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发表宏论指出,未来20年中国城镇一半以上住宅得拆了重建。据说,陈淮主任对此还做了一些分类,比如说,1949年以前的房子,除个别有历史价值的之外,大部分要拆掉。1949年至1979年的房子设计和建造质量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势了,也是以拆为主。陈淮主任此论一出,舆论沸腾,天下横议。那么,为什么陈淮主任要把这些旧房子拆掉重建呢?一个为大家的感性所熟悉的理由是房子的质量太差,不适应安全、舒适、美观等方面的需求。但是,如果是基于这个理由,陈淮主任所说也是大家都“共识”,何来引致无数批评的必要呢!
其实,陈淮主任的立论后面有一个逻辑链条。陈淮主任认为中国目前高房价的原因是级差地租所导致(他认为就是杀掉开发商也不能让房价降下来)。级差地租就是不同地段的地价由于其商业价值不同而呈逐级差别的现象。级差地租是由城市化过程、商业集中度,甚至政治集中度等因素造成。级差地租如何导致高房价呢?假设未来20年经济继续高速增长,市场对中心城市中心地段的土地需求就会持续高涨,由此导致该地段地价飙升。地价上涨,带动房价全局上涨,这是顺利成章的事情。那么,高房价又如何导致“大拆大建”呢?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地段房价持续上涨,把该地原来的旧房子不断拆掉,不断重建更“高尚”的房地产项目就是持续有暴利可图的“游戏”。
从上述简单分析,我们看出陈淮主任的“拆”论出自他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认同和对未来经济发展模式的构想。有人批评,这种模式下中国就必然继续依靠投资,特别是房地产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而不断拆掉旧房子等于不断毁掉原来积累起来的财富,这是自欺欺人的游戏。这种批评指出了问题,但是没有触及实质。其实,这是所有商业模式运行的特点。商业模式就是让人们不断地丢弃旧产品,不断地改用新产品,也就是在不断的“拆旧”和不断的“新建”中实现商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其实,陈淮主任的“拆”论对错与否无关宏旨,问题是为什么国家战略长期以来会为一种“低俗”的商业模式所主导,以及政府如何从这种商业化的泥潭中挣脱出来!
陈淮主任的视角作为商人是完全正确的,但作为政府官员,进一步讲作为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那就难免不妥。作为政府官员,拆房子不能仅仅计算级差地租带来的商业动力(利润),还应该计算其他的社会成本。比如,拆迁导致的社会矛盾的激化。比如,拆迁导致发育完好的社区的消失,等等。这些成本有时比商业利润大1万倍。另外,作为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他应该知道旧房子承载的历史人文对于曾经活过,和现在活着的人弥足珍贵,它代表的是生命的“固体”意义。严格地说,你把代表这些意义的旧房子拆掉了,就等于把自己生命价值的底座拆掉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老旧的房子是古老的文化生命的一部分,应该千方百计留下来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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