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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随感之十九 杜光 最近在报刊和网络上读到几条信息,激发了储存在脑子里的信息源,产生了一个使我激动不安的疑问:当局的倒行逆施,是否正在催生着新的贱民阶级? 一条信息是:7月21日,贵州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案子缘起于2005年12月,何胜凯的邻居占了他家约30平方米土地盖房子,起初说好给钱补偿,后来却不给了。何胜凯去要钱,对打时用刀刺伤对方,伤者住院六七天才出院,把他告到法院,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他两年六个月的刑。他在监狱里多次申诉,反被严加禁闭。2008年3月25日刑满释放后,他多次向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申诉,却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2009年10月14日下午,何胜凯带了刀子,闯进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刺杀4人,结果杀死一名法警,砍伤两名保安和一名保洁员。 这个惨剧完全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公和忽视民瘼的官僚主义酿造出来的。两年半的徒刑,显然过重。在何胜凯和邻居的矛盾中,邻居虽然无理毁约,但他是生产组的会计,占有社会优势;何胜凯有理在先,却处于弱势。据一位法律专家分析,这样的案子,最多判六个月,但何胜凯却被判了两年半。他刑满出狱后,申诉奔波一年半,那些高唱“以人为本”的官僚们却没有一个人为他主持公道。这才使他效法杨佳,“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我虽然不赞成他的做法,但对他充满同情。如果法院能够秉公执法,有关部门能够倾听何胜凯的申诉,为他主持公道,他还会行凶杀人吗? 第二条信息是关于倪玉兰的遭遇。 倪玉兰1986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在中央某单位,同时做兼职律师,1994年还担任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法律顾问。从2001年开始,她接了一些敏感的案子,受到有权势者的忌恨。2002年4月27日,她到新街口一个拆迁现场,举着相机拍照,被警察抓到新街口派出所,五花大绑后,遭到8个警察毒打,打得遍体鳞伤,大小便失禁,昏死过多次。警方宣布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拘留10天,实际上拘留了75天,伤势沉重却不予治疗。7月10日才在北京市人大的干预下取保候审。9月27日上午,她向市人大反映冤情,竟又被警方抓捕。他们虚构事实,伪造证据,以“妨害公务罪”判她一年有期徒刑,律师执照也被吊销了。 2003年出狱后,倪玉兰一方面拖着伤残的身体,上访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要求惩治打她致残的元凶,还她清白;同时还在家里接待访民和维权人士。2008年4月15日,一群人到她家强拆她的房子,她架着双拐同他们讲理,却被新街口派出所拖到警车里踢打,关到派出所里,最后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罪名还是“妨害公务”。公检方指控她打伤民警,这多么可笑,一个被打致残、左腿萎缩、无法行走,并且拄着双拐的妇女,居然因为“打伤警察”而被判刑两年,真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的天方夜谭了。 2010年4月14日,倪玉兰刑满出狱,已经是无家可归了。在小旅馆里住了14天,频受干扰,不得不离开。她老伴推着轮椅到皇城根遗址公园避风,晚上就在五四大街地下通道过夜,流落街头50天,得到了许多访民和好心人的帮助,勉强度日。6月10日才被警方带到一家宾馆暂住,出入受到监视。把他们送到旅馆,显然是为了便于监控。《南方人物周刊》6月26日发表对倪玉兰的专访长文,下文如何,还有待观察。 第三条是网文转发《南都周报》7月16日的报道。长沙市开福区一位访民2006年上访北京回到长沙,有人送她两本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的两本日记。《南都周报》的记者为了核实日记的真假,曾打电话给曾新亮。曾不否认自己有这样的日记,可能是搬家时遗失了。这两本日记记载了有关拆迁的许多人和事。其中谈到长沙市2000年开始大拆迁,到2004年,每年拆迁100多万平方米,拆迁居民共达两万多家,许多市民和郊区农民因抗拒拆迁而被拘留、劳教或判刑。《南都周报》记者访问一位曾经因上访而被判处4年徒刑的访民时,那人就从家里翻出27份拘留、劳教、判刑的复印件。但更令人侧目的,是日记里记载的开福区李区长2001年在“拆迁培训班”上的一次讲话。他声色俱厉地指出,对于上访者,“要打击一批和判一批”,甚至要“主动出击,注意方法,请公安局按敌对势力办”。在2003年10月的日记里,这位副局长还记着要“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 长沙的这位区长在讲话中指出,对访民要“按敌对势力办”,道出了访民遭受迫害的深层次原因。每年上十万件的群发性事件,不可计数的访民,在这些官员的眼中,都要“按敌对势力办”,“打击一批判一批”,难怪倪玉兰会从高级部门的法律顾问,沦落成为流浪街头、在地下通道栖身的“贱民”了。 近几年来,由于拆迁、维权等原因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贫困潦倒、无家可归,以致无法享受正常的社会生活而沦为贱民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但可以断定的是,随着掌握大权的权贵集团实现“城市化”、“商务区”等“政绩工程”的“雄才大略”,财产被剥夺、住处被铲除,因而走上贱民地位的公民必然会越来越多,一个处于被剥夺被压迫的恶劣处境的贱民阶级,正在孕育和形成之中。 在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曾经产生过一个被压迫被剥削的贱民阶级,那就是被称为“牛鬼蛇神”的“地富反坏右”。文化大革命后,胡耀邦以他那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把这些贱民解放了出来,使他们得以平等地返回社会。想不到在时过四五十年之后,我们在不得不面对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的现实之后,又要接受一个新的贱民阶级。 但是,经过三十来年改革历练的公民,即使沦为贱民,也远远不同于四五十年前的贱民了。不同之处在哪里呢? 第一,过去的贱民到处受人歧视,人们不敢同他们接触,即使是亲朋好友,也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着他们。可是现在的贱民却受到人们的广泛同情,一人有难,大众支持,许多群发性事件,就是这样形成的。倪玉兰沦落北京街头,许多访友和市民给她送东西,吃的用的都有,也可以说明这个趋势。 第二,过去的贱民像等待宰割的羔羊,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说,天大的委屈只能埋在肚子里,有所表示就会被加上“右派翻天”、“反攻倒算”、“反革命事件”等罪名,受到更严酷的打击和凌辱。正义的阳光照射不到他们,公平的雨露洒不到他们的头上,甚至在面对残酷屠杀或全家被活埋的时候,他们也不敢反抗。而现在的贱民则大不相同,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敢于站出来同剥削他们压迫他们的权贵豪强讲理抗争,或诉诸法律,或上访申诉。许多访民多年来奔走于当地和北京、省城之间,抓回去,再出来,家资耗尽,居无定所,蓬头垢面,鹑衣百结,也要讨回公道。在不少群发性事件里,有些维权民众打砸警车,火烧办公楼;杨佳、何胜凯甚至横刀杀害执法人员。这些以暴易暴的抗争形式虽然很不可取,不值得提倡,但他们不惜以死抗争的维权精神,还是应当肯定的。何胜凯在一份申诉书里写道:“为天下苍生蒙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颇有慷慨就义的意味,读罢令人心酸。 第三,过去的贱民为了避免遭遇意外的飞来横祸,不敢与外界来往,相互之间更没有什么联系,他们的生活是封闭的,单调的。现在就大不相同了,在维权和上访的过程中,彼此接触多了,相互之间有了了解,同病相怜,同仇敌忾,共同的命运和共同的斗争,把他们链接在一起,形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虽然他们自身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但他们获得了两部分社会势力的支持,一是舆论媒体,二是维权人士,特别是维权律师。当然,目前支持维权运动、志愿帮助贱民的媒体和律师还不多,但形势的发展必将开启更多的知识分子的良知,促使他们参与到支持贱民的社会抗争的活动中来。 因权贵豪强的剥夺和压迫而倾家荡产、身无长物的贱民越来越多,一个新的被剥削被压迫阶级正在形成中。这个阶级力量一旦形成,它同权贵豪强这两大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必将尖锐化、激烈化,以暴易暴的斗争手段频频出现,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为了避免如此不幸的前景,必须釜底抽薪,抑制权贵豪强对公民的掠夺和压迫,把他们的强盗行为公之于众,绳之以法,使他们不可能利用政治权力来压迫、剥削老百姓。为此,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而最有效的监督机制就是舆论媒体。当前,改革事业千头万绪,最根本的措施应该是开放报禁、刊禁、书禁。有了新闻出版自由,公民的冤屈有地方诉,牢骚有地方发;权贵豪强的不法行为,将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贱民将恢复平等的社会地位;政治体制改革将顺利展开。 我是不希望贱民形成为一股阶级力量的,因为它将加深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但权贵集团的倒行逆施却催生这个阶级的出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而挽救危机的出路在于开放报禁、刊禁、书禁,实现宪法规定的言论和出版的自由。 千钧一发,时不我待,执政者是否能清醒地认识这一点,明智地处理这个问题? 201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