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炎黄春秋》法律顾问)
2014 年和2013年的不同在於2013年召开了一个十八届三中全会,并且十八届三中全会有60条改革路线方针要点,这个曾让很多人从中找到了自己希望找到的内 容,但我们在现实中,仅从我自己的工作领域来看并没有感受到法治建设的进步,相反原有的不如意现在似乎正在加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 一,像许志永这样的人,他仅仅要求公示财产和要求教育的平等权,但他居然被判处有期徒刑。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对於这样的过程确实感到非常遗憾与失望,我相信 对新公民运动的审判和对反宪政思潮的纵容,以及对网络言论的控制将会使得宪政派和自由派知识分子对於新政,如果有新政的话。会逐渐逐渐地丧失热情与信心。 如果说2013年我们有期待的话,2014年的期待更加趋於理性。
第二,大家对於习总书记上台後中央的决策有欢欣鼓舞的部分,就是中国的反腐败。但反腐败的问题也有很多反宪政和违反程序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就集中在现在全国各地的反腐败的工作主要依仗纪委监察系统的双规措施。
2013 年我们介入了三起死人事件,这三起死人事件分别发生在浙江温州、河南三门峡和湖北黄梅,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将一些所谓谈话对象叫到指定地点,然後长时间剥 夺人身自由,用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使得他们丧失生命和健康,在这种情形下,我不知道我们的反腐将走向何处。按照我作为一个律师对中国法律的理解,我认为宪 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任何人不经人民法院决定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他应当是不受逮捕的。
2012 年我们在推动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时,非常多的老百姓、干部群众都能够理解劳动教养措施的违法性、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都会支持我们这样去做。但是在 2013年我们在反对双规措施,或者反对双规措施中违法乱纪的情形和侵害人身权利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不太容易得到来自民间的理解,这里面其实有一些误区: 一是认为这些党员、领导干部本身是党员,是党的人,受到党纪的处罚是共 产党内部的事。这是明显不能苟同的。二是当前几乎无官不贪,几乎有权力的人或多或少涉及到说不清的事,如果没有双规、没有纪委的反腐败,国家的廉政、清明 政治是否还有建成的那一天?
我 认为这个问题同样需要批驳。我从基层农村能够看到,现在纪检监察系统的两规措施已经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正当程序,一方面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就可以把人抓 起来--事实上是这样的;另一方面是在这个过程中采用刑讯逼供各种各样的手段,比如老婆、 情人、丈夫各方面的事情来做,最终他所取得的证据不能够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诉讼程序中得到排除,没有一个法院和检察院敢於审查纪委的事情,但是纪委本身的 腐败简直是令人发指,非常多的事情会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
没 有纪委是否能够反腐败?按照我对个案的具体分析和档案研究,我 个人认为与其说中国纪委是反腐败的推动力,不如说中国纪委监察系统是破坏法治的大本营,为什麽这样讲?大家要看到纪委反腐究竟是反什麽?拿2013年的薄 熙来事件为例,普遍认为薄熙来审判是2013年中国法治界的一件大事,而且微博有限度的直播也给了一个审判公开的假象,但我认为中国建设的法治最重要的不 是公开审判,而是独立审判。(《明镜月刊》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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