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做出以上表述。(2012年1月15日《新京报》)。
笔者又查到十年前2002年1月24日《北京晚报》的报道:“继去年21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中央和本市的99万公务员及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职工将加入到已在企业推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中。届时,他们将与实行了几十年的公费医疗制度说拜拜。据悉,公务员加入医保工作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
从上述报道中,我们看到,其实中央级公务员的医疗改革在十年前就应该进行,而昨日的报道,到明年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才能开始,让人吃惊,是什么原因呢?说到底,愚以为就是利益作怪,众所周知的是,过去那种福利式的公费医疗国家的巨额公费医疗的负担,让一些人家里的小药箱满了;,一人公费全家看病,冒名顶替现象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一些人用公费医疗开出贵重药品倒卖给路边的药贩子。
当前,中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全面建立,全国各地普遍开花,其间最受惠的是基层的民众,中央多次发文要求强化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何以中央级的改革却迟迟不能推动?民众更加存疑,为什么中央级的公务员们,还一直在享受着以前的那种全报销式的福利医疗呢?
笔者没有办法查到历年来,中央级公务员公费医疗报销的具体数字,想必数字定会惊人。东汉·班固《白虎通·三教》:“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就是所谓的上行下效,古人都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国家级的公务员能不明白吗?试想,假如各省直机关也抱有同样的想法,那么各地(市)级机关呢?县级机关呢?以至乡镇机关呢?还有那些众多有钱的事业单位呢?看来最后剩下的就是我等升斗小民了!
另外,张大发解释说,“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为什么中央级公务员看病报销补偿水平就不可以下降呢?按照道理来说,国家公务员职业是一个金饭碗,各项收入皆比其他民众丰厚,两相对照而言,更需要对医疗报销进行补偿的是低收入群体才对。
据新华网杭州1月15日电,“位于市区之江路城市阳台附近的钱塘江水域有人溺水身亡,据介绍说,老人79岁,不久前被确诊为胰腺癌,需要大笔的医疗费,老人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14日6时左右就悄悄出门来到江边轻生,直到9时30分左右浮上江面才被群众发现。”对比中央级公务员公费医疗,让轻生民众的亲属情何以堪!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当今社会上行下效已蔚为成风,而我国又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频发,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恳请中央各机关能审时度势,考虑社会观感 ,尽快将中央级公务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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