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既违背现代政党开放性的基本原则,同时又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相违背,从而使中国的法制建设陷入混乱。 近期,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两个文件,决定规范中国共产党制定法规的权限和程序。这些所谓的法规被党媒称之为中国共产党的“立法法”。曾经参与讨论有关决策的法学教授对外透露,目前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的五年规划已经启动,初步提出制定50项左右。这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将通过制定系统的党内法规,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行为。这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也是共产党依法管理党务的具体行动。但是,我们不能不担忧的是,如何处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如何保护中国共产党基层党员的基本权利?
众所周知,政党的历史在中国的时间并不长,无论是中国国民党还是中国共产党,都是在民族危难时期成立的政治组织。但是,这些政治组织从成立的那一刻起,就带有非常典型的帮会色彩。当年孙中山创建同盟会,要求所有的会员都必须效忠孙中山。这种家天下的做法,甚至一度使中国的第一个政党分裂。中华民国成立之后,中国国民党不断强化党的组织,以党的组织统领军队,以党的领袖领导国家。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力和凝聚力,中国国民党不断地强化党的纪律,动辄对党员实施纪律处分。这种通过强化党的组织纪律性,进而达到控制国民党党员的做法,导致中国国民党不断分裂。即使退守台湾之后,由于缺乏党内民主,中国国民党曾经一度因为分裂而曾经失去政权。中国国民党的惨痛教训充分说明,如果一个政党没有开放性,在执政的过程中不能广纳善言,集思广益,那么,这个政党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民所抛弃。很不幸的是,中国国民党的历史教训并没有被中国其他党派认真对待,一些政党取得政权之后,为了巩固执政地位,把国家权力作为奖赏,分配给那些忠实于领袖的党员。这种以国家权力为政治纽带的领导体制,必然会形成效忠领袖的专制独裁政权体制,而这种政权体制必然会脱离人民,成为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反动政权。
开放性是现代政党的基本特征。开放性要求政党必须在基本价值观认同基础上,不断地吐故纳新。只要尊重党纲,认同党的执政理念,那么,就可以加入政党;如果尊重党纲,但是,不认同执政党的方针政策,那么,就可以退出政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尊重党员的选择权,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执政党深刻反思自己的执政理念,从而不断地寻求共识,凝聚共识。
当前中国政党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一方面通过强化党的纪律,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重大改革决策出台之时,中央都会三令五申,要求全党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从表面上来看,这样的政党具有很强的执行力,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由于过分强调党的纪律,而没有充分意识到发挥基层党员主观能动性的作用,没有主动为基层党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结果导致执政党内部死气沉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明知执行中央的政策会造成巨大的灾难,但屈从于党的纪律,他们不得不执行中央的决策,结果导致一些地方民怨沸腾。尊重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的基本权利,允许他们充分表达意见,不仅是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确保执政党活力的必然要求。然而,越来越多党的法规,不断地束缚着党员的思想,让他们成为一个只知埋头干活,不能独立思考的工具。这样的政党不可能是现代政党,党员的人数越多,党的凝聚力也就越差。
曾经有学者提出,要通过减少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力和号召力。现在看来,中国共产党在短期内不会通过减少党员的方式,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政党,如果大幅度的减少党员人数,有可能在国际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执政党,绝大多数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为了充分享受执政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采取极端的政治措施剥夺一些党员的权利,那么,有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反弹,在社会上形成不稳定因素,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所不愿意看到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必须在保留党员基本规模的情况下,通过颁布各项法规,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约束党员的行为,从而使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不至于出现内部混乱。
但是,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中国共产党执政中存在的问题,根本不是缺乏党的纪律问题,而是因为绝大多数党员把自己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现在中国共产党的体制性腐败已经非常严重,共产党领导干部的各项特权,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试图通过治标的方式平息公众的愤怒,从而为治本赢得时间。可是,时不我待,如果中国共产党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特权,那么,中国共产党内部很可能会出现非常大的混乱。正因为如此,出于稳定中国共产党政治秩序的考虑,中国共产党也应该对颁布实施党内法规持谨慎的态度。如果这些法规强制执行,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党内出现四分五裂的局面;如果这些法规得不到强制执行,那么,中国共产党颁布的党内法规很可能会成为历史的笑柄。
近些年来,为了严肃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制定了许多非常特殊的规则,比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待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性规定变为国家的法律,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要求干部“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交待问题”,但是,这项规则仍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存在着冲突。正因为如此,部分学者对中国共产党制定类似的规则充满忧虑,认为这样做将会使中国共产党法西斯化,将会让希特勒的悲剧在中国重演。笔者倒是不担心中国共产党会彻底蜕化为法西斯政权,但是,笔者担心的是,如果共产党用自己的“家法”逐步取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干脆把中国共产党的法规纳入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中,那么,不仅会导致中国共产党在立法领域彻底绕开人民代表大会另搞一套,而且会使越来越多的公民陷入恐惧之中。他们不知道中国共产党的法规是否会株连九族,在处理中国共产党党员案件的过程中,是否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亲朋好友采取极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总而言之,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既违背现代政党开放性的基本原则,同时又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相违背,从而使中国的法制建设陷入混乱。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高级干部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利益。现在看来,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利益,也不可能没有既得利益集团。现在中国共产党已经掌握了大量政治权利,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只有模范带头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中,自觉地接受人民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才能收拾民心,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可是,大量的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很可能会导致中国共产党走向人民的反面。在“为民作主”的政治口号下,越来越听不进人民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正在以积极进取的姿态,与中国共产党的党纲要求渐行渐远。中国共产党的党建专家应该充分意识到,现代政党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必须保持足够的开放性,以科学的政策来吸引党员,而不是以政治权利吸引党员。现在中国共产党吸收的许多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都是出于参与分享政治权利的目的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各个高等院校吸收的学生党员,绝大多数缺乏先进性,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很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他们之所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在团组织、学生会以及其他各项组织中获取职务,从而分享更多的资源。这种以政治权力为诱饵,不断吸收中共党员的做法,已经使中国共产党越来越走向它的反面。现在,一些学生干部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被同学们戏称为“群众队伍更加纯洁了”。中国共产党正在以权力分享的方式,扩大自己的队伍,而这样做毫无疑问将会使中国共产党彻底堕落。
当前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中有许多教条主义的东西,强调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中最核心的教条理论。党的纪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观基础之上的,党的纪律应当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党的纪律应该建立有组织的选举基础之上,应当通过党的定期选举制度,确保中国共产党吐故纳新。现在,中国共产党制定各种各样的法规,试图通过强化党的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而这样做毫无疑问将会使中国共产党更加封闭。一个封闭的政党,不可能广纳善言,修正错误;一个封闭的政党,不可能海纳百川,建立真正的统一战线。现在中国共产党豢养的“民主党派”几乎没有自己的政治纲领,他们的政治纲领就是重复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他们的政治会议就是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现在一些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协商会议上的发言令人发笑,他们不是针对中国共产党的体制问题发出批评建设性的意见,而是针对中国共产党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说东道西。这样的“民主党派”究竟能将中国的民主引向何方,了解中国国情的人不难作出判断。中国共产党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民主性,以这样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开放性。殊不知,这样的“民主性”只能会让中国共产党更加独裁,这样的“开放性”只能会让中国共产党更加封闭。中国共产党要想走出历史的窠臼,必须重新认识现代政党的基本含义,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自由民主开放的现代政党。现在中国的其他党派已经着手通过竞选的方式寻求共识,提高执政的合法性,而中国共产党仍然试图通过“政治协商”达到巩固执政基础的目的。可以非常肯定地说,中国共产党正在以强化党的纪律的方式培养自己的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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