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就20世纪的历史经验看,革命从来没有解决也无以解决专制问题。伴随一起起革命的,是一起起的专制。武昌起事是百年革命的肇始,因为立宪派的赞助,它本身倒没流多少血,(除了汉口和南京),几乎就是一场颜色革命。但,不幸在于,它打开了20世纪潘多拉的魔盒,伴随革命放飞出来的是持续的内战、祸患、灾难和无数平民的死亡以及最后形成的新的专制,唯独宪政被留在了盒底。当然,当时的革命派并非不要宪政,但,他们的持论是“论支那立宪必先以革命”。这是1905和1906年间,他们和立宪派争论的一个标题。同样,立宪派也并非不要共和,他们的路径是先立宪后共和,而且是在君主的框架下。于是,“走向共和”还是“走向立宪”,更具体化为立宪与共和之间的价值排序。那么,对于当时中国来说,到底是共和优先,还是立宪优先,百年过后,历史虽然定局。但作为后人,回审那段史实,我不得不说,君主立宪易,共和立宪难。
当政权握在君主之手时,共和或民主,即意味夺权。一边志在必夺,一边绝不会揖让,革命于是发生。那么,当革命蘸着血滴成功后,是否可以立宪呢?请看,由同盟会/国民党自己推出的时间表:军政→训政→宪政,原来宪政是用来压箱底的。既然宪政之前要训政,那么,当年梁启超他们的开明专制,不就是训政吗,君主立宪本身不也就是共和之前的训政吗。清末训政的成绩,在哪一方面又比后来的国民党差。可见,别的都在其次,革命就是要夺权,共和民主云云,名义而已。然而,夺权容易限权难,这是普世规律。
在政治学的范畴内,共和(民主)如果是一个权力概念,宪政则是一个限制权力的概念(正如刘军宁先生说:宪政即限政)。革命的诉求既然是权力本身,等到它获得权力,让它反过来限制自己,真也戛戛乎其难哉。清末立宪从民间到朝廷,走到1910,十年生聚,十年蓄势,遂形成高潮。但这个高潮自民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原因何在,毕竟对付袁世凯要比对付宣统,难度大得多。此中有一问题,就是“势”,势即力。1900年后,清廷已经不可避免地走下坡路,皇权低落,绅权渐长,双方逐渐往均势靠。这是立宪的最佳时机,事实上,清末立宪那些年,基本上是士绅出身的立宪派带着清廷往前走。民初不然,同盟会势力不敌袁世凯,不得已把政权交了出去。但袁是一个枭雄,立宪派能对付清廷的办法,到袁那里就不管用,双方势不均衡。一个很显然的例子,清廷已经没有能力解散资政院,但袁世凯却能一手取缔国会。国会不在,还有什么分权意义上的宪政可言。由此可见,一个政权,其势力是上坡路还是下坡路,对立宪来说,命运大不一样。当这个体制衰落时,与其革命,不如立宪。看起来是妥协,其实是智慧。等到革命后,另一个政权起来,并且正在往上走,这时立宪的难度就很大,以至无能。
1905年底,为革命与立宪,梁启超与同盟会激辩,他越来越意识到,同盟会在共和革命的口号下,推行的其实是以汉覆满的“种族革命”,而且带有狭隘的复仇主义色彩。事实上,这正是当时同盟会吸引大批留日学生的地方。因此梁任公结撰长文《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他认为“种族革命者,民间以武力而颠覆异族的中央政府之谓也”。但,“人民以武力颠覆中央政府,其与共和立宪制,无一毫因果之关系。”立宪派要解决的,不是满人,而是专制;因此他们推崇非种族意义上的政治革命。在梁任公看来“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无论为君主立宪、为共和立宪,皆谓之政治革命。苟不能得立宪,无论其朝廷及政府之基础,生若何变动,而或因仍君主专制或变为共和专制,皆不得谓之政治革命。”虽然民初共和,立宪也在进行,但这场政治革命注定远难成功,事实上也没有成功。问题不在别处,恰恰就在“共和”本身。长期以来,国人一直骄傲自己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这是国人好名而且是好空名的表现。什么叫共和,与君主相反,共和就是“用四万万人来做皇帝”(孙中山),正如以往君主只是一个人做皇帝。当然,四万万人做皇帝是假的,只有宣传鼓动的作用(不过是把民众当成自己做皇帝的刍狗);真正的作用则在于,共和可以“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在君主立宪的框架下,袁世凯连一个皇帝梦都不敢做,他信服满清268年的天命,那是一种对他而言必须服从的“卡里斯玛”。但,在共和框架下,他就敢黄袍加身,称帝登基。可以逆料,即使袁世凯登基十年,天下也不得安稳。同为清末八大总督出身的岑春煊就不会放过他,凭什么你当皇帝。这就像袁世凯身后的政局,皖系在朝,直系不服;直系执柄,奉系作乱一样。然而,北洋诸系一律出自清末,可是,为什么清末是北洋军,民初却摇身一变为北洋军阀。换言之,这些北洋首领,为什么清末不乱民初乱。乱象之源非它,即在人人都可以当皇帝的“共和”。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边项羽说“彼可取而代之也”,那边刘邦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于是,为了一个君位,中原逐鹿,天下纷争;结果生灵涂炭,“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是秦末,也是清末(更是20世纪前五十年)。正是鉴于历史教训,任公起来反对共和革命。他料见到了革命后的一切:不仅专制,而且动乱。专制如果和清末一样,动乱则为清末所未有;因而力主推行真正带有政治革命性质但又可以避免流血的君主立宪。看起来是保皇,其实是保天下秩序。一个民族如果具有长期的君主传统,君主就成了秩序的象征。过往皇帝换太子,看起来是私事,其实是天下事,所以臣子会拼命进谏。否则皇帝儿子多,今天你想当,明天我也想当,天下势必不得平安。因此,嫡长子如果是一种秩序,以君位为统的皇室也是一种秩序。
这里有一个细节,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那位白氏族长白稼轩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不由惶惑:“没有皇帝了,这日子咋过呢?”这样一种心理并非虚构,就漫长的农业文明社会而言,实乃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因此,面对已经有了两千年历史的皇统,可以改造这个秩序,哪怕脱胎换骨,但在形式上却不要轻易推翻它。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所罗门的瓶子,革命就是把这个瓶子打开,革命后的共和就是这个瓶子已经打翻了的世界。北洋时期,群魔乱舞,比较之下,清末除了零散的会党起事,并没有北洋时代频仍的割据与杀伐。不但文臣武将几乎没有叛清行为,民众在整体上也没有不服从这个秩序。如果对民众而言,谁当皇帝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千万不要因失序而生战乱;那么,20世纪前五十年,唯一没有战乱的年头是哪个时代呢,恰恰是清末。
共和与立宪,都属于政治现代化的范畴。专制君主的秩序,革命党不容,立宪派也不容。但,分际在于,革命是“逐鹿”,乃至猎鹿;立宪则是把“鹿”给关起来。在立宪派那里,满清君位,不是由我取代,而是为它打造一个笼子——宪政的笼子,请君入瓮。这显然是一种政治智慧:为避免革命导致社会动荡,也为了杜绝王室倾覆后各路豪强问鼎。当然,立宪派的方略,虽在维持王室,但却要掏空它的权力,让它南面无为,仅仅成为秩序的象征。此即康有为的“保存君统而不保存君权”。辛亥枪响,康氏紧急表示:君主立宪,“虽有君主,不过虚位虚名而已,实则共和矣,可名曰虚君共和。”“虚君者无可为比,只能比于冷庙之土偶而已。名之曰皇帝,不过尊土木偶为神而已。”这篇文章的题目是《立宪国之立君主实为奇妙之暗共和法说》,用君主立宪来暗合革命党的民主共和,康有为也算煞费苦心。是啊,表面上看,君主立宪,权力还是在“君”手里,民主共和则是把权力拿在“民”(自己)手里。如果这是一笔权力生意,鼓吹哪一种做法更能迷惑当时的青年呢。所以说“迷惑”,盖在于共和民主不过假象。不可能四万万人都做皇帝,做皇帝的只有一个人。但这一个人此时却假借了四万万人的名义,于是他就不叫“君主”叫“民主”。问题是,这样的“民主”,谁还能给它立宪呢,它代表的可是四万万。从君主到民主,不难看到,权力虽然易主,但权力的性质未易,它还是专制的。
要在于改变政权的性质,哪怕它仍然在君主手里。如果革命是一笔生意,立宪其实也是。生意并非贬义,凡是涉及利益,不过都是生意,何况政治本身就是不同利益体之间的博弈。满清自拳乱后的衰落,已经无可逆挽。它面临的问题不是如何活,而是如何死(虽然清政府不作此想)。革命会让它死得很惨,但立宪之下却可以死的相对体面。至少它失去了权力,却可以保留“万世一系”的国号,而且还有很丰厚的俸禄。立宪派到最后,和满清做的就是这笔生意:保留你的君位,让出你的权力。当年英伦,经过克伦威尔的共和之乱,再也不敢试错。赶走詹姆斯二世之后,和威廉做的也是一笔生意:你接受我的《权利法案》,我拥立你为新君。权利法案是剥夺君权的法案,英伦由此为立宪奠基,同时逐步走上选举意义上的共和(民主)之路。由此可见,共和优先,还是立宪优先,两者大有计较。立宪优先,是以宪政带共和,其势较易;虽有君主之名,但,共和是名未至而实归。共和优先,是以革命带共和,对立宪言,其势甚艰;共和本身也只能是名至而实不归。英伦为君主制国家从立宪到共和,提供了和平转型的范例,清末立宪派照准的就是这条路。它的路线图是: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共和。这是一个拾级而上的顺序,不可躐等,否则必致其乱。事不出立宪派所料,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事擦枪走火,枪声把中国送上了“共和”的歧途,共和成了百年中国的祸源。
百十年来,中华民族是一个缺乏政治智慧的民族。我们不是没有那些拥有政治智慧的先贤,如康梁,而是他们被我们自己 “劣胜优汰”了,甚至还被污名化。一个世纪以来,历史作为一种选择,我们从来不是浪淘沙,而是浪淘金。今年是2010年,一百年前的1910年,是清末立宪运动的高潮年份。它所达到的立宪高度,一百年来,再也无法企及。清末立宪派是传统文化中的“最后一代士绅”,由他们主导的清末十二年堪称20世纪立宪史上的黄金年代。从黄金、白银而黑铁……,今天,我们是否可以再拍一部百年前历史风云的片子呢,名字就叫“走向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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