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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人权普世价值“死路一条”
日期:11/18/2010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作者:牟传珩

近期以来,面对国内人民呼吁政治改革、争取普世人权的排山倒海之势,当局接连吹响反普世价值的集结号。各中央级媒体联合推出拒绝宪政改革、坚持“绝不”立场的文章,如新华网:《坚持走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国道路”》、《人民日报》:《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人民网:《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丢掉大原则》、新华网:《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明确才能少走弯路》,以及连篇累牍地大批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文章。最新一期《求是》更是发出倒行逆施的文章,称舆论失控是苏联解体的催化剂,竟然公开反对新闻自由。

此外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2010年10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中央党校国际战略所研究员李云龙《人权与主权的真实关系》的文章,宣扬其主权统辖的人权观,并再次代表官方攻击昭示普世价值的诺贝尔和平奖。文章声称“人权主要属于一个国家内部管辖的问题”,并称“托尔比约恩•亚格兰领导的诺贝尔和平奖评选委员会的行为是借口人权干涉别国内政的最新表现。他鼓吹人权高于主权,目的是要为他们干涉中国内政的行径辩护。”

记得早在2005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交的“大自由——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安全和人权”改革方案中,就把人权委员会升格为人权理事会——它在客观上说明了人权保障机构化的发展趋势。按照草案的精神,人权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评价各国履行各项人权义务的情况,使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受到同等重视。在向国际社会提供人权保护时,理事会应坚持如下原则:所有人权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必须公正、平等地加以对待。这说明“人权高于主权”已经在国际社会的政治实践中得到了体现。在人类步入后对抗时代,“人权高于主权”这一价值判断的形成,正是人类“类”化意识逐步走向成熟的政治旗帜。今日人类文化的核心,就是捍卫人权;而它的政治自觉正在于要求建立人人平等、社会民主的世界政治化秩序,即保障人的自由意识与创新精神得以实现的权利。总之,人类全球化的法律意义,在于世界范围内用制度来保障人的独立、自由与创新潜能得以最完整的实现。因此,任何政府都不得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集团利益为由非法侵犯或剥夺人权。

人是世界的核心。人权是一切权力之母。今天人类“类”意识的成熟,正在于它在价值判断上已经完成了“国际法高于国家法,人类意识高于民族意识、普遍价值高于特殊价值”的共识,即对人的普遍价值的尊重,已经超越了国家的、民族的、阶级的立场,形成了全球无疆界的主流思潮;而人类“类”思想的诞生,必将导致“人权高于主权”价值观横扫东西,波及全球。

普世的人权观念就是承认人的共同性本质与平等资格是被先天授予了不可抗拒的力量——自然的规定性。而在共产文化世界中,社会没有了平等,国家没有了民主,公民没有了权利,个体没有了自由。人民如同被牧主放逐的羊群,任由驱赶——一会儿苏维埃,一会儿中国特色。国人在普世阳光的春天里,丝毫没有选择走什么道路的自由和权利。其实,普世价值观之所以能被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在全世界范围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原因就是相同的人性与人之本能、人之理性。由于人性相通,所以不同的人群才会有共认的价值观,否则社会关系就无法维系。

当今世界上,之所以有国家,有主权,就是因为公民同意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出来,交给国家,由国家行使这些权力来保障每个人的人权。国家必须保护人权的道德基础来自于国家存在的这种目的与宪法的正当性要求。曾有学者指出,“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上,个人是国家的基石,如何保障个人权利的最大实现就构成了国家制定一切政策的前提和出发点,一切为了人民的权利应当是国家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根本标志”。国家是为人权的实现而存在的,人权是国家存在和活动的目的。因此我们说:人权是国家存在的基石。今天人类“类化”意识的觉醒和人权价值观的普世传播,正伴随着时代全球化的脚步,不断冲击着国家主权的传统观念,不断改变着政府官权的垄断地位,不断瓦解着社会特权的生存基础。

中国政府在《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中称,“2009年2月,中国首次接受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在审议中,中国以严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介绍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努力目标,与各国进行了开放、坦诚的对话。中国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受到许多国家的肯定。”然而,连日来大陆官方媒体却接连不断地炮制攻击诺贝尔和平奖评选委员会“借口人权干涉中国内政”的文章,这恰恰体现了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采取的不是开放与对话,而是封闭与对抗的立场。

我们这个国家一直不允许别人“说三道四”,近几年来,先后逮捕审判了杨天水、许万平、师涛、郑贻春、力虹、张林、陈树庆、郭起真、高智晟、严正学、胡佳、刘晓波、郭泉、黄琦、谭作人等一大批异见人士,刘贤斌先生因言获罪出狱刚一年,又仅仅因为写了几篇文章,就再度失去了自由,正面临审判。这个名单如今还在我们的“和谐社会”中不断加长。诺贝尔和平奖评委主席表示:“如果我们不投票给刘晓波,我们等于是背叛了中国境内的人权。我们不能坐视中国境内持续发生的人权侵害。”自刘晓波获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以来,将近40位民间活跃人士遭警方软禁,还有更多人被限制自由或赶回老家。

眼下,中国某些誓言“决不”的极小数权贵,正在以国家的名义抵制普世人权价值,其本质就是要在国际上拒绝其在履行普世人权价值应承担的国家责任,在国内拒绝对人民承担道义。因此它注定要面对国际文明主流的道义谴责与国内民意主流的人权抗争这两大时代主题的合围冲击!如今,中国异见人士能获诺贝尔和平奖,标明的正是国际社会文明主流对拒绝在国际上履行普世人权价值承担国家责任和对国内人民承担道义的政府的掌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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