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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让制的真伪之争与中国古代民主思想的萌芽
日期:3/15/2012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吕耿松

尧舜禹三代到底有没有禅让?如果有,禅让是一种制度安排还是权宜之计?这个问题在春秋战国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但到了汉代以后,史家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特别是司马迁的《史记》问世后,“尧舜禅让”的故事已家喻户晓。

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汲郡(即现在河南省汲县西南)有个名叫“不准”(读音为“否彪”)的盗墓贼,盗掘了战国时期的一座王陵──魏襄王的陵墓,结果发现了写在竹简上共有十万多字的古书,其中有“纪年”13篇,记载起自尧舜禹汤一直到战国魏安釐王的史事,后经人整理为《古本竹书纪年》,又称为《汲冢书》,它比司马迁著的《史记》成书时间还要早二百多年。此书所载“尧舜禅让”历史,与儒家经典大相径庭。此书曾一度被列为禁书,藏之宫廷府库。
   
根据《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当时黄河中游夏族的尧,曾想将华夏集团部落联盟首领职位由其子丹朱世袭,但遭到属于夷族的舜的反对。舜发动政变,囚禁尧父子,自己称帝。而据《尚书•皋陶集》载,舜不仅囚禁丹朱,而且找了个借口杀了丹朱,并灭绝其全家。舜是尧的女婿,原来是一个部落酋长儿子,在家中受到父亲、弟弟和后母的排挤,但因其能力出众受到尧的青睐,招为女婿,并被岳父大人擢升到权力中心。不久,他就逐渐地把军事政治各要害部门都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舜是一个野心家,早就觊觎岳父的宝座。但他知道解要坐上龙位,合法取得政权绝不可能,必须使出非常谋略──迫使岳父大人不断宣传要拱手让位,这就是所谓的禅让。

另一种说法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的《中国史学入门》所持的观点。顾老先生认为,在氏族社会,男人嫁出去。母系社会原为母性统治,后来转变成女子的丈夫统治,他再让位给女儿的丈夫。上一代人的婿为酋长,他再传位给下一代的婿。这样,才有尧让舜,舜让禹的传说。舜是尧的女婿,禹是舜的女婿,用现在的话说尧、舜、禹都是倒插门,从外人看来,当家的是尧、舜、禹不是一个姓,好象是“禅让”,而实际上这还是一种世袭,只不过它是按母系血统的世袭。
   
舜和禹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辞海》说:“舜为禹所放逐,死在南方的苍梧。”战国时期的韩非子在《说疑篇》中说:“舜偪(逼)尧,禹偪(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面天下誉之”。韩非认为舜、禹、汤、武都是以臣弑君,用暴力夺取天下的, 只不过他们君临天下,又能满足众人物质上的需要,所以大家就从了他们,而并非他们是禅让的圣人。

前面提到,《古本竹书纪年》成书于战国时期,它记载了“尧年老德衰,为舜所囚”、“舜困尧于平阳,取之帝位”、“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等史实。当时的诸子百家,都用自己的思想对这件史事进行改铸,因此众说纷纭。最早提出禅让的是墨子(墨翟),接着孟子(孟轲)也对此作出了渲染,但后来荀况、韩非又加以否定。于是有人说尧舜禅让是战国诸子为了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而编造出来的。事实上,从司马迁的《史记》上也可以查到,中国从黄帝时期起就是世袭制。黄帝的正妃嫘祖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叫玄嚣,次子叫昌意。黄帝死前,传位于次子昌意的儿子高阳,也就是帝颛顼。帝颛顼死后,又传位于玄嚣的孙子高辛帝喾。帝喾死后,他的长子帝挚即位,帝挚死后,由其弟放勋继位,放勋即帝尧(一说帝尧的帝位是谋来的)。一个正常的王朝世袭,到尧这里中断了,这说明当时的形势非常特殊,“禅让”是逼迫的,而非当权者自愿。由于当时的皇位继承人(尧继承人丹朱和舜的继承人商均)“不肖”,不受老百姓欢迎。相比之下,权力的篡夺者在威望和能力上都要远远超过皇位继承人,事实上他们也做出了许多利国利民的事,如大禹治水,所以他们深受百姓拥护。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皇室式微,国家分裂,兵祸连结,人们怀念尧舜禹时代那种太平盛世,由此想到了“禅让”的好处,所提出了“禅让”的政治主张。禅让主张实际上就是中国民主思想的萌芽。

主张禅让说的代表人物是墨子。墨子名翟,鲁国人(公元前468年至376年),我国战国初期著名的思想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在《墨子•尚贤上》写到:“古者尧举舜于服泽之阳,授之政,天下平;禹举益于阴方之中,授之政,九州成。”这里只提到尧和禹,没有提到舜,但舜在尧和禹之间。这里还提到了益,益是指伯益,是禹的接班人,但他接班没有成功,后来还是被禹的儿子启赶下了台,这是由于启并非“不肖”而伯益也并非众望所归。墨子还在其他多处提到禅让之事。

许多研究墨子的学者认为,墨子是中国古代最早提出民主理论的人,而且他的民主理论比较完备,并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据学者南方在野在《墨子的国家起源学说》中分析,墨子的民主理论可概括为三方面:一、民约论──人先于国。墨子在《墨子•尚同下》中写道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也就是说,古代天下开始有人民的时候,没有政府官员,大家都是平民百姓。世界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国家,也没有国家权力,只有百姓的自然权利。但这种状况并不美妙,于是人民要求建立一个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选择贤能的人作为政府首脑。二、择君论──民主选举。墨子在《墨子•尚同中》中写道:“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立诸侯国君”;“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从天子到三公,从诸侯到正长,政府各级官员莫不是选出来的,这是墨子民主理论的精华。他不但明确主张选举各级政府官员,而且主张对选举资格应不加限制:“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要有德有才,不管出身如何,都可选举为上至国家首脑,下至各级政府的官员。三、宪政论──天志法仪。墨子认为“法不仁不可以为法”,也就是说恶法非法。一般来恶法都是由专制者制定的。他在《墨子•法仪》中说:“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也就是说,父母、师长、君王由于其优势地位,他们制定的法律、制度、规矩都是严厉压制他人的,因而是不仁的,这种不仁的法是不能作为“治法”的。

什么样的法是“仁法”呢?墨子认为,“以天之志为法”就是仁法。他说:“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天之行广而无私”,“天之爱百姓也”(《墨子•天志下》)。这里的所谓天志,就是“无私”和“爱百姓”,也就是现代社会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宪政原则。在墨子那里,这就是“仁法”和“法仪”。法仪说,剥夺了君王、父母、师长这些权威者的立法权。

墨子的学说一直受到近现代学者的推崇。前华中师大教授、哲学家詹剑峰在《墨子的哲学与科学》中高度评价墨子的平等思想:“不论是贵族阶级的天子、诸侯、公卿、大夫还是庶民阶级的庶子、工匠、农民以及农奴、工奴、商奴,在天之下,一律平等,都是天之人民。这种提法,是有民主的意味的。”(《民主与科学》2004年第4期)。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王桐龄则认为墨子学说宜于共和国体、立宪政体和平等制度。他说:“……使墨子而得位行道,则选贤与能,天下为公,其兼爱主义、实利主义、万民平等主义、君主民选主义,将一一见诸实行。”(同上)。

推崇禅让制的另一代表人物是孟子。孟子在《孟子•万章上•第六章》中写道 :“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这段记载提到了尧舜禹三人禅让的经过,并且这三人都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孟子的所谓天,实际上就是指人民。他说:“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这里,他把天与民等同起来。在下面的论述中,他进一步把天与民等同起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即天的眼睛就人民的眼睛,天的耳朵就是人民的耳朵,天和人民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天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既然舜、禹都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推选出来的,那么这样的推选实际上就是民主选举。有学者认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个观点可与西方的“天赋人权”相媲美,是“君权民赋”。

孟子还有一个著名的观点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一观点被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称为“民本主义”。但笔者认它不仅仅包含了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思想,而且还包含了主权在民的民约论思想。这个设想如果成立,那么中国“主权在民”思想的萌芽要比西方早两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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