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四位号召「港独」而非「自治」的「香港人优先」组织核心成员招显聪、张汉贤、谢咏雯、陈鸿俊徒步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大闸范围内示威,呼喊「反对兴建中环军用码头,要求解放军撤出香港」口号,展示港英时代龙狮旗,前后历时约20秒,引发亲共派舆论狂轰。今年元旦,香港警方先后高调拘捕他们,指他们在没有许可证情况下擅闯驻军禁区,触犯《公安条例》,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中共港澳办发言人随即措辞强硬地表示中央政府「严重关注」有人擅闯中环军营,应受法律制裁。驻港解放军严厉斥责此举属「公然挑衅」。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更明言中央「非常震怒」。中共派人来港调查事件,点名批评三个本土组织「香港人优先」、「调理农务兰花系」、「香港自治运动」挑动中港矛盾。党报《环球时报》赞扬港警拘捕示威者「这就对了」,还称「一些香港人大概在港英时期憋得太久了,而又很喜欢向内地社会炫耀『甚么是自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加入批评,指责示威者近乎挑衅,影响政改。「香港人优先」扬言此仇必定千倍奉还,并将有更激烈行动,会继续公民抗命,追求香港独立,且已作最坏打算,亦即驻港部队有权向他们开枪、遣送内地审判等。
每当人们提起「港独」,许多人可能相当不悦,或笑其缘木求鱼,或怒其大逆不道,或骂其卖国求荣。但我们必须分清楚以下三个不同层次问题:一、冲入解放军驻港总部是否违法?侵犯甚么?谁可执法?二、支持港独是否完全荒谬?三、冲入解放军驻港总部是否有助实现港独?只有当我们区辨这些议题,逐一分析,不以感性压倒理性,就会发现事态根本没有中共所说的那么严重。大家千万不要中计,反而要团结起来,直斥中共小事化大的猥琐卑劣行径。
首先,示威人士擅自冲入驻军禁区,未先取得许可证,涉嫌违反《公安条例》第38条,但最多只不过是按照简易程序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况且,由于他们当时没有使用暴力,而且顺从驻军守卫的要求立即退出军营,因此是否有罪容有讨论空间。就算有罪,料将轻判。此外,由于解放军只作驱逐,没有逮捕,因此驻军已经行使《驻军法》第12条的「依法制止」权力,再没有根据《公安条例》第39条「逮捕」并为该目的「使用所需的武力」的余地。全案应由香港警方根据《公安条例》第38条独立处理,及由香港法院独立审判,让擅闯行为接受香港法律客观检视。中共中央、解放军、港澳办不应施压影响拘捕、检控、判决,粗暴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这是《基本法》第22条所明确规定的。目下所见,中共法盲扰港,毫无忌讳。
应注意的是,示威者的诉求是「反对兴建中环军用码头,要求解放军撤出香港」,跟林郑月娥所谓「影响政改进程」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政府不要指桑骂槐,恶意引伸,歪曲事理,无限放大。否则,一切抗争议题和行动都可被诬指为影响政改。此外,示威者的快闪行动跟「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完全无关。如果那个「国家」的「主权」可以用20秒口号、一次快闪行动和一面港英旗帜来轰然瓦解,这个「国家」难道是纸糊的吗?示威者的行动所涉嫌侵犯的,不是甚么「国家主权」,只不过是法律所保障的「驻军总部大门内侧空地的驻军独占权、安宁和秩序」,以及法律所不保障的「中共中央和解放军的面子和心情」,跟「国家主权」和「国防安全」完全无关。需知道中共爱小事化大,借力打力。港人好应拿出唐伯虎对付宁王的见识和智慧,见招拆招,四两拨千斤。大家宜慎思明察。
其次,支持香港独立,不作暴力攻击,完全属于言论自由所保障的范围。至于支持港独是否荒谬?这是一个涉及个人政见的问题,但绝对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笔者在《我的本土民主论述》中已经表明了一个有异于「大中华派」、「反蝗派」与「港独派」的香港本土民主路线图,亦即先推动香港实现真正的民主普选,同时推动中国建设公民社会结束一党专政,建立民主政制,两者可以齐头并存,互补而非互斥,然后在初有所成时,召开全国制宪会议,由各省(包括香港在内)自决是否加入联省自治或中华联邦。如果届时香港公投决定脱离中国独立,解放军必须易帜撤走,香港独立建国。如果届时香港公投决定投入联省自治或加入中华联邦,解放军也必须做到军队国家化,香港也将实现真正的高度自治。在两者之间如何抉择,系乎当时的新生民主中国给香港人多少信心。无论如何,主导权全在香港人手中,不在其他十几亿中国人手中。
换言之,港独是个远程选项,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在目前中共一党专政操控香港,以及由共产党指挥的解放军驻港等残酷现实下,根本不可能和平实现「香港独立」或所谓「全民制宪」。如要「立即」实现港独,只剩武装革命一途,驱离与隔绝解放军于深圳河以北、横澜岛以南,倘若没有军人与军火,根本不能成事,更不用说革命暴力对香港市民的肉体和心灵创伤。笔者并不支持。如要争取未来实现港独,则必须在具备上文所说的条件后,才有可能审时度势,付诸行动。换句话说,现在港独是无知荒谬的,未来港独是可以考虑的。「香港人优先」等组织支持实现港独,我们不能一概全盘否定,因为他们至少提出了一个可能在远程实现的政治理想,尽管现在没有实现条件,也没有可操作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现香港民主普选,结束中共一党专政,才是当务之急。完成之后,再由港人自决是否公投独立,全民制宪。
最后,冲入解放军驻港总部是否有助实现港独?表面上看,作用近乎零。既无助于取消中环军用码头计划,也无助于促使驻军撤出香港,更无助于争取香港独立。展开港英龙狮旗,不设计自己的香港旗帜,更是令人遗憾,令人混淆,令人不知他们是否了解殖民时代的真实历史。然而,这次行动有三大意义。一、它清晰彰显他们要求中共撤军与香港独立的态度,成功制造舆论话题,唤起市民认真思考。从今以后,原本无路,路走多了,就很可能会自然成了路。二、它展现了某些香港人勇敢地挑战「老虎屁股摸不得」的专制军事权威,即使势孤力弱,仍然亲身力行,奋勇争鸣,远比某些呼吁「勇武抗争」但自己却躲在书斋指点江山的文人来得老实坦荡。在没有暴力行动的大前提下,敢于「公民抗命」,至少是一种对自己忠实的表现。三、它开示了「占领中环」之外的另外一个可能性:「占领驻军总部」或「包围驻军总部」。在香港民主抗争路上,这可能是最后手段,必须审慎判断后,才可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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