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刘志军;右图:习近平(资料图片)
前中共中央委员、原国务院铁道部刘部长志军同志在法庭上哭诉“生是党的人,死是党的鬼”,用党性保证无论“组织上”给他什么样的处理都不会向“组织上”讨价还价之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白云山同志代表“组织上”宣布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刘志军同志的免死令。
有中国大陆的网民故作神秘地“透露”说,为了防止对刘志军下达的免死令被司法机关公之与众之后会对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形成“负能量”,中央政法委奉习总之命,一定要在受理法院中挑选政治上一级强的党内同志充任刘案判官,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党组副书记白云山之所以最终获此重任,除了他本身就是法院里党组织的领导人的原因,还因为他姓“白”,姓“白”的法官受理的案子也许会令老百姓相信背后不存在黑幕!
不辱使命的白大判官当庭宣读判决书时与感激涕泠的刘志军对眼相望,自己居然也被刘志军传染得一汪热泪在眼眶里打了好几个转转。
同样与刘志军一样激动的还有组织上给他委派的律师钱列阳。本来,人家刘前部长志军同志一直是坚持从党性出发,以“组织上怎么处理都接受,决不与组织上讨价还价”为由坚决不要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但组织上却反过去以党性要求他接受组织上委派的律师。
这位坚称自己决不接受“御用律师”封号的钱大律师表示无从知道为什么自己并没有事先申请组织上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自己,但有网友揶揄说事实上这位钱大律师除了自己本身是警察出身,当年初中毕业进入警校后不久即加入中共的老党员的政治过硬条件之外,也和白大判官一样沾了自己姓氏的光。
这位钱大律师青少年时代最喜欢的小说之一是《林海雪原》,其中描述的一个叫蝴蝶迷的女土匪说过的一句“阔小姐开窑子不图钱图个快活”令他印象颇深。自己日后从一个派出所的小片儿警转换身份,自吹从业18年来,从一个骑着自行车,挎着BP机,满大街发名片的小律师,成长为如今的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一直都是用两句座右铭激励自己:“当警察不惧死,当律师不爱钱”。而组织上选中他为刘志军担任“辩护律师”,目的就是为了令全世界都相信刘志军案审理和判决过程的正义:不但法官是“白”的,律师也不是用钱买来的。
接受记者采访时,钱列阳大吹自己是如何提醒检方和法庭“刘志军是中国高铁它爹”的重要事实,意图说明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长时一边滥权受贿一边领导高铁建设正是“戴罪立功”的表现。采访过后记者写道:如同周星驰在《喜剧之王》中的台词“对不起,我是一个演员”类似,钱列阳的新浪博客名字叫“我是一个律师”。
钱列阳告诉记者: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要懂得法理和人情之间的平衡,“打击犯罪并非法律的最终目的,要给人改过的机会”。
话说到此,如果见好就收的话,组织上肯定会令这位“不爱钱”的钱大律师收获花多少钱都难以买得到的政治回报,诸如政协委员甚至党的十九大代表之类,没成想这位和“我是一个演员”类似的钱大律师也和当今圣上习总书记犯有同一个毛病,不喝高了不侃,一侃起来就拢不住舌头,居然向记者透露了刘案宣判前一天法庭、检察院、辩护律师团和案犯刘志军在秦城监狱召开“庭前会议”,统一意见、统一口径的事实,害得白大判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面对质疑不得不自己给自己当起了“辩护律师”。
钱大律师不经意暴露出的另外一个重要事实是,受中纪委和中央政法委之命对刘志军执行公诉任务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察官们居然在法庭上和“庭前会议”上为刘志军说情,说他虽然犯罪数额较大,可是不但认罪态度好,而且还有“重大立功”表现,理当轻判。
钱列阳透露出来的另一个重要细节是,公诉方庭审过程中说明刘志军“理当轻判”的理由之一是他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此话一出,令钱列阳错愕不已,结果,理应没理由都要找理由甚至编造理由为犯罪嫌疑人脱罪或争取轻判的律师居然会在庭上当面反驳公诉方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的理由“不成立”,因为钱列阳事先当面专门就此问题反复询问过刘志军,刘氏都坚称自己“从来没有检举揭发过他人”......
如此一出闹剧,居然被中共人民日报宣传为“是司法文明发展进步的体现”。官方“法制网”上更肉麻的吹捧内容是:对刘志军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到“不杀更能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迈向法治的又一次进步。
有道是,要问日理万机的习近平总书记上位以来陆续作出的重大决策有多少,他的秘书们肯定得掰着手指头数半天,而今年六月份里分别就外交和内政的重大决策有两项最为海内外强烈关注,外交方面是指示特区政府不得与美国政府合作,为美国叛徒斯诺登放行;内政方面是应曾经为中国铁路建设的大干快上作出过卓越贡献的前铁路部刘部长志军同志的诚恳要求,为他下达免死令。
因为对外泄露美国国安局的监控计划而名声大噪的斯诺登曾威胁美国政府说,他已经将尚未对外公开的更重要的美国政府机密设计成一个互联网上的待命系统,一旦他本人被美国政府实行肉体消灭,该系统就会自行启动,将这所有机密在互联网上大白天天下。此说无论是真是假不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这里要讨论的是刘志军私下里换取习总书记“免死令”的交换条件是什么?有理由相信就是我们上篇文章中所质疑的那四千九百万买官款的收受方名单必须保密。口口声声无条件接受组织上的安排,判什么都不上诉的刘志军很可能是在被中纪委转交北京检察院之前即已经威胁过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如果判我“斩立决”,那么我刘志军被注射死刑之日,就是那四千九百万用以购买副总理职务的行贿款的受贿人被在海内外互联网上公开曝光之时。所以才有中国大陆的网友尖锐质疑:“刘志军被判死缓是有人保护他还是因为他保护了别人?”
准确的回答是:只有保护刘志军才能换取他同意保护别人!
有中国大陆的司法界人士为刘志军同志计算出了从死缓到无期再到有资格获得保外就医资格的时间一共只需九年,与习总书记同庚的刘志军届时也才六十有九,看来此前他托专案组转交给“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检讨书中关于“愿为实现习总书记中国梦发挥余热”的许诺所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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