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越来越发现,在半个世纪前的反右运动里遭罪的右派们,其言行和命运,对今天争取自由民主的我们具有何等的意义。人类的经验是可以跨代传递的,人们需要通过回忆来构建历史,以指导今天和未来。
近年来,国内外关于反右的回忆录和研究成果多了起来。那次残酷的思想整肃运动,其复杂的来龙去脉在人们眼里逐渐清晰。但白云苍狗,当年受难的五十五万右派分子,幸存于今天的已经只有一万多人了。那么,今天幸存的和已故的右派,他们怎样认识那场运动,怎样反思自己所经历的苦难?
今年二月,为了在中国的土地上留下右派们一息最后的声音,许良英、茅于轼等年迈的学者发起了《关于召开反右运动学术研讨会的倡议书》。倡议书的目的是:要以“独立、自由、实事求是的普世价值为依据”,来推动中国社会的政治文明发展。他们令人震惊地宣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成为右派也是一种历史的最高恩赐。”
这些老右派的宣言,大有“这茫茫黑夜就是我的光明”的加缪式生命美学精神,即借助生活中的苦难来发现人生意义。这种自我认识的视角,深具历史感和启蒙价值,达到了开悟的境界,也让人看到了这批老人不朽的铮铮铁骨。
◎“母亲打儿子”论调的奴性和势利
但是,许良英们只是老右派中极为稀少的正直的思想精英。在1978年平反后,右派们的表现可谓形形色色。按照平反后三十年来的表现,对右派进行分类比较,我们可以认识到,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所具有软弱性和人格缺陷。
第一类是持“母亲打孩子”论调的。这种普遍流行的论调,据说最初来自五十年代著名的右派作家刘绍棠。1979年,刚平反不久的刘绍棠对一位作家同行说:“我们俩都是党的孩子。……我是调皮的孩子,结果是咱们俩都挨了打。娘打孩子,孩子也就不去计较了。”
持这种论调的有一连串著名文化人,如曾获斯大林文学奖的女作家丁玲,她的著名言论是:“娘打孩子”的屈辱都不值得再提。曾被发配新疆改造的王蒙,也在其小说中借人物之口表达相似观点:“亲娘也会打孩子,打完了,气消了,会搂上孩子哭一场。”其他还有作家张贤亮,以及到处演讲,称自己是“娘错打了的孩子”的曲啸。
这种貌似深明大义的论调,成功地淡化了反右运动迫害人权的性质,阻止了罪恶的清算。把中共政权比喻为“母亲”,完全颠倒了人民和政权的关系。即使这些老右派心甘情愿认共产党为母,如此长期地以残忍手段虐待孩子的“母亲”,在文明社会也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
为什么这一类右派毫无个人尊严感?这是由于中国上千年专制对人的奴化,使奴性融入中国人的意识之中。鲁迅先生曾说:中国历史上只有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在平反之后,那些本来就盲目跟随共产党、并承认强权哲学的文人,发现做稳奴隶的机会来到了,于是争先恐后向当局效忠输诚,以获取自己的利益。“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谭嗣同语)。于是,一心跟党走的王蒙成了文化部长,老右派朱镕基当上中共的国务院总理。
◎明哲保身哲学消解反抗精神
绝大多数右派在1978年以后接受了“平反”的概念,高兴地看到自己属于官方文件规定的“错划”范围。“平反”对每一个右派的个人命运来说,确实是可喜的改善,但对于整个反右运动的认识,却是一种严重的谬误,因为,一旦右派们承认自己属于“错划”,需要“平反”,这就肯定了反右运动本身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这一类右派们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他们遭受了长期野蛮的迫害,身处社会底层只看到官方编织的谎言,对社会制度的改变已不抱希望,只是抱怨自己被“错划”,只是诉说自己所经历的非人待遇,只希望能改变个人处境。即使对反右运动心怀怨愤,为了避免更多的灾难,他们也只好尽可能沉默,驯服地接受现实。
老右派铁流先生在《中国右派从未起义》一文中描述了真实的情况:“由于中国知识分子贫困,是附在皮上的毛,一当为执政者或老板除名,只能痛哭流涕,检讨认错,除此岂有它哉?”“可是做了半世贱民的老右不少人还心存余悸,瞻前顾后,谨小慎微,仍不敢挪动半步,惟恐取消医疗劳保,减扣退休工资,甚而批斗抓捕,没有一点‘与时俱进’的风范。”
个人的生存本能,加上中国人“明哲保身”的传统,使这一类老右派不能去做深刻的历史追问: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有“左中右”各色政治光谱,为什么当年我就不能做右派?反右运动侵犯人权的罪责应该由谁来承担?中国文化传统具有消解反抗的巨大力量,当老右派们终于认命的时候,他们的生活平静了,作为独立知识分子的个体却已经消失。
◎从鸣冤叫屈到举起维权的旗帜
幸好还有一些不肯认命的中国老右派。他们或编撰书籍,出版回忆录,由个案入手拼凑出完整的反右史,以纠正共产党伪造的假历史;或组织“五七学社”、召开研讨会,对那段历史进行深入反思。更可贵的是,一些老右派以受害者的身份,向当局要求道歉和索赔。
据俞梅荪报道,今年2月27日北大举办春节校友联谊会,原北大著名学生右派王书瑶和王国乡胸前挂着“右派冤”的牌子,在会场里绕场亮相。他们的诉求是经济索赔,并向北大校方讨一个说法。尽管不被当局理睬,但这种公开展示的抗争姿态,是中国右派维权史上的一个象征。
在2007年反右五十周年之际,海内外右派纷纷发起维权运动。新疆、上海、重庆和北京都有右派及其亲属发起连署公开信,表达索赔诉求。其中规模较大的是2007年4月,任众、燕遁符、铁流和俞梅荪联名上书胡锦涛,要求彻底否定“反右派运动”的错误,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2010年4月20日,陆清福等60位四川右派向最高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起诉党的总书记胡锦涛、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胡邦国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要求三被告向552877名受害者赔罪道歉。
◎应从历史视角反省集体责任
对反右运动的反思涉及一个更深刻的问题:为什么如此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迫害人的运动能够在中国发生?毫无疑问,我们应谴责毛泽东及其中共的极权主义,但毛泽东为何能如此轻而易举地,一次又一次地制造巨大的罪恶?
实际上,在反右和文革两场对知识分子的大围剿中,正由于很多人(包括知识分子自己)的参与、容忍或旁观,毛泽东的阳谋或阴谋才得以实行。宋永毅先生在汇编《中国反右运动数据库》之后,把一部中国反右史,归纳为中国民主人士和知识精英的互害、自残乃至自虐的历史。他举出积极参与反右的例子不少,其中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誉为大师的茅盾、巴金、老舍和曹禺等人。
哈维尔曾经指出:“我们大家都多多少少对这部极权机器之得以运行负有责任。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仅仅是这部机器的受害者。要知道它之所以能运行,我们每个人都曾出了一份力。”在中国反右运动中,不少人既是施害者,也是受害者。很多人用赞成和沉默的态度,支持了毛泽东的恶行。
这就需要我们以新的视角认识反右运动。二战以后,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发表了《德国罪过问题》。雅斯贝尔斯在此书中反思德国的纳粹问题,说:“我们全都有责任,对不义行为,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雅斯贝尔斯将罪过分为四种,国家或政权应该从法律、道德和形而上等三个层面承担罪过,但普通人民必须在政治层面上承担责任。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公民对国家罪行负有集体责任,并应当进行集体思过。
从反右到文革,再到六四屠杀,一系列历史灾难展示了我们民族性的黑暗面:对邪恶的姑息造成自由的丧失,信念的失落造成人的异化。幸好我们还能听到许良英们苍老而刚劲的声音:要“洗刷国家民族的耻辱”!
原载《争鸣》杂志2010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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