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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如何拆迁,看看《七十二家房客》就知道
日期:1/27/2012 来源:凯迪社区 作者:胡椒粉ppp

由珠江电影制片厂和香港鸿图影业公司联合摄制的、根据上海大同滑稽剧团同名舞台剧改编的《七十二家房客》,公映于1963年,一度成为家喻户晓的喜剧片。

影片一开头就说明:“解放前这里住着七十二家房客”

故事说的是包租公和包租婆夫妇要把他们的物业——居住着七十二家房客的三层楼房连同大院子改造、装修成“逍遥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建成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的娱乐中心。

这就涉及到要花一笔钱来“拆”和“迁”。拆,就是要拆掉残旧的部分并装修;迁,就是要让这七十二户人家搬走。拆是没问题的,各股东都已爽快出资,难就难在要让这七十二户租客搬出去。

七十二户人家干各行各业的都有:西医金医生、舞女韩师奶、昌记洗衣、卖糖果橄榄的“鸡公公”,还有裁缝佬、补鞋仔等,没有一家愿意搬走,公开表明“死都不搬”。包租婆和补鞋仔吵架时说:“你不服你可以搬走”,补鞋仔回敬说:“我不服但我又不搬,怎么样?”

那时既没有官商勾结的拆迁办,也没有由流氓黑社会组成的拆迁公司,只要客户不愿意搬,就没人敢动他们一根毫毛,包括严重得罪房东的补鞋仔和鸡公公。

补鞋仔不但和包租婆吵架,还因住楼上的包租婆跺脚过重而用铁锤往上撞,最终撞穿楼板;在包租公要打自己的女儿阿香时,补鞋仔出面阻拦从而与包租公在院子里当众打架;鸡公公曾当着众人的面揭露出偷裁缝佬一块花布的是包租婆。这些冲突都不足以成为赶走他们的理由。

资金都到位了,却迁不走这几十户人家,情急之下,包租公夫妇勾结花名为“三六九”的巡警,用栽赃的办法构陷补鞋仔是偷衣服的贼,从而逼他搬走。但此事弄巧成拙,不但陷害不成,反而暴露出他们的栽赃丑行。

万般无奈,包租公夫妇决定把女儿阿香嫁给警察分局的张局长,与当官的联姻,用警察的势力“赶走这帮穷鬼”。

看看张局长来相亲时房客们是怎样羞辱他的:

“死龟公,要开老姖寨(妓院)就回自己家开个够。”

“你盲的吗?无头苍蝇。”

“要来收买人命啦。”

“叫我们几百人睡街边?你生仔都没有屁股。”

最后,在房客的帮助下,阿香成功逃婚,联姻失败,拆迁不成,股东损失惨重。

影片里的七十二家房客,都不是房子的主人,只是租客而已。照理说没有发言权,只有卷包袱走人的份。而房子的主人是包租公和包租婆,他们要拆建装修自己的房子都这么难。

影片虽是喜剧,但对“旧社会”只会抹黑不会颂扬,绝不会“唱好”旧社会。包租公这类反动阶级的“坏”只会夸大加重,却还是那么的仁慈:补鞋仔这类的劳动人民应该是无权无势,却有基本的人权保障。

看看现在的野蛮拆迁,

拆迁者与被拆迁者,其实就是买与卖的关系。当然卖者有不卖的权利,有‘不走”的权利。有讲价的权利。但如今我们这些被拆的房屋的主人,他们没有“不走”的权利,他们只是要正当的补偿都被关押毒打。政府的一句话就置人于死地:“你的是危房,要拆掉”(危不危关你屁事)、“这里要实行旧城改造,建成漂亮街区”(我愿住旧城都不行吗)、“这里要重新规划”(你原来没规划好是你的错,何故要来扰民)、“你的旧房只值5万,补30万就能搬进新房”(卖家无权决定自己的价钱)。这是什么世道?

看看《七十二家房客》,就明白如今世道有多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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