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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法兰克福研讨会风波
日期:9/21/2009 来源:网络 作者:秦晖


    当然我们可以说服他们:我们和你们相反,我们这种“文化”对外人比对同胞更好,或者说对同胞比对外人更坏,我们不准戴晴讲话,但不会不准你们讲话,你们不能带着你们的偏见看我们。但我想,我们这种博大精深的“文化”,这些夷狄恐怕是理解不了的。如果我们为此就大动肝火,那就更把这些夷狄吓坏了,他们的“偏见”不也就更深了吗?

    更何况说透了:我们对这些媒体大动肝火又有什么用呢?说的极端些,对他们的政府动肝火,我们可以断交甚至宣战,对他们的老板动肝火,我们可以进行贸易制裁,但他们的媒体何求于我,我们能拿他们奈何?如果说我们是新闻全球开放的,正如那位老默多克曾经希望的那样,他们想到我们这里来发行,来扩大市场份额,或许还会顺着我们说话。现在我们根本是不许他们进来的,他们完全以我们以外的人为受众,怎么会在乎我们的肝火?我们对自己的媒体发威,可以审查,可以撤人,乃至停刊整顿、责令关张,对他们的媒体我们能怎么样?我们能对他们搞新闻审查?能让他们停刊整顿?他们连自己的政府都不怕,怎么会在乎我们动肝火呢?说损一点,我们的肝火,不恰恰是给他们做的免费广告吗?

    所以我们动肝火是没用的。可取的做法是我们以行动来逐渐打消他们的偏见。不仅对外人要好(这我们似乎不难做到),更要对自己的同胞好,尊重自己同胞的人权。我们不要以为这只是自己的“内政”,“内政”只能对政府而言,无法对媒体和舆论。正如我们不能跑到美国去代替美国政府废除资本主义、但我们的媒体却完全可以抨击“资本主义的罪恶”一样,他们的政府管不了我们的“内政”,但他们的媒体对我们的事“说三道四”,无论是我们还是他们的政府都是管不了的。

    可以肯定地说,尽管新闻的真实性与公正性是媒体的生命,我们完全应该有这样的要求,但是事实上人们的价值偏好客观存在,“偏见”这个东西就很难完全避免。而且它与新闻自由与否无关。被管制的媒体有偏见,自由的媒体同样有偏见。新闻自由只是可以防止“偏见一元化”,即防止那种只能朝这“偏”、不能朝那“偏”、只准我“偏”不准你“偏”的情形出现,防止某种一面倒的、受操控的甚至是被动员的“偏见”诱发全社会的歇斯底里。“偏见”一旦多元化,那就有可能“兼听则明”,使受众在各种“偏见”的平衡中找到真实。“偏见”一旦竞争化,那些“偏见”较少、更有公信力的媒体就有可能胜出,而那些不讲公信、一味“偏见”的媒体会被淘汰。

    所以我们对某个具体的不实新闻当然要出来纠正,以免以讹传讹,但对“偏见”存在的一般现实应当持有平常心。只要我们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对我们的“偏见”必然逐渐减少,或者会多元化地出现“亲华偏见”对“反华偏见”的平衡。如果我们又有足够的自信来实行新闻自由和媒体市场的开放,那些媒体更可能为了顺应我们受众的胃口而克制令我们受众反感的偏见了。因此我很高兴地看到这次研讨会上我们官方同仁能跟戴晴、贝岭同室讨论问题,能否定那种“毫不妥协”地封杀“异见”的赵俊杰式主张。如果在国内也能如此,那么我们的进步将是任何“偏见”也遮蔽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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