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
(上海闵行区“倒钩门”出来后,在msn上与非著名记者、上海“803”乌龙案的报道者石扉客闲扯。说到去年他报道过上海一位职业倒钩,被黑车司机----某刚刚入行的安徽青年杀死。他说,看来上海有关部门还没有吸取教训。这种体制不变,不可能吸取教训。只能是一方面更凶恶,一方面更巧妙而已。杨一刀冲冠一怒,警察们吸取了教训吗?靠体制内自我纠错,几乎不可能了。如此下去,伊于胡底?本文刊登于今日《华商报》)
上海一白领开车途中,碰到一谎称“胃疼”的路人搭便车,并主动拿出10元钱做酬谢。最后将其引入“埋伏圈”,司机遭遇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数位大汉“扭手臂卡脖子”,将其控制,以其“非法运营”罚款1万元。(据《东方早报》报道)
这是一起典型的“请君入瓮”式的“执法”,它完全背离了执法乃是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序良俗的目的,而涉嫌诱人违法,逼人作恶。即使这位私家司机真的贪图十元钱的小利,但只要那位要求搭车的“路人”,曾经以胃疼却打不了出租车为借口而请求司机捎其一段路的事实存在,就不应认定为“非法运营”。-----因为这位司机并无开黑车牟利的主观故意,而只是出于恻隐之心让其搭车。
这种装扮行人主动搭车,上车主动给钱,然后将司机交给执法人员的人,被民间成为“倒钩”。利用倒钩“执法”,虽然有可能抓获那些职业“黑车”司机,对维护出租车管理秩序不无裨益,但其危害性远远大于其正面效果。就如青年作家韩寒所评论的那样:“闵行黑车事件最恶劣的地方还不在于非法执法,而是利用私车主的社会公德心进行欺诈。”这种行为是“道德灭绝”。
韩寒这番话绝非危言耸听,在当下,诚信沦丧、道德滑坡是令人忧心的社会问题,在被称为人情荒漠的大都市,良善之心所散发的光辉是何等的可贵,作为纳税人供养的政府部门,有义务去呵护这点光亮,而非采取“倒钩”的方式去消灭人间本已稀缺的同情心。有时候笔者本人也有这样的困惑,好像那些掌握公权力的管理者不是提倡为善,而是想方设法让你麻木、冷漠。比如我在北京坐地铁,常常能听到广播里这样一遍遍播放:“请主动抵制乞讨卖艺行为。”听罢真是心寒!我承认乞讨行为对公共交通的秩序有影响,我也知道某些人化装成可怜样博人同情。可必须承认这个世界确实有许多可怜的人需要施舍,否则就难以生存下去。如果所有人都害怕受骗,都变得心肠坚硬如磐石,所有的乞丐在公共场所都空手而归,我们这个社会难道就文明了?进步了?
在古代专制社会,统治者为了执政的方便高效,往往采取“宁愿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管制措施。而在现代法治社会正好相反,公权力应当“宁可放过一千,不可冤枉一个。”因为公权力不受约束、突破法定程序而为所欲为,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之伤害远远大于某一次违法犯罪行为的漏网。设想一下,某个1000人的村,有800人长期从事盗窃,难道因为“小偷村”的臭名远扬就可以将整个村的人全部关起来------这样做看起来多高效呀。以用“倒钩”来打击黑车为例,固然会打击一些黑车司机的违法行为,可是一旦这种执法方式推行开来,一定会违背其初衷,而成为某些执法者与“钩子”联合起来的牟利方式。那些被诱导而受处罚的私家司机不但会痛恨执法者,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而且会造成非常坏的社会影响,以后真有伤者或病人打不着车,想搭便车却无人敢为善。某些执法者为了一己之利,毁坏了我们整个民族伦理体系。
在西北的荒漠地带,生长一种叫“发菜”的藻类植物。因为它被食客们追捧,许多农民去采发菜出售,代价是将荒漠上本已十分珍贵的植被破坏,引发生态灾难。上海闵行有关部门利用“倒钩”执法,庶几近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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