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网络文摘

 

许志永案真相:从秘密侦查到审理问话
日期:4/8/2014 来源:博讯 作者:张庆方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虽然警方一直努力把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和许志永的新公民理念挂上钩,但大多数财产公示活动的参与者们竟然一致宣称真正影响他们的 不是许志永,而是习近平。张宝成就说:“我认为为国家铲除腐败,响应习主席号召,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反腐败从公示官员财产(开始)”。马新立也坚持认 为:我觉得我们要求搞“官员财产公示”也是践行习总书记讲话中“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目的就是要制约官员的权力,也是反腐败的一个手段。李蔚说“我知道的 在中央的干部里习近平、王沪宁、汪洋等就很清廉”。他相信公民上街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能得到党内清廉派的支持。丁家喜也反问预审:习近平都说了,腐败严重会 亡党亡国,我们这么做有错吗?我认识的法官一会儿买一套房子,一会儿买一套房子,他们哪儿来的钱?你们总说维护稳定,最终维护了谁的稳定?其实维护的是官 员的稳定,保护了贪官的利益。要想查贪官很简单,各地的房管所一联网,谁名字底下有多少套房就一清二楚了。赵常青也这么解释他参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的原 因:我的根据来源于习近平在十八大闭幕式上和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在这两次讲话里习近平都谈到了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他甚至说,腐败不除将会亡党亡 国。他还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对于你们问的我根据什么,我就是根据你们党最高领袖所说的话做出这样的结论。那么民间社会也有责任来配合执政党 解决腐败问题,为什么先选择要求他们公开财产?因为他们都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我决定从他们最高层的领导人先公开财产, 以身作则,带头做出廉政建设。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习近平上台之初高调的反腐败承诺,才激发了丁家喜、赵常青、孙含会、李蔚、张宝成、马新立、李刚、侯欣等人以民间力量推动 国家廉政制度建设的豪情,他们开始认真思考:第一习近平所说的“制度的笼子”到底是什么含义?第二到底应该打造一个什么样的笼子才能将权力关进去?

    2012年11月底,孙含会起草了要求205名中央委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并建议12月9日国际反腐败日公布到网上征集签名。对征集签名的目 的,所有参与人的陈述完全一致,就是要将征集到的签名在2013年的两会上提交,推动财产公示立法。所以孙含会一直坚持:我的行为都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进行的,不但没有社会危害性,还有利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提升新一届政府的权威,让这个国家更美好。

    财产公示活动刚开始,网上签名的人数很多,国内国际媒体也先进了报道。但是从2012年12月中下旬开始,网上删帖特别厉害,签名人数上升缓慢。 于是许志永、丁家喜就提出通过上街散发传单,打横幅的方式进行宣传。但要通过“快闪”的方式,在街头打出条幅拍了照就走,不要长时间逗留,避免和警察发生 冲突。对此王永红是这么陈述的:在张打横幅的时候,要求照相,发到网络上,让大家看到,征集更多的签名,还提到不要在大街上时间过长,警察会制止,避免与 警察发生冲突。引起现场混乱,影响交通,造成负面影响。警方也问许志永: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你伙同丁家喜、王永红、孙含会等人共同策划了推动财产公示 签名以及上街张打横幅扩大影响的活动。在这期间,指使丁家喜和王永红到全国的多个省市串联,同时,指使他人在北京策划了一系列街头举牌活动。这些活动如果 不及时制止将会给国家的社会安定造成巨大危害,你的行为已经出现了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了的,你们为什么要在全国开展这项活动?许志永回答:就是为了扩大签 名数量。在我的印象里,财产公示就没有阶段之分,整个活动就围绕着如何扩大征集签名,签名数量很少,我主张“快闪”的模式扩大影响,就是打条幅拍照上网。 其他人的陈述和许志永、王永红一致。

    对于财产公示活动为什么选择在中关村、朝阳公园等地,张宝成的解释是:中关村的年轻人多,大多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而且知名高校学府都在那边, 我认为那里打横幅应该会有很好的效果。马新立也认为:我们的宗旨是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还要有人关注的情况下去宣传,所以要找个相对人多的地方,这样能 有人关注。为此,2013年1月27日在朝阳公园举牌之前,李刚、王永红、袁冬还专门去朝阳公园事查看了地形,之所以选择朝阳公园,一是这里空间大,不至 于影响交通,二是朝阳公园曾经发生过中国政法大学老师吴法天和人约架事件,在网络上很有名。

    对于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为什么要上街搞游行集会?张宝成说:我认为我参加的不是游行集会,我认为我参加的是带有诉求的街头行为艺术。集会的规模应 该很大,至少一百人以上,我们的规模很小,算不上集会。警方问马新立:你是否知道有法律规定,上街集会、示威游行之前是要经过政府的批准后才能实施的?马 新立回答:我知道啊,但在“九一八”期间,有好多人也在没有批准的前提下就去游行了,最后也没事啊。警方大怒:“九一八”游行是爱国的行为,你的行为是 吗?

    事实上,本案几个被告中,李蔚、许志永、马新立都多次提出过合理合法的游行申请,但北京警方无一批准。2012年12月18日,新公民案律师王 兴、蔺其磊、陈建刚也曾就教育平权和财产公示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过游行示威申请,申请书中写明了要打出以下标语:1、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开!2、 推动官员财产公示,让中国更美好!3、反对腐败、公开财产!4、财产公开,社会正义!5、支持习总书记:一切政党和个人恪守宪法原则!6、同样的纳税,应 当享受同样受教育权利!7、外地户口人应当与本地户口人依法享有同样受教育权!8、高考报名和录取分数,必须取消地区和户口歧视!游行示威地点:1、朝阳 区朝阳公园南门外不影响交通的场地、人行道。2、清华大学西门(海淀区)前人行道100长度内。3、海淀区中关村广场、海龙大厦、海淀黄庄地铁站、北京大 学东门,不影响交通的场地和人行道100米的范围内。4、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无车辆通行的直径50米的范围内。

    5、北京市教委大厦门前和人行道100米范围内。对这些和新公民运动基本一致的游行示威申请,北京警方干脆连申请书都不肯接受。

    对警方提出的在朝阳公园举牌被警察制止了,以后为什么还要搞?李刚解释说:我们就是认为我们推动的官员财产公示活动还要继续,不能因为警察阻止就 停下来。我们认为在以后的活动中要缜密些,争取不让警察事先知道。后来就有了2月24日在海淀海龙大厦、黄庄车站等地继续张打横幅的事情了。王永红说:朝 阳公园事件之后,在一次聚餐的时候,许志永和丁家喜提出来,不要和警察发生冲突,警察让离开就离开,不要造成一种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还要继续推动财产公 开打横幅。除袁冬个性比较执拗外,新公民案的其他参与者都非常注意不和警察冲突,避免影响公共秩序。比如李刚就曾两次劝袁冬,其中朝阳公园活动中,李刚有 如下陈述:在没收袁冬的横幅时,袁冬不肯将横幅交给警察,就和警察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了有两三分钟后袁冬还是没有放手。后来我过去劝了劝袁冬不要和警察 发生太激烈的冲突,袁冬听了后才松了手把横幅交了出去。这个过程大约有3分钟。2月24日中关村广场和清华西门的财产公示活动中:我们走到黄庄地铁口停留 了六七分钟张打一张“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我还向周围围观的人散发公民倡议书。当时围观的人有三、四十人,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怕堵塞了交通就 调头原路往回走。继续沿着路西一直走到北大东门继续张打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到了北大东门口停留了一分钟我们照了像就走了,当时没人围观。随后又 去了清华西门继续张打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当时保安要收走我们的条幅时,袁冬不让他们拿还和保安发生了拉扯。因为我看见我们和保安发生了争执,怕 事情闹大了就把袁冬拉到了马路对面,其他人也就陆续离开了清华西门。但这两次,袁冬也只是就能否在公共场所宣传财产公示和警方及保安有争执,却没有造成激 烈的冲突,也没有影响到公共场所秩序。张宝成也说过根据我们在海淀四次打横幅的经验,如果人多,我们就会撤离的。

    几次财产公示活动中,2013年3月31日西单广场的活动相对时间比较长,围观群众较多,对这次活动,许志永、丁家喜、孙含会等人都事先不知情, 他们事后都认为西单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比较敏感,不宜在此搞宣传,打出诸如“官员财产不公开,个个都是大王八”,“亮媳妇不如亮财产”之类的横幅,并把宣 传的矛头直指七常委也不合适。对此,袁冬认为这次活动算他本人组织的,他说:我们前几次,只是打几分钟横幅,喊几句口号,讯速地换地方,然后将打横幅的照 片上传在网上,这次在去西单之前,我看了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书对腐败的问题和抗日问题有一个结合,有更多的感受,所以我就想专门的进行演讲,不止是打横幅喊 几句口号。但是,西单的活动同样没有超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界限,对此,马新立说:我们的行为引来将近百余人在台下站着观看,好多人都掏出 手机拍照。大约说了5分钟左右,就来了好多警察,要求我们收起横幅并停止演讲活动,还要没收我们的横幅和扩音设备,要带我们去派出所。我们当时想一没有妨 碍交通二没碍着别人的事,所以就没听他们的也没有收横幅,袁冬还在哪里讲,这时周围很多围观的人都对警察的执法时行议论,还有的拿出手机拍照,过了几分钟 后,我看见警察在往警车上拽袁冬,我就过去问警察我们触犯哪条法律了,为什么收我们的条幅还要带我们去派出所?当时环境挺乱的,我没听清警察具体都说了什 么,大概又过了几分钟,来的警察越来越多,我们就把横幅收了,跟着警察上了警车。然后警察将我们带到了西单大街派出所。警方问候欣:当时现场秩序怎么样? 侯欣答:我认为挺好的。问:你判断秩序好的标准是什么?答: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当时很多老百姓在围观,看热闹,就是警察到了以后才造成现场混乱了。现场视 频揭示的情况也正如侯欣所言,在警察到达前,现场秩序良好,围观的人也不多,是警察到现场后的粗暴制止,才引来了更多的人围观,并有现场群众指责警察“人 家讲得挺好的,为什么不让人家讲?”如果说本次活动确实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则这个责任也应该由警方而不应该由四君子和许志永等人承担,因为是警察对公民 合法行使公民权利的不当制止,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这正说明!警察不能解决问题,警察本身才是问题!

    关于财产公示是谁组织的,根据各个涉案人的陈述,财产公示总体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所有参加者都是基于对腐败的痛恨自愿参加的,相互间也没有 具体的分工,就是谁对那种工作感兴趣就去做,每次活动,也不存在事前精心的策划。比如,警方指控在财产公示活动中,许志永负责联系社会知名人士,丁家喜是 总协调,孙含会负责媒体,王永红负责街头活动的实施,李蔚负责网上宣传,但实际情况是,起诉书中指控的几次财产公示活动中,王永红没有一次出现在现场,并 且除朝阳公园的一次外,对另外三次他事先根本不知情;孙含会也只在朝阳公园的活动中事先联系了记者,对另外几次也不事先不知情,丁家喜和许志永都事先不了 解西单的活动,并不赞同具体的操作方式。对此,各被告人陈述的比较一致,但也有两个例外,如侯欣就讲过: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是许志永提出的,具体组织 的有丁家喜、王永红、孙含会,具体实施的人就是我、马新立、张宝成、袁冬、李刚、李焕君、李蔚等人,具体的方式有张打横幅、网上签名、发放传单等。但侯欣 女士在所有笔录中都没有讲出许志永组织财产公示活动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她并且这么评价许志永她:“许先生我们见过几次面。这个人,我对他的评价就是他可能 有点类似于一个圣徒。我对他有个评价,就是温和得近似于腼腆,淡定得有点从容。他一直是其实不太赞同我们一些过激的行动的。”

    另外,赵常青在回答警方“那你之前说过的小范围开会商定了一些具体事情,如街头打横幅等活动,那么这个小范围聚会是否为这一系列活动的策划聚会或 组织、安排活动的聚会”时也进过:“我只能说街头打横幅、发传单活动都是经过这个小范围会议后决策、部署后实施的,这一点不用回避。所以这些小型会议与这 些街头活动是正相关的因果关系。这些小型会议不定期召开,结合当时社会的大背景,通过大家商讨来决定具体实施的活动内容”。结合赵常青的全部笔录,他的本 意非常清楚,就是想让自己和许志永把新公民运动的全部责任抗下来,他多次讲:这个案子抓了这么多人,这些人里很多都是新人,没有前科,在公民运动也好,还 是维权也好,他们参与的时间都很短,你们共产党讲宽大,我希望能把他们释放了,要对这种初次涉及这个问题的人都放了,毕竟也关了这么长时间了。因为不管怎 么说,这十年无论是共产党还是政府都强调推动人权事业,都强调人权的进步,而且保障人权都写进宪法里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打击面过宽,处理人数过 多,会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在国内和国际的形象。并且,同案的孙含会、王永红、李蔚都证明,赵常青本人也基本没有参加财产公示活动,事实上,他在回答警方提问 时,对活动的细节完全是一问三不知,如:

    问:每次小范围聚会是否都有专门的议题?

    答:每次开会都有专门议题的,但每次具体的议题内容因为开会次数太多了我说不清了。朝阳公园、清华大学、中关村等地打横幅活动都是在小范围聚会上讨论后确实的,西单四君子打横幅之前有没有这种小范围聚会我不清楚,因为我没有参与。

    问:在小范围聚会讨论的结果出来后,对具体实施打横幅是否有具体的、详实的分工安排?

    答:这个我记不清了,以别人的供述不准,我不否认,我愿意承担责任。

    问:据你所知,街头打横幅活动是由谁来具体负责实施的?

    答:我不知道。

    问:据你所知,街头打横幅活动是由谁来具体负责联系参与人的?

    答:我不知道。

    问:据你所知,街头打横幅所使用的横幅是由谁确定内容样式、出资、定制、取回、保管以及带到现场的?

    答:我不知道。

    问:你是真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

    答:我是真不知道,以别人供述的为准,我不否认,我愿意承担责任。

    正因为新公民案中存在不少这种完全没有证据支撑的判断性陈述,控方又违背刑事证据的证明要求有意拿这类证据作为指控的依据,作为辩护人,我一直强 烈要求法院允许本案同案被告人和其他重要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把事情的原委讲清楚,但是,法院最惧怕的,恰恰是了解真相的人出庭,如此则他们怎么顺利完 成任务?

    但是,即便是抓住个别被告人笔录中的只言片语不放,警方还是找不到新公民运动扰乱社会秩序的具体证据,于是他们又费劲地试图把新公民运动解释成暴 力运动。十几个涉案人中,也有人提出过新公民运动是非暴力运动,如侯欣就说过:许志永提出的是非暴力不合作思想,所以我们上街的原则是上街发传单、打横幅 但是不要与警察发生冲突,制造影响目的达到就行了。因此,警方的讯问中反复问‘’从你参与的这些事情的角度出发你认为新公民运动是一种非暴力社会运动还是 一种暴力社会运动?你们对暴力的理解是什么?是否只要没有对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你们就称之为非暴力,就认为不涉及违法犯罪?你们在活动中对社会秩序 产生的危害是否排除在暴力、非暴力的评价之外?”

    赵常青解释说:非暴力的意思就是在政治抗争和社会抗争过程中,对执政者不采取武装暴力抗争的方式,不走“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路,应该以维护国家 和社会基本秩序为前提。警方问张向忠:对于你支持的财产公开活动,你主张这个活动应该是暴力的还是非暴力的?答:我主张应该是用非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 诉求,如上街打横幅、发传单都属于非暴力的。问:这种非暴力的想法是否别人影响后得出的,还是你自己想的?答:我自己有这种想法,我觉得还是应该通过选举 来实现我的梦想,同时也有人说应该提倡非暴力,如王永红就说过类似的话,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我理解的意思就是不要跟政府和警察发生冲突,应该用温和的方 式来表达诉求,所以我理解这就是非暴力的。

    教育平权的两次请愿活动中,参加教育平权活动的家长们无一认为他们的合理诉求扰乱了公共秩序,无一指控许志永博士指使他们扰乱公共秩序,其中对 7.5事件,邵玲玲的证言是:2012年7月5日9时许,我和其他地区家长一起来到西城区教育部反映非京籍学生考试问题,我们一百多人一起到教育部信访办 反映问题,但是信访办没有给我们满意的答复,中午信访结束以后我们这些家长就要离开,途经教育部北门时,我们就被警察拦下了,并且警察说:不让我们这样 走,让我们一个一个的走。直到13时许,有些家长打出条幅高喊口号,我见状于是拿起手机准备拍照,这时民警就过来把我带走了。

    孟凡玲的证言是:6月28日去教育部信访办打听政策没有得到答复,去的十几个家长就提议7月5日再到教育部看看。7月3日晚在海淀黄庄九头鹰餐 厅,许志永提议参与当天活动的学生家长要先在教育部信访办院内到齐后,再一起到教育部门前站立,只要去的人多了,必然引起关注。许志永还嘱咐大家在活动期 间一定不要有过激的举动,不要和在场的其他人员发生争执。

    2012年7月5日上午九点多,我一个人从家坐公交车去了教育部,我到时教育部信访办的院内已经聚了很多学生家长,当时我和信访办的刁强处长见了 面。在十一点左右的时候,有人提议要走向教育部正门,当时现场秩序比较乱,我也没注意是谁提议的,但和肯定有人提议。这时家长们就集体从信访办小院走到了 教育部的正门,开始在教育部门前站立。当时家长们情绪比较激动,有名北京的男子与非京籍学生发生了争执,我怕发生其他情况,就主动走过去将这名男子劝到了 路边,在我与那句北京男子交谈的时候,周围就乱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谁将我弄倒在地,当我爬起身后,看到几个警察在拉扯邵玲玲,我就跑过去掰其中一个警察的 手,想让他放开邵玲玲,这时走过来几名警察将我架上了车,后来家长们就散了。

    孔德平的证言:在2012年7月5日活动之前的那次聚餐,许志永给大家进行普法,让大家行为不要过激,要理性平和,要坚持自己的诉求。并告诫大家不能拦车、不能堵门,让家长发动更多的人,只要先去了站在那里就行。

此新闻共有8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相关新闻
“新公民运动”成员丁家喜李蔚出庭受审
浙江六异议人士被传唤两人遭刑拘
温州三千基督徒反对强拆教堂
杭州两民主党人被拘留
南方街头运动勇士陈剑雄建三江再次身陷囹圄
杨匡已被起诉 刘莎莎呼吁关注
国际特赦:当局拒绝家属见曹顺利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