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被指控的罪名,王功权始终持否定态度,他认为:“我认为我主观上没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希望别人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动机。我主观上认 为,许志永不会故意去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果他做了一些情事直接或间接的涉及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我会觉得非常遗憾。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行为我是反对的。我们国家的问题很复杂,社会需要稳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社会管理或国家的稳定是不利的。如果是许志永和他的朋友们或学生家长为了要求教 育平权确实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行为,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意识到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仅简单的是许志永和他的朋友们或家长们单方面的责任。政府方面应该 反思政府方面有些什么责任。如果许志永他们确实触犯了法律,我希望政府能依法处理,公开、透明。以上是我对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问题的看法和认识”。
对于警方强词夺理认定他是公民组织核心决策层成员,他表示”我确实不知道有一个公民组织。根据我对这一事情的了解,我不相信会有一个公民组织。因 为我和许志永很清楚的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存在非法组织的。我们没有这样的考虑去在这个事情上突破政府管制的底线。我和许志永没有成立公民组织的 谋划和现实行为。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涉嫌,我会觉得这是一个误解,从事一些公民活动,推动公民社会建设会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想开展这些工作会 有一些必须的组织和管理,据我了解都是不确定性和随机的,是为了做这些公益事情所必要的。这些行为不是一个去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这种临时和随机的组织管 理工作,不管是行为还是群体不构成非法组织和非法组织行为。这是我对所谓的公民组织的看法”。
对警方指控对政府和执政党恶意攻击、诋毁、造谣和诽谤。他辩解说“我经常发一些微博,微博上会不时发表一些批评政府和执政党的言论。我承认我批评 的一些言词是过于犀利和激烈,有的微博内容用词是不准确的,我高估了政府、执政党对这些批评内容的承受能力,可能低估了自己的微博对网民、对社会造成的影 响力,面对中国社会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我低估了执政党和政府来解决这些问题的现实困难程度,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给政府和执政党可能会造成某些压力。如 果确实是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我表示道歉。如果是这方面确实触犯了法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按照法律标准,所谓认罪,是被告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而不是在不承认控方强加的罪名的前提下,只要写一份我认罪服法的悔过书就叫认 罪。在新公民案中,王功权和控方罗织的五起所谓聚众扰乱事实唯一有关的一次是2013年2月2日,他根据许志永的建议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中发了一条消息,内 容是“向法律专家咨询:有非京籍学生家长搞2月28日请一天假,去国家教委问情况,如果去的人多,触犯什么法律吗?五次活动的组织、实施,他一概都没有参 与,当局明知对这么一位知名企业家以如此牵强的证据定罪风险太大,极易在企业界产生反感和不安情绪,却又对这么一位明知其无罪的人长期非法关押,最后仍以 其写下悔罪书为条件取保候审,这种低劣的操作手法对王功权的形象无损,受损害的恰恰是国家司法的信誉。
综观整个新公民运动案件的侦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一、新公民运动是什么性质?二、“公民”是不是一个组织?三、许志永组建的同城聚餐平 台是什么性质,和街头的财产公示活动是什么关系?四、许志永的文章、理念对新公民运动有什么影响?五、财产公示活动是如何组织的?六、许志永在教育平权请 愿运动中的作用?在这些问题上,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们都坦然道出了事实真相。
关于新公民运动的性质,警方反复提问的问题有:许志永提倡新公民运动的目的是什么?你对新公民运动有什么认识?为什么认同新公民运动?新公民运动 包括哪些具体形式?还有什么人也认同新公民运动?你与这些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你说一下“自由、公义、爱”的真实含义?等等。
四君子案案发之初,预审就问张宝成,你想做的公民是哪种公民?张宝成回答:就是宪法意义上的公民。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 社、出版、言论自由。预审问候欣: “公民”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侯欣回答:通过新公民运动,实现中国真正的民主宪政。对于新公民运动包含哪些形式?李蔚回答:我是认同建设公民社会。但我对新 公民运动这个整个体系的文章没有仔细研读过。我在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中的实际行为可能属于了新公民运动的范畴,这我也认可,但这是我自己自发的行为,我不受 别人理论的影响。我自身在参与公民聚餐活动之间就具备了“公民”的意识和普世价值观了。预审追问:公民聚餐上所散发的公民徽章、雨伞,公民活动中散发的文 化衫、印有公民字样的宣传单,你对这些具体的事物是如何看的?李蔚说:我认为参与公民聚餐活动中的一部分人,内心就具备了公民的意识。只是通过公民聚餐这 个平台把这部分内心的东西对外表现出来。我们在公民聚餐活动中佩戴公民徽章,使用公民雨伞,在微博上使用公民头像,这些都表明我们对公民身份、意识的认 可。
关于“公民”算不算一个组织?李刚回答:我认为公民圈子算不上是一个组织,因为他没有组织的章程,也没有加入的仪式,也没有清晰的组织架构,也就 是个群体。王永红认为公民不是组织,因为:公民不像共产党,有宣誓、填表、考验期、有章程、奖惩、经律要求。就是自发自愿地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张向忠 在回答“你是何时加入公民组织的”问题时回答:我觉得我跟公民理念的想法差不多,他们理念很吸引我,他们倡导的东西与我提倡的一人一票差不多。在去年8月 份左右,王永红让我第一次负责组织、召集聚会那次后,我觉得应该是参与到公民组织了,但我没有加入公民组织的感觉。李焕君回答:我不懂得公民组织,我不是 公民,我是人民。李蔚认为:公民这个圈子不能称为一个组织,这个圈子是松散的,谁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就可以离开,没有硬性的要求。预审问马新立:你知 道公民组织吗?马新立干脆说:我不知道,按宪法说咱都是公民,都享有公民权,理论上是这这样。预审问:你说的理论上是什么意思?答曰:咱们目前不享有公民 的权利。人民不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具体说包括自由选举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自由生育的权利。
关于同城聚餐,警方关心的问题主要有:同城聚餐活动是谁组织发起的?许志永为什么发起同城聚餐?同城聚餐的活动如何组织?同城聚餐还有谁负责组 织?参与同城聚餐活动的都是什么人?是否有固定的标准?你们为什么要收集同城聚餐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你们这次聚餐中都讨论了哪些话题?我看你们 谈论的话题都是带有政治性的问题,你们为什么要选择这些政治性的话题进行讨论?是谁讨论一党制多党制的?你说一下同城聚餐的实际意义?等等。
对公民同城聚餐的现场流程,侯欣说:每次现场定一个主题,让现场的人提出议题,然后进行投票表决,议题投票多的,就形成当天的主题,提议人也就成 了现场的临时主持人。警方问:曾经提议的主题有什么内容?答:自建房、计划生育、财产公示、同城教育和空气污染等问题。警方问赵常青:你们的聚会随着召开 次数的增加,参会的人也在逐渐增加,这些来参会的人是不是都是你们圈子里的人了?赵常青答:那倒不一定,因为有一些人来了后需要发言,我们也根据他发言的 意思来看他是持什么理念的,说的好的人我们会继续通知他来参会,但有些人说的话很极端,我们就不会再通知这样的人来参会。警方问张宝成:同城聚餐的形式是 属于朋友圈的聚餐?答:同城聚餐属于朋友圈的聚餐。都是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聊天。比如财产公示、废除劳教、教育平等权、环境污染、国际公民权利公约等都是 我们聊天的话题。而且都能达到一定的共识。问:你们在聚餐上达到共识后,会有一下步的行动吗?答:没有任何的行动计划,大家聊的开心了,愿意联系的继续联 系。如果非得说有什么行动,就只有公示财产倡议书的签名和废除劳教倡议书的签名活动了。袁冬在回答“那你说一下同城聚餐到底是什么样的聚餐”时,他说:就 是有共同意愿的人结识,在聚餐时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有共同观点的人聚焦在一起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的聚餐,所以同城聚餐我认为是共同理想人的聚会,具体我 们有财产公示共识的人通过聚餐然后大家商量以后再去打横幅,让老百姓知道财产公示的积极性,大家一起起来给政府压力,人数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迫于压力就 会改变的,从而达到我们的目的。李蔚对同城聚餐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两者之间关系的解释是:我们就是通过同城聚餐的这种形式,经过大家的讨论提出大家都关心 的问题,然后大家在联合起来提出相应意见。我们发起的公民联署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就是这么产生的。但李蔚不认为同城聚餐平台是一个政治组织,他说:公民聚 餐可以提高参与人的政治水平。许志永说同城聚餐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组织,因为结构松散,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参加就不参加,如果有一天中国把党禁的限制 放开了,同城聚餐的人群中可能会出现不止一个政治团队。
另外,其他新公民案被告人还被多次问及:你知道许志永有什么理念吗?你是如何知道许志永的思想的?许志永的思想对你有什么影响?许志永的思想与你 们上街打横幅有什么关系?你是否阅读过《新公民运动》、《非暴力公民维权》、《新公民精神》、《新公民运动问答一至五》?
如:张宝成即被问及:你看过许志永的什么文章,有什么感受?答:我从他的文章中觉得他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追求公平正义、为国家政治、文化方面的 命运担忧。许志永的观点是自由、公义、爱。我感觉我和他的理念有一定的交集点,很赞成他的理论。对同一问题,李蔚答:我做事情只对事不对人,我想我和许志 永组织发起官员财产公示活动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点。问:你们的共同点是什么?答:就是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反对腐败。问:许志永的言论、 行为对你的行为是否产生影响?许志永是否向你传播过相关文章或理念?答:我觉得许志永的言论、行为对我没产生什么影响。我所做的这些事情,也都是我想做的 事情,并不受许志永的影响。孙含会的回答是,他认同许志永的理念,但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推动官员财产公示是基于自己对反腐败的认 识,不是受许志永影响。可见,新公民运动只是一些有共同理念的公民的自由组合,与体制内强调命令、服从、拥护、效忠不同,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之间不存在等 级、命令和服从关系,大家都是在保留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平等协作,共同推动公民社会建设。
当然,也有人认同许志永在新公民运动中的倡导者地位,如预审问候欣:你知道马新立、张宝成、袁冬是否见过许志永?答:他们有没有私下见过许志永我 不知道,在我印象中在公民聚餐的时候应该见过许志永,但是他们肯定是知道并且认同许志永自由公义爱的理念的。所以我和马新立、张宝成、袁冬等人进行的要求 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也是在实践许志永的公民理念。
以上几人的回答,显然和警方把许志永视为公民组织的首要分子和所有新公民活动的总设计师的目标相去甚远。在对和许志永接触最多的丁家喜讯问时,警 方的问题就更加露骨:许志永曾在“公民聚餐”中不止一次地表述过个人理想,一个从小立志从政,将共产党视为自己从政最大阻碍的人,因对国家现行政治体制不 满,妄图将自己领导的公民组织转变为政党,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这种想法不但是愚昧的,更是危险的。任何认同许志永个人观点并愿为其提供帮助的人,其行为 本身就是错误的。许志永在很多场合都公开表明了自己的反动立场,你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与、推进他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你如何解释?许志永发起的各项 公民运动都有其邪恶用意,这点在其发表的文章中均有体现,你作为许志永文章的修改者、阅读者,对其用意早已心知肚明。希望你能认清形势,尽早醒悟,否则等 待你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明白吗?丁家喜回答:许志永写文章,他的观点是他自己的,许志永的公民理念我认同,但认同的含义不一样,他提出公民这样的理念, 对我公民的理念就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承担自己的义务。我们每个人对公民的理念都有不同,我与许志永、赵常青、孙含会对公民的理念都是不一 样的。
看到从丁家喜口中得不到给许志永定罪的证据,警方气急败坏:“这个问题你避重就轻地说不行,避而不说更不行。公安机关现在给你机会,希望你能够主 动交代自己的问题,如果你继续抗拒不语,最终等待你的除了法律的严惩,你的父母和妻儿也不会原谅你的,他们会恨你不明是非、不知廉耻,恨你执迷不悟、连累 家人,恨你枉为人子、枉为人夫、枉为人父,你干出这么多令新者痛、仇者快、先者怒、世者怨的事情,如不悬崖勒马,今后还有何前面再与亲人相见?”
“我们这么说你都不为所动,除了说明你有强烈的畏罪心理外,还充分暴露出你人性的缺失、道德的沦丧,我们替培养你多年的国家、生你养你的父母、信 你爱你的妻子、想你等你的女儿感到万分失望,你不配得到国家的培养、不配拥有家人的关爱。你曾不止一次的强调自己什么都放下了、家人都不用你关心,在我们 看来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人了,一个连自己家都不关心的人,却口口声声说要关心国家、要推动社会进步,这些话也许你会信,但人们是不会信 的。你自编自导的这些闹剧,最终只能成为公民的笑柄。我们除了要对你进行法制教育外,出于怜悯,我们要再次奉劝你:要认真反思,反思如何做人、反思如何做 事、反思如何回答问题,不要干为人所不齿的事、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当然,并非每人都像丁家喜一样,面对警方的压力不为所动,本案中还是有人基于各种压力,为了早日获得自由,而对警方作了某种迎合。从王永红的一段讯问笔录中,可以看出他面临的心理压力:
问:你们同城聚会、街头打横幅、发传单等这些活动最终指向是什么?
答:不语。
问: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
答:不难。
问:那你现在回答这个问题。
答:我应该积极主动配合你们的工作。
问:这不是光拿嘴说的,你要有实际行动配合我们才是真的配合。
答:我所做的,我所想象,我所说的应该是配合你们的工作,但我不能随意扩大,不能瞎说。
问:没人让你瞎说,我们最开始就跟你说了让你如实回答,实话实说。
答:指向就是为了国家更美好,更和谐,我想这是我进来之前一直的想法,同时这也是很多人的想法。但我在进来这么长时间的反思,我想我们是被人利用了,是被许志永利用了。
问:既然你说被别人利用了,那这些利用你的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答:我通过看许志永的文章和结合他之前的讲话,他提到过新公民运动和公民要享受相应的权利等,我充分感觉到许志永对现行制度不满,他认为共产党是 一党独裁,他是想实现宪政政府。我认识许志永有个时间过程,我之前没有认清他的真面目,现实我已经认识到自己做错了,我愿意配合你们公安机关工作。
我们这些人是许志永的一个棋子,是被许志永所利用,是想实现政治理念,现在我想想,这有点可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抓获我们,后果不堪设想,我会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我对许志永的看法有一个过程,开始我了解到他参与救助无家可归的访民,进行法律援助,感觉他为人正义,随着时间的推移,知道了他倡导公民理念,新 公民运动,言语上倡导公民要享受权利,从直观上感觉到他提出的观点也没有错误,后来,他进过新公民运动及民主宪政,许志永提出了很多议题,提出财产公开及 反对腐败的话题,很对我的口味,所以我表现很积极。后来,我感觉许志永在思想上,行动上有政治目的,想到过他想结束一党专制,传播他的公民理念,让大家觉 醒,利用访民群体,对他进行支持。从客观事实上,我做了横幅和散发传单的一些事情,对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感觉许志永在思想上、行动上有政治目的,想到过他想结束一党专制,传播他的公民理念,让大家觉醒,我现在想想,不管是给访民发放衣物,法律援助 访民群体,让家长到教育部门上访,还是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每一次都照相发到网络都是为了做秀,都是为了树立许志永的形象,让更多的人支持和关注,对他进行 支持。
另外,李刚也有一段笔录:许志永就是要在同城聚餐的圈子里传播他的自由、公义、爱的理念还有他的公民运动、公民精神。许志永宣扬他的理念并搭建了 聚会同城聚餐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我们这些在心理上有负能量的人聚焦到了一起,聚焦到一起大家的胆量就大了,就敢去突破法律的界限去做违法的事情了。我当 时在公民的这个圈子里时还感觉不到,现在我干了违法的事情了,回头看看就能够认识到了这些了。
问:你们心中的负能量指的是哪些方面?
答:我心里的负能量就是我对腐败的痛恨。其他人有些是因为拆迁的问题对开发商、对主管的政府部门的不满情绪,还有些律师对中国的法制建设不满意,这些都是这个圈子里的负能量。
应该说,不论是王永红还是李刚,他们的以上陈述,均没有违背事实和良心对许志永进行诽谤和攻击,而且,王永红也确实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他爱人没有 工作,全家只靠他一个,女儿2013年又要参加中考,这都是他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对王永红的选择,许志永非常理解,他支持和赞同其他人“微笑着向当 局投降”,以便尽早出去。王永红在侦查终结前能够取保,对此我们只有祝福。现代社会的权利运动,其目标就是改善公民的生存质量,因此新公民运动不提倡把建 设公民社会的理想置于家庭和工作之上。
关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的发起和组织,孙含会作为要求205名中央委员率先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的起草者,他始终坦然承认这个活动是他最先提出 的:我看到十八大中央委员的提名中有三个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我觉得既然是三好干部,而且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就应该带着 公开财产。习近平上台以后,反腐败的公开发言很坚决,力度很大,俞正声、张春贤等领导也说如果中央同意,可经率先公开财产,这就是我写《公民建议书》的思 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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