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判决结果令那些对中共的司法体制还抱有幻想的人,是一大打击。
2013年4月10日,当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用了四个“特别”来描述刘志军的罪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起诉书所描述的四个“特别”罪行的具体罪证来判,此人应属那种“国人皆曰可杀”的罪犯,判死刑应是没有悬念的。但是,中共的司法体制是不同于正常人类社会的司法体制的。“国人皆曰可杀”的罪犯,它就是不杀。而且,操控其宣传机器向民众灌输不杀刘志军的歪理。
新华网发表简短网评称,“对刘志军死缓的判决表明了人民法院严惩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态度,昭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再次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对于腐败分子,不论是谁,不管职务有多高、隐藏有多深,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骗人之言,收获的只是一阵阵嘲笑。专栏作家刘胜军评曰,“刘只是小老虎,打了半天也没打死,因为老虎是国家保护动物”。
这里的国家应解读为中共,刘志军为什么成为保护动物?
原因主要有三条:
首先,中共组织的需要
中共在本质上是一个否定天理、扼杀人性的组织。刘志军受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极少,受中共这个组织灌输的假、恶、斗的歪理很多,它能在没有高学历、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条件下,爬到部长一级,并定下向副总理一级挺进的目标,其原因之一,就是他是符合中共这个组织的需要的人,是这个组织的忠实党徒,刘志军曾对自己的律师表示“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无论生死,都不上诉”。像他这样要与这个组织生死与共的忠实党徒不多见。所以,党组织需要他不死。
其次,中共内部权斗的需要
据有消息报料刘志军下台真相说: 2008年后,刘志军从国务院四万亿救市计划中拿钱,用在铁路上的投资就达到了7,000亿元,超过了国家一年的军费,铁路建设标的额明显上涨,因为铁道部有这么多大额的工程,所以就被人盯上了。 在相关人员提供的一份数据中显示,中国铁路造价,时速100公里的铁路每公里造价1000万元左右,200公里时速(以秦沈线为例)每公里的造价是3000万-4000万元之间。 但武广高铁的造价接近1.1亿元/公里。 有中共高层深厚背景的一些人,觉得铁路的工程有利可图,便开始找刘志军张罗招投标的事,最初,刘志军还可以左右平衡得好,但到了后来,这个群体人数越来越多,刘志军平衡不好,这就惹恼了一部分人,间接地让刘 志军开始树敌,如今中国铁路负债累累,最终导致他下台。这些在铁道部得利的高层人物的罪证在刘志军那里,如果在权斗中需要拿出来,刘志军就是一个活证人。让刘志军活着,对这些人是一个威慑物件。不杀刘志军这是现当政者的需要。
中共内斗最明显又非常激烈的两派是习近平一派与江派的权斗。刘志军自2003年掌权铁道部,一直被认为是江泽民在铁道部“独立王国”的代理人,是江泽民的心腹马仔。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志军因江泽民的“赏识”而在官场一路横行,据传他的办公室里还布置有一块“靠山石”,就是暗示他自己有最大靠山江泽民。江泽民亦曾对江绵恒赤裸裸地说过:“铁道部是个闷声大发财的好地方。”因此,国家铁道部,也成为江派弄权捞钱及买官卖官的后花园。刘利用手中的权力替自己与江泽民家族敛财,将价值几千亿的铁通的资产转给了江的儿子江绵恒。刘志军手上握有大量的江派人物的罪证。留下刘志军做活证人,根据内斗需要,随时可以取证和作证。不杀这个内斗的活宝也是这是现当政者的需要。
第三,维稳的需要
江泽民当政期间,大搞以腐败治国的祸国殃民那一套害人把戏,如今的中国,被称之为无官不贪,无吏不腐,真要反腐,中共立马就完蛋,反腐只是欺骗那些对中共还抱有幻想的一部份人。中共维持政权还得靠刘志军这样的贪官腐吏。所以,留下刘志军可以稳定党心、官心。是维持中共政权稳定的需要。
当然,刘志军没判死刑,并不能保证他就活的长,当中共内斗需要时,他可能被自杀死;当中共很快解体完蛋时,他也可能面临正义法庭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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