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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平:重庆李俊惊曝薄熙来打黑内幕
日期:7/13/2011 来源:网络 作者:姜维平


李俊说: “我被捕入狱的主要原因,是薄熙来和王立军为了讨好和拉拢成都军区的原政委张海洋(现二炮政委),为了取得军方对他十八大上位的支持,而把我当成了牺牲品,我并没有像文强和黎强那样直接得罪过薄熙来,只是我与原成都军区的领导关系密切,可能他们内部有些矛盾,这些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的是,我投资购买成都军区重庆物资供应站667亩土地时,没有按照张的需要,达到他的个人目的”。

李俊表示,该宗土地是以俊峰置业公司名义购买的,是该公司经营层人士集体决策的结果。当时俊峰置业的法人代表是魏文清,现以“涉黑”的名义已被捕,他是李俊的侄女婿。

但我认为,李俊想必知道依据2008年7月6日,他们与军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应在2009年1月24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转让金32400万元,但直到2009 年6月23日才支付完毕,也就是说,俊峰置业违约在先,他们的合同纠纷是由迟延支付土地转让金引起的,李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重庆官方以 “涉黑”,“行贿”等罪名,先抓人,再签订新的协议,拿到钱又放人,显然已由有理变为违法,如果他们到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申请查封和冻结这宗土地是否更好?

他回忆说:在被关押期间,专案组成员,成都军区纪检部纪检室主任黄华,警告威胁他说,2010年8月,是他带着张海洋的口信,找到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告诉他,张震的儿子张海洋和薄熙来是世交,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同手足,说李俊得罪了张海洋,要从他这个突破口,找出张海洋政委的政治对立面的经济问题。

他说,王立军见到黄华时,知道了有关情况后,请示了薄熙来,就在他的办公室里,立即指示经济侦查总队原总队长陈光明,定性李俊为“涉黑”等多项罪名,马上通缉。王立军还当场送给黄华等人一份纪念品,以示地方对成都军区的友好感情。

刑讯逼供,眼见为实

2009 年12月4日至2010年3月5日,李俊被关押了3个多月,此间,12月4日至12月30日,他被关押在重庆市第一看守所,这种经历与我颇为类似和巧合,我是2000年12月4日被薄熙来下令,由他的秘书,大连国安局党委书记车克民具体操办,把我关押在海军基地大连看守所的,也就是说,我与李俊是同一天被捕,同样是老百姓却都在部队关押过,时间相隔了整整九年!薄熙来的徇私枉法成了跨世纪的罪行!

李俊说:在看守所里,涉黑人员穿红色马甲,以便监控识别。审讯时带手铐和黑色头套。和我同住114监舍的重庆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光成因所谓涉黑被专案组的人,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是瘀血,监外提讯时,第一次坐老虎凳16天,第二次7天,第三次2天,他告诉我,专案组的一个经侦总队的支队长对他下手最狠,他受到刑讯逼供,监舍的其他人,除了我之外都有签字证实。他晚上痛的不能睡觉,连做梦都喊“我招我招”,最后他被判刑19年。重庆翔龙运输公司经理赵小平,在外被提讯38天后回来,是被两个警察拖进监舍的。狱警孙某看后掉着眼泪对李俊说,“我当警察内心有愧,受到良心的谴责。”

李俊表示,和他同住一起的狱友告诉他,重庆的涉黑人员一般不会在看守所提讯,因为有监控录像,怕留下证据,他们往往把嫌犯转移到外面的农庄秘密提讯,警方租用了大量的“农家乐”和渡假村进行秘密审讯,由武警负责把守看管,由专案组成员滥施淫威,当时整个重庆市的看守所全部爆满,连郊区的农庄也人满为患。

他还披露,在看守所里关押的人,不能看法律书籍,不能谘询有关案情方面的法律条款,不能相互商讨案情,完全与世隔绝。王立军为了求得轰动效应,下令200多个专案组必须在很短的限期内迅速破案,否则将撤职查办,所以,他们不得不先抓后审,先“臭”后判,实施刑讯逼供来完成任务。为了防止知道内情的警察不服从指挥,重庆市公安局组织的专案组,把主城区和郊区的专案人员互调后交叉办案,并设有监控他们所谓办案质量的督察队,让警员也生活在互相举报的恐惧之中。李俊说,同监室的狱友(所谓的“涉黑人员”)告诉他说,这里很多的警员根本不会办案,只会打人,他们完全是一帮土匪流氓。

李俊以切肤之痛披露说,重庆公安局为了达到薄熙来唱红打黑的政治目的,发动全民举报,并发放几十万个带邮票的信封,(注有“绝密”字样)直接发到各个居委会,鼓励人民随时举报社会各个阶层人士的言行。他们为了追究企业家的所谓“原罪”,把历史上已经过了案件追诉时效的旧事重新翻出来,一起定罪,有些是近20年来的治安纠纷和经济纠纷,他们把这些所谓的“原罪”串联起来,从而给很多民营企业家扣上“领导和组织黑社会”的帽子,判以重罪,他也不例外,其目的是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永远没有讲出真相的机会。当重庆高法的副院长张韬被抓和法官乌小青被自杀之后,重庆市的各级法院已经失去了独立性,在薄熙来的操控下,重庆高院明文规定,有关黑社会的案件,不得减刑。而且,在打黑办案的同时,检察院和法院提前介入公安侦查阶段,以指导办案的名义串通公检法,“三长”举手,开会定罪,违反了司法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造成徇私枉法的案件堆积如山。重庆市政府官员、民营企业家和律师们人人谈“黑”色变,惶惶不可终日。

滥施刑罚,施压签约

12月31日至3月5日,李俊被转移关押在成都军区重庆武器库保管一队,他说,在此期间,联合专案组对他滥施酷刑,晚上不准上厕所,连续审问几天几夜,不让休息,还揪他的耳朵,用笔砸他的头,用电棍击他,辱骂他,等等,但情况没有像上述那些人那么惨重。这是因为他还有用。

李俊披露,专案组成员黄华,先是逼迫他承认,以往做生意时和成都军区哪些军官干了违法勾当,由于他们所拟定的多项罪名都未查证,后来又要求他,按照他写的字条内容,给外面的俊峰置业企业法人魏文清打电话,逼其缴纳所谓的购买土地违约赔偿金4004,34万元人民币(这方面,有2010年2月22日双方达成的《关于追究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违约责任的协议》为证)。同时,李俊说:“他们还私下敲诈了我3000多万人民币”。不过,在李俊特快专递给我的证据材料里,没有这3000万的佐证,他自称暂时不便陈述详情。

李俊表示,在他被关押期间,成都军区原保卫部部长(现任职总政保卫部)包汉武多次公开对他说,他和王立军关系很好,并暗示他,可以帮助解围,说他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因为和军队生意往来多年,知道很多军队高层内幕,在生意过程中得罪了张海洋政委,卷入了军队的政治斗争,他以此为由,企图敲诈我。但这些细节有待于进一步证实。

李俊提供的文字和照片表明,他的专案组人员,阵容庞大,可见薄熙来非常重视,也与军方有十分密切的交情,这可能是中南海高层多年来对其另立山头,束手无策的主要原因吧。李俊专案组的成员有黄华(成都军区纪检部纪检室主任)、梅浩(成都军区保卫处处长)、周金平(重庆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杨江、杨先、安支队长(均是重庆市公安局民警)、成都军区检察院谭处长和褚健(成都军区保卫部干事)等等。其中,办案民警杨江和黄华反覆威胁他说:组织领导黑社会是公安机关包装做出来的,现在是打黑进行到了纵深阶段,你必须按要求向专案组低头认罪,才有活路,否则你的公司会轰然倒下,你的家人全部完蛋,,随便搞你一个家族式的黑社会组织没有问题。你是专政的扫黑对象,在关押期间已看到了黑社会是怎样的下场。

李俊说,负责他的人,是监管一队的队长林义安,指导员杨斌,还有专门调来的成都军区看守所所长罗雷,以及看管他的9条猎狗,17个士兵。这一情节使我忆及2000年底,在大连旅顺海军基地看守所,我被关押在五六平方米的囚室里,有5个士兵,1条狼狗看管我,共历45天,这说明薄熙来把李俊案看得尤重。这是因为,军方支持他,还是拥戴胡锦涛,是特别重要的决定他本人命运的大事。

李俊说,专案组审讯时,多次打他辱骂他,还说他这样的人生不如死,但又威胁说,你死了就是畏罪自杀,跑了就是畏罪潜逃,我们可以随时用枪打死你,随你的便吧。。。。。。他描述说,他被关押在一个不足10平米的房子里,呆了两个多月。门口士兵24小时值班,白天和晚上都有两个人在他身边监视。

达成交易,放了又抓

2010 年2月22日,由专案组遥控,李俊指令,魏文清代表公司,张真祥代表军方,在重庆大坪红楼宾馆,双方达成了协议,3月1日成都军区签发了《关于交还李俊的函》,3月3日,公安局签发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渝公法字2010,009号},同一天,以“未发现在办理军队土地转让中有涉黑恶,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和行贿的犯罪行为”之由,专案组将其释放,李俊说,行前有人警告他,这三个月里你所看到的、听到的该忘掉的要忘掉,以后要装聋作哑,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此遭遇,李俊知道了中国不是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即使有亿万家产,也随时会得而复失,可能连命都保不住。他说,在重庆,人权,生命,财产都得不到保障,也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犹如人间地狱。所以,他获释后决定携全家投资移民美国或马尔他,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好在2010年7月,他按照移民办理程序的要求,办理和递交了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手续(2010年7月23日由公司所在地渝碚路派出所出具)。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2010年 10月12日,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公安分局忽然下令,清查了属于他个人资产的金龙玉凤国际俱乐部,使它从此处于停业状态,这回罪名不是“涉黑”,而是“涉黄”,以此为藉口,公安再次给他定罪,当时,共带走了35名工作人员接受审查,因无证据,当晚全部释放,而媒体报导的数目却是70人。这是因为薄熙来还需要李俊案为自己的政绩造势,或许担心移居海外后,他会泄露所谓的“国家机密”,李俊愤怒地说,我再次声明自己没有参与经营,只是实际上的投资人,金龙玉凤国际俱乐部只是集团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其总收入还不到集团公司总收入的3%,其总资产也不到集团公司总资产的8%。

笔者知道,类似这样的集歌舞,酒楼,桑拿等为一体的综合娱乐场所,在中国的城市里多如牛毛,一般情况下,都有陪侍小姐,我敢说,认真清查它们,大都有不同程度的涉黄涉毒问题,薄熙来在大连当政的八年间,也是卖淫业最繁荣“娼”盛的时候,在他本人位于西岗区福德街和长江路万达公寓交界处的地方,就有多家这样的灯红酒绿,藏污纳垢场所,他为什么舍近求远,前后矛盾,判若两人,去重庆“打黑”“除黄”呢?可见他是在找把柄,玩权术而已!退一步说,即使上述俱乐部真的有人涉黄,投资人李俊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

2011年7月8日,我从他邮寄给我的资料中看出,金龙玉凤国际俱乐部有专门的经营班子在管理,他们多次召开有关加强管理严禁违法经营的专题会议,在俊峰集团的内部小报《俊峰人》上,2010年8月20日,还头版头条刊发了报导《金龙玉凤俱乐部坚决抵制黄赌毒》,这表明,遵照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俱乐部场所明示杜绝吸食毒品、卖淫等违法经营,他们要求所有员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为了用法律的形式,制约他们的行为,公司不仅监督和培训他们,而且还和每个员工都签有《公约卡》,我看到了公章,签名和指模,至于个别人私下违法犯罪,是不是就能以“涉黄”的罪名抓捕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这的确是一个应当慎重考虑的问题。

我认真阅读了网上“天涯社区”2010年11月30日刊出的重庆当地人,对“金龙玉凤案件”的两种针锋相对的评论,属名“燕子2046”的网友说,据她的了解,金龙玉凤公司各部门从制度上就不允许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现场也没有发现卖淫嫖娼的现象,既然没有犯罪事实,这个罪名就看不懂了;另一个属名“该背实p”的网友说,签署一份保证书,这只是李俊掩耳盗铃罢了。沙区的人谁都知道金龙玉凤就是妓院,大淫窝。。。。。。可见此事有待于进一步查清。

由此我们已经看到,2009年至今,重庆公安局一会儿说他有罪,一会儿又宣告无罪,把他抓了又放,放了又抓,两次通缉,形同儿戏。这不仅使我想起上个世纪发生在大连的多起类似案件,比如,大连“天天渔港案”,“陈德惠律师案”,等等,而且,记起了“李庄案”和“方洪案”,以及出租车罢运领导黎强案,这些暂且不论。

试问:在李俊出示给我的法律文书中,有2010年3月5日,重庆市公安局给他的《撤销案件决定书》;2010年3月1日,成都军区政治部保卫部给重庆市公安局的有关他无罪的公函;2010年3月1日,关于成都军区发给重庆市公安局的《交还李俊的函》;2010年7月23日,由渝碚路派出所给他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且,2010年10月26日,他还拿到了由重庆市公安局签发的护照,(以上李俊都有证据原件)。难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吗?是谁在下令通缉一个他们用法律文书证明了无罪的人?!

文革遗风,株连九族

李俊控诉说,为了逼其就范,彻底催毁他的事业,薄熙来和王立军还下令重庆市公安局,逮捕了他家里的很多亲人,为了让妻子免受牵连,在他们的逼迫下,他和妻子罗淙在14个月之内两度离婚,工作无法进行。现在又在通缉他,法律何在?人权何在?公正何在?亲情何在?事实证明,这些人身陷囹圄,完全是重庆市公安局的暗箱操作和栽赃陷害。

2010年10月23日,正在外地开会的李俊得到消息,匆忙逃往海外,根本来不及处理公司的诸多杂务,也来不及和70 多个亲友道别,随后,薄熙来和王立军恼羞成怒,命令重庆市公安局以各种罪名秘密逮捕了他的妻子罗淙以及哥哥李修武、侄儿台士华、郑欧、郑毅,侄女婿魏文清等涉及公司管理层的人员25人,还有三个家庭成员李少平、李险峰、左衡,司机张子汉被通缉在逃。

每每念及至此,虎背熊腰的堂堂男子汉李俊,在电话那头嚎啕大哭,他说,现在已经彻底绝望了,为什么薄熙来如此肆无忌惮地枉法追诉,中南海却没有领导人敢给民营企业老板做主呢?为什么没有纪检部门敢抓他呢?李俊苦心经营了20多年的心血和事业烟消云散,付之东流,他和家人的命运都是生死未卜,他的妻子罗淙根本没有参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也被以窝藏罪逮捕,这实际上就是绑架。现在,他的两个年幼的女儿和80多岁高龄的母亲,以及两个70多岁的岳父母,无人照顾、无法生活,情何以堪?

为了解李俊,撰写有关他的文章,我上网查询,但收获无几,这对一个在重庆家喻户晓的富豪名人来说,十分奇怪。李俊说,当时媒体大量报导他已被捕,以前网上公司的大量正面消息,几乎全部被公安机关屏蔽,原来,《重庆日报》等大量宣传他艰辛创业的报导,都被心虚的重庆当局删除。

我想,薄熙来惯用的软硬兼施的手法就是“抓”和“骗”,“抓”是“打黑”,“骗”是“唱红”,他在操控司法的同时,也先强奸了媒体,用妖魔化的文革手法,把一大批所谓黑社会分子未审先报,用各种丑化,污辱和渲染的文字,满足社会上一些人“仇富恨贪”的心理,却走私了野心家暗渡陈仓的阴谋,以达到其险恶的政治目的。

王立军一纸通缉令,使昔日的亿万富豪,如今饥寒交迫,负案在逃,李俊一直在东躲西藏,颠沛流离,他很想听听亲友的声音,但不敢打电话,不敢和亲人联系,仿佛 50万个重庆的摄像头在监视着他,但李俊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自己是什么人,他的70多个亲友是什么人,他们中被抓的25个人有罪还是没罪?

他说,苍天有眼,六月飞雪,这起所谓“涉黑案”是一起典型的窦娥冤案,是公权力操纵司法的结果,目的是以打黑之名,掠夺民营资产,满足军方和政客的私欲。现在,沙坪坝公安局专案组成员魏星,奉上级之命,私下逼迫公司托管给了沙坪坝的迈瑞公司,而迈瑞则是国企,其领导人就是官员,他们肆意践踏国家的法律,违法扣押了公司的公章和财务印鉴,逼迫他们把净资产多达约40亿的集团公司,交给沙坪坝的迈瑞公司托管,而托管就是为没收全部资产埋下伏笔,这是薄熙来当局惯用的巧取豪夺,或公开抢劫民营资产的操做模式,他们还恬不知耻地称之为“重庆模式”,这其实不是正常的政府行为,而是薄熙来、王立军引领的文革风暴式的强加给国人的政治灾难。

制造混乱,从中渔利

李俊表示,他的案件具体操办人还有沙坪坝区委书记李剑铭,和王立军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沙坪坝公安局分局局长郭维国,但幕后的黑手是薄熙来,他们毫无顾忌地扣押了公司近三亿多的流转资金,以各种理由不支付俊峰集团工程款和民工职工工资,造成俊峰置业房地产公司的“龙凤云州”和“香格里拉”两个项目的两千多户不能按期交房,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稳定,其目的就是有意造成混乱,官方所控制的利益集团趁机托管,实为抢劫俊峰集团公司和相关的十几家公司财产,李剑铭多次召集会议和指示公、检、法“三长”并统一意见和行动,制造了这起以 “涉黑”“涉黄”名义上演的悲剧,其目的就是为了没收公司4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让他成为继渝强公司老板黎强、庆隆物业公司老板彭治民之后的又一个民企 “黑老大”。

由于中国的商场和官场联系密切,李俊与重庆很多官员有交情,他说,关于李剑铭这个人,他很熟悉,为了拍薄熙来的马屁,升官发财,他积极响应“森林重庆”的口号,曾让他把“香格里拉”项目的几百亩土地献出来做市政公园,他没有同意。他还通过他的哥哥(重庆建工集团管理人员)和他的朋友王敬(一位民营电力公司的老板)多次找到他,想承揽“香格里拉”项目约5000万预算的强电工程,他也予以拒绝,故此得罪了李剑铭,他就藉此机会陷害和报复李俊。

他还列举了许多贪官污吏,指控他们索贿受贿,但都没有佐证。他认为,自己的案件比重庆“李庄案”更严重,恳请国际社会各界人士替他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今天,如同时空错乱,光阴倒流,他和一岁时的父亲一样,踏上了背井离乡的路,李俊虽远在国外,但并未完全解脱,薄熙来操控的所谓海外追逃专案组,正在世界各地活动,他很担心自己成为第二个“王家姊妹”和常亮,他更怕变成第二个在机场出口举牌投案表演的“亮点”。

李俊认为,自己是遭受了政治迫害的民企老板,不是在逃的经济犯罪份子,他的抓了又放,放了又抓的故事,是薄熙来和张海洋精心编织的又一个阴谋,由于他获释后在不同的场合,已经发表了很多对薄熙来不利的内幕消息和司法不公的言论,他们发觉后,曾威胁他说,这是反党反政府的犯罪行为,故此,他们想封住他的嘴,把以前法律文书明示的内容推翻,联合起来再次对他进行人权、宗教、政治迫害,因此,李俊渴望联合国难民机构对其施救,他所暂时留驻的国家应当准许他提出难民申请。

举报薄熙来,最后的呼吁

李俊和我一样,还对中共党内的改革派抱有一种善良的期待,他邮寄了一批资料,其中有一封举报薄熙来徇私枉法罪行的信件,其投诉方是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但他目前已经不方便寄出。

他说,在重庆不只是他一个人,很多民营企业家都是以这种形式遭到政治迫害的,比如,重庆渝强董事长黎强、庆隆物业董事长彭治民等人,他都很熟悉,他们都是因为在某些场合,表示对薄熙来、王立军不满而被强加罪名的,至今很多真相都被掩埋。官方的最终目的,都是掠夺民营企业家的资产,摧毁他们的事业,满足利益集团的私欲,为了使真相冰封永藏,重庆市法院对涉黑人员规定不得保释,不得减刑,以防止他们制造的冤假错案重见天日,所以,薄熙来对侥幸逃生的李俊也会上下其手,置他于死地。一方面他呼吁国际媒体能够关注他,保护他,解救他,另一方面,他也提醒人们不要忘记被陷害囚禁的其他民营企业家,还他们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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