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岩
2009年 9 月,毕业于哈佛大学的美国白人女孩朱莉因无法忍受安徽五河县对自己未婚夫刘士亮的司法不公,再次来北京到公安部上访。笔者与博讯网站合作,连续三个月进行跟踪新闻报道,美联社、全美广播电视、路透社、法新社、自由亚洲电台等几十家国际媒体、几百家网站相继跟进;中国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日报》、南方报系、《安徽商报》等十几家报社也无法按捺,被动跟进报道;香港《凤凰周刊》和凤凰电视台多次报道洋秋菊上访事件。
在国内外媒体持续关注下,当朱莉第六次来到公安部时,该部信访局工作人员告诉她:“部领导已经多次批示,且已派人去安徽省挂职调查。这是少有的事”。被派人员就朱莉所反映的问题,在五河县调查清楚,可是当地政府依然枉判刘士亮10个月有期徒刑。该案虽小,但是略加分析,就会看到中国政治结构中的深层问题,包括法律、干部制度、人大政协机制、信访等诸多方面。以下是笔者的分析。
一、法律制度的困境
笔者在北京初次见到洋秋菊后,曾于7月初去事发地安徽省五河县采访。由于公安局长的“躲猫猫”,笔者只好来到县检察院,一位主管刑事案的凌副检察长接待了笔者,于是我们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笔者:“检察长,刘士亮一案证据不足。况且这是一起自诉案,公安局身为国家公权力的执行者,介入此案是否有些不当?另外,刘士勋侵犯他人住宅在先,刘士亮报警后未得到警方支持,后偶遇刘士勋,双方交手,被打成重伤。当地派出所出警,却不抓凶手,不作为。半年后,经刘士亮多次状告,当地公安才将凶手抓起来。这是不正常的。另外,刘士亮身上有伤,还在吃药,按法律可以取保候审。可是警方和检方都不同意,这是为什么?”
凌检察长的回答实在是太有才了,但绝对是大实话。他说:“你说的我们都知道,但是没办法。公安局长是政法委书记,是领导我们的核心力量,我们怎么行使检察权?所以,公安局配什么菜,我们就炒什么菜。”
笔者:“如果配菜有毒药、违法,你们也炒吗?”
凌:“炒呀,照炒不误。这个流程是不能变的呦,变了就不是党的利益至上了,政法委书记就要把检察长调走啊。”
笔者:“那国家规定的检察权和法律怎么办?”
凌:“没办法,服从党比服从法律更重要,咱是党的人,首先要听党的话。党给饭吃,党给官当,党给位置干工作,党的利益至上,这是胡锦涛总书记说的。党员干部不听书记的,还能听你记者和法律的吗?”
笔者:“可是,你们总书记也说了后两句,法律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呀?”
凌:“记者先生,您别幼稚了,这是三个概念,不是一个,而且它们的关系能平等吗?三者无法都至上,只能是一者至上,党的利益至上。去年5月4日,温总理讲‘法大于天,有法不依,坏于无法’,这话我们爱听,可不管用。总书记与总理观点都不一致,让我们听谁的?咱是党的人,就得听党的话。”
在中国政府的架构中,地方公安局长要么兼任当地党委常委或政法委书记,要么兼任副县长、副市长、副省长;而在中央,公安部长则是国务委员或政治局委员。中国自1949年后,始终是党权大于政府权,更不要说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了。在此制度中,宪法规定的检察职能无法显现,只是形式上的存在。凌副检察长的“公安局配菜,检察院炒菜”之说,对国家司法检察权做了最好的诠释。
二、中央执政能力弱化
什么是中央政府的执政能力?简单地说就是政府控制国家机器运转的和管理各级政府的能力。可是我们从朱莉上访案中看到了什么?
2009年5月3日, 同姓二“刘”两家的孩童发生冲突后,刘士勋先带人把刘士亮的大哥家砸了,又把刘士亮大哥的妻子和孩子打成了轻伤。公安局出警后,不作任何法律上的处理。根据法律,当地派出所出警后,应迅速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先对打人凶手刘士勋拘留。因为刘士勋在当地公安机关中有亲戚,因此刘士勋不仅没被处理,反而于次日偶遇刘士亮时,变本加厉,把刘士亮打成重伤。于是刘士亮开始上访,从蚌埠市到安徽省,再到公安部,长达半年之久。当地警方这才把刘士勋抓捕归案,以伤害罪判了五年。事情是明摆着的,是非亦清清楚楚,可这样简单的问题,要上访半年才能解决。
二刘两家有旧仇,曾因一起小纠纷而动了手脚,刘士勋吃了亏,于是他的父亲在奥运期间去省公安厅、北京公安部告状。此次,二刘家再次冲突。刘士勋被判刑后,不服,反告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五河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吕亚兴是交警出身,对刑事案不摸门,但害怕因刘士勋父亲上访丢官,加之刘士勋有个亲戚是当地派出所副所长,于是,吕亚兴签署了对刘士亮的通缉令。如此之小的案子就动用通缉手段,是乱用权力。刘士亮被通缉,无奈只好与朱莉再次到公安部上访。吕亚兴本就是个昏官,见刘士亮再次告状,甚是怨愤,他对很多人讲:“我把刘士勋抓了、判了,刘士亮不谢咱,相反还告咱们,不收拾他收拾谁啊?”
2009年6月,在朱莉回国期间,吕亚兴派人到深圳把刘士亮抓捕回五河。朱莉从美国归来,又上北京到公安部和最高检上访,但两部门没按信访规定给朱莉答复,只是把材料转到安徽了事。9月中旬,刘士亮也从法院得知铁定将被判刑后,不得不再次求助新闻界(9月初,亚洲自由电台曾采访过刘士亮和朱莉,但刘家不同意发表采访内容)。于是博讯网站和笔者连续报道了洋秋菊事件,此后中央政法委书记及公安部长孟建柱才多次批示办理此案,并派人去安徽挂职调查。最高检察院曹建明也表示:“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格行使检察权,对政府的侵权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但是,中国官场上已经形成了潜规则。上级领导批示,没有督办一律不办。况且案子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地法院只遵从当地政法委的指示。案子到省高院后,由于省委领导和五河县委书记私交很好(后者曾在省委任秘书),加之对朱莉在奥巴马访华期间折腾上访深感烦恼,认为对这种不给面子不讲大局的行为必须打击。于是,公安部长孟建柱的批示成了废纸,被派到安徽挂职调查的干部甚至都没见上刘士亮和朱莉一面。刘士亮终于被判刑。
通过此案,我们看到中央政府执政力弱化,其对地方官员的制约很有限。
三、不为民的官场
笔者到五河县采访,得知五河县委书记胡启望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觉得他该是个有见识的人,希望能见面谈谈,促他处理好刘士亮一案。可是一连多日,胡都拒而不见。作为国际媒体记者,不能谋面,我只能给他写信了。于是,我从五河发展的角度,给胡写了一封信,请他接待朱莉上访,县委书记接待访民是应该的,并非法外开恩。封建社会的县官只要有人击鼓鸣冤,就是半夜也要升堂呀。而且,怎么说这也是涉外官司,搞不好会影响五河的声誉,反之处理得好,有益于外商投资。
但是,胡启望书记却没有回应。这位哈佛大学毕业生朱莉从地方到中央上访了小半年,但是胡启望书记不见她,蚌埠市、安徽省也同样没有一个官员见她,即使媒体连番报道。朱莉发现,在中国找领导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每一次都找不到领导,很多领导不在单位上班,或者在开会。
有一位政法委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朱莉上访,说:这么小的案子,五河县怎么处理成这样?显然,他还有点正气。朱莉将此话透露给了媒体。之后,他再次接待朱莉时就改了口,说:“都是你们找《人民日报》、新华网,搞新闻把事情搞坏了。”看来是受了领导的批评。
安徽是打响改革第一枪的地方,可是改革30年了,安徽却成了中国最落后的省份之一,况且安徽邻近沿海发达地区,有地域优势。什么原因导致安徽省落后呢?前不久,人民网把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评成最受人民群众拥护和敢言的书记,可这位书记在面对几十家媒体的聚焦时,对朱莉上访一事一言不发。安徽官场上上下下,胡县书记式的官僚主义随处可见。难怪一件这么小的案子搞成了这样。
四、摆设的人大和政协
洋秋菊朱莉告状,上百家媒体采访报道,朱莉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走在大道上时常有人过来拉住她说:“我们支持你,你要坚持。”“你是对的,不要怕,我们同你在一起。”可是就是这样,安徽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无一找访民朱莉了解一下此案,他们才不惹这个麻烦呢。刘士亮的亲属曾通过关系找过本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但是他们都不愿意碰此案。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各地方人大也是个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代表选民的意志,需要倾听选民的声音,为选民服务办事。刘案已经闹得海内外沸沸扬扬了,由五河县到蚌埠市到安徽省到全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不能有一个问问此案,听听自己选民和其未婚妻的意见吗?可见,中国的人大、政协都是衬托党的花瓶,所谓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也都是党安排的,他们要保住自己的官职、优越的待遇,就得服从党,听党的话,对党负责,安于做花瓶摆设,因此他们是绝不代表人民、听人民的话、给人民办事。因此,他们绝不会过问刘案,也不会接待访民朱莉。进而,如果朱莉不是美国人,早被抓起来关黑牢了。
中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上百万人,每人每年接待一个访民,帮助解决一个冤案就解决了中国社会的老大难——上访。但是,不,人民代表、人民委员不是为人民的,他们的职责就是听党的话,当摆设,被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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