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君亮
(吴君亮,1986年留学美国,美国休斯敦大学研究院毕业,政治学和政府管理专业。长期从事资本和证券市场、地产和艺术品市场业务和投资,私人投资者。现居深圳,深圳君亮资产管理公司老总。2006年创建中国预算网,2007年提出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概念,业余从事中国公共预算观察和研究。 在2008年和2009年的两年里,吴君亮及其团队向全国十几个部委和几十个地方政府发出了上百封公开公共预算的申请,并针对深圳市的预算提出了若干改进要求和建议报告。2008年深圳市和焦作市向他们公开了完整的部门预算,卫生部和民政部向他们提供了接近完整的部门预算。2009年,广州市在他们的公开申请后,将广州市114个部门的预算公开挂在了官网上,国家环保部向他们公开了相当完备的部门预算。)
公民对我们来讲是一个重要而伟大的身份。“公民”这个概念使我们厘清了我们和国家、政府的关系,这是非常重要的主体意识。人类社会一路走来,从个人到家庭、村落、部族、城邦,进而到国家,就是为了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和更大的自由。我们结成村落、部族、城邦和政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放弃自我,而是为了获取更大的自我,真实的国家和政府能够让我们获得更大的自我以及更丰富、自由、幸福的生活。
王朝只有王道和刑律
西方在很早以前就把家庭的结构称为简单的食槽伴侣,比喻大家和马一样,在一个槽里面吃草料。家庭能够获得的幸福远高于独立劳作。我们有村落、部族,村落和部族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更大的安全感,实际上提高了我们的安全性和保障性。尽管我们有了城邦、国家,但是在现代社会到来之前,大家可以看看历史,我们那个时候没有真正的国家,我们只有朝代、王朝。国家和王朝最大的区别在于王朝里没有宪法,只有王道和帝国的刑律。
工业社会以后,人类进入另一个高地,从英国开始,就慢慢地追求新的国家概念,我们就慢慢地有了人类的第一次不成文的宪法。
英国有一系列的宪法制度,有《王位继承法》、《言论保护法》、《自由保护法》等,尽管没有形成明确的国家概念,但是它是一系列的宪法文件,在这些宪法文件里面提出了公民和国家、社会的关系的概念,也提出了共和的概念以及从法律条款上约束的形式。1787年,美国出现了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在这部宪法里面,就更清楚地描述了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更清楚地规范了政府的政治活动、组织形式及其原则。美国宪法的最高精神就是“民治”,意思就是这个国家是由人民创造的,是由人民把它组织起来的,国家是人民把它建立起来的,既然是人民建立起来的,就应该为我们大家服务。
宪法制定的公民和国家关系的原则,标志着新型国家的出现。中国最早的宪法是在中华民国出现的,1913年中国有了一部宪法,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法典体现出我们先人的良知和智慧,在动乱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有明显的进步,有区别于以往的认识、意识形态的改变以及实质社会构架的改变,都是因为这部法典的帮助和推动。离开了这部法典,中国早期的私人财产所有、共和的概念、出版、言论自由、结社都无从谈起或者走得更艰难。我觉得仅仅是出于对先人的尊重、缅怀,我们也可以把这部法典找出来重读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有一部类似宪法的文件,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短时期曾起过宪法的作用,那也是一部不错的文献。1954年,我们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现行的宪法版本是1982年的修订版,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现代国家制度里面规定公民和社会、国家关系的法律文字,就是确认国家的政治活动和组织方式的规定性文件。几乎全世界每一部现代宪法,包括最破的宪法、最差的宪法都不得不承认公民是国家主体,在我们现行的宪法里也有这样的强调,比如说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法律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之外,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这里讲得非常清楚,你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你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你可以选举他人来统治你,你也可以获得权利被选择来管理社会。什么是公民意识?什么是公民意识的最重要的主体意识?天下是大家的,是你我的,这个国家是由你和我、我们大家共同创造的。对这个国家的事情,无论大小,我们都有权参与,这是公民最重要的意识,国家是我们的,政府应该是由我们来建造的。
大国必须由公民组成
现代社会的公民概念,它确认了国家和人民、和公民的关系,这是现代社会里面最重要的关系,如果这个关系含混了,公民的参与感就会下降,如果这个关系含混了,我们对政府和国家的认识就会起混乱的变化,这个时候当我们面对政府、面对权威时,我们就会莫名其妙地生出“小”来,而政府和政府里面的人就会莫名其妙地生出狂妄的“大”来,如果这个关系混淆了,面对公共事务,公民就会心生恐惧或者倦于参与,最后导致麻木。如果这个关系混淆了或者不清了,少数人就会把国家攫取,公共利益就会为少数人服务,我们不应该放弃这个最重要的主体意识。
公民意识有很多,你打开谈论公民意识的文献,对公民的阐述、对公民意识所包含内容的阐述和介绍非常充分,但无一篇离开了对公民主体意识的阐述和理解。但是公民意识并不是一个与生俱来的概念,它是一个外生概念,是一个需要教育和培养的概念,60年来,我们的政治思想教育非常盛行,但是公民意识教育非常淡漠。
我们的公民教育课其实以前是有的,当我去查历史的时候发现,我们最早的公民教育课本是1913年的。1913年的时候,有一个出版社叫上海群艺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第一部公民教育课本,叫《美国公民学》,上世纪20年代商务印书馆编了一本正式的公民教材叫《公民教育》,明确提出了公民教育的概念。据我所知,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甚至四十年代,公民教育在很多大城市的课堂里都是必修或者是选修的重要课程之一,有一位前辈曾经和我讲过,他说他在上海读大学的时候就有公民教育这一课。
1949年以后,我们的公民教育课就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政治教育课。但是在本世纪以来,又重新出现了一些新的迹象,人们又似乎意识到一个真正现代化的国家是由现代人组成的、是由具有现代意识的公民组成的,一个真正现代化的国家不可能由不现代的公民构成,一个真正的大国是必须由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公民组成。
如果我们检索文献就会看到,2001年以后公民意识、公民教育这个话题被重新提起,2005年的时候,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老师组织了上百位教师,联合北京出版社出版了《新公民读本》,一共八册,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一直上到高中,遗憾的是,这部书没有进入学校,前两天为了这个演讲准备,我想到书店里买一套,书店里没有,网上没有卖的。公民教育不仅在美国、欧洲是一门必修的课程,是一个从小学一直要上到大学的课程,就是在我们的邻邦新加坡、马来西亚都是中小学生的必修课,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一个我们成为人的教育过程当中必须要有的知识结构。因为有公民意识,我们才知道我们怎样成为现代的人、怎样和政府产生联系、怎样和社会产生联系、怎样和他人产生联系。有了公民这个概念和意识,我们才知道民主和法制的意义是怎样体现出来的,自由和平等的意义是怎样体现出来的,公平和正义为什么对我们重要,以及我们怎样才可以实现。公民意识还包括很多内容,如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以及公民自身的素养、修身、公民行为的准则、操守,以及公民个人素质的训练,包括开会、演讲、提议、斗争和妥协等等,它们都是训练的课程。
公民不仅仅要有非常好的主体意识,公民也需要具备一些技术上的准备,比如说开会,罗伯特议事规则就是教大家怎样去开会、程序应该怎样设定。我在美国呆过,曾经上过一个课,一位老师教公民、公众怎样妥协、容忍,因为他认为现代公共事务里面妥协的技巧是最高技巧,只有通过不断妥协才能不断进步,妥协不是放弃,但是离开了妥协很难进步。诸如此类的概念,都是构成一个公民所必需的教育,但是我们这种教育在目前是缺失的。
爱国家的目的就是“爱我”
公民是从个人开始的,爱个人某种意义上就是爱集体、爱国家,它和我们现在的爱国主义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提倡、理解的。为什么?公民组成了国家,爱我就是爱国家,爱国家的目的就是爱我,因为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是在一起的,如果说我的利益没有和国家在一起,你叫我爱国就是伪善的,我们现在流行的、课堂上的、报纸上的爱国主义是怎么讲的?是从5000年前开始的,是从文天祥开始的,是从主义和制度开始的,虚假而不真实,充满伪善。因为它没有体现我们个人的利益在里面,真正的爱国主义是从爱我开始的,真正的爱国主义是在把我们和国家的关系讲清楚的基础上建立的。我们讲到公民有义务,一个好的公民是一个守纪律的公民、是一个勇于尽义务的公民、是一个守法的人,为什么?因为法规制度是我制定的,我守这个法律对我有好处、我守这个纪律使我能够获益。公民的最大义务就是纳税,公民要有纳税的意识。诚然,一个好的公民应该纳税,但是一个公民也有权利对政府税种的制定、抽取有发言权。我们的大多数税种在决定征收的时候开过听证会吗?在人大会议上讨论过吗?除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好像是通过人大立法的,其他的大部分税种、大部分税目都仅仅通过国务院发文而执行的,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公民更有知晓税是怎么制定的权利。
预算公开推进关系正常化
我们的税被征收了,我们也不知道税是怎么花的。我们转移了巨大的财富给政府,政府拿去怎么花,我们全然不知,在这里政府和公民的关系荡然无存,关系非常不正常化。
举深圳为例,深圳市2008年的预算,市级政府的预算是169亿,我讲的是市级政府,104个部门,169亿只是部门预算,不包括重大的建设项目。2009年深圳市的市级部门预算,用于支付104个部门运作的预算是204亿,比2008年增加了19%,深圳市的预算在2008年以前是所有普通公民都无从知晓的,尽管我们作为纳税人、作为公民在尽我们的义务,但是我们知晓的权利被剥夺了。2008年以前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打听到政府每一个部门究竟花了多少钱,这些钱拿去干什么了,为什么要拿这些钱?还原到我刚才所讲的主体意识里面,我们的权利被剥夺了,我们只在尽义务。从2007年开始,我们就向政府不断地发出申请,包括深圳市政府,我们要求它公布预算,2008年我们得到深圳市财政局的公布,所以我们了解到深圳市2008年的部门预算是169亿,在2008年我们向中央政府20多个部门发出了同样的申请,要求这些中央部门公布它们的预算,同时向将近50个地方政府,都发出了同样的申请,希望他们把预算账本打开。在2008年第一次发了120多封申请,其中将近一半的回答是数目不能公开,因为这是国家机密,你的钱财到我的口袋里了,你就不能看了,你要看就是秘密。除了深圳市以及民政部、卫生部、焦作市公开给我们以外,其他所有部门都拒绝公开,以各种理由拒绝。
我们作为公民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预算或者我们和它打交道,仅有公民意识是不够的,我们仅仅说“这个国家是我们的”也是不够的,有时候是空洞和伪善的,我们需要寻求法规资源来支持我们。2007年有一个新的法规出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在目前非常有价值、有前瞻性的法规,就是利用这个法规,我们向所有的部门发出了公开申请,就是因为我有这个法规,我在第一次被拒绝以后,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接着申请,我和团队讲:无所谓了,拒绝也是我们预料之中的事情,慢慢来吧!和他们慢慢玩吧!他拒绝了,看是什么理由,他如果说是秘密,那我和他们讲,你的涉密程序在哪里?认定这是秘密文件的认定文件在哪里?我们又提出来,比如说深圳市福田区,我们收到了回信,你陈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的部门预算是国家机密,请你提供你的涉密程序以及认定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是秘密文件的文件,很多人在第一个回合以后就停止再讲这是秘密了,而是拿出莫名其妙的理由搪塞你。2009年,我们又向接近100个中央和地方的部门发出了同样的申请,我们也看到了进步和变化,今年大概不到10%的部门用国家机密、国家秘密来拒绝我们,这个比例在下降,因为政府内部的人也知道这不是秘密。
法规资源是我们争取公民地位非常重要的资源,我们也可以想一想,有多少法规资源我们可以利用?现有的法规资源是不是已经用足了?我个人认为,现在的法规资源在争取公民地位上还有很大的空间,比如说《宪法》,即便是我们现在的《宪法》也没有用够。如果我们把现有的《宪法》用够,那我们的公民地位、我们和政府实现关系正常化的空间和机会就更大了。
有些人说我们这个团队能够争取预算公开是一个进步、创新。我说不对,预算公开只是实现关系正常化的一个基本步骤,我们现在想一想,作为完备的政府和公民关系的转型,很多地方关系都非正常化,在中国实现一个现代公民的过程,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拨乱反正的过程,就是一个实现政府和民间关系正常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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