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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共产党把整个中国都变成了租界
日期:4/5/2011 来源:网络 作者:谢选骏

中国的城市居民买了房子却没有地产,因为买的只是地皮以上的建筑物,古话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幸与中国的现实情况正好吻合。共产党把城市地产变成了租借性质的。

中国的农村居民在自己世世代代居住耕种的土地上也同样成为“客人”,主人政权什么时候请客人农民搬迁客人就必须搬迁,因为中国的农民实际上是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共产党把农村土地都变成了租借性质的。

近日,中国的公墓使用二十年后被要求续费问题成为焦点。北京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二十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就在不久前,新华社报道称,青岛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二十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

济南市物价局去年发布《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执行期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按照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而此前一年颁布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未涉及20年后续费问题。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签订合同时,20年是一个期限,20年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费。李波强调,民政部门一直在调研这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准备下一步修改相关规定,对收费情况作进一步规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告诉本报记者,需要交管理费的主要是经营性墓地,具体怎么交、交多少,还要看当时签订了什么样的合同。如果当时签的是租赁,那么20年一个周期后,还要继续使用,就要继续交管理费。共产党把墓地也变成了租借性质的。

另外,民政部有关人士也表示,墓地也不属于殡葬基本需求之列,所以并不鼓励大家都要去寻找墓地,也就不属于国家必须要去保障的范围。但是他没有说明:城市地产和农民耕地是否在“基本需求之列”?“政府”是否鼓励城市居民买房和农村居民种地耕地墓地?“国家”是否有义务保障人民的土地权利?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大家要小心了,如果谁的后人一时忘记奉献“护墓管理费”,那么他的灵柩就会被犁庭扫穴了。

墓地只有使用权,全体中国人死无葬身之地。

(只能接受具有时间限制的“护墓管理”。)

如此看来,中国的住房用地、耕种用地、墓地以及其他一切方面,都是租借性质。我们不得不遗憾地说:共产党把整个中国都变成了租界。

共产党把整个中国都变成了租界,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十分不利。人无恒产则无恒心,缺乏所有权的人们只懂涸泽而渔、焚林而猎,不会休生养息,更不会顾及到社会的总体利益。

共产党的垄断权力把整个中国都变成了租界,其结果,却使得社会和自己身都变成了建立在流沙基础之上的建筑物。这也许是他们始料不及的,但事实已经证明,这样的建筑不仅经不起百年不遇的地震,就连日常的风吹雨打之下也会摇摇欲坠。而要支撑这样的危房,似乎只有依靠高度的神经紧张、每天挖山不止的“维稳”、明里暗里的军事戒严,才能继续“统治”下去。

共产党的垄断权力把整个中国都变成了租界,这是中国的悲剧,是中国的百年革命(1911—2011年)尚未结束的明显证据。在此局势下,中国人实际上没有家园,与亡国奴的处境大同小异。

201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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