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同志”下台了。先是“不再兼任”重庆的职务,接着是被“停止”了中央的职务,交中纪委“立案调查”。如果不出意外,下一次当中共中央提到这位前政治局委员、前重庆市委书记的鼎鼎大名的时候,关键词应该是“撤销”、“开除”和“移送”。想必,那时候他已不在“同志”之列。
至于薄熙来政治生涯的最后一站,我猜想,是秦城监狱。鉴于他和他的搭档王立军前副市长所涉事件影响之巨大,鉴于他和他的妻子“薄谷开来”女士所涉案情性质之严重,这几乎是一定的。多行不义,作法自毙,他将在那座举世闻名的监狱中永久脱离媒体和公众的视野,再也没有时来运转、落而复起的希望了,这也几乎是一定的。即便他出身正一品的红色世家,属于所谓“太子党”,但事情弄到如今这个地步,别说什么“太子党”了,就是“太上皇党”亲自出马,怕也已经回天无力。
在当今中国,薄熙来下台是一桩不可多得的重大事件,而且是一桩可喜可贺的重大事件,虽然人们对事件的后续发展——此事件对政治改革是否具有促进作用是人们主要的关注点,党内斗争的走向以及薄熙来和同党的下场倒在其次——仍不敢有所奢望。薄熙来下台的重要性,可以套用电影《让子弹飞》的著名台词来说:没有薄熙来,对我们很重要。在未来的常委中没有薄熙来,在十八大之后没有全国性的“唱红打黑”运动,对我们确实很重要。
毛泽东于1976年自然死亡,那是这个倒霉的国家奉送给苦难的人民——包括毛泽东的绝大部分同志和同事——最重的礼物和最大的惊喜,是中华民族在1949年以来充满苦涩的六十多年里所经历过的最重要的事件,或许也是六十多年里最有资格“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件之一。当然,薄熙来下台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尚不足以与“伟大领袖”的自然死亡相比,也不足以与“粉碎‘四人帮’”那场惊心动魄的宫廷政变相比,但这三者的政治性质则是大体相似的。
自清末以降,中国人民一直期盼着“天翻地覆”、“日新月异”,一直梦寐以求得到繁荣富强、民主共和等等“好东西”(俞可平语),却不幸走上了政治上的死胡同,遇上了有史以来最坏的坏人、坏事、坏党、坏政府。如今,我们依然得不到那些个期盼已久的“好东西”,这且不必说了,但有幸躲过了最坏的坏东西,可以暂且解除警报,不必担心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再吃反右的二遍苦,再受文革的二茬罪,这也并非易事。
但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说共产党里谁上谁下并不重要,黑箱之内的权力斗争无论谁胜谁负都无关大局,因为中共的高层人物都是半斤八两,搞掉一个旧的,换上一个新的,上了台的未必好过下了台的,即使遇到一个稍好一点的,充其量也就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这样的说法,我认为并不正确。制度是根本,但是并不决定一切。有“新中国”的制度才有毛,但是如果没有毛,中国大致也就不会有大跃进、反右和文革。再者,前苏联斯大林和戈尔巴乔夫时期制度是一样的,但是领导人不同,结局则不同。可见制度与人是相辅相成的。
毫无疑问,国家重要的人事变动——尤其是非常规的人事异动——有可能成为制度变革的前奏,以中共为例:林彪摔死,文革邪火才慢慢降温;毛泽东咽气,才有人敢动神憎鬼厌的“四人帮”:“凡是派”失势,才可以开动“改革开放”的歪脑筋;强硬派整掉胡耀邦、赵紫阳,也就等于废掉了“政治体制改革”;……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谁上台谁下台怎么可能对制度变革并不重要呢?
让我们设想,假如十八大之后薄熙来当了政治局常委,执掌意识形态。也许,用不了多久,全国的报纸、电视、网站,就会或被迫、或主动地向《重庆日报》、《重庆卫视》看齐。爱党爱国的先进分子们不仅会天天读《毛选》,还不得不经常拜读“肖竹”同志的“好”文章。不唱红歌的坏蛋则会迅速堕落为可耻的“汉奸”,胆敢编写黄段子的短信作者们恐将面临牢狱之灾,等等。
让我们再设想,假如十八大之后薄熙来进北京,掌管政法委。也许,用不了多久,全国的公、检、法、司“战线”就会接到一份“打黑除恶”的中央指令,有丰厚家产而选错了政治靠山的富人们就要睡不着觉了,毛左们、民粹们的狂欢节就要到了。薄氏“打黑除恶”无非是这么回事:急风骤雨,排山倒海,抓他一群,杀他一批,罚到见底,整到求饶,造出声势,打出威风,联合办案,集中打击,可以株连,不可宽纵,从重从快,突破程序……。到了那个时候,中国所有的政法院校将会把薄熙来的题词刻上石碑、把政法委的指示编入教材,校长们会争先恐后给各级政法委领导颁发聘书,邀请他们担任兼职博导。
李长春、周永康们并非开明之辈。毫不夸张地说,李长春所掌管的文宣意识形态系统已经够臭、够毒,周永康所掌管的政法委系统已经够烂、够狠。三十多年来,从胡启立、朱厚泽到李长春,从彭真、乔石到罗干、周永康,明显是后不及前,一代不如一代。然而,没有最坏,只有更坏,若真的换上了锋芒毕露的毛左领袖薄熙来,中国将会更专制。
让我们继续设想,假如薄熙来抢了习近平的班,那将是什么景象呢?善良的人们曾经断言:毛泽东那样恶毒的领袖不会再有,文革那样疯狂的丑事不可能再发生。乐观的人们甚至断言:自由民主、宪政法治之道虽有波折,却不可逆转。我原以为上述诸言有理,一个文明古国,一个高度智慧的民族,总该有一点记性,吃一堑长一智,不至于在同一条臭水沟里几次寻死。但是我错了,善良乐观的人们错了——自从有了薄熙来书记及其“重庆模式”,自从六位中共常委亲临重庆予以“充分肯定”,自从一向开明的广东省委汪洋书记也终于发出了“广东唱红”、“广东打黑”的号召……。所以,在毛泽东罪行未受清算、极左流毒未被清除、中共未就极权暴政向全国人民请求宽恕之时,得承认“文革那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再次发生”。
有人说,不妨把“重庆模式”继续保留,作为党内民主试验和区域发展试验的一个备选项,由民意和实绩决定其最终命运。这种意见诚然是善意的、宽容的,但并不明智。中国可以做很多政治、经济和司法方面的试验,也不妨有左一点、右一点、土一点、洋一点的多种选项,然而,“重庆模式”不可保留,必须唾弃,因为它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反自由、反法治、反人权、反正当程序的形式和内容;因为它过于依赖政治领袖的个人权威,以至于以领袖的是非为是非、以领袖的好恶为好恶;因为它过于敌视宪政、鼓动民粹、渲染仇恨、煽动斗争——更重要的,因为与“重庆模式”类型相同而更持久、更浩大、更深刻、更广泛的全国性试验,我们早就经历过,也早就惨痛地失败过,那就是文革。
“重庆模式”有哪些独特新颖、与众不同的东西?当然不是民生,不是什么“共同富裕”,也不是种银杏树(连种树的树种都要由薄书记亲自指定,然后一窝蜂一哄而种,如此“森林重庆”怕也不是好政策),而是强制性政治崇拜、洗脑、造神、大树特树某氏权威、向穷人和年轻人兜售仇恨(包括对“敌人”、“黑社会”、“海内外敌对势力”以及对富人、贪官污吏的血腥仇恨);而是以政治运动手法——而非常规司法程序——清洗官场、镇压异议、恐怖专政……不光“红歌”源自毛时代,“重庆模式”的话语、仪式,大都照抄于文革时期,包括薄熙来在记者会上引用的那句所谓古诗“敢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其实也是文革原创,令人称奇的“王立军事件”,亦于冥冥之中以“913事件”为模板。这些东西,80后、90后或许还有些新奇感(许多年轻人不知文革真相,不知毛时代的残酷惨烈,这要归罪于中共对历史真相的封锁),年长者应该不会太陌生。“重庆模式”就是缩小了的文革模式,任其发展下去,就是毛泽东所预言过的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正如欧洲不必为纳粹法西斯开放政治竞争的合法性空间,中国似乎也不必将文革模式设定为政治可选项。山高路远,天宽地阔,世界这么大,只要睁开双眼,可供中国人民学习、试验的成熟经验和成功模式并不少,何必走那不堪回首的回头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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