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着问:你推崇的三权分立需要党派来完成,你自称的公民是否是一个党派?
答:真正的民主选举离不开多党竞争。公民不是一个党派,我倡导的新公民运动的目标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个社会改良运动,同时也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的运动,这个群体没有一个边界,没有纪律,更没有层级,而只是理念的一种聚合。我希望这个群体不是一个小众,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公民,宪法规定了我们的身 份,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责任,我倡导的不过是把宪法当真而已。我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倡导者,更像一个旁观者,有些不公正的如此明显和极端却没有人站出来推动 变革,所以我站出来了。如果执政党主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我宁愿回到学校成为一个学者。
警方反问:你就没有把自己在一个旁观者的位置,你对现在的制度不满所以你站出来高呼呐喊,采取的方式就是呼吁众人上街示威,这种组织方式很明确就是街头政治,也叫颜色革命,这完全符合你在文章里的论述,“公民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
博士反驳:有具体的制度和公共政策变革诉求,有有限度的理性的行为模式,这样的公民表达行为停留在社会改良层面,最多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层面,远 远谈不上街头政治和颜色革命。我不主张中国以革命的方式实现变革,我担心中国的人民会付出太大的代价,我的行为和我这样的理念是一致的,我更像清末的立宪 派而不是革命派,如果改良的空间被堵死立宪派没有生存空间,那样才会爆发颜色革命。颜色革命不可能由任何人组织起来的,他一定是在所有人预料之外爆发的, 把我倡导的新公民运动上升到颜色革命的想法实在是很深的误解。新公民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社会改良的过程,因为公民意识公民文化的变革本身就需要 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且我一直主张公民要实实在在做事,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推动具体制度和公共政策的点滴进步,这和突发式的颜 色革命是完全不同的理念和行为模式。某种程度上说新公民运动反而能避免颜色革命,如果社会不公不义得不到解决,改良没有空间,那样才会爆发颜色革命。
警方最后攻击许志永有政治目的:你的这些街头活动完全是反对一党执政的言行,实际上你是在以达到参政议政为目的。
博士答:参政议政不是我的目的,我对任何公共职位都没有兴趣,今天我在做的是牺牲自我成为一个公民的楷模,因为这个社会需要。我不是反对任何政党执政,我只是主张国家的权力应当属于全体人民,公民应当有正当的选举权利。
警方反问:你不把自己说成组织,而你在教育平权和财产公示活动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组织框架,你标榜个人没有政治目的,但你的所言所行,你的文章,都 已经明确的告诉了大家你推行公民社会要达到的政治目的,显然,在这个活动中你是一个领跑人物。如果,你达到你的政治目的,你也就完成了你个人地位的追求, 这是相辅相成的。
博士答:我有政治目的,从不回避,那就是民主、法治的美好中国。但这个目的不一定由我来实现,谁实现了我都会感到欣慰的。希望你将来有一天能相信,有这样一个中国人,活着,是为了自由、公义、爱,为人生幸福。
警方开始提升攻击的烈度:你并没有坚持社会主义,我们的主旨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发展道路。
博士答:垄断特权不破除,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共产党一党专政绝不是社会主义,多党公平竞争才是社会主义。你可以执政,但是必须经过人民的选 举。这才真正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民主。我希望公民群体的角色是公权力的监督者,政治改革的推动者,民主法治的建设者,如果 今天中国连如此温和的改良主义都不能容忍,中国必将重蹈一个世纪一前的悲剧。中国三十年经济发展,主要是引进西方发达国家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结果,同 样,中国需要引进自由竞争的民主宪政制度才能解决当下自由与公正的问题。
警方追问:你所指的宪政制度是什么?
答:包括多党竞争、司法独立、新闻自由等等。政治根本上是为公众服务的,没有竞争,服务者会骑到人民头上,人对权力的欲望没有穷尽,权力必须制衡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例外。今天的中国腐败、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等等,只有靠竞争才能解决。如果今天中国实现不了多党竞争,那至少应该有独立的监督。
警方很生气:你这个宪政标明的就是西方的海洋宪政,主张三权分立,主张多党制,但是你忽视了一点:作为中国公民,要坚持共产党的执政。你在《人民 的国家》中反对的“打江山,坐江山”是什么意思?你所指的内容很清晰,在你的理念里,你反对专政,反对一党执政,而中国目前就是这个现状,中国状的江山本 身就是打下来的。文章后面提到的“军队国家化”、国家结构、议会、总统制、司法,怎么解释?文章中“江山意味着财富、美人、生杀予夺的权势和无限贪婪的私 欲”,江山是提着脑袋打下来的,绝对不会让与别人,谁想取而代之,拿千万人头来换,这是野蛮专制者的政权合法性逻辑,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反对共产党作为一 种个人观念并不违法,但是反对共产党有实际组织、有实际行为,在具体的操作,就是违法犯罪。你现在不只是单纯的表达个人理念,你是在实施行为。你是学法律 的,你深谙法律的内涵,你的这些反对共产党执政的行为已经非常的明确。
博士答:我已经多次表达过了,追求民主法治不等于反党,我希望共产党在经过选举之后长期执政,我也不认为共产党比哪个党更坏,更腐败,但必须有有 效监督和权力制衡的制度,才能挽救共产党。我对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心怀善意,我希望中国能够通过改良的方式实现健全的民主法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百年中国 梦,这是我一贯的立场,并且我也以理性、建设性的方式通过改变具体的制度和公共政策,追求我的理想,我是一个改良主义者,因为我爱中国,希望中国政治转型 的过程中,人民付出的代价最小,如果改良实在看不到希望,我只能为这个国家感到悲哀。
警方开始扣帽子:你热爱中国不代表你拥护中国共产党,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你这些思想行为 不是坚持社会主义。你的言论、行为完全套用西方的宪政理论,追求三权分立、多党执政。你现在这种理论就像狼披羊皮,你要坚持的三权分立、西方的民主,同时 你又强调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这哪里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下的民主法治,绝不等同于三权分立下的民主法治。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你说它落后也好、腐败也好,但目前它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这是我们的职责。
你现在的理论、行为是具有阶级性的,是站在西方国家的角度来攻击、诋毁社会主义,你并没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你从思想上违法,行为上违法,我 们不希望中国引进西方的体制变成某国家的附庸国,我们希望建设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而真正成了其他国的附庸的话,你的国家没有平等,你的人民更谈不上平 等。
博士回答:借用别人的管理方法和成为附庸完全没有必然联系,引进市场经济中国没有成为谁的附庸,引进民主宪政,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国民齐心中国只会更强大,更不会成为谁的附庸。
警方威胁:宪法规定国家要走这条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宪法的内容应当遵守,我作为执法者,法律明文规定你只要违反法律就要制裁你。
博士反问:我哪里违法了宪法?警方回答:你没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如果你的《人民的国家》对体制的描述加上“解放前”,我可以理解为不是诋毁现政府,但是你没有。
直到2013年10月30日,预审还在以变更罪名相要挟:你应当明白,造成扰乱社会秩序的原因是颠覆国家政权,这不是个轻刑,对你来讲可能面对着 漫长的监狱生涯。中国正在蓬勃发展,中国社会必然进步,中国的强国梦必然会实现,事实会证明你是一个阻碍进步的绊脚石。现在不是你大谈理想的时候,我们可 以公开向社会说许志永主观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这里我没有任何捏造。
结果是,无论是连夜“熬鹰”也好,以追加煽颠罪起诉也罢,都对许志永无济于事。
七、 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以刑事手段打压公民合法诉求将注定事与愿违
事实上,北京警方明知新公民活动并未造成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这一点,从他们的讯问笔录中大量充斥着“假设、如果、万一”之词即可明了:
“马新立,你仔细想想,如果你们打横幅的行为诱发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到时候国家乱了,社会乱了,你能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吗?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你能负得起责任吗”?
“张宝成,你想想你们这几人在中关村、西单这样人流量大,有影响力的地方,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私自在西单广场打公民要求公示财产的横幅,你们这 样的行为是否会造成危害?如果因为打横幅,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到时候局势无法控制怎么办,你们是否有什么预案,或者说之前商量过要怎么办”?
“(丁家喜)单就你所参与的教育平权一事来讲,你用手机发送了上千条短信,煽动外籍家长到教育部门前聚集,如果这些人在收到你的短信后,都跑到教 育部门前聚集、闹事,你认为那时的局面能够控制吗”?(丁回答)最后乱了吗?“那是因为警方介入得早,及时进行了工作,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你们这一 行为,不但扰乱了公共秩序,也给警方增加了工作量,你认为这种行为正确吗”?
“(许志永)你错就在错在表面上你的理想是正义的,但是,实际上你在社会上的言行非正义,你曾经制作过100多条横幅,散发过上万张传单,串联数十个城市,呼吁这些城市上街打横幅,试想如果全国各地均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这种混乱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得多大”?
警方在以他们想象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给许志永博士定罪的同时,又在讯问中流露出他们对公民公开表达政见既蔑视又恐惧且不解的复杂心态:
“国家有相关的信访部门可以让人民群众反映问题,你们为什么还要上街打横幅?你这些很多的想法在现在的中国能否推行?你如果有正当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地向国家反映,那才是真正地爱党爱国的行为”。
“为何你们在聚会中讨论对国家现状的不满?一味地批判国家现状,对国家进步有好处吗?一个人都有优点缺点,一个政权也是这样,政府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你们为什么老是盯住缺点不放?从来看不到主流的东西。我觉得你们这是居心不良”。
“是国家养育了你,维护国家稳定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你继续这种危险的想法,刘老师就是你们的下场”?
接下来,警方进一步表现出许志永等人呼吁教育平权、财产公示就是给政府添乱的观点,而对这些问题,新公民案诸君子回答的也很干脆,如:对预审的 “你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程序反腐”?袁冬答:我也通过正常的手续,我曾经给胡锦涛和当时的九常委写过信,内容就是反腐的事情,但是没有回音,我就认为共产 党没拿我们老百姓当回事,不听老百姓的呼声,所以我们就必须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诉求。警方问:你认为共产党是否给老百姓反映腐败问题的机会和平台?答: 我感觉老百姓和执政者有一无法逾越的铁幕,中间无法沟通,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上街来反应老百姓的呼声,从而执政者听到我们的声音,我认为必须有结社的自由, 大家从分子组合至一起从而壮大起来,让政府从装聋作哑的状态改变,最终必须承认老百姓的存在,改变腐败现象。
在李蔚的笔录中,有一段:警察问:国家现在有自己的反腐体系和部门,你们为什么还要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答:我们认为国家的反腐体制从现在的实 际情况看不够有效,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损害了很多普通民众的利益,所以我们就提出要建立一个新的反腐体系。我们也是借鉴国外的反腐经验和做 法。问:你们推出让普通民众参与反腐并建立一个新的反腐体系,这种做法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一点你考虑过吗? 答:这之前考虑过我们推出的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会对社会产生动荡和影响,但我相信国家会通过它的权力去加以控制,并通过相应的计划安排、表明态度减少这种动 荡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赵常青,警方质问:你反映问题没有错,但要通过什么方式来反映问题,通过你的极端方式就能解决吗?通过你个人和一部分人组织论坛和打横幅等方式就能解决吗?
我们的党及相关部门对反腐败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处理的问题一刻都没有停止,你凭什么就过早地下结论说执政党和相关部门对腐败问题处理不力?
你们总说要反腐败、要求高官财产公示等话题,是别有用心地炒作这个话题,还是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你们这种方式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是在跟法律挑战吗?
任何一个人的活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的,你们的上街打横幅、演讲集会等行为,在没有被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就是违法的,这怎么能叫做是正义行为呢?
你们是否怀疑这205名高官都是腐败的?
你们怀疑的依据是什么?
这种依据能站住脚吗?你能公示自己的财产吗?
对这些弱智的问题,谁能替赵常青根回答?但对警方的另外一个问题“你们之前的公共场所打横幅、发放宣传单、发放公民标识、在教育部门前静坐等,而 且都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如果这些事闹大了并引起社会动荡,这怎么办?应该有谁来承担责任?”赵常青还是很认真地回答:如果示威的规模扩大化,引起整个社 会的关注,这个责任首先应该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来承担,比如说教育部,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执政党认真听取集会人群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政治协商 和社会协商的方式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从而恢复社会秩序。
对袁冬,警方问:你考虑到“公民”上街呼吁是否会造成国家动荡?袁冬回答:我们上街呼吁官员公示财产和国籍,只要政府、官员按部就班的公开了,就不会引起国家的动荡了,拒不公开就会造成国家动荡。
孙含会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羁押一天就是一天对我的迫害。你们的领导非要大家去掘地三尺,硬要挖出金子来,愚蠢得很。他们想向上面献上献花,但没准献给XXX的就是一泡狗屎。
警方威胁道:孙含会,你的思想太极端了,看问题太片面了,这样不好。你亲属也劝过你,他们也看到你做的事情不对,被自由、公义、爱的假象迷惑了,陷得太深了。你应该醒醒了,应该为自己的前途和家人想一想。
孙含会答:XXX清楚地看到了腐败愈演愈烈,所以才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做的事就是帮助XXX做这件事。现在我觉得XXX说的这句话是假的。
预审最后只好感慨:孙含会,你执迷不悟,你被你们的小的公民圈子毒害得太深了!
不难看出,警方打击新公民运动的理由和逻辑,根本无法获得涉案人的认可,而刑法的特殊预防作用,又恰恰是以犯罪人的真心悔罪为条件的。我们的体制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却一味地迷信刑法的威慑作用,如此则除了培养更多的敌对者,又有何益?
在警方与丁家喜的对话中,最能反映出面对新公民运动,体制面临的道德困境和法律困境,现摘录一段:
问:许志永希望以何种形式建设公民社会?如果建设了公民社会,现行的社会主义社会怎么办?
答:这不是我操心的问题.
问:为何你们在聚会中讨论对国家现状的不满?
答:公民言论自由, 我们讨论什么还不行吗?
问:一味地批判国家现状,对国家进步有好处吗?某些组织的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或非聚集行为,却有着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认同这一观点吗?你要为自己找出路,不要一条路走到黑,害人害己。
答;政府要为自己造出路才是真的。
问:你如果有正当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地向国家反映,那才是真正地爱党爱国的行为。
答:爱党是共产党员干的事,我不是党员,爱国就行了。
问:我国在党的领导下,一直在不断进步当中,就拿你们所关注的自由、民主问题来说,如果在文革时期,你们公民组织会有如此言行吗?
答:很多人都迷恋那个时代,薄熙来就想把国家弄回到那个时代去,你们看他最后怎么样了?我认为XXX现在想做毛泽东第二呢。
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讯问到这个份上,谁还能指望刑法能够发挥教育作用?能实现防止被告人再犯的功能?
而刑法困境的根本原因在在于,在我们这个国家,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的渠道被堵塞了,以新公民运动中的财产公示活动为例,孙含会、许志永等人发动官员 财产公示网上签名和街头宣传活动的目的,无非是推动人大的财产公示立法,但这么单纯的公民表达政见的活动,在我们这个国家却是国家仇视和禁止的,先是推动 官员财产公示的网上征集签名活动因被大量删帖无法进行,后是公民们组织的街头宣传活动被警方粗暴制止。警方所谓的“你们宣传反腐败没错,但为什么不通过正 常的途径提出来”?在此就试举一例:孙含会委托马新立、李焕君、李茂林、罗丽君、杨双军于2013年3月11日去全国人大信访局递交官员财产公示公民建议 书,但信访局说他们不管这事,不肯接。2013年3月13日上午,马新立和李茂林、李茂林的妻子罗丽君、杨双军、李焕君一起到人民大会堂南门,想给人大常 委会递交关于“中央委员率先公开财产”的人民建议书,一共7033人在网上签名,结果不但没有人接,后来还遇见一个执勤的警察,警察马上将几个人送到了天 安门分局,天安门分局把他们的建议书给没收了,让几人在所里呆了一天也没饭吃,后来马新立和杨双军被各自户籍派出所接走了,李焕君则因是上访户被送到南三 环边上的一个宾馆关了几天,李茂林夫妇被山西的接访人员关到丰台区长峰宾馆十几天。对这起事件,丁家喜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用的是“3月13日,马新立与部 分访民在两会期间欲向人大代表递交该建议书时被民警查获”。仅此一例已经足够,中国目前到底有没有公民合法表达政治诉求的权利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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