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主人的身份在选举权上的体现由宪法所确认。中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虽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如何去行使却并非人人都知道,或者说多数时间这一权利因为不知道而失去。随着国人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对于相应公民权利的认知与行使亟需新的“扫盲”。
这里提供了一份图文并茂的简易版中国公民参选人大代表指南,希望为公民积极参选,推动中国进步而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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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选举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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