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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将为跳楼冤死少女背负永久的罪孽
日期:10/26/2010 来源:凯迪社区 作者:缙云樵夫

中国电视台《今日说法》10月24日独家播放了少女小红跳楼死亡前约十几秒的视频-----小红从凤凰大酒楼9楼929房间头也不回地跑出来,毫不犹豫地跑过走廊,在一个拐角处攀上了窗子,消失了,她摔死在酒店背后的深沟里。

犯罪分子林义就躲藏在另一房间里,目睹了她跳楼的整个过程,并没有伸手阻拦。

她跑出929房间的样子,看了令人心碎,是那样的决绝,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的留恋之情,打工的16岁的少女就已看清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她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着CCTV颂扬的盛世,不相信公检法会彰显庄严的正义,更不相信贫苦的父母及哥哥能为她讨回公道,她选择了最沉痛的控诉——玉碎。

好在,她在这个世界的最后十几秒钟留下了视频录相,满怀着愤怒、满怀着绝望地离开了这个丑恶的世界。天道昭昭,它无可辩驳地向中国网民出示了最明白的证据——她遭到了强奸甚至轮奸!录相显示,林义等将小红背进了929房间,等候在外的两位男人随即进到了当时被下药后沉睡的小红的房间,证明这是一个精心构织的强奸阴谋,通过视频的排查和犯人的口供,明确强奸者是凤凰县交警大队法制股干部龚丞及协勤。

凤凰县公安局在案件发生后,百般遮掩,火速威胁小红父母签字火化尸体并拒绝检查小红体内有无避孕套润滑成份,还厚颜无耻手铐小丽并敲诈10000元钱(得呈2000元),凤凰县政府副县长召开的通气会仅8分钟,公然拒绝全国媒体的采访,胆大妄为,肆无忌惮。

通过录相,要以得出结论:
1,跳楼者小红确凿的被凤凰交警大队龚丞及协勤强奸。
2,这个一个有着长期诱骗处女(或少女)进而进行强奸的有警察亲自参与其中的犯罪团伙,起因或是以色行贿,或是权力寻租。
3,这个一个有组织、有分工、有计划的阴谋强奸团伙,属于刑法规定的严重犯罪。

凤凰是一个全国负面影响不小的县,发生过多起外地汽车被“碰瓷”得不到凤凰县交警大队及时公正处理的事件,这不是偶然的。

我相信所有的罪恶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凤凰县如果不能将此案公正处理,相信凤凰将背上永久的罪孽,受到报应的将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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