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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士林:一个共和国公民的困惑
日期:10/21/2013 来源:网络 作者:赵士林

 
不揣冒昧地请教总书记先生,贪腐遍地的现实中,正面宣传清正廉政典型的同时,是否也应揭露和抨击贪官污吏?窝案串案大量出现的现实中,正面宣传先进集体的同时,是否也不应以“孤立事件”搪塞民众?特权泛滥的现实中,正面宣传人民当家做主的同时,是否也应揭露和批评权贵的肆无忌惮?以权代法的现实中,正面宣传我们是法治国家的同时,是否也应揭露和批评贪赃枉法?强征强拆的现实中,正面宣传以人为本的同时,是否也应揭露和批评官商勾结欺凌百姓?此外,红肿之处,是否一定要正面宣传为艳若桃花?流脓之所,是否一定要正面宣传为美如乳酪?这样的正面宣传,真的能产生正面效果吗?看汹汹民意对央视新闻的评价,看《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到了指令性订阅单位的遭遇,看大学中思想政治课教师和学生的双重尴尬(这种尴尬恐怕不能仅仅归结为修辞问题、技巧问题、表达形式问题,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思想理论和生活实践的背离),难道还不值得贵党反思吗?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取得突破性发展的时代条件下,网络由于其民间性和技术特征,确乎出现了不同声音、发出了尖锐批评,特别是在反腐败中、在揭露官员失职渎职、特权泛滥中、在社会恶性事件的报道中承担了舆论监督主力军的作用。这本来应该是弥足珍贵,应该加以鼓励和保护的媒体功能,但我们却反其道而行之,竟对网络批评和舆论监督如临大敌,开动包括国家武装力量在内的全部国家机器,必欲剿之而后快,这该多么对不起总书记讲的“三个自信”呢?
 
请问一个执政党天天只允许正面宣传,容不得批评,真是好事吗?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不坏冒昧地请您明示:究竟要求我们做隋朝的裴矩呢,还是做唐朝的裴矩?
 
之所以出现上述令人痛心的局面,从意识形态根源说,还是传统的简单的僵化的阶级斗争观念作怪。这种阶级斗争观念人为地制造了严重的社会分裂,并且从分裂走向对立、冲突,导致社会动荡,甚至形成爆炸性的局面,仅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也极不可取,可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官方不应动辄就把思想界、网络、民间的批评者妖魔化。贵党可能完全对,批评者可能完全错,那么就需要对批评者“亮剑”甚至打“上甘岭战役”吗?不是有句话叫“真理越辩越明”吗!贵党既然拥有真理,甚至拥有宇宙真理,为什么“拥有真理怕辩论”,这么忌讳辩论,打压辩论、仇视不同声音呢?总书记已明确要求贵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那么思想宣传工作的管理者就不应视思想界、网络、民间的不同意见如洪水猛兽。应该相信,思想界知识分子、网络发声者、民间批评家都是为了推进改革开放,都是为了这个国家好。就我的了解,知识界包括我本人在内,基本的政治态度都是一句话: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改革开放。当代中国,两个关键词缺一不可:一是共产党,一是改革。
 
但是,意识形态高压以来,网络大V噤若寒蝉,网络反腐销声匿迹,专家学者人人自危,社会空气风声鹤唳。目下的网络整治打压所造成的紧张恐怖已经严重地毒化了改革开放的时代氛围。我想这不应是贵党愿意看到的局面吧?
 
在改革的关键时刻,在改革的深水区,意识形态不是为改革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援,反而倒行逆施,完全违背邓小平先生和他的同仁开拓的改革大业,大问"姓社姓资",打改革横炮,这股逆流居然获得中央主要媒体的支持,这意味着什么?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您最近又号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我响应您的号召,先来批评一下当下的意识形态政策:已出现否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的逆流,已出现复辟文革的逆流,已出现反法治反民主反人类现代文明底线的逆流。目前一些党媒的一些言论已表现出强烈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倾向,对宪政、对普世价值、对公民社会的批判,完全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直至文革大批判所使用的那种陈腐不堪的阶级分析,毫无说服力,毫无理论品格,棍子帽子满天飞,完全颠覆了新时期以来的建设精神,倒退到1976年前的状态。这是对邓小平先生开拓的改革开放事业的严重背离,是干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
 
用文革否定改革,用毛时代的陈腐僵化的意识形态扼杀思想解放,从而使政改胎死腹中,最后葬送经改,就是当下极左逆流的危害所在。因此有必要重提邓公二十多年前南巡时振聋发聩的指示:“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我曾经在贵党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前夕,就贵党建党九十周年的宣传问题给贵党中央写了一封公开信,希望贵党“不要再把党神圣化。贵党九十年的经历,有艰苦卓绝的奋斗,伟大辉煌的胜利,也有曲折的历程,沉重的教训、可怕的错误。没错,‘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是,没有共产党,也没有‘大跃进’,也没有‘反右’,也没有‘文革’。有句话说得好:‘成绩不说没不了,错误不说不得了’。有鉴于此,建党九十周年的宣传不宜只盯着成绩,甚至把党神圣化,不管党内出现了多少贪官,总是“伟大光荣正确”不绝于耳,而应该认真深刻客观地总结教训,真正提高和增强贵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品格、执政素质。”
 
今天,关于贵党如何正确面对党内党外批评,我还是这个看法,请总书记先生批评指正。一段时间以来,浏览主要党媒有关意识形态的批判文章,还产生了一些困惑,也有一些可能错误的认识,一并请总书记先生批评指正。
 
1 关于思想言论自由。在一个符合现代文明准则的国家,民众是否只应服从法律,不必服从其他的权力?我只有义务遵守我国的法律,当然这法律应是体现公民意志的法律。我只有义务服膺社会的公德,当然这公德应是体现公序良俗的公德。也就是说,在一个符合现代文明准则的国家,政府是否不应要求民众怎样思想?我手写我口,我口诉我心,没有义务必须遵循什么主义,没有必要必须接受什么指导。《人民日报》云中国人享有不容争议的言论自由。那么怎样解释动辄删帖、封号,怎样解释不允许民间办电视台办出版社办报?贵党有关管理机构肯定说,言论自由也要守法,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请问被这么多原则限定的言论自由还是言论自由吗?
 
2 关于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是将它作为政治工具、僵化教条、意识形态大棒,还是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时期特定时代背景形成的思想智慧?这大概决定着马克思主义的命运。前者的最恶劣的表现,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斯大林化,它葬送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生命,令其声名狼藉。这难道不是铁的事实、值得深刻反思的历史教训吗?任何思想智慧,一旦成为僵化教条,特别是成为政治符咒,立刻就失去了生命力,堕落成束缚思想、阻碍进步的魔障。马克思主义在很多国家的命运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而中国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就意识形态来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对马克思主义采取了创造的灵活的实用的与时俱进的态度。
 
3关于毛泽东的晚年错误。继承毛泽东思想能不能等同于错误地不加分析地维护毛泽东的历史权威?令人忧虑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毛晚年的严重错误居然也被解读为改革的序曲。对大跃进、文革这种给中华民族造成巨大灾难的疯狂愚蠢野蛮凶残的运动,不思总结教训,反而曲为之辩,使历史一下子倒退到1957年。如有人发表这样的奇谈怪论:“没有毛泽东晚年的探索失误,就没有改革创新之路”,推翻党的决议,为毛发动文革这一严重错误平反已呼之欲出。按这种逻辑,没有腐败,就没有反腐败,我们应感谢腐败分子了!贵党的历史决议曾明确指出,1957年之后,毛个人专断导致的极左愈演愈烈,终于酿成文革十年浩劫。目下为毛晚年错误张目的言行是否要推翻贵党的这个决议?
 
4 关于意识形态的解释权。马克思主义也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好,解释权在谁?是不是有一个“权威”说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就是马克思主义,说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什么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关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允不允许公民讲话,允不允许公民发表意见?
 
5关于网络诽谤罪。两高司法解释云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均为诽谤罪。这个解释是否太宽泛?如无具体明确,是否会贻害无穷,为欲加之罪留下巨大空间,成为“口袋罪”?(最近甘肃一位16岁的初中生仅因发微博质疑了一个负面事件就被警方拘捕,依据的正是类似的口袋罪)请问抨击腐败、针砭时弊、批评政府、主张政改算不算“损害国家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6 关于打压网络维权反腐人士。从郭飞雄到到边民到王功权,一些十分温和的反腐维权人士相继被捕,并且违法超期羁押无任何解释,这是赤裸裸地肆无忌惮地报复网络反腐维权人士、破坏法治的恶劣事件。这些事件暴露了我们的法制是何等地脆弱。一个讲话一个文件一个运动便可以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从最高法院院长公然宣称审判要配合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到警察欲加之罪不择手段,形式的法制都受到挑战。这难道有利于党的形象?难道有利于改革?贵党不是说过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吗?党的会议精神还没有形成法律,高法院长就要配合,这符合贵党的承诺吗?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您要求把“权力放在笼子里”,我曾在微博中指出这是十八大以来的政治最强音。但是非常遗憾的是,目前的做法不是公民把公权力放到了笼子里,而是公权力把公民放到了笼子里。
 
7 关于国际报道。总书记刚从俄罗斯访问回来,国内立刻就有一位叫王小石的在新华网发文章把俄罗斯骂了个狗血喷头,斥责俄罗斯是三流国家,险些酿成中俄外交纠纷。总书记刚从美国访问回来,“中国梦和美国梦是相通的”话音未落,国内立刻就有《求是》发文,指责美国想颠覆世界老二。这难道不是是蓄意干扰甚至颠覆贵党中央的国际外交战略?难道不是和总书记对着干?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毋庸讳言,这一拨意识形态管制的高潮是所谓“七不讲”。坦率地说,“七不讲”在坊间流传时,我在很长时间内都一直坚信那是个谣言,党怎么可能发出不允许谈“公民权利”的指令?但我又痛心地了解到,相关文件已经正式传达。总书记先生,请原谅我的直言不讳,“七不讲”对贵党的形象非常不利,它颠覆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思想解放成果,毒化了改革开放的时代氛围,使党的形象一下子倒退了五十年,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的政治自戗。目下恶果已现:例如某个天天叫嚣要回到文革、公然为江青等四人帮鸣冤叫屈的文革孽种就公开说:他们这帮文革孽种帮助党提出了“七不讲”,下一步就是帮助党从“七不讲”走向“文革”。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恳切请求您和您的同事消除“七不讲”给贵党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了改革开放事业,为了中华民族的前景,也为了贵党的政治形象,不宜再消极地要求“七不讲”,而是应该积极地呼吁“十讲”:理直气壮地讲宪政,理直气壮地讲普世价值,理直气壮地讲公民权力,理直气壮地讲司法独立,理直气壮地讲自由民主,理直气壮地揭露腐败,理直气壮地针砭时弊,理直气壮地抨击特权,理直气壮地揭示历史真相,理直气壮地推进政治改革。这样党才会建立起真正的自信,才会获得中国人民心悦诚服的拥护。为此不揣浅陋和冒昧,再向总书记提出八点建议:
 
1 警惕和扭转意识形态的倒退,顺乎历史潮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清除滋生陈腐意识形态的土壤。
2 警惕文革复辟,极左回潮,坚决依法惩治煽动文革暴力的政治流氓和社会流氓。
3 反对动辄就问"姓社姓资",挥舞阶级斗争大棒,乱贴阶级标签的陈腐僵化野蛮做法,继承邓小平先生开拓的改革开放道路和思想解放精神,以十八大二十四字(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繁荣等)为治国圭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诉求。
4 拒绝打棍子、扣帽子、上纲上线等令人深恶痛绝的粗暴做法,落实言论自由,学术独立,思想无禁区。
5 允许并鼓励思想界法学界展开宪政问题乃至其他法治建设问题的讨论,坚决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6 停止对普世价值的无端攻击,为普世价值的实现作出中华民族的贡献。
7 官媒称不能以"反腐"为名散布网络谣言,但更重要的是不能以"追谣"为名打压网络反腐。针对中国社会愈演愈烈的贪腐泛滥、特权横行,网络反腐的功能怎样估价都不过分。在惩治网络犯罪的同时,一定格外注意保护和激励网络反腐。严惩以追谣为名打击网络反腐的犯罪行径。
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是可以也必须不断地调适修正改革开放发展的社会工程,社会实验,社会模式,而不应成为固步自封、妄自尊大、文过饰非、保护特权的僵化体制,更不能成为拒绝一切文明呼吁的政治大棒。
 
在这封信落笔之际,看到了《人民日报》国庆社论的一段话: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熔铸着这种理想的“现代中国”意味着什么?它是必须始终坚持的市场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让发展环境更加公平,创造活力自由奔涌;它是亟待大力构筑的法治化基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人心;它是需要不断推进的民主化进程,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让更多人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只有在这些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强大而又可亲的现代中国,创造一个既和谐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现代社会。
 
我完全赞同这段话,“法治”、“民主”、“廉洁”是这段话的关键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短短一段话300字,出现六次“法治”,我把它理解为为宪政民主背书。同时坊间传出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确定的改革方案,也令国人非常振奋。如反腐机构直接隶属中央、各级法院独立于政法委等。记得我在十八大前给十八大提出的十八条建议中,也提到这一条。若果如此,非常欣慰。
 
但是,若实现这些目标,不仅在经济改革上需要壮士断腕,在政治改革上恐怕也需要脱胎换骨。
 
尊敬的总书记先生,国人期待着!
 
即诵
秋安!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
赵士林
 
2013年10月7日夜
 
附记:这封信落款之后,看到了总书记在今次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格外注意到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并坚定地表示“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我完全赞同总书记的讲话。那么如何保证“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总书记自己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但目前的意识形态回潮,已经在改革开放的“根本性问题”上出现了“颠覆性错误”,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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