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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声音说重庆“律师造假门”
日期:12/14/2009 来源:参与 作者:张清扬

李庄


(参与网12月15日讯):重庆打黑案爆出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被逮捕的消息,一时舆论大哗。北京政法记者舒圣祥认为:网上迅速掀起的痛打“黑心律师”的狂潮,连带着此前对律师“为坏人辩护”的道德指责,让刑事辩护律师这个本身就非常糟糕的领域,再度陷入更深的困境。

舒圣祥撰文说,这起案件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是由犯罪嫌疑人主动检举自己的辩护律师,这在司法实践中确实非常少见。龚刚模之所以会这样做,当然有他自己的合理考虑,其中并不排除希望据此立功减刑的可能。倘若真的据此保命成功,或许不啻为比接受律师辩护胜算更高的一步“妙棋”。

“黑律师玩不过黑老大”,上海律师马天林先生这样认为,“李庄虽然收费很高,心也够黑,但是在这个案子上却没有玩过黑老大龚刚模。当然如果后面有公检法的高手点拨,则另当别论。”

舒圣祥还对辩护律师的妖魔化报道深感忧虑,他说,李庄涉嫌触犯的“刑法306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律师伪证罪”,其实历来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存与废之争在业内早已被热议多时。由于律师与司法机关地位不平等,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改口(哪怕此前是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律师就可能被指控触犯“刑法306”。不管证人是否成立伪证罪,只要发现证人改变了证言,就要追究律师的刑事责任。因此规定而被指控犯罪的律师,据《全国律师协会维权工作报告》统计,1999年至2002年间有347起,其中包括犯罪最终不能成立的案件。《南方周末》还有过律师因“刑法306条”受害愤而出家的报道。

另一名北京律师金晓光认为,一般律师都应该熟悉刑法306条,李庄作为资深律师,应该不例外。但是熟悉并不一定吃透,比如辩护人引诱犯罪嫌疑人改变先前的口供,够不够成本罪?恐怕很多律师说不清楚。

舒文质疑官方报道认为,刑事辩护律师绝对不是一个“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的领域,除了少数像“黑老大”这种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高风险始终让刑事辩护率和辩护质量都很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嫌疑人都无法获得高质量的律师辩护,这是严重阻碍法治进步的一个非常令人痛心的现象。但愿这次由“律师造假门”引发的社会声讨狂潮,不会让刑事案件辩护率和辩护质量进一步雪上加霜。
 

附李庄律师个人资料


律师李庄的个人资料:
  姓名: 李庄
  地区: 北京-朝阳区
  执业证号: 0119931104285
  所属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邮箱: jilv@163.com
  电话: 13366606628
  手机: 13903111395
  地址: 北京市工人体育馆院内

律师李庄简介:
  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执业十余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担任四十余家政府和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较深的法律造诣和优秀的从业业绩。获得证券法律从业资格。

  多年来,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了无罪辩护,并使他们得到了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从轻和减轻处罚。在承办大量诉讼案件的同时,亦侧重从事金融证券法律业务,曾为多家企业股份制改造、及上市项目担当法律顾问。

  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 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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