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中共媒体的“透视达赖集团分裂言行、揭露达赖集团反动本质系列评论之二”
甲东慈旺
为了证明非法统治西藏的“合法”性,中共把1949年以前的西藏,擅自定性为“封建农奴制”,渲染“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中共进军和统治西藏,自称“解放农奴”;为此,中共从1959年到(2010)现在为至,50多年一直采用千篇一律的谎言描述西藏。
可喜的是,近年以来不少持客观观点的海内外学者、研究人员及自由撰稿人等了解西藏实情后,写出了很多于官方宣传背道而持的有关旧西藏制度的文章。他们是:武金;谈中共的“西藏农奴解放日”、陈破空;“西藏农奴制”谁制造的弥天大谎?、云儿;我们村的“农奴们”---写在第一个“农奴解放日”、陈维健;中共是制造农奴社会的最大农奴主,丁一夫:西藏“农奴”翻身以后咋样?嘉央诺布:黑暗到黎明 ——从清朝到独立的西藏刑罚、以及西藏流亡政府的《中共所谓旧西藏是一个封建农奴制纯属虚构》等等。这些论据十足,言必有中的文章,对于唯我独尊、弄虚作假、扭曲西藏真面目的中共及其御用媒体来说, 真可谓当头一棒。
按理说,应该羞愧满面, 引以为戒。可是,习于作恶的中共御用媒体不顾羞耻,还一个跟一个地抛出了所谓的《旧西藏是文明社会吗?》和《事实胜于雄辩—达赖集团对旧西藏的描述颠倒黑白》系谎话连篇的文章。这俩篇文章除了老调重弹外,没有什么新内容。难怪这些中宣部的传声筒们因败笔而怕“失宠”, 潦潦草草地不怕丢人现眼,从垃圾堆里捡来一些陈词滥调及无根无据的一大堆数字,东拼西凑、交差了事,以免丢掉自己的饭碗。
那么,西藏过去的社会制度是中共所说的一个“封建农奴制”吗?事实是这样的。“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领导们已承认西藏过去的社会是一个并非完善而应需改进的社会。因此,达赖喇嘛担任西藏政教领袖后 ,开始对藏内进行大规模的社会改良 。然而,过去的西藏社会也绝不是中国所说的那样极端残酷与黑暗。
在很多问题上,中国政府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第 一 ,在国际上不会承认中国的这些原因 ,不管任何国家都不准对他国的社会制度不满为由,而对其国进行侵略和殖民活动。第 二 ,是那些声称发展西藏社会与政治状况的中共统治者反而把西藏陷入最黑暗之中。第三 , 一九五一 年前西藏社会中的前途和法制经济以及全人民的生活水平并非恶劣透顶 。
中国虽然把所谓“ 和平解放西藏 ” 的理由说成是农奴们为摆脱黑暗的桎梏而渴求解放。 然而,在一九五零年前去过西藏的游客所写的纪实中可以 证明这纯粹是政治谎言。一 九六零年国际法律专家协会在《 西藏和中华人民共 国》这一报告中指出﹕ “ 中共人侵前在西藏没有人权这一 说法不仅是一个没有历史根据的谎言,而且对西藏人民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大肆歪曲。藏人起义者进行强奸、抢劫之说纯属歪曲事实的谎言,因此其它说法也不予相信 ” 。”
一
1949年中国入侵前,西藏既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也不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她是一个政治上独立,经济上自给自足和文化上独特,而在行政上保持着当时与世界许多国家不同制度的民族。
“西藏财产的均衡和社会制度的宽松可以与当时亚洲大部地相媲美。从寻找历代达赖喇嘛灵童的制度上也能清楚地知道西藏政权绝非血缘世袭制。不仅如此,第十三、十四世达赖喇嘛等历代许多达赖却降生于农民或偏僻乡村的一般平民家庭。 达赖喇嘛下面有僧俗等额的行政管理人员。俗官大部分虽产生于世袭家庭 , 但职务不是世袭制。所谓贵族的主要来源是,他们的前辈大部分当兵立功,或者有显著功劳的功臣才获得官位。比如:被中共誉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阿沛·阿旺晋美。他是出生于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一个佃农有的家庭。(在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讯文;阿沛·阿旺晋美简历中,中共刻意抬高他的身份,把佃农的家庭,改写为“有名望”的家庭。)佃农被中共视为“农奴”。然而他在1932年到西藏政府新成立的仲扎玛尕兵营当兵,历任班长、排长、营长。1936年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催粮官,1940年任民事法官,1945年任西藏地方政府孜本(审计官),1950年任增额噶伦兼昌都总管。1951年任西藏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全权代表”等职。按照中共经常挂在嘴边的旧西藏“农奴”没有人身自由的“农奴”的儿子,怎么能有如此青云直上的官运?这正说明中共的所谓旧西藏是一个“封建农奴制”的说法与自相矛盾吗?按照中共的逻辑当今的众多太子党不就是靠老子打下的“红色江山”占踞党政要职,官商结合,谋权谋私, 难道他们不正是当今最大的封建农奴主吗?
其次僧侣行政官员则来自社会的多个阶层。同样在西藏各寺院的制度中,也给人民以平等赋予发展的机会,任何一名儿童都有入寺为僧的权利。在各寺院中拥有最高权利者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一 般 平民家庭或安多、康区等边远地区的僧侣,他们都拥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在达赖喇嘛领导下的政教两方面的各项工作。对此,如西藏谚语所云﹕ 男儿只要具才智, 噶丹宝座无常主。
东珠曲宗是西藏独立时期属于西藏最贫穷人家中的一 个。 她在《 红旗公社中的一生 》 中描述中国入侵前社会状况时写道﹕ 我是中共所说式的“农奴”家的人 ,我家当时有六口人,拥有围墙院落的两层楼房,楼下是关牲畜的地 方。 家有四头牛 , 二十七支羊, 两匹骡子,四亩半农田。这样家人在吃穿上没有丝毫困 难,同样,当时在我们地区没有一个乞丐。
但可笑的事,所谓西藏日报评论员文章“旧西藏是一个“文明社会”吗? 一文中说: “据史料记载,旧西藏的拉萨,每一个角落都散布着乞丐。大昭寺西面以前就是个乞丐村,小昭寺前也是乞丐的聚集地。当时拉萨3万多人中,乞丐就有三四千人。拉萨这个中心尚且如此,那其他地方更是可想而知”。
另一篇在《新华网》“事实胜于雄辩--达赖集团对旧西藏的描述颠倒黑白” 一文中又称:“事实是,历史上,旧西藏由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以及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的腐朽统治,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白灾(雪灾)、黑灾(霜灾)、红灾(战乱)、花灾(瘟疫)等多种自然和人为灾害,除了念经禳解之外,有效应对的办法并不多,其后果往往是饥荒和大规模的人畜死亡,疾病流行,乞丐比比皆是。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城镇中,乞丐成群,到处可见满街要饭的老人、妇女、儿童。据统计,和平解放前的西藏拉萨有3.7万人,却有5000多名乞丐。” 到底是三四千人还是5000多人?中共御用媒体连报个数字、撒撒谎也不能统一,各说各的。只可惜,谁能相信中共凭空捏造,无中生有的的宣传呢?况且那个年代这个统计数字是谁搞的?谁能证明它的真假?
关于这一点,居住在美国的自由撰稿人陈破空在他的《“西藏农奴制”谁制造的弥天大谎?》一文中指出:
“事实上,生活在20世纪中叶的西藏农牧民,与同期中国农牧民处境相比,地位相似,但西藏农牧民享受的自由程度和生活条件,却更好一些。原因是,当时中国处于战乱,中国农民负担极重,生计朝不夕保;西藏境内,却和平而安宁(西藏政府奉行中立政策,未卷入世界大战或周边战争),民众安居乐业,一派田园牧歌景象。租耕土地的西藏农牧民,上缴给土地拥有者的部分,包括税赋,仅占每年收成中的2%至4%,逢天灾,还可免交。
1959年之前,西藏从未发生过饥荒,更没有饿死人的记录。中共统治西藏后,把血腥土改、公社化、大跃进、文革等一套,也强施于西藏,并将西藏粮食大量运往内地,严重时连种子都不剩。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期,西藏发生大规模饥荒,这是西藏历史上的首次。
曾任中共人大副委员长的十世班禅喇嘛,到地方视察,藏人下跪,流泪哀告:“勿使众生饥饿!勿使佛教灭亡!”为此他给周恩来写《七万言上书》,垦切道:“过去西藏,由于佛教传播极广,不论贵贱,任何人都有济贫施舍的好习惯,讨饭也可以维生,不会发生饿死人的情况……如今,人们成批死亡,因为断粮而直接死亡,有些全家人死光……”他悲愤道:“从前西藏讨饭的,还有一个碗;如今讨饭的,连一个碗都没有。”因为上书,这个在西藏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的活佛班禅喇嘛,竟被中共投入监狱,关押10年!”
笔者记得七十年代末,当时曾任中共西藏自治区书记的任荣跨大西藏的粮食产量,虚报粮产跨越了“黄河”时,曾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的赵紫阳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西藏的粮产跨越了“黄河”,同时西藏的“讨饭大军”跨过了长江,直接影响我省藏区的生活与稳定。”
在中共监狱和劳改队度过33个春秋的僧人巴丹嘉措于 一 九九二 年 流亡印度后说﹕ “ 中共把西藏只能使富裕者变为贫穷者 , 而没有能把穷人改变 为富人 , 因此 新西藏竟成了一个讨乞糌粑的国家 。 ”
赫尔迦笛森 ( 音 ) 所著 《 西藏及其历史 》 中也指出﹕ “ 中共作者承认西 藏的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善 ”。其实是 一九八零年胡耀邦进藏视察, 亲眼目睹 了西藏贫困的生活后指出﹕ 必须将西藏的生活状况恢复于 一五五九年以前的 水平” 。
以上所举的这一切难道不就是所谓“解放西藏后的翻身农奴幸福生活”的真实写照吗?
因此,把西藏整个系统标记为“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是大汉沙文主义的集中表现,也是适应北京的政治需要而彻底歪曲西藏的文明。
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饥荒是1959至1961年间毛泽东发起的疯狂的庞大计划——三面红旗造成的。这个对经济全面带来灾难的政策,至少酿成36万中国人和西藏人的非正常死亡。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通过乌托邦人民公社造成局势的恶化,据中国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之一刘晓波的说法;“数百万人成为顺从的奴隶”。由于没有私有财产,个人自由和全面禁止言论自由,令中国成为奥威尔噩梦。
二
在“旧西藏是一个“文明社会”吗?一文中又称:“旧西藏竟然是一个“文明社会”?证据 呢?美国藏学家谭·戈伦夫就曾经说过:“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的世外桃源。”而证明旧西藏是一个残暴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的证据却比比皆是,大量的史实、藏学研究者的研究成果、那些亲历旧西藏黑暗统治的人们,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旧西藏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云云。这真是虚评妄说。在他的这一行里,除了无根无据、凭空捏造的文字之外,似乎没有任何一部史实、藏学研究者的研究成果、那些亲历“旧西藏黑暗统治”受害者的供词或其他细节引出来可供考证。 只可惜的是,除了他们符合党的宣传口径的假、大、空编造出来的上述文宣资料之外,拿不出一样客观公正、以理说服人的证据或理由。正如在他的文中所言:“几个漂亮的辞藻、几声别有用心的“喧 嚣”,无论怎样巧舌如簧,都掩盖不了历史真相。”
事实上, 在西藏法律中不仅明文规定 ,任何庄园主都不准残暴地折磨、虐待农民外 ,这也不符合西藏人民的道德习俗。从七世纪松赞干布开始,很多西藏的执 政者把佛教观 的 “ 十 善 ” 作为法律来 确定。这 一国法的宗旨为﹕ 国家的执 政者们要把自己视为广大民众的父母,对民众进行照顾和爱护。 一 九一九年 十三世达赖喇嘛曾下旨﹕ “各县及庄园主等首领对民众只许公平合理的使用征 税法。不得偏向一方、 随心所欲地以各种名增设差税骚扰民众。若出现额外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 ” 一般西藏的传统习俗中认为任何没有仁慈的行为都是卑鄙下等的。佛教的宗旨是慈悲,其目的不仅造福于人类 ,而且禁止伤害一切生灵。
就算美国藏学家谭·卡伦夫就曾经说过: “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的世外兆源”。需要指出的是;但他也没有否认旧西藏’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更没有说旧西藏是一个“封建农奴制”。
至于 《新华网》“事实胜于雄辩--达赖集团对旧西藏的描述颠倒黑白”一文中 所描述的有关: “事实是,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价为与其身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一根草绳。旧西藏地方政府设有法庭和监狱,大寺庙也设有法庭和监狱,僧俗领主还可以设立私牢。当时的刑罚极其野蛮残酷,有剜眼、砍手、断足、剥皮、抽筋、投水等。”这简直是耸人听闻,与真实的西藏风马牛不相及。
在过去西藏的拉萨朗孜厦监狱,其规模,仅能容纳不超过二十名犯人的大小。事实上,1959年以前全西藏的犯人总数不超过一百人。正如在其他任何社会那样,西藏也有很多法律制裁方法,其中有些是本土的惩罚规则。然而,根据藏族学者嘉央诺布及维色等人的研究证明;‘木枷’和脚镣以及‘凌迟’等大部分惩罚是满清带来的。(译文载于:http://woesermiddleway.ti-da.net/e2806306.html) 但这些措施一般不会使用。 1898年,西藏通过新的法令,除叛国罪或危害国家利益等重罪外,取消多种残酷的惩罚方式。把罪犯流放到偏远的地方是西藏较常见的处罚方式,比如,土登根培被流放到贡布。他是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宠臣,但后来被控未把达赖喇嘛病情及时报告内阁而治罪。
20世纪初,西藏的法制系统和法律规则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而变得更加先进,如果不满地方掌官的法律评断或遭受庄园主的虐待,所有西藏公民则可以直接上诉最高政教领袖达赖喇嘛。
相对于当时的中国乃至今天的中国普通公民无法享受审判公正,法治和个人自由,‘旧西藏’是一个更加文明的社会。沃伦史密斯在《是中国的西藏吗?自治或同化》一书中证明;“去过西藏的中国人,其他外国人士或西藏人见证了这一点 ”。
在 《嘉央诺布:黑暗到黎明 ——从清朝到独立的西藏刑罚 》中指出:“中国的这种宣传里面 ,永远让人感到惊讶的是,他们对于所谓西藏旧社会暴行的说法,完全缺乏任何明确的细节。不知所谓的受害者没有名字,更令人奇怪的是,连犯下如此恶行者的名字—封建领主或地方裁判官—也都丝豪未提。”中国人拥有西藏法庭的整套整旧纪录。然而,我所知道,没有任何一位西藏贵族、官员或裁判官曾经被明确地控以挖别人的眼睛、切断别人的手或脚的罪名。成千上万的藏人被控以[反革命]与[分裂分子]罪名而被处死。但我从来也没有听说任何一位西藏贵族或裁判官,因为执行了这些中国文宣里所讲的[残酷而野蛮的]折磨或罪行,而被处死。即使是那些折磨人的刑具,如此珍惜地被展示于博物馆,都没有注明任何起源于出处。解说文字里面,从来没有提及,是从哪个人、哪座监狱或哪座法庭取来的这些刑具、或者是在那个时期,这些刑具被使用?
而能说得说完,该做得做尽以后, 中国那些有关于吃人的农奴制度的宣传几乎等同于没有已在重复的刑具老照片(很多都是来自中国),还有人的大腿骨与头盖骨,都可以轻易在加大门都、纽约、新德里、今日甚至在北京、香港、上海的古董店里买到。”
陈破空在他的“西藏农奴制”谁制造的弥天大谎?一文中指出:“中共杜撰“农奴主”、“农奴”等名词,还编造“剥人皮”、“挖眼睛”等故事,耸人听闻,与真实的西藏风马牛不相及。倒是中共自家的酷刑,堪称世界之最:张志新被割断喉咙,钟海源遭摘除器官,李九莲被竹签穿连下颚与舌头,高智晟遭极端性虐待……
以从前西藏律令,土地拥有者无权赶走佃农,更无权体罚佃农。民众如有犯罪,地主或领主无权处罚,而须纳入政府法律程序。1959之前,西藏境内的犯人,不到一百人;中共统治西藏后,在藏区遍设监狱和劳改场,关押犯人数以万计,尤其关押大量政治犯。因坚持宗教信仰而竟沦为囚徒,在从前的西藏,根本无法想象。”
嘉样诺布于又写道:“当今西藏已成为“一个残酷无情的达尔文现实主义的影子,处于有偿提供情报者,秘密警察,监狱围墙,酷刑,处决,失业,种族主义,濒临灭绝和文化全面消失的境地,个人家庭生活中流露出暴力袭击和日益绝望”,这是西藏人的现实日常生活,与北京官方杂志用饱和的彩色照片描绘微笑的牧民在草原上拥抱天空,城市高层建筑鳞次栉比的景象完全相反。”
由此可见,在所谓的“解放”后,西藏监狱的数目大增。仅就世人公认之拉萨监狱的规模和犯人的人数来看,显然很清楚,西藏历史上什麽时候才是最黑暗和最残暴的时期。“谎言说了一百遍,就会成为事实”的理论在21世纪讯息时代将无法长存。
三
“旧西藏是一个“文明社会”吗?一文中称:“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建立在农奴主对生产资料和农奴人身占有基础之上的。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占有,他们被称之为“西藏的三大领主”。占西藏人口90%左右的差巴(领种份地,向农奴主支差役的人)、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是农奴,他们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另有约5%的朗生是世代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早在17世纪后半叶,五世达赖颁发的村地文书即明确规定:人(农奴)和水、草、森林是跟随土地一并封给农奴主的。 农奴主可随意出卖、抵押 、转让或处死农奴。嫁出或外赘一个农奴要换进一个农奴。农奴主还强迫那些未直接为其支差的堆穷缴纳人役税,以示人身依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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