏民占各地居民的绝对多数),却和所属省的汉族一样必须进行改革。结果东藏各地因反对改革先后发生动乱,许多叛乱分子和上层人物又先后跑到西藏进行煽动和准备全藏区叛乱。而西藏上层许多人,眼看着改革会使他们丧失特权和财产,无论推迟多少时间也还得改革,于是就同逃来的力量一同组织起所谓的“卫教军”与解放军对抗,终于导致1959年3月的西藏全面武装叛乱和达赖喇嘛的出逃。

对那次叛乱和平叛,以及随之展开的民主改革,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国内又始终是一个极为严格的禁区。现在如果事实求是地来讨论,就首先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西藏全面叛乱带有全民性质,是我们党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急于在藏区推行社会改革所造成的结果。毛主席当时的指示和谈话就是证明。他在1959年3月12日发自武汉的指示电中说,“照此形势发展下去,西藏问题有被迫(这种“被迫”是很好的)早日解决的可能。”15日接见张国华等人时又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阶级本质决定他们要闹事。”而且,平叛(即武装镇压)也是早有预谋、早有准备的,只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自以为,只要我们开始平叛、废除协议、提前六年进行民主改革,等待解放的农奴必定站到我们一边,支持平叛并起来批斗农奴主,西藏上层发动的叛乱很快就会平息,而翻身后的人民,也会很快摆脱农奴主和少数宗教上层分子的影响,完全团结在我党周围,西藏问题也和内地各省一样,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彻底解决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形势并没有按我们的设想和预谋发展,而是越来越麻烦了。第二,有意放走达赖是个大失策。这是由于对西藏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认识不够,特别是不了解达赖喇嘛在西藏民族和藏传佛教中的地位和影响。毛泽东12日的指示中明确指出,“达赖及其一群……他们逃走时,我以为我军一概不要阻拦,无论去山南,去印度,让他们去。”(以上引文均见中共党史出版2008年出的《解放西藏史》)。他认为,放走达赖是让印度尼赫鲁背上这个“包袱”,我们反而可以在西藏去掉障碍,放开手脚搞改革。其实,留下达赖,不但完全可以,而非常必要。那时他还年轻,只是受到身边一些上层分子的挟持和影响,又怕这些人的加害。从他出走前的处境以及同我方保持联络管道和频繁交换信函等情况看,不能说他早已下决心叛逃而没有什么犹豫和动摇。可以说,他的最后出走,既有被挟持的成分,主要还是我们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让那些上层分子带着达赖和数百名卫兵于3月17日晚从容逃离拉萨,经过半个月的水陆行程,毫无阻拦地于31日顺利地达印度占领区。如果留下达赖,那就可以使我们对他进行教和做工作,特别是有利于争取藏族群众和佛教僧侣,增进汉藏人民间的团结,也杜绝了外国敌对势力对他的利用。50年后的今天,这些问题已经看得更清楚了。

放走达赖给我们国家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后果:例如:曾使我们在三年困难时期进行了艰苦的三年兴兵平叛,也给藏区经济、政治(特别是汉藏关系)造成成了极大破坏;由于大量藏传佛教信徒在我们和达赖的斗争中总是站在达赖一边,也使西藏形势长期得不到安定;达赖及其10余万追随者先后逃亡国外(当时只有17万人的山南地区就有近万人参加叛乱,其中8千余人的主力一开始就逃往印度),并在欧美等地进行叛国活动,使西藏问题日益国际化;中印关系从此变友为敌,长期影响两国关系和民族感情;中苏分歧走向公开(塔斯社就中印边界问题发表声明。赫鲁晓夫除访华时同毛泽东激烈争吵,其中包括批评毛放走达赖,还开始到处不指名地批判和讥讽中国的内外政策);两国关系迅速恶化。

改革开放初期,胡耀邦对西藏问题指出的一整套方针政策,就是为了缓解以至收拾极械路线造成的许多尖锐矛盾的烂摊子。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主张没有得到落实。他在位的时间又不长,对落实的情况似也不太清楚。所以当1989年春,听说拉萨发生了动乱,“他满怀忧虑地说了一句‘原来情况很好的呀!是什么原因引起来的呢?’就再也不说了”。(孙鸣泉《最后的交谈》,载《怀念耀邦》第一集)他没有想到,他对西藏(包括新疆)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拨乱反正,只是一阵微弱的清风,很快就被吹翻了过去,而且愈演愈烈。这不只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因家和各族人民的悲剧。

上面我们谈民族区域自治的名实不符,也是个言行不一的问题。这可是中国党的老毛病,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而且自认一贯正确,极少注意总结经验和汲取教训,错误地整人和杀人,事后一般都是隐瞒起来不再提起,或者以扩大化为托辞了事。一般还设为禁区,不准谈论。这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一个讳疾忌医付出过惨重代价的例证,看来今后还会忌讳下去,并继续付出代价。如果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不是为了进行应付(不但国际共运中一直讲民族自决,而且二战后的民族独立运动高潮也使民族自决原则成为普世价值,还被写进联合国宪章),西藏的干部和群众“要充分行使自主权”,“保护你们民族的特殊利益”等等,那就大概不会有现在的西藏问题、新疆东突等问题了。即使在共和国前30年已发生和存在过,那么认真落实胡耀邦的拨乱反正并坚持下去和不断完善,这后30年也会不再成其为问题了。当然,族群间的矛盾总是会有的,民族分离主义也是世界上较普遍的现象,但像现在西藏问题,新疆问题闹得这么严重却并不多见。

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前面说过的民族平等问题。由于中国党接受共产国际狭隘的宗派主义特别是中国历史传统中华夷之分的大汉民族主义的影响,所以对少数民族不能平等相待,多有歧视情绪而少有照顾精神。这里也只举几个特别明显的例证。

中国的民族自治有名无实。主要是出于对少数民族的不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旧社会传统,还影响着对少数民族的关系和族际问题的处理。这在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上表现得最明显,不但远不如美国等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比当年苏联、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更加狭隘落后。我们不只是要“党管一切”,而且还要“汉人当权”。例如以前苏联也是实行一党专政和以党代政的,但它的各加盟共和国,党的第一把手大体上都是该共和国的主体民族出身,党委和政府成员也多由本地人组成,很少由中央和外地派来。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工作都是担任实职,而不是虚位。有的全党和全国领袖就出身于少数民族,如斯大林、铁托。这在中国,既没有发生过,也不能想象。我们的做法是,少数民族中党和群众的领袖人物甚至老革命,一般都不能担任自治区的党委书记,书记必须由中央派汉族干来当,党委和政府中有实权的成员也多是外来汉人。对于少数民族中原来地位高,有望和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总还不放心让他们在原地工作,而是要调来北京,安排以名为国家领导人的人大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等虚职,如西藏的十世班禅、阿沛•阿旺晋美,新疆的包尔汉、赛福鼎等。其实,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不亚于派往当地的汉族领导和其他许多国家领导人,何况他们还有对本地区情况熟、和群众成为同文同族的优势。美国人民能放心地选举少数民族的非洲裔公民奥巴马当总统,更不用说许多第一代移民就当大官了。可我们竟不相信长期倾向和追随我们甚至是老党员的少数民族干部!这不是狭隘的大汉族民族主义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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